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9号),公布《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自2011年9月1日起实施。公布此《条例》的目的是为了加强电力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规范电力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控制、减轻和消除电力安全事故损害。主管部门电监会指出:电力安全事故以事故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者影响电力正常供应的程度为依据划分事故等级,需要考虑事故造成的电网减供负荷数量、供电用户停电户数、电厂对外停电以及发电机组非正常停运的时间等指标。在事故调查处理方面,由于电力运行具有网络性、系统性,电力安全事故的影响往往是跨行政区域的,电力安全监管实行中央垂直管理体制。《条例》分总则、事故报告、事故应急处置、事故调查处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六章,共计37项条款。后附的《电力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对事故的等级进行了界定和说明。
2011年6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出了《关于印发〈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加快推广先进节能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十二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16%的约束性指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央财政将继续安排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给予适当支持和奖励。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制定了《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此办法由总则、奖励对象和条件、奖励标准、奖励资金的申报和下达、审核机构管理、监督管理、附则等七章组成,共计24项条款。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废止。
2011年,《中国设备工程》杂志社和SAP公司、德勤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三方共同举办“第二届SAP杯中国设备管理信息化征文大赛”。《中国设备工程》杂志社将一如既往地继续搭建好企业、专家学者和专业人士之间相互交流、合作的平台,为更多的基层设备管理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展示学术才能的舞台。
2011年6月15日赛事正式启动,9月进入专家评审阶段。10月中下旬在北京隆重召开“中国设备资产管理信息化大会暨第二届SAP杯中国设备管理信息化征文大赛颁奖典礼”。
本次征文大赛的征稿范围以EAM(企业资产管理)、ERP(企业资源规划)、MRO(也称MRO2,设备维护、修理、大修、运行)、LCC(设备全寿命周期费用)等信息系统内容为主。文章包含以下内容(但不限于此)。
(一)设备管理信息化系统集成应用:
·EAM、ERP、MRO、LCC系统的建立和应用
·以上系统相互集成的成功应用
(二)设备管理信息化系统功能应用:
·设备资产台账管理
·维护工单管理
·设备的预防性维护
·设备维护工艺管理
·设备的招标与采购管理
·设备及备件的库存管理
·设备维护的财务与成本管理
·设备制造、改造与大修的项目管理
·设备维护计划管理
·设备维护的外包合同管理
·设备的结构(设备BOM、布局、连接)
·设备维护的资源管理(人力资源、工具、资质等)
·设备安全与合规管理
·维护与修理知识(库)建立与管理
·设备管理的评价与智能分析
此次征文活动设立一、二、三等奖和特别奖,其中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2名、特别奖若干名。对大力支持此次活动的有关单位,特别设立“大赛组织奖”3名。
《中国设备工程》 杂志社将出版本次大赛的论文集(有正式刊号),收录获奖论文和部分虽未获奖但受到评委好评的论文。全体参赛作者无论论文收录与否,将姓名和工作单位刊登在论文集中,以示感谢。
详情参阅大赛官方网站:www.cpe86.com.cn
《中国设备工程》杂志社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2011年6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组织推荐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根据《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节能效果必须由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审核确定;要求各省市有关部门、中央企业和有关行业协会做好相关工作,对本地区(行业)具备节能量审核能力的机构进行推荐,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择优选择,并公布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名单。《通知》还就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应具备的条件和申报要求进行详细规定。
2011年6月29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了《关于开展2011年度重点用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 指出:为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及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控制重点用能行业能源消耗过快增长,加快推进淘汰落后产能,确保“十二五”工业节能开好局、起好步,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2011年度重点用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2011年7月1日,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发出《关于印发〈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2011年)〉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指导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方向,促进产业技术进步,实现工业和通信业的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组织编制了《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2011年)》,请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组织做好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的研究开发工作。
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是能够在多个行业或领域广泛应用,并对整个产业或多个产业产生影响和瓶颈制约的技术。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由于关键共性技术的研究难度大、周期长,特别是在基础材料、关键工艺、核心元部件、系统集成等方面的关键共性技术,已经成为制约我国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核心问题;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的研究开发是工业和通信业发展的基础,也是我国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关键环节。
《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2011年)》主要包括8个方面和行业:节能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原材料工业、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工业、电子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通信业、信息化和生产性服务业。
2011年7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在北京组织召开《“十二五”节能减排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专家论证会。会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解振华主持,环境保护部周建副部长出席会议。清华大学何建坤研究员担任专家组组长,傅志寰、杜祥琬、刘昌明、郝吉明院士等11名专家参加了评审会。
与会专家听取了我委环资司关于规划编制有关情况的汇报,对《规划》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内容进行了认真讨论和审议。专家们认为,《规划》在思路、内容、机制上有很多探索和创新,充分体现了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和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的要求。《规划》作为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的18个重点专项规划之一,体现了顶层设计的思路,与其他有关专项规划紧密衔接,起草过程科学、民主,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结构合理,内容全面,目标明确,可操作性强,基本具备了上报国务院审批的条件。与会专家还就“十二五”节能减排面临的形势、提高结构节能减排能力、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规划起草组成员、规划研究支撑单位有关人员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