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纪 平
依法防治水土流失协力开创水土保持工作新局面
□ 纪 平
2011年3月1日,在全国各地都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战略部署的重要时期,新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正式施行!这是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的一件大事,是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一件要事,也是水利改革发展历程中的一件喜事。我国水土保持事业将由此开启崭新一页!
水是生命之源,土是生存之本,水土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物质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资源。但水土流失同时也是我国头号环境问题,严重威胁到国家生态安全、粮食安全、防洪安全,制约着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1991年6月29日,我国颁布施行了新中国首部水土保持法,近20年来,国家依法加大了水土流失预防治理力度,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城乡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要求不断提高,原法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水土保持工作需要,一些新问题迫切需要通过修订水土保持法加以解决。2010年12月25日,新修订的水土保持法顺利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以国家主席令颁布。这是一部能够反映时代要求的新法律,它对地方政府防治水土流失的职责规定更加清晰,任务措施更加明确,各项要求更加具体,充分体现了国家依法治水、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的决策意志。
水土保持是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重要手段,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新水土保持法全面总结分析了全国各地实施水土保持法近20年来的实践成效,吸收了国内外水土保持工作新经验、新理念,把党和国家关于水土保持新的方针、政策、思路以及可持续发展的理念通过法律形式确定下来,充分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思想。新水土保持法进一步明确新时期水土保持工作“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指导方针,把预防和保护放在突出位置,全面完善和细化了预防保护措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理念。新水土保持法强化了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能,健全了相关管理制度,规范了监管程序,明确了违法行政法律责任,充分体现了依法行政原则。
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好新水土保持法关键在行动。要按照水利部部长陈雷在学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视频动员会上的讲话要求,把新水土保持法的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战略部署、推进水利改革发展实现新跨越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把新水土保持法赋予地方政府水土保持主体责任、赋予水土保持规划法律地位以及落实水土保持预防保护优先、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制度、水土保持补偿制度、水土保持法律责任等作为主要目标,把通过广泛的宣传、组织、培训、协作和严格执法等工作,是否使需要配套的制度、需要完善的措施、需要提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等都切实地建立起来、落实下去,作为检验新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成效的唯一标准。对于肩负神圣职责的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行政执法人员而言,这是一项新的要求,也将是一个长期的挑战。让我们紧紧把握住中央一号文件引导全社会关注水利的大好形势,紧紧把握住新水土保持法施行给这项工作创造的大好时机,扎实工作,奋发作为,为新水土保持法的全面贯彻实施开好局、起好步,同心协力开创水土保持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