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警钟长鸣

2011-01-27 09:58
饲料工业 2011年10期
关键词:添加剂食用农产品

食品安全警钟长鸣

胡锦涛强调要“加大监管力度,严把食品安全关”

2011年4月29日至5月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在天津视察时指出,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一件大事。他在视察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时,要求监管部门和技术机构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把食品安全关。特别强调要“加大监管力度,严把食品安全关,确保广大群众都能吃上放心的食品”。

温家宝点名批评恶性食品安全事件:诚信的缺失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同国务院参事和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座谈时的讲话中强调,要注重对社会转型期道德文化建设的研究。

温家宝说,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伴随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民主法制的推进,文化建设有了很大的进步。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文化建设特别是道德文化建设,同经济发展相比仍然是一条短腿。举例来说,近年来相继发生“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等事件,这些恶性的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国民素质的提高和道德的力量,绝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强大的国家、一个受人尊敬的国家。

温家宝表示,要把加强同市场经济、民主法治、和谐社会建设相适应的道德文化建设放到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来。要在全社会大力加强道德文化建设,形成讲诚信、讲责任、讲良心的强大舆论氛围。这不仅是维护正常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的需要,也有利于从根本上铲除滋生唯利是图、坑蒙拐骗、贪赃枉法等丑恶和腐败行为的土壤。

农业部督促各地加大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力度

5月11日,农业部召开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视频会议,在总结前一段“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专项整治督导等工作基础上,结合贯彻落实全国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要求,对农业系统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督促。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在会议上强调,各级农业部门要下更大决心、花更大力气、想更多办法、用更严措施,进一步推进“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专项整治,努力确保农业产业安全和农产品消费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全文共10章,包括总则;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检验;食品进出口;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现将与饲料、畜产品等食品相关的部分章节列出: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五)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应当遵守本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八条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普及工作,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并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三十五条 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农药、肥料、生长调节剂、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食用农产品的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

县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管理和指导,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制度。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五)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的制品;

(六)经营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已发现的151种食品和饲料中非法添加物质名单公布

2011年4月23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公布已发现的151种食品和饲料中非法添加物质名单,其中包括22种“易滥用食品添加剂”。5月1日起,卫生部明令禁止使用面粉增白剂。食品添加剂,从“食品加工业的灵魂”,到被滥用后成为威胁食品安全的罪魁,再一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这次公布的151种食品和饲料中非法添加名单,是由卫生部、农业部等有关部门在分次分批公布的基础上汇总再次公布,目的就是提醒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严格守法按标准生产经营,警示违法犯罪分子法网恢恢,不要存侥幸心理;同时,欢迎和鼓励任何单位、个人举报其他非法添加的行为。下面列出与饲料、畜产品部分有关的名单。

表1 食品、饲料及畜产品中非法添加剂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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