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春
(景洪市种子管理站,云南景洪 666101)
随着城乡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蔬菜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食品,蔬菜种子销售在乡镇种子市场占有的份额也越来越大,在给乡镇购种者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加强乡镇蔬菜种子市场管理势在必行。现结合暴洪市乡镇蔬菜种子市场存在的问题略述己见,供同仁参考。
1.1.1 销售散装种子。《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规定,销售的种子应当加工、分级、包装。但是,乡镇种子市场,特别是乡镇农贸﹙集贸﹚市场摆摊经营蔬菜种子的经营户仍销售用盆子或塑料袋装的散装种子,主要是菠菜、菜豆、大葱、青菜、萝卜、白菜等作物的种子,并且没有品种特性和栽培技术介绍。
1.1.2 种子标签标注不规范。有的种子标签连生产日期、有效期限和品种简要说明等内容都没有标注或标注不清晰,而一些新奇吸引人的拼凑图案和夸大种子优势的虚假广告醒目耀眼,以此诱导消费者购买种子。
1.1.3 “短斤少两”。如标签标注每袋种子净含量为10克,但实际上连内外层包装袋才有10克,有的甚至还不足10克。
1.1.4 种子质量差。主要表现在小宗蔬菜种子的纯度、发芽率指标与标签标注的严重不符。
《种子法》规定,种子经营者应当建立种子经营档案,载明种子来源、加工、贮藏、运输和质量检测各环节的简要说明、销售去向等内容。乡镇蔬菜种子经营户几乎未建立种子经营档案。
蔬菜种子经营户的文化水平和相关种子专业技术知识普遍偏低,素质参差不齐,对种子的真假、伪劣识别能力有限,有的连品种简要说明书都难看懂,更不可能向购种者讲明品种简要的栽培措施和使用注意事项。有的种子经营户只顾眼前利益,轻易听取种子推销商的宣传,盲目调入价格低廉的假劣种子。
乡镇蔬菜种植户文化水平参差不一,购买种子时自我保护意识差。特别是不成规模的蔬菜种植户,一次购种几元钱,即便出现种子质量问题,也因为损失不大,不愿向种子经营户索赔或讨个说法,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部分经营者违规行为,导致假劣种子趁机而入。
主要表现在没有店面的种子经营户,许多摆摊经营户将种子直接摆放在阳光下经营,种子长期暴晒,包装袋脱色变色,标签模糊不清,加之种子贮藏条件差,加速种子劣变,降低种子发芽率,严重影响种子质量。
近年来,种子管理部门加大了以两杂种子为主的大宗种子监管力度,但忽视了蔬菜种子市场的监督与管理,特别是对乡镇蔬菜种子市场的监管。
蔬菜种子是改善人们饮食结构,保障人们饮食安全,提高人们生活质量最基础的农业生产资料。因此,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对蔬菜种子市场监督工作重视起来,严格按照《种子法》规定,做到经常性地对蔬菜种子市场进行检查和抽检,从城区源头的几家蔬菜种子批发店查起,对经营假劣种子的违法行为要一查到底。
按照《种子法》规定,凡是销售种子的经营户必须建立种子经营档案。档案应该载明种子来源、销售去向等内容,并向购种者出具销售种子发票,要保存2年以上。但针对我市乡镇蔬菜种子经营户状况,应要求蔬菜种子经营户建立我市推广面积较大的大宗蔬菜种子档案,如西瓜、甜瓜、辣椒、鲜食玉米、菜豆等蔬菜种子,种子管理部门要对其进行定期检查。
2.3.1 对种子经营者加强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种子管理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采取多种形式,对辖区的种子经营者进行种子法律法规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他们守法、诚信经营。组织经营者学习与种子有关的新技术、假劣种子的识别、种子标签标注内容等相关知识,提高种子经营者的为农服务水平。
2.3.2 对购种者宣传购种注意事项。走村串寨对购种者宣传《种子法》及有关规章制度,宣传购买种子时注意事项,提醒购种者不要盲目购买新奇特品种种子,防止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购种者;购种时向经营者索取销售发票,并将销售发票和包装袋保留一个生产季节;出现种子质量问题时及时向有关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种子管理站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