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吉祥
据人民网报道,因涉嫌违纪问题,现任河南省交通厅厅长的董永安被纪检部门“双规”。
耐人寻味的是,在此之前,河南省交通厅连续三任厅长因违法犯罪而被查处。1997年10月,原厅长曾锦城,因受贿被判刑15年。2001年3月,曾锦城的继任者张昆桐因受贿、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2001年12月中旬,时任河南省交通厅厅长的石发亮,同样涉嫌违纪违法被省纪委“双规”。据悉这相继落马的三任交通厅长均有各自的“廉政名言”。第一任落马厅长曾锦城在任时就曾以写血书的方式向河南省委表白:“我以一个党员的名义向组织保证,我决不收人家的一分钱,决不做对不起组织的一件事……”曾锦城案发后,第二任落马厅长张昆桐一上任便向省委领导表示一定要吸取前任厅长的沉痛教训,并提出口号:“让廉政在全省高速公路上延伸”。张昆桐被捕后,第三任落马厅长石发亮在刚上任时也表示要吸取张的教训,提出的口号是“一个‘廉’字值千金”,并将其细化成“两个原则”:“不义之财分文不取,人情工程一件不干”。
重要岗位领导的“前腐后继”,不但说明一些地方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严重失控,也说明反腐败工作的紧迫性和任重道远。长期以来,个别领导在大会上冠冕堂皇地做清正廉洁报告,进行廉洁承诺,发表廉洁宣言,对别人进行廉洁教育,而在背地里却大肆索贿、受贿、以权谋私,真可谓说一套做一套,从表面上看高尚纯粹,人模人样,暗地里却贪得无厌。而有关部门正是被这些花言巧语所迷惑,放松了监督和对权力的制约,最终导致贪官陷入泥潭不能自拔,一步步走向犯罪的深渊,对党的声誉造成极大损害。
廉洁不能靠宣言,说得好更要做得好,不义之财不可取,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希望身处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吸取贪官身败名裂的教训,脑中防腐的警钟长鸣,时时刻刻自省自律,把职工群众赋予的权力用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做一名清清白白受人爱戴和称赞的公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