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标准是食品安全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食品安全、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以及监督执法的重要基础和依据。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也是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参与标准制修订直接与食品安全监管有着密切的联系,也是锻炼、培养监管人才,提高监管能力的重要内容。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所是承担上海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餐饮、保健食品安全监管的机构,2005年建所以来一贯非常重视标准制修订工作并积极参与,在标准制修订工作中,坚持科学发展、改革创新,探索出了一条符合上海实际的工作模式,积累了一些经验。
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工作是《食品安全法》赋予卫生行政部门的一项重要的职责,属综合协调职能之一。《食品安全法》第四条、二十一条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发布;《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章对此作了进一步细化。《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我国在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机制建立、标准体系建设、标准基础研究、标准制修订、标准宣贯实施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
上海食药监督所秉承前辈们的工作作风,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上,紧紧抓住这次机遇,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牵头负责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把食品安全制修订工作列入上海食品药品监管“十二五”规划和重点工作之一,并成立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专家委员会和秘书组,在所内设专门机构、专职人员承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制修订以及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形成自上而下的工作模式,为做好这项工作提供了保障。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所是在上海市卫生监督所的基础上组建而成的,我所一贯非常重视标准制修订工作,早在改革开放初期就参与了多项食品卫生标准的制修订,从“八五”到“十一五”期间,积极参与食品卫生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参加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立项、申报和制修订工作。仅“十一五”期间,就承担了27项食品、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规范的清理和制修订工作。其中,《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三聚氰胺-甲醛成型品卫生标准》已于2008年颁布实施;《聚碳酸酯树脂》、《聚碳酸酯成型品》、《聚苯乙烯成型品》、《不锈钢食具容器》、《聚酰胺树脂》、《聚酰胺成型品》、《复合包装袋膜》、《聚乙烯树脂》、《聚乙烯成型品》、《聚丙烯树脂》、《聚丙烯成型品》等1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已完成标准草案起草工作,目前标委会秘书处正在网上征求意见。而《巧克力》、《糖果》2项标准也已完成送审稿,准备近期提交秘书处。
“十一五”期间,我所还牵头负责食品地方标准的申报和制修订工作,牵头制定了《盒饭卫生与营养要求》、《食品现场制售卫生基本要求》、《色拉卫生标准》、《餐饮业直接入口食品接触表面卫生标准》、《食品中亚硫酸盐和二氧化硫的测定(现场快速筛选法)》、《食用植物油酸价和过氧化值的测定-试纸法(现场快速筛选法)》、《食用畜禽血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等7项具有地方特色的食品地方标准的研制工作。
为确保当地盒饭食用安全、规范食品现场制售、控制直接入口食品及其接触表面的微生物污染以及促进快速检测技术在食品监管中的推广应用提供了技术法规保障,特别是在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食品安全保障中发挥了主要作用。
培养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标准制修订专业人才队伍,是做好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关键。近年来,我所采取多措并举,不断加大标准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一是通过专门培训培养人才,采取“走出去”和“引进来”的双向措施,积极参加国家有关部委,特别是卫生部组织的相关会议,同时定期组织召开相关研讨会,邀请国内外相关专家介绍国内外食品安全标准知识,通过培训及时更新相关知识,并培养了一批标准化人才。二是通过标准制修订工作造就人才,通过参加食品安全标准研究和制修订项目,培养了一批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业人才。通过有计划、多层次、多形式的培养机制,初步形成了一支既熟悉食品安全监管业务又熟悉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标准制修订和日常监督二者的关系并非对立,而是互相促进、共同提升的关系。实践证明,通过参加标准制修订工作加深了监督执法人员对食品安全标准等法规体系的了解,对监督人员正确应用标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而在日常监督执法实践中,通过发现标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修订意见,使标准更加科学、合理。
为做好食品安全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弥补部门自身知识结构单一的缺陷,在标准制修订过程中,主动邀请有能力的相关行业协会参加标准制修订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标准制修订工作中的作用。实践证明,行业协会对我们了解食品加工工艺、原辅料及添加剂、影响某类食品安全的关键因素和控制点,以及正确理解国外相关法规等,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此外,行业协会的参与也使食品安全标准更加合理、可行。
在“十二五”期间,我所将在标准制修订工作中努力探索,紧紧抓住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契机,积极参与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清理工作,为完善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献计献策。同时,尽快制定上海本地传统特色食品的地方标准和相关加工企业的生产过程卫生规范,逐步引导食品加工企业特别是小作坊向正规化发展。
顾振华简介: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所所长,副主任医师,CMB硕士。全国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委员、食品相关产品分委员会主任委员、上海市食品学会副秘书长、上海市预防医学会常务理事。研究制定三十余项国家卫生标准,负责多项食品安全研究项目;发表《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指南》等专著十余篇,发表《我国食品包装材料卫生监管的现况以及与美国、欧盟比较研究》等论文数十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