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海英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公安管理系,河南 郑州 450053)
警察为完成其职责拥有非常广泛的权力,如致命武力使用等。这些权力是必须的,但同时也为其违法和行为不端创造了良机,尤其是当这些行为缺乏监督时。警察不当行为引发的尴尬会摧毁公众对执法机构的信任,削弱执法官员们的士气,把执法机构推向不必要的、昂贵的法律诉讼中。[1]如:近十年来,纽约市政府总共花费了10亿美元对因警察的违法或不当行为的受害者进行国家赔偿。[2]警察不当行为侵犯了公民权利,严重地影响了美国警察的形象,极大地削弱了警察队伍战斗力,给警民关系蒙上了阴影,损害了政府公信力,危害极大。
尽管美国各地的警察机构都在竭尽全力做好自己,但近年来警察不当行为的案例并不少见,媒体起到了广而告之的作用。纽约市一个臭名昭著的涉警案例是这样的:两名警察被控告强奸-在帮助一名醉酒妇女回家时,一个警察乘机强奸了她,而另一人则在门口望风。这件事在纽约几乎家喻户晓[2]。尽管事实上,一些有违禁行为前科的人曾想方设法钻招募程序中的漏洞,混进执法队伍,继续以他们的不道德方式行事;但这一观点不能解释品质好的警官怎么会身陷不当行为的泥淖。本文将以不当行为背后的心理因素为视角,具体解读美国的警察不当行为及美国反不当行为的策略。
警察不当行为是指与警察职业有关的由警察所采取的不适当的行为。警察不当行为会导致当事人被误判,有时也会令警方陷入歧视风波。为抵制和控制警察不当行为的发生,一些民间机构雨后春笋般涌现。[3]85-113能够记录违法行为的移动设备 (也称手持设备)和监控摄像头等高科技也开始成为指控警察不当行为的铁证。
警察不当行为包括:虚假供述,错误逮捕,伪造证据,非法拘禁,恫吓,威胁,警察暴力,警察腐败,政治镇压,种族歧视,性虐待,滥用监视权,恶意起诉,过度使用武力,对其他警察的不当行为不干预,非工作时间的不当行为[4][5]。
其他的警察不当行为还包括:具有崇高理由的腐败,警察认为良好的结果会证明恶行是正当的;[6]选择性执法 (对亲朋好友违法大开方便之门或者知情不报,如:有人举报纽约有不少警察帮助亲友“处理”交通罚单,结果有500多名警察受到调查,违规者遭到严肃处理[2]);滥用职权(利用警察身份证件出入演唱会,要求打折等);说谎 (宣誓时公然对权威机构撒谎以掩盖错误行为);工作时间吸毒和饮酒;违反警察政策程序。
2008年,美国发生了几起警察不当行为因监控录像而被披露出来的案例。其中一个案例是一个警察的证词与录像带矛盾,警察Patrick Pogan指控一个自行车骑手具有制造骚乱的行为,而且拒捕,但录像却显示该警察把该骑手从自行车上打下来。[7]
美国为追踪调查警察不当行为于2009年4月启动“全美警察不当行为统计报告项目”(NPMSRP——National Police Misconduct Statistics and Reporting Project),该项目援引的警察不当行为数据源自媒体报道。[8]该项目显示警察比普通人更容易犯下列罪行:人身攻击,性侵犯,谋杀,致命武力使用,但很少犯抢劫罪。[9]该项目预测大约有1/4.7的警察在他们的职业生涯中会与警察不当行为有牵连。[10]
2010年度NPMSRP显示:2010年1-12月份共有4,861次媒体对警察不当行为的报道,涉及6,613名宣誓警官,共有6,826名被害人,导致的死亡人数为247人,美国政府大约花费了346,512,800美元用于不当行为引起的法律诉讼中的民事赔偿判决 (不包括秘密和解费、法庭诉讼费和律师费)。不当行为中排在前五位的是过度使用武力,性不当行为,诈骗/盗窃,错误逮捕和缺乏责任感。[9]
大多数执法界专业人士从本质上说都是极具道德责任感、富有爱心的好人,因此,大多数警官不会卷进不道德的行为,除非他们能够为他们的行为找到合乎道义的借口。[11]美国几十年的实际调查支持这样一种观点,那就是当一个人的行为与其看法和信念不一致时,他会感受到一种心理压力-即认知失调现象。这种感觉让人不舒服,人们就会想办法改变任何与行为相矛盾的信念或是改变行为以减轻或消除这种不舒服感。一般来说,警察会改变其认知即态度而不是其行为。
减少与警察不当行为带来的心理不舒服感的最简单的方法是对不道德行为进行认知重建,使之看起来能够被他人和社会接受,从而使警察能够维持品行良好的个人形象。美国警察利用以下认知合理化策略为其不道德行为寻找合适的借口或减轻其不当行为造成的恶劣影响。
依赖此策略的警官认为因为没有被害人,所以就没有真正的损害发生。一般来说,警察不把毒品贩子、盗贼和性掠夺者视作真正的被害人。例如,一个警察在执行搜查任务时从毒贩手里拿钱,可能就会说因为毒贩子的钱是非法获取,毒贩子可能永远也不会真正进入法律诉讼程序,这笔赃款就不如让它属于在当时能够占有它的人。
采用此策略的警官自我安慰说他们之所以行为不当是因为他们没有别的选择。警官会说他们只不过是同伴压力的受害者,遇到了一个品行差的上司,或者处于一个“其他人都在那么做”的环境中,这种情况下,他们除了行为不端还能够做什么?他们的理由是当时没有别的选择,只能采取不道德的行为。
采用此策略的警官这样安慰自己:因为没有人因为他们的行为而受伤,所以他们的行为也就不是真正的不道德。这种解释在涉及毒品、被盗财物等情况中尤其常见,因为没有人受伤。采用此策略的警官也许还会通过把他们的行为与盗窃得手后又贩毒的毒贩子带给人的伤害相对比,从而为他们的行为开脱。
依赖此种解释的警官会通过比较来为他们的行为辩解。例如,一个警察伪造警方报告,指控贩毒嫌疑人有罪,会通过作伪证减少他们不道德行为的参与或参与频率来为其行为作辩护,与此同时,他会诬陷其同事“在报告中自始至终都在说谎”。通过与一个曾经做过错误报告的同事对比,他的行为看起来似乎就不那么恶劣了。
运用此种认知重建的警官认为有时候为了一个崇高的使命,为了达到更重要的目标,打破一些常规是必须的, “只要目的正当,可以不择手段”。警官会坚称不管他们行为是否合法和合乎道义,他们做了一件把危险的罪犯绳之以法而必须做的事。如果这一理由仅仅是为其不当行为找借口或证明其合理性以至于假借“正义”和“更大的利益”之名颂扬了某种形式的不当行为,这种借口就尤其让人不安。
运用此种借口的警察把其错误行为或滥用职权归结于受害人有过错。例如,警察对一个贩毒嫌疑人使用不合理武力,其理由就是贩毒者因其自身违法而自食其果,是自作自受。“如果贩毒者不想挨揍,他就应该守法。我没有对守法公民使用武力,只是对贩毒者才使用;他们在违法的同时也放弃了他们的权利。”指责受害人,使警察不仅能够找到为其错误行为开脱的理由,也让他们找到了一种神圣感。
警察对他们不道德行为的罪恶感或羞耻感的感受程度是依靠,或者说至少部分是依靠他们怎么看待被其滥用职权的对象。为避免与不当行为相伴而生的罪恶感,警察会用委婉的语言来剥夺受害人的人格。例如,用“可恶的家伙”来描述违法者有对违法者非人格化的作用,通常也会使警察更容易认为他们的行为很正义,忽视或者低估其行为的危害后果,与此同时,也会降低其个人责任感,使其以错误方式行事。
使用此借口的警察凭借的是有共同参与者,这样罪恶感可以分摊,不当行为事件的每一个参与者都会为其个人罪恶感找托词或降低个人罪恶感。因为有另外的同事参与,每一个个体警察在不当行为事件中所负的责任就没有那么大了。例如,一个嫌犯的钱被偷了,被怀疑的警察可能就会说当时在犯罪现场有许多警察都可能干这事,因此不应该单单指责他。同样地,如果有10个警察参与了搜查,那么每一个警察就只负这一不当行为 1/10 的责任。[12]24-27
使不当行为合理化的常见策略如下图所示:
值得注意的是大多数警察并不会鲁莽地直接卷入性质严重的不当行为,相反,他们会以渐进的步伐慢慢滑入深渊。一个警察最初陷入不当行为,只不过是违反政策而已,如果没有被发现,会产生一种轻微的心理紧张感和不舒服感。然而,警察通过学习怎样使其不当行为合理化就能够从心理上和道义上接受其不当行为,减轻压力感,缓和不舒服感,有效地摆脱道德困扰。
警察尽可能地运用认知合理化摆脱罪恶感和抵触感 (行为前)、消除后悔感 (行为后)。无论哪一种情况,警察越是经常地对其不当行为进行合理解释,不当行为的后续情况就会变得越容易应对。这是因为警察越是经常地运用认知合理化,越容易使其在未来激发同样的思维方式。星移斗转,经验也在不断地积累,合理化解释最终演变成警察自主的、习惯性的、毫不费力的思维方式,并最终使警察在参与了愈发严重的不当行为时,却能够以愈来愈小的羞耻感从容面对。
当警察学着以忽视的态度看待行为的正义性和道德性时,他们对不当行为的态度、信念和价值观等都会随之改变。警察开始把一度视作无原则和不道德的行为界定为完成他们既定职责必不可少的部分。尤其让人担忧的是,一旦对不当行为的认知合理化演变为机构主导文化时,特别是当不当行为被警察的同事非正式或被组织正式地奖赏时,这能够改变警察对不当行为的界定,不当行为堂而皇之地成为了可以接受甚至是上级褒奖、同事羡慕的行为,这无疑使不当行为走向了愈演愈烈之路。
早期预警体系就是用以识别和处理“问题警察”的程序。有数据表明大约10%的警察引发了美国警察队伍中90%的问题。早在1981年,美国人权委员会就建议成立早期预警体系。该体系的工作就是收集诸如投诉之类的数据,然后在某个阶段介入干预。干预后,该警察就会被监视。新奥尔良市警局的早期预警体系对系统确定的监督对象的监督期限长达6个月之久,而且针对该警察的工作绩效,每隔2星期填写评估报告。预警体系要求或者鼓励监督者改变传统的工作方式。预警体系收集的信息也能够使监督者认识到哪些警察存在问题,从而提高管理水平。早期预警体系能够有效避免警察机构面临各种法律诉讼,并且公正地确定存在不当行为的警察,采取针对性的措施纠正其行为。[13]
1.法律监督
美国警察的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受到法律的调查和审判时,法官不会对涉警案件网开一面。此外,市民对于警察开出的处罚措施,不论是交通罚单还是其他处罚,都有上法庭为自己辩解的机会,如果证据属实,就能推翻警察的处罚。别说是警察杀人、强奸等恶性案件,就是一些无伤大雅的“违规”,一旦发现也依法处理。在美国,警察以不当行为采集的证据在法庭上是不被采信的。证据排除规则是最好的用以控制警察以不当行为取证的法律监督策略。
2.媒体监督
美国媒体对于警察的恶行一旦发现立即曝光,不会因为是涉警案件就不作报道。 《费城每日新闻》获得普利策新闻奖的获奖作品内容就是揭露当地缉毒警察的违法行为。美国媒体对于投诉警察的读者来信,一旦核实,立即登报。
3.公民监督
在美国,有人也认为公民责任感会对警察不当行为起阻止和遏制作用。公民警察委员会 (Civilian Police Commission)和公民检查委员会 (Citizen Review Boards)就是能够帮助减少警察不当行为的民间机构。[14]到2003年,美国3/4的大城市都成立了公民检查委员会。[15]
黑豹党 (Black Panther Party,非裔美国人左翼革命组织)寻求通过邻里巡逻来反对警察暴力。带有武器的黑豹党成员跟随警察巡逻,以便在必要时给予非裔美国人 (常常是警察暴力和种族歧视的受害者)以帮助。其他的团体如警察守望(Copwatch)则继续沿用巡逻方法,用摄像机拍下警察的执法行为作为监督[16]。
此外,纽约还有一个专门揭露警察局黑幕的网站,很多民众通过网站表达他们的不满,有些就成为追查警察不当行为的线索。每年的10月22日是“全美反警察暴力日”,民众在这一天走上街头游行,控诉不良警察的丑行,反对警察滥用暴力。这些游行示警活动对在岗的警察起到了强烈的警示作用。[2]
美国整个警察机构开始认识到对警察道德培训的重要性。对警察的道德教育经常被限定在对恰当的道德价值观的探讨和发展上,也常常被称作品格教育。[17]在警察以合乎道义的方式行事之前,他们必须认识到某一形势的道德本质,能够基于道德程序做出决定,拥有采取行动不可或缺的道德动力,展示出做决定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品格。[18]387-399但是,即使最好的意图也会被同事压力或者对被报复的恐惧所阻遏。例如,2003年全美商业道德调查的结果就表明大约40%的被调查者说因为担心来自管理层的打压报复,即使他们发现了不当行为,也不会向上级报告。[19]
调查证明道德教育能够帮助警察提升道德意识和道德推理 (这是警察做出有关道德伦理决定的至关重要的两个方面),从而有助于警察更好地应对道德挑战[20]565-584。然而,有意义的道德教育不是用长篇累牍的哲学演讲去强调品格修养的重要性,更应该关注的是在警察面临的重大道德问题和假定问题方面推进坦诚的对话;在教学和实践中检验推理和决策技能;在备受支持的氛围中分享经验。[21]
在道德教育方面,美国的警界专家建议:
首先,为使道德教育真正富有成效,警察组织必须把道德讨论纳入机构培训项目的常规内容。与武器使用、法律学习等常规训练使受训警察为实战做好准备一样,也要为其可能遇到的事关伦理道德的问题做好准备。[22]64-70警察越是经常讨论道德伦理,他们在现实警务中处理道德难题越能够得心应手。
其次,警察机构必须制定清晰明了的道德行为规则,规则应包括一系列核心的价值观、机构宗旨与理念等。仅仅制定道德行为准则远远不够,必须以实例形式来阐明。任何一个层级的职员都要有行为规则。[23]405-415如果领导层期望警察们能够以合乎道义的方式行事,领导们必须做出榜样,其身正不令则行。
再次,警察机构必须致力于创建一套体系来奖励善行,惩罚恶行。[24]637-647执法机构不仅应该褒奖那些德行良好的警官,也应通过彻查任何指控来认真对待警察在道德方面的问题,并注意保密。
最后,要想阻止和减少警察不当行为的发生还需要营造一种道德伦理问题可以自由讨论的文化氛围。不仅领导责无旁贷,每一个警察也必须为此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唯有对不当行为的心理保持警觉,才能重塑美国警察高水平的公信力,而高水准的公信力是警务工作所必须的要素。[12]24-27
早期预警体系把问题警察置于自己的监管之下,并以有效的干预措施纠正了问题警察的行为方式,大大减少了投诉率,有效地避免了警察机构陷入诉讼。加强对警察不当行为的法律监督、媒体监督和公民监督同样是遏制和减少警察不当行为不可或缺的有效措施。警察不当行为与警察个体的品格和教育息息相关,但同时也深受警察文化的影响。熟悉认知方面的合理化解释对理解警察不当行为会有很大的帮助。在不当行为发生之前以道德和品格培训培养和形成一种道德文化对减缓不当行为的发生和降低其影响具有重要的作用。受过良好道德教育的警察的投诉率一般来说要低得多。[25]美国警察的不当行为仍在发生,美国警方制止和减少不当行为的努力也从未停止过,甚至美国已经在聚全社会之力去根治这个毒瘤。远离警察不当行为是不仅是美国警察也是全体美国人的梦想。
[1] Adam Dunn and Patrick J.Caceres.Constructing a Better Estimate of Police Misconduct[J].Policy Matters Journal,2010(Spring):10 -16.
[2]林荫.纽约警察头上紧箍咒多 [N].文汇报,2010-07-05(004).
[3] Tim Prenzler.Stakeholder Perspectives on Police Complaints and Discipline:Towards a Civilian Control Model[J].Australian & New Zealand Journal of Criminology,2004,37(1):85-113.
[4] Thomas J.Martinelli.Minimizing Risk by Defining Off-Duty Police Misconduct [J].The Police Chief,2007,(June).
[5] Police Misconduct and Civil Rights[EB/OL].[2011-08-09] http://public.findlaw.com/civil- rights/more-civil-rights-topics/police-misconduct-rights.html.
[6] Ferrell CE.Code of Silence:Fact or Fiction?[J].Police Chief,2003(November).
[7] Hauser C.When Evidence From Surveillance Cameras Leads to Charges Against Officers[N].New York Times,2009-03-25:A30.
[8] About[EB/OL].[2011-08-09] http://www.injusticeeverywhere.com/?page_id=2.
[9]2010 Annual Report[EB/OL]. [2011-08-09] http://www.injusticeeverywhere.com/?page_ id=4135.
[10] David.Putting Police Misconduct Statistics In Perspec-tive[EB/OL]. [2011-08-09] http://www.injusticeeverywhere.com/?p=1222.
[11] Mathew R.Durose,Erica L.Smith,and Patrick A.Lanan.Contacts Between Police and the Public[R].2005,NCJ 215243,Bureau of Justice Statistics,Office of Justice Programs,Special Report(April 2007),[2011 -08 - 09] http://bjs.ojp.usdoj.gov/content/pub/pdf/cpp05.pdf.
[12] Brian D.Fitch.Understanding the Psychology of Police Misconduct[J].The Police Chief,2011,(January):24-27.
[13]刘静坤.“问题警察”之痛:直击美国警察早期预警系统 [N].人民公安报,2010-20-06(008).
[14] Edward J.Littlejohn.Civilian Police Commission:A Deterrent of Police Misconduct[EB/OL].[2011-08-10] http://heinonlinebackup.com/hol- cgibin/get_ pdf. cgi?handle=hein. journals/udetmr59&section=9.
[15] Joe Farrow,Trac Pham.Citizen Oversight of Law Enforcement:Challenge and Opportunity[J].The Police Chief,2003,(October).
[16]Police misconduct[EB/OL]. [2011-08-09] http://en.wikipedia.org/wiki/Police_misconduct.
[17] Michael Josephson.Becoming an Exemplary Peace Officer:The Guide to Ethical Decision Making[M].Los Angeles:Josephson Institute,2009.
[18] Russell Haines,Marc D.Street,and Douglas Haines.The Influence of Perceived Importance of an Ethical Issue on Moral Judgment,Moral Obligation,and Moral Intent[J].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2008(81):387 -399.
[19] Ethics Resource Center.2003 National Business Ethics Survey(NBES)[EB/OL]. [2011-08-09] http://www.ethics.org/resource/2003 - national -business-ethics-survey-nbes.
[20] Cubie L.L.Lau.A Step Forward:Ethics Education Matters[J].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2010(92):565-584.
[21] Peter Renner,.The Art of Teaching Adults:How to Become an Exceptional Instructor and Facilitator[M].Vancouver,Canada:Training Associates,2005.
[22] Brian Fitch.Principle- Based Decision Making[J].Law and Order,2008(September):64 -70.
[23] Simon Webley and Andrea Werner.Corporate Codes of Ethics:Necessary but Not Sufficient[J].Business Ethics:A European Review,2008(October):405-415.
[24] James C.Wimbush and Jon M.Shepard.Toward an Understanding of Ethical Climate:Its Relationship to Ethical Behavior and Supervisory Influence[J].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1994(8):637-647.
[25] No author.Annotated Bibliography on Performance of Officers with Bachelor's Degrees [J].The Police Chief,2006,(Augu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