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动态

2011-01-25 04:03
浙江国土资源 2011年4期
关键词:国土国土资源用地

市县动态

杭州市拱墅区

深化国土资源调查研究工作

拱墅分局紧紧围绕该区建设秀美拱墅新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工作中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着眼破解工作难点,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活动。一是强化调研意识。该局强调调查研究是解决问题、破解难题、推进工作的有效方法,通过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可靠管用的对策,进而推进工作开展。二是强化责任分工。该局专门召开会议,下发通知,要求每个科室(所)每年必须完成一篇高质量的调研文章,并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科室(所)长作为第一负责人,分管领导负责审核把关,确保调研成果。三是强化组织开展。每个科室(所)要紧密结合本科室(所)工作特点,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挖掘提炼,查找问题,寻求对策,认真撰写调研文章。四是强化成果运用。每个科室(所)的调研文章要在区级以上刊物发表,对得到领导肯定的,给予表彰。每年对调研文章编辑成册,把调研成为推动工作的重要动力。

杭州市余杭区

四项措施强化矿山巡查

近日,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地质环境科、瓶窑国土所对余杭区瓶窑片内部分闭坑矿山进行了又一轮巡查,并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责任主体进行限期整改。在瓶窑镇六头村一关停矿山内,现场发现该矿区局部宕面仍有浮石未完全清理,矿区出入口没有设立警示标志且道路未做有效封闭,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和盗挖风险,巡查人员立即要求原矿山业主近期完成进出口道路的封闭,并要求专管人员联系瓶窑镇政府落实好关停矿山警示标牌的设立。在黄湖镇白石坞村一家已整治的废弃矿山内,现场发现有一辆无人操作挖掘设备停靠在宕口外侧的复垦地面,巡查人员在最短时间内找到了车辆业主,并责令其立即将车辆撤离,同时要求黄湖镇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对废弃矿山和复垦耕地的保护。今年以来,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把矿山动态巡查当成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来抓,采取定责任、勤指导、多沟通、抓落实等四项措施积极开展此项工作,收到了明显效果。一是定责任。由于历史原因,我区境内的废弃矿山数量众多且分布范围较广。为此,我局专门出台相关文件,明确基层国土所对辖区内矿产和地质灾害动态巡查工作负责,地质环境、执法监察、纪检和法制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同配合,使矿山巡查工作靠前开展、一线开展,确保违法行为能被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二是勤指导。基层国土监管工作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运用政策多,相关职能科室服务中心,顾全大局,业务指导随叫随到,有力加强了对基层国土所的支持和指导。三是多沟通。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镇乡政府是本辖区内矿山和矿产资源保护的责任主体。在矿产资源日常监管中注重与镇乡的沟通,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其通报和交流,使巡查工作在最大程度上得到镇乡的理解和支持。四是抓落实。对巡查工作建立台帐,并定期汇总整改和落实情况;对违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立案和查处,有效维护正常的矿产开发秩序。

淳安县

四百多名村级国土协管员活跃在田头地角

在我省地域面积最大的淳安县,有四百多名的村级国土协管员分布在4427平方公里的范围内,常年工作生活在农村,活跃在田头地角,上门入户宣传国土政策,公正公平调解土地纠纷,义不容辞保护基本农田,责无傍待做好地灾防治工作。不但充当了国土部门的千里眼、顺风耳,而且成了保护国土资源的一支生力军。在全县425个行政村,公开选拔聘用村级国土协管员,县财政每年拿出70多万元对村国土协管员进行津贴补助,由国土部门对村国土协管员进行国土政策法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等培训,并进行定职责、定考核、定奖惩,使他们真正成为保护耕地、防治地灾、调解土地纠纷的一支生力军,这一创举在全国并不多见。这些村级国土协管员他们天天工作生活在第一线,天天和村民在一起,最了解情况,最能发现问题,能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向国土部门反映情况,调解土地纠纷,发现地灾险情。如去年6月18日的凌晨,该县姜家镇遭受暴雨袭击,这个镇巨源村的国土协管员方长春天刚发亮就出门察看险情,早上6时,当他走到村民方绍高房后时,看见山上的泥土不时在滑落,他快步跑到山上一看,发现有一条200米长的山体已裂开15公分的大缝,他马上跑下山叫醒方绍高等四户人家,告诉他们马上撤离,同时又立即电话报告姜家国土所和姜家镇政府,姜家镇政府和姜家国土所接到报告后,迅即赶来,将4户人家共12口人及贵重财产转移至安全地带。结果,等人员和财产刚转移,这里就发生了山体滑坡,避免了一场重大地灾事故的损失。淳安县去年遭受了三次百年未遇的特大洪灾,发生了三百多处泥石流和山体滑坡,但没有伤亡过一人 。 在耕地保护方面,由于村级国土协管员及时发现、报告、制止违法用地现象,这个县成为全省违法用地最少的县,去年被评为全国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由于村级国土员及时调解土地纠纷,这几年淳安县的国土信访和国土纠纷都在大幅下降。

三门县

政府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

3月30日,三门县政府与14个乡镇签订了《2011年度三门县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乡镇长成为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如果辖区内出现问题,必须限期针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并追究责任。《责任书》中明确了乡镇政府对本乡镇内年度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总责。要求各乡镇要认真落实耕地保护的各项政策措施,乡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各类非农建设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补充耕地的面积和质量不低于建设占用的面积和质量;加强基本农田占用补划管理,补划基本农田的数量和质量不低于占用的数量和质量,保证足额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加强土地利用年度变更调查,对调查统计结果的真实性负责。图为分管国土资源的副县长彩明与各乡镇负责人签订责任书。

东阳市

积极开展“与法同行”活动

一、坚持以人为本,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提高服务水平上有新突破。一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大力推行阳光政务,通过设立电子屏幕、网站及印制各种行政许可工作指南,让群众全面了解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等,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对国土资源部门及工作人员的监督。二是大力推行能办推定理念,进一步完善为民便民服务机制,优化服务发展环境。开展“中梗阻”专项治理活动,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AB岗工作制等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台帐制度,用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二、突出宣传重点,在以点带面和增强宣传教育的方式上有新突破。通过各种宣传平台向社会宣传国土资源业务办理、政策应用和法律法规知识。一是在每月一期的《东阳国土简报》上及时刊登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等方面内容。二是利用广播、电视、报社、横幅标语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三是充分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及“12.4”法制宣传日的有利契机,开展较大规模法律宣传和接收上万人次法律咨询活动。四是在局一楼大厅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国土资源政策法规,在局门口设立宣传橱窗方便群众随时阅览查询。五是认真做好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在国土网站上新增办事指南、网上办事和信访举报等栏目,群众可以在线咨询国土政策和业务。三、注重法治实践,在服务大局和提高国土资源法治水平上有新突破。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法制宣传教育要围绕这个大局,大力宣传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二是结合国土资源管理的中心工作和专项工作,找到“与法同行”活动的切入点和结合点。比如,结合土地市场治理、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管理与规范,以及国土系统开展的各项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培训。

宁波市北仑区

三措并举全力提升服务型政府建设水平

宁波北仑分局在“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全面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不断深化便民服务举措,提升服务质量,力争在审批中提速、在服务中提质。一是缩短承诺期限,力争提前办结。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办件承诺期限,将商品房土地使用权登记承诺期限由原18个工作日,缩短到5个工作日;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由原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缩短到3个工作日;提高一次性报件率,减少重复资料的收取,政府普发性文件或分局已有资料不再提供,主要资料齐全后可先办后补,也允许在取件时补齐,尽量不让群众和企业跑第二趟。二是合并审批环节,简化办理流程。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核准)与变更登记两项流程合并,由原转让审批7个工作日、变更登记5个工作日合并为5个工作日内办结;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受理与初审两环节合并为一个环节,既方便群众办事,又提高工作效率。三是畅通绿色通道,审批快捷高效。缩短窗口办理承诺期限、简化办理流程,对重大项目提供“五加二,白加黑”服务,对群众有要求的、符合法定条件的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采取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等服务方式,切实为群众办实事,为企业排忧解难。

湖州市

“双保双服务”2011年行动突出抓好五个专项工作

为在“十二五”开局之年更好地履行国土资源部门职能,提高国土资源服务保障能力,湖州市在开展“双保双服务”2011年行动中突出抓好五个专项工作:一是大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强节约集约用地新机制探索实践。在吴兴区探索实行节约集约用地共同管理责任机制。对列入土地低效利用名单的企业,联合财政、金融、环保、地税、电力等部门采取举措进行限制。在省小城市试点——吴兴区织里镇探索实行童装生产行业用地区别年期出让制度,探索建立与行业发展相适应的工业用地出让方式。严格执行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和用地标准。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区)创建活动,实施开发区(园区)土地调查清理,开展开发区(园区)“集约促转型”和产业集聚节地示范专项活动。二是切实加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大力开展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力争违法占用耕地占比控制在个位数,努力实现干部零问责。抓好《关于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的实施办法》、《湖州市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预警约谈暂行办法》等文件贯彻落实,完善党政主导监管、相关部门联动监管和国土资源部门全程监管的土地执法机制,推动土地管理责任落实到位、部门职能履行到位、失职问责落实到位。加强动态巡查,有效遏制新发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稳妥有序开展农村土地整治。锁定93个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省级31个)项目,加快项目规划编制和报批,全面启动实施。第一批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按照年度计划大力实施,第二批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年内完成规划编制和报批。科学编制规划,合理设置建新、拆旧区域。依法规范实施项目,实行工程项目化运作,加快推进建设用地复垦,合理利用周转指标。加强项目实施全程监管,出台项目实施监管办法,建立项目实施全程公示制度,定期通报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进行项目竣工验收,确保项目工程廉洁优质。四是全面强化矿产资源科学管理。实行矿山开发整合常态化,重点整合年产50万吨以下的建筑石料和石灰石矿山,确保全市采矿权比上年减少10%,控制在275个以内。以创建国家级绿色矿山为契机,扩大绿色矿山创建覆盖面,丰富绿色矿山创建内涵,提升绿色矿山创建质量,创建县级以上绿色矿山7家。结合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绿色通道体系建设工程,开展高速公路、交通干道、水路航道沿线矿山复绿,完成废矿治理工程8个。五是积极探索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按照“局部试验、封闭运行、结果可控”原则,结合当前农村土地整治、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设施农业用地等改革政策,进一步深化集体土地产权产籍管理、建设用地流转及土地收益分配、相关配套制度建设,推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全市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龙泉市

贯彻“新国八”,落实“十三项”

龙泉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精神,多次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学习讨论研究2011年房地产调控政策。制定《龙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率先在丽水范围内提出房地产调控的十三项措施。一是继续增加住宅用地供应量。2011年计划供应住宅用地50.6667公顷,其中出让商住用地17.3333公顷,城中村改造、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供应33.3333公顷,分别比2010年提高160%、59.2%、287.9%。二是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开工建设;三是以宗地为单位,确保小套型商品房占总建筑面积的70%;四是确保城中村改造、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中小套型商品房供地占住房供地面积的70%;五是建立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确定我市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均价增幅不高于本市GDP增长幅度;六是开通透明售房网,公开房地产交易信息;七是建立一房一价制度;八是严格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九是执行限购政策;十是建立房地产调控责任追究制度;十一是加强舆论宣传和正面引导;十二是制定《龙泉市城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2010-2012年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十三是制定《龙泉市区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将廉租房建设列入市委、市政府“幸福民生十件实事”来强力推进。

台州市

椒北国土所召开解放思想创业创新暨村民住宅用地管理研讨会

3月31日,台州市国土资源局椒北国土所全体工作人员在三楼党员活动室召开“解放思想、创业创新”暨“椒江区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研讨会。据了解,该所通过开展“解放思想创业创新”研讨会。将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深化“读书、明智、奋进”全员读书活动,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坐下来”等方式,强化所干部职工创业创新意识培育,激励所干部职工找差距、树标杆、求上进。以全面打造“守土为民,服务惠民”服务品牌,继续开展服务经济、服务民生、服务基层“三服务”活动,优化发展环境;以深化“创先争优”、“双服务”、“人民满意站(所)”及和“内树正气、外塑形象”主题等活动,带动行风建设,积极破解要素制约难题,并以“守土为民,服务惠民”服务品牌理念为中心,开展“问勤、问廉、问责、问效”专项活动,在全所大兴“主动服务、创新服务、尽责服务、高效服务、廉洁服务”五服务之风,推动所各项国土资源工作更好开展。研讨会上,该所要求所干部职工切实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记写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按照“提高认识、寻找差距、理清思路、促进工作”的目标要求,查摆问题、开展调研、征求意见、分析原因、改进工作。大家结合辖区内平时村民建房碰到的实际问题对“台州市椒江区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管理实施暂行办法”共三十六条进行逐一讨论并提建议,同时广大干部职工结合自身工作,畅谈对“解放思想、创业创新”大讨论活动的认识和理解,剖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措施。重点围绕如何拓展发展空间、如何加快土地供应、如何改善民生、如何提高办事效率等四个问题,开展热烈讨论,自觉查找差距,积极探索国土资源保障科学发展的新思路,研究有效破解发展难题的新举措。大家纷纷表示以台州市国土局下派农村工作指导员李荣江同志为榜样,把服务理念转变为服务行动,打造高效国土、阳光国土,更好地服务基层。图为椒北国土所研讨会现场。

临海市

杜桥分局荣获全国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先进单位

近日,临海市国土资源局杜桥分局受到国土资源部的命名表彰,获得“全国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荣誉,也是我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国土所。近年来,杜桥分局认真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把依法行政作为主动服务、严格管理的重要措施,努力营造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良好氛围,使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有序地推进,得到了国土资源部的高度肯定。

松阳县

多项措施推进“双保双服务”专项行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自省厅召开“双保双服务”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后,迅速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领导班子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科室、国土所工作人员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强化思想认识。进一步提升服务理念,在工作中变压力为动力,变被动为主动,加强科室、国土所之间的沟通和衔接,做到早考虑、早研究、早安排,努力在工作中争取主动。三是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夯实岗位责任制,把业务工作和具体项目细化量化,责任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四是强化整改落实。将“双保双服务”专项行动与“两整治一改革”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民主评议”结合起来,与“帮扶共建”结合起来,认真查找不足,坚决有效整改,形成统筹抓、长期抓的工作布局。

文成县

集中精力化解信访积案

3月22日下午,文成县国土资源局吴涛涌局长主持召开涉土信访积案排查分析会。会议详细分析了当前全县涉土信访积案情况及形势,并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逐一提出化解方案。

近年来,我局切实按照上级对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要求,深入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自觉把信访维稳工作放到全局的重点工作当中去,化解了一批信访突出问题,群众来访呈现下降趋势,但其中仍有相对困难的6件信访积案至今未能彻底息访,该6件积案基本上属于建制镇范围内的涉土信访。吴涛涌局长强调,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仍然是当前解决国土资源信访问题的重要工作,提高国土资源信访工作水平,推进全县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必须做好以下五点工作:一是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坚定攻坚克难、敢打硬仗的信心和决心;二是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领导包案制度,相关科室要全力配合信访工作,发挥多渠道力量做好化解工作;三是要注意协调联动转变方式方法,加强上下左右多向沟通联系,加强与信访人的沟通联系,针对不同信访积案的特点,找准工作切入点和化解方法。同时,加强与省厅及县政府相关部门的汇报沟通工作,积极找寻化解政策措施;四是要规范化解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办理,确保办案质量,加强对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动态管理,建立“一档一案、结案销号”制度,逐案逐策化解,结案销号存档。五是要注重有机结合,把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与国土资源日常工作结合起来,既做好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又扎实稳步推动信访突出矛盾的化解。

仙居县

签订两项土地管理责任状

日前,仙居县召开土地管理工作会议,会上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与20个乡镇(街道)行政第一责任人签订了2011年度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状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状,将全县37万亩耕地保护、8500亩土地开发增加耕地目标及79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预防、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任务落实到乡镇、街道,列入年终工作考核,做到早部署、早落实,确保全面完成耕地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象山县

做好“山、海、村”三篇文章深挖造地潜力

针对目前象山县用地形势日益趋紧的现状,为切实缓解经济发展与土地资源紧缺的矛盾,该局大力实施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积极拓展用地空间,助力地区经济发展。一是做好“山”文章。提高开发造地补助标准,未利用地和林地补助从1.8万/亩提高到2.5万/亩,园地补助从1.2万/亩提高到1.6万/亩。今年计划利用低丘缓坡园地、荒草地、林地开发造地2000亩,目前定塘庙山、西周莲花村等5个项目635亩已获市级批准。二是做好“海”文章。立足我县滩涂优势,结合省滩涂围垦总体规划,突出抓好围垦造地,提高围垦造地比例。今年计划滩涂围垦1660亩,目前鹤浦镇红卫塘2个围涂造地项目已在招投标。三是做好“村”文章。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为契机,重点保障农房“两改”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用地。今年计划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10个,截至目前新桥镇东溪、东陈乡南盘等2个项目已上报省厅,贤庠镇海墩、小蔚庄两村和晓塘乡等2个项目立项资料已上报市局。

瑞安市

实施企业新增违法用地历史违法用地捆绑式拆除制

为了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者行为,打造执法监管新平台,瑞安市国土资源局制定企业新增违法用地绑历史违法用地一起实行强制拆除并复耕的办法。瑞安局将所有企业违法用地名单建成“数据库”,名单内的企业在2011年1月1日后再次违法占用土地的,发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违法用地行为自行纠正告知书。地上无建筑物的,责令该企业五日内自行复耕,恢复土地原状;地上有建筑物的,责令该企业五天内自我拆除地上建筑物,并在拆除后的十五天内实施复耕,恢复土地原状。在规定期限内自行纠正未到位的,对新实施的违法用地行为根据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后,将企业历史发生的违法用地与新发生的违法用地一起捆绑,并制定企业新增违法用地绑历史违法用地一并强制拆除并复耕的实施方案,根据不同程序分别申请瑞安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报告乡镇(街道)、市人民政府处理。为使该措施落到实处,瑞安局还制定了奖惩措施,对瞒报、谎报、弄虚作假的或不按规定实施拆除、复耕的,按照规定给予处理。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拱墅分局 贾顺波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 刘自力

淳安县国土资源局 余允乾 方淳建

三门县国土资源局 杨文晋

东阳市国土资源局 金磊华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北仑分局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 沈健

龙泉市国土资源局

台州市国土资源局椒北中心所 何信顺

临海市国土资源局 钱永辉

松阳县国土资源局项柳洲

文成县国土资源局 李坪

仙居县国土资源局 刘毅婷

象山县国土资源局 邵雪飞

瑞安市国土资源局 朱瑞清

猜你喜欢
国土国土资源用地
新时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思考
鲜花盛开的国土
守望国土的藏族姐妹花
守望国土的藏族姐妹花
欢迎订阅2020年《国土资源信息化》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研究进展综述
欢迎订阅2018年《国土资源情报》
欢迎订阅2018年《国土资源情报》
2016年国土资源科技成果统计分析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