袁绍东
(中共阜阳市委党校 安徽 阜阳 236008)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民主意识的提高,政治民主越来越成为政治实践中人们普遍追求的终极目标。同时,政治民主也是目前政治学界研究的热点问题。我们知道,在当今世界政治舞台上,政党政治是一普遍现象。从政党在政治实践中的作用来看,政党实际上是人们追求政治民主过程中的主要承担者和推动者,从这个意义上说,政治民主的实际落脚点即是政党民主。正如美国政党问题专家理查德·卡茨所说:“现代民主其实是政党民主,因为作为民主政体基础的政治制度与政治实践都由政党所创造,没有政党,一切都是不可思议的。”[1]本文从这一角度对政党民主的结构、特征及判断标准进行深入探讨。
根据政党及民主的属性,著名政治学者林怀艺博士认为:“所谓政党民主,是民主的的价值、原则和精神在政党政治生活中的具体运用,是政党在形成、发展和发挥作用的过程中,自身所达到的民主程度和进步状态,也指政党创造和吸纳人类政治文明成果的本领与技能。”[2]政党民主从结构上来看,主要包括政党的党内民主、执政民主(对执政党而言)、国内党际民主(对存在多党的国家而言)、对外党际民主四个方面:
(一)党内民主。政党的党内民主是政党民主的基础,从本质上讲,党内民主就是一个政党的全体党员在有关本党的一切问题上有最终决策的权利。换句话说,政党的党内民主是指在处理重大问题时,全体党员的意愿能够得到充分表达,积极性能够得到充分发挥。从政党的党内民主实践来看,党员主体地位的实现程度是衡量其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尺。
(二)执政民主。执政民主是就执政党与国家政权之间的关系而言的。就是说,执政党要明确自己与公共权力的关系,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要求并在其允许的范围内活动,以“形在外,体在内”的特点贯穿在政治运作的背后,通过各种符合法律规范的手段对其运作施加影响,而不直接浮现在立法、司法和行政诸行为中,做到党政职能清晰,各司其职。
(三)国内党际民主。国内党际民主是指一国在多党并存的条件下,各政党、尤其是执政党要做到平等的享有宪法规定的(或者惯例形成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在这一过程中,而不要去考虑政党成立的先后,规模的大小,掌握社会资源的多少,政治影响力的强弱等因素。
(四)对外党际民主。对外党际民主是政党民主在政党对外工作中的延伸,我们知道,随着政党国际化日趋加快,不同国家间政党与政党之间的交流不断增加,对外党际民主也就是体现在这些对外交流中。在政党外交中,笔者认为,在坚持政党对外工作服从国家总体外交的同时,应严格按照“独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同各国各地区的各种政党组织发展交流和合作,促进国际关系民主化和发展模式多样化,维护全人类的共同利益。
我们知道,在政党政治实践中,政党民主并不是单纯的展现出某一方面的民主形态,而是多种民主形态的有机结合,对执政党来说更是如此。对于政党民主,我们不仅要从某一民主形态来考量,还要从政党民主的整体、即政党民主的四个方面来通盘研究。笔者认为,从政党民主的基本属性来看,政党民主具备以下几个特征:
(一)基础性。政党民主是政党存在的前提,同时也是政治民主的基础。首先,政党民主是政党存在的前提。从政党的产生和发展看,“任何推动社会进步的政党都是同推翻专制体制联系在一起的,因此,进步的政党天然是同民主相联系的。一个政党的生命力就在于民主,通过人民的支持,取得政权,使人民变得有钱和有权”。[3]从政党的产生和发展过程我们可以看出,政党是因政治民主的发展和呼唤而产生的,同时也是为政治民主的扩展和优化而存在的。也就是说,民主是政党精神之所在,价值之所依,目标之所求。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一个政党若失去了民主,同时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合法性基础。其次,政党民主也是政治民主的基础。从日常的政治实践来看,政党对政治实践的重要性我们有目共睹。同理,政党民主建设尤其是执政党民主建设之于政治民主建设的重要意义也是不言而喻的。一个民族国家,有什么样的、发展到怎样水准的政党民主,相应的就会有什么样的、发展到怎样水准的政治民主。同时,政党民主尤其是执政党党内民主对其他方面的民主起着示范和表率作用,通过广大党员干部的民主示范作用,去影响和带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人民民主的发展实践中来。在当今政党政治实践中,政党民主和人民民主都属于政治民主的范畴,发展政党民主是推进人民民主的基本途径和可靠保障,以发展政党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是政治民主建设的现实要求和路径选择。反过来,人民民主的发展也会影响和促进政党民主的发展,二者是一种以政党民主为先导的互动关系,统一于政治民主建设和政治文明发展的伟大实践之中。总之,在政党政治时代,政治民主离不开政党民主,没有政党民主建设就没有政治民主建设。
(二)动态性。政党民主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具体的、历史的。世界各国政党民主探索的实践表明,政党民主建设取决于不同的国情、党情、社会利益格局、社会发展要求、国际局势等诸多因素,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会呈现出不同的内容和形式,并随着形势和政党任务的变化而不断丰富和发展。同时,政党民主建设还是一个需要在长期发展中不断纠错、完善的过程。以中国共产党为例,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中国共产党越来越意识到政党民主的重要性,并进行了大量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但是时代和实践的发展,总是不断对政党民主提出新的要求,赋予政党民主新的时代内涵。革命战争时期,由于诸多复杂因素的限制致使谈论政党民主是不切实际的。在取得全国政权,党已经成为公开的、合法的执政党后,实现革命党到执政党的转变,政党民主也就变得非常必要和十分紧迫,于是,中国共产党结合自身和本国实际,进行了行之有效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要求科学发展的今天,政党民主尤其是推行党内民主的条件进一步成熟和具备,党内民主(包括民主的内容、程序和形式等)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始终放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大局中去审视、去谋划,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做到有针对性,突出重点,协调推进。
(三)个体性。作为一项具体的探索和实践,由于各地或者各政党的实际情况不同,政党民主还具有一定特殊性。我们知道,政党民主发育水平总是受制于一定的社会生态环境。一般来说,社会生态环境包括一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体制选择、政治民主化程度和法治水准、文化的形态和宽容程度、对外开放的状况及其与国际社会的互动性等等。另外,政党民主建设是一个由多方面、多层次、多内容构成的政治系统,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它的各个组成部分不是机械割裂的各个个体,而是具有互动性和整体性。在其建设过程中,很难也不能固定的说在某个方面一马当先,而其他方面按兵不动。也就是说,一个政党的民主建设选择哪个方面为突破口,要根据政党及其周围环境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政党民主建设不可能出现一个模子。以中共党内民主为例,在当前国内外形势错综复杂的情况下,中共党内民主不是从中央到地方一下子民主,而是根据党内法规的规定和各地实际逐步推开。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各地区、各部门的实际情况有很大区别,党内民主绝不能搞“一刀切”。各级党组织既要在实践中继续探索党内民主规律,不断丰富党内民主内容、创新党内民主形式、规范党内民主程序,也需要深入了解本地区、本部门的情况,不断吸取来自基层、来自实践的新鲜经验,进一步探索推进党内民主的新举措,不断健全和完善党内民主的各项工作机制。总之,党内民主是一项长期任务和系统工程,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必须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稳步实施。
(四)开放性。“民主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得成果,也是世界各国人民的普遍要求。各国的民主是由内部生成的,而不是由外力强加的。”[4]尽管民主是内生的,但政党民主不是一个孤立的概念,其在一定程度上又反映了政党政治发展的普遍要求和趋势。因此,我们在研究政党民主课题时要敢于和善于借鉴国内外一切成功的经验和做法。首先,国外许多政党探索政党民主和推行政党民主的时间相对比较早,这给我们提供了一个较好的学习机会。在西方国家,由于每隔几年多个政党就展开一场争夺执政地位的竞争,搞轮流坐桩。在这种情况下,政党内部必须实行民主,执政党也必须遵循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原则。同理,其对外党际交往也必须适应国际关系民主化的要求。否则,在执政地位争夺的斗争中必然败北。因此,其政党民主的发育水平较高。与此不同,在中国,政党体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民主党派是不以执政为目的的参政党,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是相对稳定的,在这种情况下,政党民主尤其是党内民主的发育程度在很多地方落后于西方政党,因此,西方政党民主的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其次,在二战后不同的历史时期,西欧各国共产党也对政党民主建设进行了很多探索,当然,有成功的。毫无疑问,败笔也很多。例如,在探索中,西欧共产党多次明确表示要接受西方的多党制并将其视为实现党际民主的根本性保障。以及苏联后来推行的大国沙文主义等等。这种探索为我们提供了反面教训,我们在政党民主的研究和实践中切不可重蹈覆辙。另外,我们的政党民主工作也要接受党内和社会的监督,虚心接纳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总结经验,汲取教训。
(五)制度性。政党民主作为政党存在发展理念和政治实践活动,必须依靠党内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的方式加以体现和保障。首先,政党民主这一理念需要科学的体制机制为载体。我们知道,政党民主的过程不只是调整党内关系的过程,而是涉及党与政府、党与群众团体、党与经济社会组织、党与人民群众、党与国内其他政党、党与国外政党等多方面的复杂关系。由于政党民主自身的特征及其工作的艰巨性致使这一良好的理念不会自动实现,必须借助普遍性、稳定性、规范性和强制性的体制机制来落实、来维系。国内外政党民主发展经验表明,一套科学的体制机制是政党表现其理念尤其是执政党表现其执政理念的有效载体。反之,政党体制机制不合理,再好的政治理念也难以付诸实施,不合理的体制机制甚至会使政党尤其是执政党的抱负化为泡影。其次,政党民主需要一系列与之配套的制度加以保障。邓小平曾经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5]在政党民主实践中,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阻力和困难,为使政党常态化、实效化,还必须出台和完善与之相关的制度,真正使其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六)实践性。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对任何理论研究的落脚点都是指导实践的,政党民主理论也不例外。目前,对政党民主理论的研究尤其是对执政党党内民主理论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有的并且经过了实践的检验。对执政党来说,要紧密结合本党及国内外实际,大胆论证,敢于实践,并在实践中善于总结。一切空话都是无用的。然而目前部分党员干部在推行政党民主尤其是党内民主工作中畏首畏尾,习惯于纸上谈兵,讲起来头头是道,做起来华而不实,生怕推行党内民主会损害自身的既得利益。甚至简单的把政党民主理论的研究认为是务虚的东西,是书斋里的学问,久而久之,政党民主建设便会变得漂浮空洞。目前我国党内民主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繁琐复杂,任重道远。因此,作为执政党,作为人民利益的代表者,要抓住当前推进党内民主工作的一切有利时机,变被动为主动,化挑战为机遇,最大限度的把政党民主理念付诸实践、落到实处,进而转化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推动力量。
(一)政党民主理念正确。如果把政党民主分为“硬要素”和“软要素”两大类,显然,政党的民主实践属于“硬要素”,与之相对应的政党民主理论则归为“软要素”。从日常的政治实践来看,政党民主理论“软要素”对于政党民主实践“硬要素”而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我们知道,尽管理论来源于实践,同时,理论又反作用与实践,正确的理论对实践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政党是由人们为了某一政治目标自愿结成的政治组织,从其自愿性来看,政党成员间理应是民主的,也就是说,政党党内民主从一开始就具备一定的理论基础。不过,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在具体的政治行为中,政党党内民主在很多方面表现的并非如此。因此,有必要把党内民主这一要求通过一定的程序上升到意识形态的高度,以此对政党党内民主做一规范,使之成为指导党内民主实践的行为规范和游戏准则。对执政党来说,党内民主则更为重要,通过集中全体党员的智慧,不仅有利于执政党永葆先进性,还有利于执政党不断地改进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进而提高其执政能力。国内党际民主亦是如此,由于党与党之间,规模有大小之分,影响有高低之别,为了规范大党、强党的行为,各党尤其是执政党都有必要制定正确的民主理论。在政党外交中,任何政党都要牢记“独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之准则。另外,不管任何政党,在其指导思想上对政党民主都要做出明确的规定,并根据党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操作措施,以此来规范政党的政治行为及提升政党的民主意识,进而使政党民主实践成为常态。
(二)政党行为规范有序。根据上面的分析,政党行为属于政党民主的“硬要素”,相对于政党民主理论这一“软要素”,政党的民主行为更是检验其民主程度的试金石。对政党党内民主而言,在党内重要问题的表决上,通过一定的程序,全体党员的意愿都应该能够得到充分表达,其积极性也要能够得以充分发挥。在此基础上,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全党达到意志上的统一和行动上的一致。对执政党的执政民主而言,其行为是否规范有序在在其执政实践中体现的尤为明显,尤其是在处理党群关系上。对于党群关系,可以从两个角度去衡量:一方面,人民信任和拥护执党的领导,把党作为自己利益的代言人和保障自身利益的可靠力量;另一方面,执政党及其成员时刻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行动的出发点和归宿,不断改善党的思想、作风、组织、纪律状况,保障人民公平合理地享有社会发展的成果。同时这种良性互动的党群关系还应具有下述特征:民主性。既有自上而下的执政党的领导,也有自下而上的群众政治参与和有效的沟通。合作性。任何良性关系都是各个主体之间的自愿合作,党与群众亦如此。换句话说,人民群众不是被动的被代表者,群众是有自己的选择权的。动态性。党与群众关系并不是孤立、静止的概念,恰恰相反,它是一个动态的发展变化过程,是随着时代的变化而有所发展有所变化的。对国内党际民主而言,执政党、大党和强党都不要以“老子党”、“优势党”自居,而应该以平等的心态看待每一个政党。对中国共产党来说,这一点更为重要,作为执政党的中共更要处理好同各民主党派间的关系,始终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原则,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作用。在政党外交中,各政党要认真恪守“独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之准则。
(三)政党民主制度安排科学。首先制度的制定是一项非常严肃的科学事业,绝不是靠几个人自圆其说的文字游戏就可以完成的,政党民主制度也不例外,它必须从政党及国内外实际出发,建立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充分体现政党及成员意愿的基础之上,能够反映政党发展的要求、反映政党民主建设规律、科学预测政党民主发展的未来趋势。其次要从解决政党民主建设实践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入手,对现有的制度进行梳理。对行之有效的制度,要继续贯彻执行;对有明显缺陷的制度,要进行补充和完善;对需要细化的制度,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对已经过时的制度,要适时加以废止。三是制度制定要力求完整、统一、超前、可行。真正做到具体周密、系统配套、无缝隙可进、无漏洞可钻;做到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能够对症下药、及时防范;做到详细细致、切实可行、便于把握和操作。同时要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在制度实施以前,要大胆探索,先行试点,待积累经验和条件成熟后在全面推开。在制度实施过程中要经常“回头看”,对不符合实际、因形势变化已不适用的制度要及时修改完善。
总之,明确和掌握政党民主的结构、特征及判断标准并不是目的,这只是一个前提,是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不可或缺的一个步骤。更重要的是,我们要在对政党民主的结构、特征及判断标准科学理解的基础上,紧紧结合我国国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操作措施,进而把政党民主尤其是中共党内民主从理论层面上升到实践层面、把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推向新的高度。
[1]理查德·卡茨.政党理论和选举制度[M].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出版社,1980.
[2]林怀艺.论政党民主与政党民主建设[J].理论与改革,2008,(5).
[3]荣敬本,高新军.政党比较研究资料[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
[4]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N].光明日报,2005-10-20.
[5]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