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工程建设项目风险管理

2011-01-20 03:53黄建设
河南建材 2011年3期
关键词:分包商发包人工期

黄建设

河南中州路桥建设有限公司(466000)

浅谈工程建设项目风险管理

黄建设

河南中州路桥建设有限公司(466000)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施工合同承、发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通过合同来确定,通过合同来约束和规范。本文根据笔者工程实践,将风险管理进行叙述。

公路工程;项目;风险管理

建筑市场实行先定价后成交的期货交易,这种远期交割的特征决定了建筑行业的高风险性。另外,我国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有的法制观念比较淡薄,加之建筑企业之间激烈竞争和相互排斥时有发生,合同在签订中的不规范和不依法也导致不确定的潜在风险。下面就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中常见的风险类型,如何控制、防范风险,积极开展索赔、降低风险等几个问题进行探讨,与大家共同学习。

1 工程施工合同常见风险类型

1.1 环境与技术方面的风险

1)地质、地基条件与实际情况出入很大,施工时会引起超挖、超填,处理特殊地质情况如流沙或遇到其它障碍物和文物等会增加工作量和延长工期。

2)水文、气象条件风险,如异常天气和不可抗力的自然现象,会造成工期拖延和财产损失。

3)施工准备不足可能产生的风险。由于工程发包人提供的施工现场有隐患或通水、通电和交通等准备不足带来承包人不能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致使不能按合同约定正常开工所产生一系列的问题。

4)设计变更或图纸供应不及时造成的风险。设计变更会影响承包人的施工安排,设计图纸供应不及时,会导致施工进度延误造成承包人窝工。

5)技术规范。特别是标准技术规范以外的特殊工艺,往往发包人要求不合理或过于苛刻,而事先没有这方面的约定,造成施工或结算的麻烦和困难。

6)施工组织设计方面风险。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法选择,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设备选择、劳动力安排等,施工组织设计的缺陷和漏洞,将造成对工程造价超预算和工期延缓。

7)施工技术水平不足的风险。由于承包人承揽了与自己技术能力不相适应的工程项目,不能及时解决所遇到各类技术问题,或者是施工机械某些不配套或维修条件差等造成项目的质量和安全问题。

1.2 经济方面的风险

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的主要依据,特别是投标者须知、设计图纸、工程质量要求、合同条款,以及工程量清单都潜在着经济风险,如分析、研究不够,会产生不良后果。

2)要素市场价格、材料设备供应风险主要表现在发包人供应材料或设备质量不合格或供应不及时,对劳动力市场、材料市场、设备市场价格了解研究不够带来的损失。

3)国家政策调整。主要是对工资、税收、税率调整不了解或者掌握不够产生成本增加,利润减少。

1.3 合同签订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

1)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完善、不严密,存在比较严重的漏洞,或者只有发包方对承包方的约束条款及发包方单方面享有的免责条款,责、权、利不平衡、不平等的条款。

2)合同内没有风险转移的担保、索赔、保险等相应条款。

3)合同内缺少因第三方影响造成工期延误或经济损失应如何处置的条款。

4)发包人资信因素。发包人履约能力差,无力支付工程款,或发包人信誉差、不诚实,有意拖欠工程款。

5)分包。由于选择分包商不当,分包合同有漏洞,条款出现差错、矛盾等,还会遇到分包商违约,不能按质按量完成分包工程,致使影响整个工程总包进度和质量,特别是发包人自己指定的分包商。

1.4 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

1)由于发包人驻工地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工作效率低,不能及时解决问题或支付进度款,或者出现错误指令。

2)由于项目管理人员对项目的管理制度执行不力,管理不到位或工作安排、指挥错误和过失,导致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造成损失。

1.5 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风险

由于对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对相关规定执行不力,以致产生工程变更风险和时效风险等(如工程或图纸设计变更没有及时签证和办理相关的法律手续;请求赔偿时效等)。

以上列举只是存在风险的主要方面,没有涉及的风险因素,随时随地可能发生。因此,了解和掌握合同的风险是十分必要的,只有了解施工合同潜在和可能发生的风险,才能更有效地防范和控制风险。

2 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控制措施

合同风险有客观和主观方面的因素。合同的客观风险是法律和合同条件、国际惯例规定的,其风险责任是合同双方无法回避的,这需要依据法律法规、国际惯例认真履行,减少和避免风险。但有许多潜在的合同风险可以通过主观努力,创造条件来控制风险的发生。我们所讲的项目风险管理,风险的控制防范主要指合同形成的谈判、正式合同签约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控制管理。项目风险管理主要应做好以下几点:

1)风险的预测、分析、评价:风险虽然具有不确定性,但并非不可知,绝大多数是可以预测的,风险概率在一段时间、一定范围内是稳定的。如工期延误事件、工程设计变更事件,几乎在每个施工阶段都会发生,致使这些风险的概率相对稳定存在。风险虽然可以预测,但这种预测不是轻而易举,要靠观察掌握、调查询问、参考有关资料、熟悉法律法规、向有经验的专家请教,以致准确地对风险做出预测,并要进行分析、评价,测定风险量,做出处理风险结果的评审。

2)控制风险:①熟悉和掌握有关工程施工合同涉及的法律、法规;②深入研究、全面分析招标文件;③签订完善的施工合同;④掌握要素市场价格动态;⑤加强合同履行管理,分析工程潜在的风险;⑥管理好分包商,减少风险事件;⑦组织选用、调配好项目管理人员。

3)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管理:①加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动态管理,施工合同风险管理贯穿于经营管理各个环节,这就要求制定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提高管理能力,包括质量、安全、行政等管理;②管好分包商,减少风险事件;③对有资金要求的项目,在投入资金前要做好风险防范措施,一定要办理资金投入的抵押担保法律手续,以减少纠纷、避免损失;④履行合同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管好各种资料,注意勤签证、多签证,注重收集和保存证据;⑤防范和控制诉讼风险,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诉讼风险主要来自项目部拖欠材料款、工人工资、租赁费、担保及分包工程款等因素;⑥加强项目部财务管理,注重成本控制和核算;⑦注重项目部人员的配备和选用问题,项目风险管理好与坏,与挑选好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班子极为重要。

3 增加自我保护意识,积极开展索赔,降低经营风险

工程索赔是指工程合同承、发包方中的任何一方因未能获得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时,在约定的期限内向对方提出赔偿请求的书面确认,在约定的期限内向对方提出赔偿请求的一种权利。在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的合同义务、权利是对等的。只要合同当事人“事出有因,查有实据,索价合理”一切按照施工合同中的约定办事,工程索赔就可以依法展开。

1)索赔依据是建设施工合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合同法、民法通则以及合同文本约定)。

2)索赔的条件:①施工企业必须没有过错(但不可抗力的索赔施工企业有通知义务);②对于发生的索赔事件原本属于应由建设单位负责并由建设单位承担责任;③实际已经造成施工企业的经济损失。

3)提出索赔的程序:凡不属于施工企业责任导致工程延期和成本增加事件发生后,应在28天内向建设单位提出要求索赔的通知,在向建设单位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建设单位提交延长工期和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建设单位在接到送交的索赔报告的资料后,必须在28天内给予答复,若在28天内没有答复的视为对该项索赔已经认可。如得到建设单位确认,那么索赔即告成功,如达不成意见,则可以作为证据诉诸仲裁委员会或法院,依法索赔。

4)注意收集、整理与工程项目有关索赔资料,保证索赔资料的完备和准确性。例如:各种会议记录、施工进度表、来往信函、施工备忘录、工程照片、建设单位指令、通知、各种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资料、所有合同文件等,并应注意建设单位代表签字。只有准备好充分证据材料,才能索赔成功。

4 结语

因此,如何有效地防范,控制合同风险,加强施工合同的风险管理,是值得我们分析、研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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