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集团节能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及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国家工信部决定开展2011年度重点用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分为企业自查、地方监察、国家抽查三个阶段进行。现就我市做好工信部监督检查迎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企业自查。各区县、集团节能主管部门要组织所辖、所属重点用能企业按照22项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批)》及《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等有关要求(可登陆天津节能网www.tjjnw.gov.cn下载)进行自查,并于8月15日前将企业自查情况报市经信委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二)现场核查。8月15日至9月20日间,我市将组织节能监测机构对重点用能企业进行现场核查,主要程序有听取汇报、查阅基础资料和现场查看等。具体联络工作由各节能监测机构按照分组情况和企业分别落实。
(三)国家抽查。10月份,工信部将组织督查组对我市进行现场督查,并选取3-4家重点用能企业和1-2家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使用企业进行实地抽查。
请各区县、集团节能主管部门督促本区域、本系统重点用能企业认真开展自查,同时协助做好现场核查安排。请各有关企业严格进行自查,积极配合节能监测机构进行现场核查,对存在问题认真整改落实,同时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天津节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