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郭 琦(河北省涿州市农业局)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颁布实施以来,河北省涿州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随着养殖业的迅猛发展,基层动物防疫工作仍有待改进。笔者结合实际工作,对农村散养户动物防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免疫证明只是一种免疫的证明,完全可以由表格代替。建议取消免疫证明,用表格记录,并责令防疫员和户主签字,同样具有法律效力,见表1。免疫注射的疫苗由固定的单位负责管理和发放,防疫员和和养殖户可以不掌握疫苗的种类、厂家和批号等内容。一旦出现疫苗免疫问题,可以根据免疫注射记录表到负责疫苗管理和发放的单位进行查询。
免疫卡上的耳标号码本应与动物所佩戴耳标上的号码一致,但常常由于耳标的掉落,而无法辨别原来的号码,只能是重新填写。另外,一般动物收购商所持有的免疫卡并不是原先防疫员所填写的免疫卡,而是自行填写。目前,现有佩戴的免疫耳标多是流于形式,如果发生问题时不能追踪溯源。建议取消免疫注射时为动物佩戴耳标,而改为在动物出栏或出售时佩戴,这样更有利于溯源体系的建立。
笔者认为,现有的溯源体系具有很多不可行性,如前期的资金投入和后期的高维护成本。前期涉及每个识读器的价格为3000元左右,若以400名防疫员计算,成本近120万元;后期费用还涉及机器的使用寿命、修理、电池的使用期限等。现在畜禽标识的脱落非常严重,一旦耳标掉落,原来的耳标号码就很难甄别,造成大量的冗余数据,原有的数据也就失去了意义。现有防疫员的专业文化水平不高,使用这些高端设备很有难度。
表1 免疫注射记录表
表2 动物变动交接单
建议采用“动物变动交接单”,见表2。在“动物变动交接单”上记录耳标号,一旦出现问题可以直接追溯到畜主,又通过“免疫注射记录表”,可以迅速掌握该批次动物的防疫情况。注意:“动物变动交接单”是以免疫注射记录表为基础,两者互为补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