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霞
治疗慢性乙型肝炎的主要目的是清除或持续抑制HBV,这样可减少HBV的致病力和传染性,从而阻止或减轻肝脏的炎症坏死。临床上,治疗的近期目标是减轻肝炎活动,防止发生肝功能失代偿,在治疗结束或治疗结束后6~12个月HBeAg阴转(血清转换成抗-HBe)和(或)HBV阴转伴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恢复正常。从而防止ALT波动,防止发展至肝硬化和(或)肝细胞癌,最终延长患者的生存期。选取我科自2009年6月至2011年6月对慢性乙型肝炎患者60例进行IFN素治疗,收到满意效果,现分析如下。
1.1 一般资料 选择2009年6月至2011年6月在我院收治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60例,其中男33例,女27例;年龄15~58岁,平均(35±4)岁。所有患者均为大三阳,病毒定量高于正常,谷丙转氨酶在50~105 mol/L之间,胆红素在正常范围内,均经B型超声下行肝脏穿刺取活体组织病理检查[1]。
1.2 适应证 ①HBV DNA≥105copies/ml(HBeAg阴性者为≥104copies/ml);②ALT≥2×正常值上限(ULN);如用干扰素治疗,ALT应≤10×ULN,血总胆红素水平应<2×ULN;③如ALT<2× ULN,但肝组织学显示Knodell HAI≥4,或≥G2炎症坏死。具有①并有②或③的患者应进行抗病毒治疗;对达不到上述治疗标准者,应监测病情变化,如持续HBV DNA阳性,且ALT异常,也应考虑抗病毒治疗。应注意排除由药物、酒精和其他因素所致的ALT升高,也应排除因应用降酶药物后ALT暂时性正常。有失代偿期肝硬化或重型肝炎者不主张使用。
1.3 给药方法 普通干扰素α治疗;长效干扰素135~180μg,治疗。一般疗程6个月,根据病情可延长至1年。
单独应用普通干扰素常规剂量肌内注射治疗慢性乙型肝炎,HBeAg、HBV DNA的阴转率仅为40%左右,长效干扰素疗效有所提高,HBeAg、HBV DNA的阴转率为50% ~60%,但其价格昂贵,对于经济不发达地区的患者,高额的药费使大多数患者不能接受治疗。不良反应均有不同程度的发热、头痛、乏力、肌内酸痛,以前3 d明显,随时间推移逐渐减轻,穴位注射组明显低于肌肉注射组(P<0.01)。
抗毒治疗为抗HBV药物治疗的简称。具有抗病毒作用的药物繁多,主要有干扰素类、核苷类、聚肌胞、腺苷类以及苦参素等药物。到目前为止,尚没有一种药物能够确切有效地把HBV杀灭和清除,而只能起暂时或短期的抑制作用。IFN抗病毒机制包括免疫调节作用和直接抗病毒作用。IFN对免疫系统的调节作用主要是促进肝细胞表达HLA-Ⅰ类抗原,从而促进受HBV感染的肝细胞被CD+8的细胞毒T淋巴细胞(CTL)清除。直接抗病毒作用主要表现在诱导寡腺苷酸合成酶的表达,促进寡腺苷酸合成而激活核酸酶,使之降解新合成的HBV DNA,从而阻断HBV DNA的复制;它还可诱导蛋白激酶表达,通过磷酸化而失活真核细胞起始因子,使蛋白翻译不能进行,从而达到某些抗原消失和病毒酶活性降低的目的。干扰素治疗适应证:IFNα适用于血清ALT持续或反复增高,HBsAg、HBeAg和HBV DNA阳性,肝活检证实为慢性肝炎而且肝功能代偿良好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选择病例时要注意排除自身免疫性肝炎、药物性肝炎、酒精性肝病、肝豆状核变性和α1-抗胰蛋白酶缺乏症等。对于出现血清胆红素增高,合并自身免疫性疾病或重要脏器病变(严重心、肾疾患,神经、精神异常),或有失代偿肝硬化的患者,应慎用或禁用IFNα治疗。
α-干扰素的“诱导治疗”[2],所谓“诱导治疗”,是在IFNα开始治疗2周或1个月,加大治疗剂量,使血清IFNα维持较高和稳定的血浓度,能有效的抑制血清HBV水平。
[1]中华医学会传染病与寄生虫病分会.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肝脏,2000,5(5):257-263.
[2]赵国明,俞红,张红薇,等.干扰素α-2b治疗慢性乙型肝炎近期疗效分析.中国实用内科杂志,2004,24(6):361-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