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立强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上海200235)
陶瓷艺术是一种独特的艺术形式,是一种在生活领域中以功能为前提,通过物质生产手段对材料进行审美加工的一种美的创造,从而美化生活用品和生活环境的美术。以陶瓷为材料的制品,大致分为以下几种形式:艺术陶瓷,日用陶瓷,建筑陶瓷,工业陶瓷。陶瓷艺术的创作,其中非常重要的一条,便是艺术家对材料及其性能的认识、掌握以及对其所进行的审美加工。材料不同,审美加工手法也不同,艺术作品的面貌随之也会不同。黑格尔说:“每一个艺术家都要用一种材料来进行工作,而能驾驭材料,正是天才所特有的本领!”可见材料对一个艺术家及其作品的成败是多么的重要。无论是哪种形式的陶瓷制品,无能是哪种材料的陶瓷工艺,都具有外表的肌理效果。就艺术陶瓷的外表肌理而言,其变化的效果极为丰富。
陶瓷肌理是指陶瓷艺术家经过创作设计而制作出来的纹理形态,是利用陶瓷技艺和陶瓷材质制造的陶瓷装饰艺术,这种肌理也是艺术家通过对自然生活的认识与感受,主观而有意的产物。陶瓷肌理属于陶瓷装饰的范畴,它和陶瓷画面装饰一样,是陶瓷的载体。陶瓷肌理有它自己独特的语言,被广泛运用在现代陶瓷装饰之中。同时肌理也还是人类一定心理历程的反映。因此,肌理在陶瓷装饰设计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高了,它给人以特殊的视觉效果,触觉感受和精神冲击。肌理在陶瓷工艺创造中运用得非常丰富,陶瓷工艺品的制作过程中出现的肌理经过巧妙运用,使陶瓷在原有的材质效果上锦上添花。因此,需要重视肌理的自身对比关系以及肌理与造型、材料、色彩的协调,共同营造出丰富的美感。陶瓷肌理(自然肌理,制作肌理,釉面肌理)的运用和开发,开拓了陶瓷工艺设计的审美视野,满足了当今崇尚个性的人们对陶瓷的多种审美需求。
陶瓷肌理在现代陶艺创作中的运用非常普遍。如陶瓷材料表面裂纹、珍珠釉、青花的釉中、釉下的运用、陶瓷釉色的调配等。陶瓷是水、土、火的艺术,任何陶瓷的装饰效果,都要经过火的考验。也正因如此,经过洗礼的陶瓷材质才会异彩纷呈,是其它任何材料所无法替代的。另外,在陶瓷装饰中运用较广泛的一种肌理形式是与材料本身质感并无关系的图案肌理,即装饰设计师为了表现的需要而刻意创造出来的各种肌理。例如:在陶瓷各种造型中常采用的边饰图案、几何平面构成肌理及各种抽象形态的肌理等。
陶瓷肌理的美感主要通过视觉感受或触觉感受而获得在生理、心理方面的感应,引起某种情感、产生某种联想,从而形成审美体验。
视觉肌理:视觉肌理指用眼看得到的肌理,无须用手摸就能感觉到。此类肌理形式很多,如陶瓷表面的花釉等。
触觉肌理:即用手抚摸能感觉到的有凹凸起伏感的肌理。在适当的光源下,视觉也可以感知这种触觉肌理。这种肌理形态在陶瓷装饰材料中也很多,例如:陶瓷珍珠釉、材料表面凹凸的纹理,以及在绘画、雕塑、陶瓷设计中运用种种技法如粘、拼、编织、揉搓、雕刻等方式来构成的各种肌理形态。
陶瓷肌理的美感可分为:材质美,形式美,联想美。
材质肌理美是陶瓷创作者的一种审美追求,在陶瓷创作中,为了追求这种材质的自然美,从艺者往往喜欢运用流动的釉色结合烧制经验及艺术构想,让作品在火的考验中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材质肌理给人审美感受的心理基础是人多次接触同一种材料时,由于视、听、触、嗅等不同感觉的相互作用而产生的“联觉”。比如我们在接触天然大理石、花岗石材料时,其表面质地坚硬、冰凉、光滑的触摸感觉以及搬动时的沉重感,使我们体验到一种坚定、庄重、冷漠、深沉的情感;而陶瓷材质的质感能给人们以雅致、舒适和亲近的感觉。
而所谓肌理形态的形式美,是指肌理形态抽象的形式结构所引起的审美主体的感受。具体地说,是构成肌理形态的形式要素,如点、线、面、质地本身及其相互关系所形成的节奏、韵律、均衡、对称、对比等使人产生的各种感受。而这种形式感的产生,是人们经过长期的社会生活实践,积累各方面的感觉经验并凝聚各种记忆而成,因而人们从这些抽象的形态中能感觉到某些肌理所特有的美。在陶瓷创作中,不少陶艺家正是利用肌理的这种抽象的形式结构来表达自己的内心情感的。例如:当肌理纹样在陶瓷作品上呈匀称、均衡状态时可使人产生柔和舒适的情感;呈疏密差异或形成强烈对比的状态时可使人产生热烈、紧张的情绪。肌理的粗糙、凹凸立体形态在陶瓷作品上能给人带来触觉上的某种舒适的感觉;有些肌理的不规则纹理形式能给人带来诸如动荡、不安、活跃、神秘、虚幻等形式美感。
最后,审美联想是审美过程中的一种常见的心理现象,是由某种形象回忆或联想到另外有关事物形象的思维活动。肌理形态在陶瓷作品上是无任何内容也无具体形象的,因而它的审美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对肌理表面的形式,如纹理、色彩、形态、触感等引发各种联想而形成的审美感受,而人们正是通过这种感受来体会陶瓷作品上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和情感。
3.1 陶瓷造型与肌理变化
优秀的陶瓷艺术作品,所产生的艺术效果,都离不开造型美和外表的装饰美。陶瓷艺术品独特的造型美和肌理表现的装饰美都要统一协调起来,缺一不可。造型完美而没有外表的肌理处理,不可能达到最佳的艺术效果。或者只注重外表的处理效果,而忽视造型的完美性,同样达不到理想完美的艺术效果。
从最初的设计角度来看,一般设计程序是最先设计出陶瓷造型,再对陶瓷造型的外表做肌理装饰处理。这种处理手法往往会出现一方设计迁就另一方的设计,必然会出现造型和肌理有一方是在被动的设计。必然会出现造型和肌理设计的片面性。所以对一件艺术陶瓷作品进行构思设计的时候,对造型和肌理的表现应整体考虑。不同的陶瓷造型应该用于与之相协调的外表肌理来装饰,或者是外表的肌理效果更有利于体现造型所要表达的内在美感。例如:造型较为对称范畴的陶瓷作品,外表的肌理可以采用相对变化比较大的陶泥堆贴,镂空等手法。陶泥堆贴可营造出表面的浮雕效果,镂空可以使得造型的局部形态发生一定的改变。另外还可用阴刻的手法,雕刻出不规则的传统装饰纹样。但是在实际制作的时候还可以根据现有的陶瓷材料的质感,粗细,色彩等等来制定出最好的造型和肌理处理手法。
3.2 陶瓷材料与肌理效果
陶瓷材料表现的肌理效果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1)自然肌理
自然肌理是指一种自然的,不需要任何制作而形成的一种视觉效果。如一些仿生的陶瓷装饰作品,直接拿布纹,石头,树枝等等直接翻模印坯而得到的肌理效果,还有利用泥土本身制作留下的自然肌理,他属于自然事物的美,是自然事物本身固有的属性。泥土又是具有特殊魄力的自然物,源于地壳中的泥土,经过风化,雨水的侵蚀,河流的冲刷、溶解等自然的作用力后,造就了不同地域的泥土在质料和成分上的不同特性和特征。如球土,高岭土,黄粘土,紫砂泥,山土和田土等等,他们在粗细,色泽,可塑性和收缩性上都有着本质的区别,从而形成不同的肌理效果。
(2)制作肌理
制作肌理在陶瓷装饰创作语言中最为常见,指的是制作者为了更好的表现创作的主题,在作品上有意图的人工制作一些肌理,为陶瓷艺术品主体服务,以达到视觉效果,进而丰富作品的形式和内容。具体做法有造型撕裂法,干折法,划痕法,表面干裂法和压沙法。另外,由于陶瓷材料的特点和艺术性,在造型处理上不能过于复杂,尽量以简洁大方作为制作设计的原则。前者可以采用阳刻、阴刻、镂空、堆贴、拍打、弯曲折叠、粘接、挤压、印纹等等设计手法加以制作,以肌理取胜。后者则可以利用点、线。面的组合形成千姿百态的陶瓷装饰造型,从而产生新的风格。这是设计师情感的表达。也是他们追求个性的必由之路。制作肌理是陶瓷装饰创作中重要的一种手段,能拉近作品与审美者的距离。
(3)釉面肌理
釉面肌理是指在经过高温,由釉引起的一种表层的肌理。这种肌理具有一定的视觉效果。釉色是陶瓷装饰的时装,有了好的材质,好的造型,更要有恰当的釉色来装扮。传统的施釉方法有浸釉法,浇釉法,刷釉法,喷釉法等四种。在这个基础上制作者在坯体的某些部位采用干擦法,湿擦法,刮划法,涂蜡法等特殊的施釉方法,就能创造出更多的认为“缺陷美”,使之形成釉层厚薄不均甚至露出了坯体的效果。这种方法产生的肌理釉色亮度不均,容易产生色彩斑斓的效果。有些釉面肌理的陶瓷艺术品从工艺要求上来看是缺陷的,失败的,然而运用坯体的露出,加上釉色的装饰,烧成后有光的釉色和无光的坯体互为衬托,使得整个成品有了古朴、耐人寻味的装饰效果。这就是缺陷转化而成的“缺陷美”。这样的处理不仅仅可以从材料上去引发这种“缺陷美”,而且还可以运用技法、釉色的变化来产生这种意象不到的肌理效果。制作者要很好的掌握釉色的化学性质,并且对窑炉中火流动的路线做出与众不同的设计,从而创造出自己所想要的釉面肌理效果。
从古至今,无论是民间文化、宫廷文化、外域文化、宗教文化都离不开陶瓷陪伴,中国陶瓷广泛地反映了我国人民的社会生活、世态人情和我国人民的审美观念、审美价值、审美情趣与审美追求。陶瓷有着数千年的文化历史,陶瓷已经不仅仅是陶瓷,在今天,他象征着文化,代表着中国的文明发展,也是时代的象征和历史的见证。
陶瓷从远古走来,承载着不同时代的人文特点,伴随着我们的生活。今天的陶瓷艺术已经不再是简单传统的恢复,也不是抱着已有的“文化”一味地“传承”。要与时创新,要具有时代的强音,陶瓷肌理在陶瓷艺术的创新和发展上就应有浓彩重墨的一笔。新的环境,新的观念,新的要求,需要我们进一步对陶瓷肌理的表现及其应用进行反思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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