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惠红 施素华 解放军第174医院肾内科,福建省厦门市 361003
护理干预在静脉留置针并发症的效果观察
陈惠红 施素华 解放军第174医院肾内科,福建省厦门市 361003
目的:为了降低静脉留置针并发症的发生率,探讨护理干预在其操作中的效果观察。方法:将我科2010年9月-2011年2月的130例使用静脉留置针的患者随机分成试验组和对照组,各65例,对照组按常规护理操作,试验组采取多种措施进行护理干预,观察发生并发症的情况。结果:试验组患者并发症发生率明显低于对照组。结论:护理干预有助于提高静脉留置针的使用时间,减少并发症,效果显著。
护理干预 静脉留置针 并发症
护理干预是指通过使用护理措施来达到治疗疾病的一种方法。静脉留置针又称套管针,其作为头皮针的换代产品,成为临床输液的主要工具。其优点在于:(1)减轻患者穿刺的疼痛感,保持患者良好的心态;(2)维持血管通路,利于紧急抢救;(3)减少护士穿刺操作次数,提高工作效率。随着在临床广泛应用,其并发症发生直接影响留置时间,所以如何预防并发症相当重要。我科2010年9月-2011年2月对130例使用静脉留置针的患者采取各种护理干预,有效减少并发症的发生,现报告如下。
1.1 一般资料 本组患者130例,随机分成试验组和对照组,各65例,患者情况见表1。
表1 研究对象人员组成〔n(%)〕
1.2 方法 对照组:随机选择血管进行常规的操作。试验组:(1)护理人员的准备:在操作前用肥皂流动水“七步洗手法”洗手,戴口罩,可预防外源性污染,减少感染机会。(2)穿刺针的选择:应根据患者年龄、自身血管的粗细、输液速度、输入药物及血液制品等要求,选择穿刺针的大小,应尽量选择较小的型号,使用前检查质量及有效期。(3)穿刺静脉的选择:一般选择上肢表浅静脉进行穿刺,不影响患者的日常活动,避免由于重力作用而发生堵管,选择粗直弹性好避开关节及静脉瓣的静脉作为穿刺对象。另外患皮肤病及皮肤感染处禁忌穿刺置管[1],对偏瘫肢体、乳腺癌术后等患侧肢体应避免留置。应尽量避免选择下肢静脉留置针,如特殊情况或病情需要在下肢静脉穿刺,则在输液时抬高下肢20°~30°,并对相应肢体给予热敷,以促进血液循环和缩短药物在下肢静脉的滞留时间,有效减轻药物对下肢静脉的刺激。(4)穿刺方法:在穿刺点近心端10cm处扎止血带,用消毒液消毒穿刺点及周围皮肤8cm,取出留置针,将备好的头皮针刺入肝素帽内,针头斜面向上,以15°~30°角进针,见回血后降低角度,边进套管边退针芯,针芯未完全拔出时松止血带及调节器,待液体滴入通畅,局部无肿胀隆起,再完全退出针芯,用安尔碘消毒针眼,再用透明敷贴固定导管紧贴于皮肤上,标明留置时间。(5)配合技巧:遇有穿刺困难者可由两人配合,在穿刺见回血后一人进套管退针芯,一人固定(绷紧)穿刺血管上方皮肤,可减少血管滑动及穿刺的阻力,避免套管打折,提高穿刺成功率。(6)固定方法:敷贴固定前,如遇皮肤潮湿、出汗等应先用无菌干纱布擦拭干净,再妥善固定。不可操之过急,如果不重视固定效果,就会发生穿刺失败或影响留置时间。此法既可保证有效固定,又可以减少皮肤感染,延长留置时间。(7)封管:静脉留置针封管成功与否,不单取决于封管液,还在于操作方法是否正确。①封管液的选择:肝素盐水溶液封管,每毫升生理盐水含62.5U肝素,每次3~5m l/次,1次/12h。②封管方法:采用恰当的方法封管,可延长静脉留置针留置时间,防止并发症的发生。采用双重正压封管,一般用3~5m l的肝素盐水封管,封管液推注速度宜慢,以减少对血管壁的冲击力,边推注边退针头,使封管液充满整个导管腔。此方法可使套管内保持正压,但应注意的是,在推注封管液将近3~5m l时,需关闭小开关,再将剩余封管液推入少许,确保小开关至肝素帽处充满封管液,并维持正压,拔出针头。(8)健康教育:向患者家属讲解保护套管针的方法,减少昏迷患者因躁动造成导管脱出。告之患者置管的优点(避免反复穿刺的痛苦,可以同时输注多种药物,有利于抢救生命等),告知患者常见的并发症(静脉炎、药液外渗、套管堵塞、皮下血肿等),提高患者的自我保护意识。还应避免碰撞或用手按揉局部,洗漱、淋浴时防止局部进水引起感染,适当限制穿刺肢体活动。患者及家属表示掌握。
见表2、3。
表2 两组留置情况
表3 并发症情况〔n(%)〕
对长期输液的患者,有计划保护和合理使用静脉,使用静脉留置针严格要求无菌操作原则,一般留置时间为4~6d,如时间过长对血管内皮是异物刺激,使局部血小板聚集,并释放前列腺素E,静脉通透性增加,白细胞浸润并发炎症反应[2]。护理干预可以有效预防静脉留置并发症的发生,可以延长血管使用使用寿命,减轻患者的痛苦,提高为患者服务的质量。
[1] 陆玉全 静脉炎的预防性护理〔J〕.中国实用护理杂志,2004,20 (5A):62.
[2] 李晓燕,刘详,际卫红.套管针常规留置时间的探讨〔J〕.中华护理杂志,2000,35(5):301.
R4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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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7585(2011)10-1218-02
2011-03-25
(编辑羽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