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柴瑞震
《伤寒论》桂枝汤三禁和麻黄汤九禁之应用研究
● 柴瑞震*
本文通过对《伤寒论》“桂枝汤三禁”、“麻黄汤九禁”的应用禁忌分析,说明了桂枝汤、麻黄汤二方用之不当所产生的严重危害,并由此而提出了,凡《伤寒论》中之方剂,个个皆有其一定的适应证,亦个个皆有其必不可用之禁忌范围,提示了《伤寒论》一书所体现的“辨证论治”的精神精髓。
张仲景 《伤寒论》 桂枝汤 三禁 麻黄汤 九禁 应用禁忌
张仲景《伤寒论》所载方剂共一百一十三首,其对方剂应用并提出应用禁忌专门论述的只有两首,即桂枝汤、麻黄汤二方。张仲景为什么要单单对这两首方剂应用提出这种要求呢?笔者认为其动机无非是下列几点:其一,慎于始而敬于终,对生命要高度重视和负责;其二,桂枝汤和麻黄汤药性偏于温散开泄,易于耗伤人体正气,容易出现凶险变证;其三,东汉末年,战乱频仍,天下饥馑,人民体弱气虚,而寒疫之流行,此二方又为多用和常用之剂;其四,举一隅而三反之,用桂枝汤、麻黄汤作代表,警示后世,凡书中所有方剂,个个皆有其适应证,亦个个皆有其不可用之禁忌病证。现将桂枝汤、麻黄汤二方之应用与禁忌阐述如下。
1.1 方药组成 本方由桂枝三两(去皮),芍药三两,甘草二两(炙),生姜三两(切),大枣十二枚(擘)组成。
1.2 适应证 综合《伤寒论》中论述桂枝汤的条文,本方的适应证主要为风伤于表、营卫不和而致的发热,恶风恶寒,头痛项强,汗自出,脉浮缓或浮弱等。
1.3 应用禁忌 从桂枝汤方药组成分析,此方药性偏于温热,偏于行散,其中桂枝辛温走窜,性烈不驯,生姜之性亦辛温行散,走而不守,而芍药则偏柔收敛,其于风寒表虚、内无火热者多建奇功,而于表实郁闭、阳热内盛者,则甚属不宜。张仲景在《伤寒论》中有三个条文专论应用桂枝汤之禁,故谓之“桂枝汤三禁”。
其一,《伤寒论》第16条之上段云:“桂枝本为解肌,若其人脉浮紧,发热汗不出者,不可与之也,常须识此,勿令误也。”这里特别强调的是“发热汗不出”,发热是阳郁之象,汗不出是热郁于内不得外泄之象。桂枝汤属于温热之剂,具有和营卫以止汗出之力,表气不开汗不出,为寒邪束于外,阳热郁于内,此时治法应当开表泄汗,使郁热外泄,若用桂枝汤反致汗愈不出,表闭愈甚而阳热郁之更甚,或热迫血溢而为衄,或郁热内扰而为心烦懊憹,所以不可用桂枝汤。
其二,《伤寒论》第17条云:“若酒客病,不可与桂枝汤,得之则呕,以酒客不喜甘故也。”本条所讲,温热素蕴的阳盛之人,不可用桂枝汤。酒为刚烈之物,其性炎灼沸腾,常嗜饮者,必致热毒蕴于胃,湿浊积于脾,若再服桂枝,则必易助热碍湿,湿热愈发壅盛,其病变或为呕吐痞逆,或为痈疽黄疸,所以不可用桂枝。这里所言“酒客”,是指代素体多火多热多湿之人,非专指酒客而言。
其三,《伤寒论》第19条云:“凡服桂枝汤吐者,其后必吐脓血也。”本条所言,与上《伤寒论》第17条基本相似,亦指素来胃中多火多湿之人,湿火内积者,多不喜甘,更恶火热之物。桂枝汤为甘温之剂,其于胃中火热之人,则必然助纣为虐,使火热益盛,火热之气性上炎,所以服后容易引起呕吐,且痈疽原是火生成,湿热久蕴于胃,则腐肌烂肉而为疮痈,故使吐脓血。
关于桂枝汤的禁忌,张仲景主要指出了以上三条,这三个条文所体现的主要是两个问题:一是桂枝汤不可用表实证;二是桂枝汤不可用于湿热内盛之人。表实或湿热内盛的实质,就是阳盛,所以古人有谓“桂枝下咽,阳盛则毙”的警示。
2.1 方药组成 本方是由麻黄三两(去节),桂枝二两(去皮),甘草一两(炙),杏仁七十个(去皮尖)所组成。
2.2 适应证 根据《伤寒论》所述,麻黄汤的适应证主要是发热,恶寒,头痛,身疼,骨节疼痛,腰痛,无汗,喘,脉浮紧,这是由于风寒外束肌表,营阴郁而不行所形成。
2.3 应用禁忌 关于麻黄汤的禁忌,张仲景从九个方面进行了论述,故名曰:“麻黄汤九禁”。
其一,《伤寒论》第49条云:“脉浮数者,法当汗出而愈。若下之,身重心悸者,不可发汗,当自汗出乃解。所以然者,尺中脉微,此里虚。须表里实,津液自和,便自汗出愈。”这个条文主要在强调尺中脉微所提示的“里虚”。尺部候肾与命门,尺部脉微是肾元不足、命火衰微的表现,因为命火之气的不足,无力运行生生之气,所以病人身重,命火是心火之根,命火不足则心阳自衰而不振,所以病人心悸。麻黄汤是发越阳气之药,峻汗之剂,若阳虚者用之,势必导致阳亡而竭,所以此乃麻黄汤之一禁。
其二,《伤寒论》第50条云:“脉浮紧者,法当身疼痛,宜以汗解之。假令尺中迟者,不可发汗,何以知然?以营气不足,血少故也。”这个条文所强调的是尺中脉迟所提示的“营气不足,血少故也。”麻黄汤主要作用在于发汗,而汗之与血,异流同源,有互化之机,营血既已不足,再汗必夺其血,会致营血愈虚,而犯“虚虚”之戒,所以凡营血不足者,麻黄汤不可用之,此为麻黄汤之二禁。
其三,《伤寒论》第83条云:“咽喉干燥者,不可发汗。”咽喉乃肺胃之门户,肝肾之脉亦绕行于喉咙,咽喉干燥说明肺胃肝肾津液不足,不足以上润,此类病人如患外感,亦不可用麻黄汤,用麻黄汤发汗是重夺其津,所以此乃麻黄汤之三禁。
其四,《伤寒论》第84条云:“淋家,不可发汗,发汗必便血。”淋病是火热烧灼膀胱所为,久病于淋则膀胱及肾津阴必遭重伤,麻黄汤温热夺汗之剂若用于淋家,必使热愈炽而阴愈亏,阴亏之极,必及于血,热盛则必然迫血妄行,所以尿血是其必然变证。所以淋家虽患外感,麻黄汤则必在禁用之列,此麻黄汤禁忌之四。
其五,《伤寒论》第85条云:“疮家,虽身疼痛,不可发汗,汗出则痉。”久患疮疡,必脓血淋漓,阴分已为大伤,且疮疡之形成,原因于火热之毒腐筋灼肉所致,如此津亏火炽之躯,岂可更用麻黄温热发汗之药!麻黄性热如火,泄汗如雨,用之必致津血枯竭,热极生风,筋脉挛急为痉,所以疮家绝不可再用麻黄,此麻黄汤之五禁。
其六,《伤寒论》第86条云:“衄家,不可发汗,汗出必额上陷,脉急紧,直视不能眴,不得眠。”所谓衄家,是指经常患出血性疾病的人。经常失血的人,阴血必然亏损严重,阴血亏则火反旺,治法当以滋阴养血以和阳。而麻黄汤一是性热,二是善汗,若用于衄家,则阴血愈亏,火热愈炽,如此则骨焦筋伤,血涸液枯,风动于内,神失于外,凶险骤生,所以衄家是不可用麻黄汤的,此乃麻黄汤之六禁。
其七,《伤寒论》第87条云:“亡血家,不可发汗,发汗则寒慄而振。”亡血家是指经常患有出血或大出血的人,这和《伤寒论》第86条之衄家在病因病机上是同一类型的,不过此类患者不一定兼有“火热”,多为气虚不摄、阳虚不固而致之出血,或一次性出血过多,阳随阴竭,气随血逸。虽然也不可用麻黄汤,因汗为阳气蒸腾阴血而化生,麻黄汤峻汗之药,用之必致阴血夺而阳随外亡,而会发生阳失温煦的寒慄而振等变证。此乃麻黄汤之七禁。
其八,《伤寒论》第88条云:“汗家,重发汗,必恍惚心乱,小便已阴疼,与禹余量丸。”汗家,指经常汗出之人,以其卫阳虚而不固,所以津液经常外泄。汗多者,每每气阴两虚,汗出的同时,阳气每随之而外逸,此类病人即使又患风寒外感,亦不可再行发汗。尤其麻黄汤乃峻汗之剂,其对形体壮实者且汗出如雨,何况气阴皆虚之人!若用之,不仅会致阴津亏竭不继,而且更易致心肾阳气外亡。心肾阳衰,阴血复涸,则心神失其所恃而动荡不能自持,魂魄无所滋养,则意乱而不能自主,所以会发生“恍惚心乱”之变,阴血涸竭,不能滋润水道,加之阳虚不司气化,所以尿后会有尿道涩痛之证。此乃麻黄汤之八禁。
其九,《伤寒论》第89条云:“病人有寒,复发汗,胃中冷,必吐蛔。”这个条文论述了麻黄汤禁例的另一个类型,即里虚中寒者,即使津不亏、阳不盛,也不可用麻黄汤发汗。麻黄汤虽是温热之剂,但并不是温中益阳之药。麻黄、桂枝之温热,在于宣散肌表,而宣散之用,最易使体内正阳之气散逸外失,所以麻黄汤有“体若燔炭,汗出而散”之力。素体阳虚者,必然寒从中生,寒湿不化,只宜甘温复阳,绝不可再行宣散,若误用之,必致中阳更虚,寒冷益甚,中寒则蛔不安,故易生吐蛔之变证。此乃麻黄汤之九禁。
以上麻黄汤应用禁例之九条,为麻黄汤九禁之称,或言尺部脉微,或言尺中脉迟,或言咽喉干燥,或言久淋不愈,或言素婴脓疮,或言淹缠失血,或言汗常淋漓,或言阳气素虚,总结起来,其实不过“里实、中寒、津亏、血少”八字而已。里虚者,泛指五脏元真不足者而言,包括久病、大病之后体虚不复者在内,这类人的外感是不可冒然用麻黄汤的,用之则正气再度随汗而虚,虚复何日得复。中寒者,泛指素体阳气不足,命门火衰之人,阳内虚则寒中生,故谓之中寒,非单指中焦之寒证,但因阳虚寒生后,常常表现在脾胃方面,如心腹冷痛,食少不化,大便溏薄或飧泄,四肢清冷或厥逆,所以张仲景以“胃中冷”喻之。阳虚之人,最忌辛散之药,散则阳气散,所以不得用麻黄汤。津亏者,泛指体内津液不足,水分枯涸之人。导致津亏的原因,不外多汗、吐、泻。津不足则不能滋润脏腑组织,亦不能转化血液,其病也,或口咽干燥,或便干尿涩,或肌肤枯涩消瘦,此类病人之外感,都应考虑避免发汗之药,当然麻黄汤之峻猛者尤须禁用。血少者,血不足之人,气为生命之根,血为生命之源,血分不足者,不仅体虚,而且多病。引起血少的原因有多种,而津气不足则是血少之根本成因,因气可以化血,气可以生津,津复化血,血方充沛。故血虚血少者,治病用药最忌发散汗剂。经有“夺血者勿汗,夺汗者勿血”之训,血既已少,若复再汗,尤其以麻黄、桂枝峻汗,岂非枯井抽水,涸泽决堤!
总之,麻黄汤是汗法中之峻剂,药性悍猛激烈,如麻黄之开腠理,启玄府,势如破竹;桂枝之走窜皮肌,通利脉络,所向披靡;杏仁宣肺气开皮毛,如雷击冰山,其对体虚者,害何大焉!其间虽有甘草之缓和药理,然一以抵三,恐难挡其万马奔腾之势,其发汗也,如流水淋漓,其发散也,如风扫残云,倘用之不当,迅忽之间,津亡阳越,血枯气竭,所以,张仲景特别指出麻黄应用之九禁。
从张仲景对桂枝汤、麻黄汤应用方面的谆谆告诫来看,我们能够从中体会出仲景用药之慎重,以及对生命之珍重。万事都是开头难,一步错则步步错,治病也是一样。风寒外感,本属小恙,然治法有误,用药失当,则变证丛生,可酿成大祸。
《伤寒论》一百一十三方,并非只有桂枝汤和麻黄汤才有应用禁忌,所余一百一十一首方剂,其实方方皆有禁忌。如白虎汤之寒凉,岂可用于虚寒之人?如四逆理中辈,岂可用于实热内盛之人?就三承气汤而言,张仲景亦有专门条文论述其不可用以攻下者,如《伤寒论》第189条云:“阳明中风,口苦咽干,腹满微喘,发热恶寒,脉浮而紧。若下之,则腹满、小便难也。”《伤寒论》第194条云:“阳明病,不能食,攻其热必哕,所以然者,胃中虚冷故也。”还有《伤寒论》第204条云:“伤寒呕多,虽有阳明证,不可攻之。”及第206条云:“阳明病,面合色赤,不可攻下。必发热,色黄者,小便不利也。”等,也皆言禁用承气汤攻下之诫。
《伤寒论》对疾病的治疗,重点强调的是“有斯证则用斯药”的辨证论治原则,一方对一证,才能有桴鼓之效,若非其证而用其方,轻则药难祛疾,延误病情,重则伤此害彼,引发变证,致病患于危途。所以,我们当效法于桂枝、麻黄之禁例,无虚虚,无实实,无寒寒,无热热,一百一十三方之用,方方如此,必须方药与病证相对,丝丝入扣,这样才能得《伤寒论》之秘旨,张仲景之真传。
柴瑞震,男,主任医师。主要从事中国古医籍整理校释工作及中医四大经典著作的研究。编著出版了《中国中西医结合内科学》、《中国百年百名中医临床家丛书-柴浩然》、《伤寒杂病论研究心悟》等30本医学书籍。撰写了200篇医学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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