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遏制非法开采稀土行为,建立健全稀土开发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宁都县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强化责任落实。要求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根据县委、县政府就稀土整治工作召开的动员大会精神以及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法开采稀土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做到人员、责任、措施落实到位。二是注重宣传教育。县矿管局要在县电视台滚动播出非法开采稀土矿举报电话以及在各乡镇圩镇、矿山等显要位置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调动全社会力量对非法开采稀土活动进行监督。各乡镇要广泛宣传,使矿产资源法、森林法、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进村入户,切实提高群众的守法意识。三是加强动态巡查。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大对各自辖区内所有有稀土资源的区域和已发现的非法开采稀土矿点的动态巡查力度,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县矿管、林业、水保、公安等有关部门要深入到各乡镇进行巡查,发现情况及时进行制止。四是加大打击力度。县委、县政府将根据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巡查发现报告的非法开采稀土矿点,视情况采取措施,实行集中整治,组织矿管、林业、水保、公安、安监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坚决制止非法开采。五是加强领导,建立行政问责制度。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一把手”负责制,确保稀土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建立行政问责制度,对在监管非法开采稀土活动中工作不力、工作措施不到位、为非法开采稀土活动办理任何审批手续或收取相关费用,甚至隐瞒、默许、纵容非法开采稀土行为的,将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