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遗体、器官捐献理论的建立*

2011-02-14 23:11
中国医学伦理学 2011年2期
关键词:生死观遗体器官

银 勇

(西安市眼库/西安市第一医院,陕西 西安 710002)

1 遗体、器官捐献的现状

中国每年约有150万患者需要进行器官移植,而每年器官移植手术仅有1万例左右。粗略统计,我国大约有4/5的需移植器官的病人在等待供体的过程中死亡。在欧美发达国家的许多医院中,尸检率都在50% 以上,而在我国,虽然卫生部颁布的《综合医院分级管理标准(试行草案)》规定三级甲等医院尸检率应达到15%,二级医院应达到10%,但在实际工作中,各级医院尸检率都远没有达到标准,即使在北京的三甲医院中,近几年尸检率低于5%的情况也是普遍存在的,甚至一些二级医院还出现了连续多年“零尸检”的情况。这种状况当然是多种因素的结果,但“传统观念的束缚是尸检工作最难逾越的屏障”,“医院医生主动劝说家属作尸检,往往会遭到家属的极力反对。家属误以为尸检要破坏尸体的完整性,因此对医生提出的尸体解剖建议往往不理解,也不配合。”[1]长此下去,我国医学水平的提高将会受到严重影响。

2 阻碍我国遗体、器官捐献工作的因素

影响我国公民器官捐献态度的因素很多,包括对器官移植和器官捐献相关知识及社会意义的认知和了解程度、固有传统观念、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社会主流价值观及社会支持力度、器官移植和器官捐献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家庭或亲属的意见、对器官捐献的经济价值的认可度、捐献器官或遗体是否被合理利用或妥善管理、捐献程序是否繁琐、伦理学原则、个人道德情操、心理因素等。[2]通过分析主要原因,笔者认为,除去体制不健全等客观因素外,传统观念和个人道德情操是主要因素。

2.1 传统观念的影响

在人类社会早期,由于自然科学的不发达,人们长期对生命的奥妙一无所知——不了解生命是如何诞生的,也不了解人如何经历由生到死变化的新陈代谢过程,因而产生生命绝对神圣和人类具有灵魂、灵魂不死的观念,将生命神圣论推向极端。

儒家思想占据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儒家强调“乐生哀死”,主张积极入世,对现实人生抱着极大的乐观态度。“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体现出以生为乐的情怀。同时以死为悲哀之事,并注重死亡的葬、祭以及等级之别,也透射出其强烈的哀死之情。[3]而“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的观点更使得尸体解剖、器官捐献成为民众思想中的禁区。虽然我国远古时代的《内经》就已重视人体构造的探讨,但由于长期受封建社会道德观念的束缚,尸体解剖一直被认为是大逆不道。

“生要全肤、死要厚葬”等观念在大多民众中仍根深蒂固。人们缺乏正确的生死观,恐惧死亡,忌讳谈论生死,更忌在生前提及身后事。在眼库实际工作中,会明显感到这种思想广泛存在,甚至在受过良好教育的年轻人当中也广泛存在这种思想。比如老人有捐献意愿,但作为执行人的子女却认为这是“不孝之举,大逆不道”,从而拒绝捐献。

2.2 个人道德情操高度的挑战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部分人的价值观念出现偏颇,传统道德体系受到冲击。人际关系的冷漠,互帮互助意识的淡漠等消极思想正在侵蚀着人们的思想。能否突破世俗的偏见,超越自我的道德标准,将自身“发肤”捐献于陌生的他人,无疑是对个人道德情操高度的挑战。

3 建立遗体、器官捐献理论

3.1 科学死亡观

从哲学的角度考虑,生命具有生成性、未完成性、体验性、向死性等特征。或者说,生命具有无限与有限两极性特征。生命是不断生成的一种存在,人具有无限发展的可能性。无限的发展是指生命是一个历程,一直伴随着意义的产生,而意义又使人的发展永远处在创造和超越的过程中。作为人的生命体验,意义在人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地生成和丰富起来,人也就从对有限生命的超越而达到精神的不朽。[4]

从医学角度讲,死亡意味着个体生命的结束。人的自然生命是一个有限的过程,一个人只有具备了一定的生命意识,他才能认识到生命之有限,从而积极去谋划有限的生命。对有限生命的谋划就是对无限意义的追求。在对待死亡的态度上,回避死亡的生命神圣论被一种盲目的道德力量庇护着,具有极强的个性,具体直观的表现就是对死亡的讳莫如深和追求寿终正寝。而且离死愈近,忌讳死亡越重,就会对死亡完全采取惧之避之的消极心理抵御态势。[5]那么,和具有这种思想的人去谈身后捐献遗体、器官肯定是没有结果的。

西方正好相反,他们对死亡采取的是一种直面的态度。将死亡看作生命的必然,选择了勇敢地面对死亡。目前,西方人的现代生死观已经发生了重大转变,正视生死的心态也日趋成熟,思考的重心已从对神的信仰和对死后天堂的向往转向对人自身的认识和对现实世界的探索。为了寻求精神上的超越,西方人不仅敢于直面死亡,而且也更为关注生之幸福。因为,讨论死亡主要不是为了来世永生,而是为了今生更好地生活。[6]

所以,要开展死亡教育,建立科学生死观,使人们感受生命意义、创造生命价值、提高生命质量的重要性。通过死亡教育可以使人明白,死亡是最终确定人生意义的参照,只有通过死亡才能凸显生命存在的意义。

3.2 生命价值观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怎样超越有限的生命而创造无限的价值?著名存在主义大师海德格尔称:“死亡在最广的意义上是一种生命现象”。[7]正是有了死亡的必然,才有了永恒不朽的人生理想。他在追求生命无限可能的问题上提出“向死而生”,就是以生命的有限性为参照,追求生命意义的无限可能性,从而实现对有限生命的超越。“生如夏花之灿烂,死如秋叶之静美”。泰戈尔的这句诗诠释了生命的价值不仅在于生,而且说明死更可以超越生的价值。“你虽然逝去,但你仍然用你明亮的眸子注视着,注视着这个你所眷恋的世界”——这是法国某眼库的宣传语,非常感人,每位志愿者看到后都会感到欣慰。因为捐献者的生命将得到延续,光明留在人间,更重要的是他们无私奉献的高尚精神将得到社会的赞扬。

一个人的死并不单纯是他个体生命的结束,而且也与他肩负的道义与承担的责任密切相关。古人讲人生的“三不朽”,即“立德”、“立功”、“立言”。立德是最高的境界,要求人做道德的楷模,成为别人的榜样。立功就是一辈子要做一些事情,留给后人。这样的话,人虽死了,但政绩仍能让后人得到实惠。立言就是要求知识分子要著书立说,让人们能够看你的书,推崇你的道德,享受你的思想。遗体和器官捐献属于“立德”,应得到社会的赞扬和学习。

人的一生服务于社会,死后仍可以将自己奉献于社会。患者急需移植器官,医学研究需要尸体解剖,祖国的医学事业的进步更需要志愿者的无私奉献。遗体和器官捐献就可以使人们超越有限生命而创造无限价值。

遗体、器官捐献工作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遗体、器官捐献理论的建立将纠正社会、个人对该工作的认识偏差,实现利用科学理论逐步转变传统观念对人们思想的束缚,鼓励更多的人认识和接受遗体、器官捐献的目的。希望有更多的学者加入到遗体、器官捐献理论的研究中,也希望国家加快相关工作的体制建设,共同推进遗体、器官捐献工作,以服务于医学,服务于人民。

[1]徐罡.医院“尸检率”集体滑坡——部分二级医院甚至出现“零尸检”[J].首都医药,2007,14(1):25-26.

[2]王黎,张晓萍.我国公民对器官捐献的态度及其影响因素[J].解放军护理杂志,2010,7(27):968-971.

[3]周贝利.略论儒家的生命伦理观及其现代价值[J].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8:128-129.

[4]张艳清,张旭平.《解读生死》的解读[J].中国医学伦理学,2009,22(4):77.

[5]石大璞.在实践中走向成功[J].中国医学伦理学,2009,22(3):27 -28.

[6]李高峰.中西生死观之比较——基于文化差异的视角[J].中国教育与社会科学,2009,10:23 -24.

[7]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M].陈嘉映,王庆节,译.上海:三联书店,1987: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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