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站天王:智能电视

2011-01-17 10:00卢宝锋
电子知识产权 2011年12期
关键词:电视机三星电脑

文 / 卢宝锋

美国商标专利局10月公开的两个苹果专利,非常引人注目,一个是“使用手势实时控制视频过程”;另一个是“人脸识别的动态测定”。同时苹果还打算把在iPhone 4S上已经使用的SIRI用于2012年推出的iTV上。智能手机专利之争全球硝烟弥漫,智能电视领域似乎也要迸发出一点火星。

毋庸置疑,电视市场非常庞大诱人:全球每年产出两亿多台电视机,全球现有十亿多台电视终端。除去硬件设备的巨大数量,每天人们会花费大量的时间面对电视屏,并且通过电视消费着各种各样的广告和节目。

电视市场的参与者既包括像索尼、三星以及夏普这样的硬件厂商,也涉及到节目制作以及有线电视运营商等各种角色。如今,苹果和谷歌也挥金如土,声势浩大地进入了这个市场。

苹果强调简单易用的用户界面,认为消费者已经有了用于个人娱乐的“宽屏电脑”,不想把客厅和卧室里的电视变成家里面第“N+1”台电脑。而谷歌则更加强调互联网电视的概念,从谷歌推出的Beta版本的谷歌电视来看,也确实更像一个大屏幕电脑。目前很难说哪一种观点更能被市场接受,而且随着网络与电视连接之后,电脑和电视的界限也日渐模糊。无论是苹果还是谷歌,都需要电视连接到网络,这样他们的“应用”才能大行其道。只不过双方商业模式不同,所以在进军电视市场时所强调的重点也有所区别。虽然苹果的iTune非常成功,但总体上给人的感觉还是一个“硬件”提供商,而谷歌更像一个“软件”推广者。

相比电脑和手机,电视行业是一个变化相对缓慢的领域。20年来,电视行业已经成功阻击了多次试图显著改变它的举动。相比20年前,人们对电视的消费习惯几乎没有什么变化。“习惯“成为了苹果和谷歌开辟自己电视市场需要攻克的一个顽固的堡垒。很难想象,全家人在工作之余,一起面对一个42寸的“iPad”或者“三星银河”。苹果和谷歌需要更加富有想象力而不是简单的把“各种应用”移植到电视机上。

他们开拓电视市场的另一个障碍似乎更大:内容。电视节目包括电影资源被传统的电视和电影运营商所垄断或者掌握在那些内容集成商手里。这些现有的内容商本身就运营着各种基于网络的“机顶盒”服务,也成为了苹果和谷歌的阻力。

不过,面对巨大的市场、丰厚的利润,一切的障碍最终都会在雄厚的现金实力面前化为过眼云烟。苹果有iTune,谷歌有YouTube,而且他们还投入大量的现金,与各方合作开发内容资源。至于用户习惯,也只是时间问题。当电视被智能化,成为了一个交互的终端,电视的概念将被淡化,人们的习惯也会改变。

当然,在“智能电视”全球流行的道路上,还会有更多的纷争和困难。苹果和三星已经在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上有20多件的诉讼。一旦智能电视开始流行,作为已经在互联网电视上先行一步的三星,它一定会拿起专利武器阻击苹果。而作为提供各个电视厂商“软件”服务的谷歌也会力挺采用自己软件的电视机厂商,又会使这种纷争更加壮烈。此外,带宽以及各个国家不同的媒体管制政策也是“智能电视”要大行其道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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