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娱乐”时代的卫视破局之策
——省级卫视在限播条件下的营销新模式研究

2011-01-17 01:32翟志远宋若涛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 2011年3期
关键词:类节目卫视娱乐

翟志远,宋若涛

(河南大学 新闻与传播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1)

一、引 言

美国媒介文化研究者和批评家尼尔·波兹曼早在20世纪中期,以其代表作《娱乐至死》,向人们揭示了电子时代“娱乐至上”精神的充斥。在结束了印刷时代的统治后,理性思维的驾驭能力被越来越弱化,感性思维在电子媒介的极度挑逗下,变得愈来愈热烈,理性的抗拒已经被感性的接受所淡化。至上的在娱乐时代,到处充满着激情、刺激和无规则的游戏;“美”也已不再是过去的稀有之物,广告商成了这个时代中“美”的批量制作者。而21世纪的各种电子产品和数字媒体的急速发展,使得娱乐的境况更是呈现几何式的递增,各种娱乐手段、方式和场地被无限的融合、释放,整个时代已经不折不扣的进入到了一个远甚于尼尔·波兹曼所说的娱乐时代——“大娱乐”时代。在这个时代,各种大众媒体的角色定位亦都在发生着显而易见的变化,传播新闻不再是他们的唯一首要功能了,提供娱乐成了他们的心思所集。

也正是基于这样的时代大背景,以及目前电视媒体的发展状况,国家广电总局颁布了几个令不少电视台为之挠头的“限播令”。2009年9月发布了《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即61号令,广告“限播令”),同日,还下发了《关于加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和居家购物节目管理的通知》,2010年3月颁布了《广电总局电视剧司关于进一步规范卫视综合频道电视剧编播管理的通知》(即电视剧“限播令”)。与其说是为了规范电视媒体而颁布了这两个限播令,倒不如说是为了规避娱乐时代的歧途而预先的一种约束式校正。

二、“限播令”让电视媒体规避“囚徒困境”

所谓限播令,正如上文所谈,一是对电视广告的限制播放规定,二是对电视剧超长播放的限制规范。我国的电视节目日益丰富和多样,新闻资讯类、电视剧和娱乐类节目并列为三大类节目,但电视剧仍然是支撑国内大多数电视台节目内容的“主打产品”,越是经济不发达地区的电视台,这个特征越是明显。缺乏节目的原创能力、缺乏购买大量内容的经济实力,使得电视剧成为填充荧屏最廉价也最实用的内容,同时追逐经济效益的生存需求,又使得各大电视媒体面对电视剧播放中夹杂的广告也是越来越多。①电视媒体在广告商的需求和竞争环境无序的双重冲击,纷纷开始加大广告的播放量。一般来说,广告商希望能通过强势媒体提高受众对广告的关注度,媒体则希望能利用广告收入得到更多的经济利益。而恰是这种利益关联,使得电视媒体在“囚徒困境”中效仿和博弈着。

广告限播令的出台,以一种法规的形式约束了电视广告的不良发展势头,使得电视媒体逃避了“囚徒困境”的博弈境况。过去电视台为了增加广告收入,想方设法延长广告时间,或者频繁增加广告条目。短时间内确实能带来广告销售额的提升,但也带来很明显的负面影响,观众在看电视剧的过程中被迫产生了很强的排斥和抵制广告的心理机制,大量的广告播放,不但不能产生应有的营销传播作用,还会造成电视媒体观众的流失。长期来看,如果广告过多,超过观众的忍耐极限,观众势必换台以及对电视台产生不满意情绪,不利于电视台的长期运营以及品牌的塑造。

图1 电视媒体的“囚徒困境”

电视剧限播令的出台,正是由此而生,同样也使得被这种现状困扰的焦头烂额的电视媒体可以暂时逃避“囚徒困境”,使大娱乐时代的整体环境得到了一定的净化。各卫视在规范的压迫下,更可以腾出精力和财力,以通过高品质和高质量的“娱乐”产品来充实这个大娱乐的时空。

三、限播令下的理性“涨”声

限播令的出台,必然在一定程度上打乱了很多电视台的广告政策和销售任务部署,正如央视媒介分析总监袁方判断,2010年将被“净化”掉的电视广告量约为100亿元。②各地卫视更是集体“涨”声一片。“2010年卫视台的广告价格将出现大幅度增长,其中江苏卫视晚间平均价格增长31%,山东卫视增长29%,浙江卫视平均增长30%,湖南卫视增长37%,安徽卫视平均涨幅15%,贵州卫视更是暴涨45%”,个别栏目的提价甚至超过100%。③

据来自广电总局的资料显示,全国广电收入中,广告收入在近六年的增长基本是一种平稳而保守的增速。2004年广告收入为414亿元,2005年为469亿元,同比增长了13.3%;2006年为527亿元,同比增长了12.3%;2007年为601亿元,同比增长了14%;2008年为695亿元,同比增长了15.6%;2009年为752亿元,同比增长了8.2%。④从这六年的全国广电广告收入增长比例来看,基本上都保持了与国内GDP基本一致的增长速度。增速最快的2008年,其主要原因应该是得益于奥运会期间的广告投放,增速最慢的2009年,则与金融危机的波及不无关联。所以,基于这样的一个增长比例来说,2010年,一些省级卫视的广告价格增长是过高了一些。

而具体到个别的卫视来看,尤其以湖南卫视、江苏卫视、浙江卫视、安徽卫视和北京卫视来说,他们的市场份额越来越集中,广告收入增长速度每年呈翻倍发展,正如安徽电视台总编室编排企划部主任王永连所说,“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市场‘马太效应’逐步显现”。单是湖南卫视2009年广告收入对外公布突破20亿大关,实际数值可达22亿。这个数字,是2002年湖南卫视1.6亿元广告收入的将近14倍。而且在2008年,湖南卫视广告收入也已达到了15亿,较前一年增长了33%。⑤单就某个卫视来说,有理有据、合情合理的,在不违背价值规律的前提下,对广告价格进行提升,是无可厚非,而且是切实可行的。

表1 2004~2009年全国广电收入及广告收入情况 (亿元)

很显然,广告价格的提高,不能是一厢情愿的事情,因为这个价格的增长部分是需要广告主来承担的。虽然,国内的经济已经开始率先复苏,但2008年下半年来自华尔街的金融危机使得国内很多企业都颇感岌岌可危,纷纷未雨绸缪。未来经济的预期还不是十分明朗,在这样的环境下,各大卫视单方面提高广告价格,而简单的一句“收视率会大幅度提升”的理由是根本无法说服广告主的,这样势必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这些广告主的广告意愿,甚至会造成他们将电视媒体的广告预算压缩,或者转移到其他的新型媒体上。中国传媒大学广告学院院长黄升民也对涨价幅度过高表示了忧虑,“电视广告提价过高,很有可能导致一些广告商流失,例如他们会考虑把电视广告的预算放到线下活动促销或者其他媒体的预算中去,这对电视广告是很不利的。”⑥

诚然,限播令下,涨价成了一种效果直接的手段之一。但“涨价”就像一把双刃剑,涨好了,名利双收,涨砸了,可能就要蒙受较大的损失。所以,限播令下的涨价必须理性的涨,必须有条件的涨。这种理性建立在对卫视的营销模式创新上,这种条件来自对卫视自身的准确定位和内容打造上。

四、限播令下的卫视营销需要“娱乐”思维

限播令是电视媒体的一个行业的外部政策危机,这种外部环境的影响多数呈现一种不可逆转的强势压力。在这种强势的压力下,除了努力寻找外部的出路外,最主要、也是最关键的还是从自身出发,寻找合适的方向,制定精准的策略,实现精细的执行,可能危机下更蕴含着巨大的机遇。大娱乐时代的到来,颠覆了各种文化理念,形成了时代特有的文化新元素,以电视媒体为主要代表的电子媒介不但是这个时代文化的始作俑者,更是操纵和创造的主要元点。娱乐成了这个时代的主旨,所有的议题、习惯、风俗等,都在被人们以一种“消遣”的心态和观点来看待。信息化的生活氛围里,信息遭受着过度传播,信息爆炸使得人们的周围除了信息还是信息,能打动他们的就只有“娱乐”了,娱乐让人们无所担忧,娱乐让人们倾注所有的精力。在这样的时代,也只有用娱乐来打动人,才能获得人们所拥有的财富——注意力经济。所以,大娱乐时代下的“娱乐营销”理应是目前卫视的最佳之选,把“娱乐”的思维方式放置在显著的位置,是应对现状和未来的明智之举。

1.大娱乐时代的目标受众

生活在电子时代的人类,要异于生活在印刷时代的人类。这个时代的人们不再痴迷于复杂文字的缓慢交流,交流的手段和方式也在层出不断的更新,文字逐渐被图片取代,因为天生的惰性让人们回归到了对图片兴趣上来——这就是读图时代的起源。而电视媒体在迎合着现代的人们,同时又以丰富的画面诱导着人们,实际上,更准确地说,是电视媒体在迎合的外衣下,培育着人们的种种需求、习惯和生活。这就是大娱乐时代的受众。面对这样的受众——娱乐至上的思维已经固化了他们的习惯,电视媒体首先需要做的就是要树立同样的思维规范——创造娱乐,并传播娱乐。可以见证的是现在哪些节目更加火爆,超级女声、非诚勿扰、我爱记歌词、非常6+1、我猜我猜我猜猜猜……从港台到大陆,甚至国外,娱乐节目已经成了很多电视媒体的立台之本了,这不是对新闻报道功能的弱化,而是对这一功能的娱乐化,或者是一种更加平易近人的传播方式。

“以目标受众(观众)为中心”是营销的关键点。无论我们提供的是产品还是服务,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迎合目标受众的需求,只有满足了他的需求,才会让他们感兴趣,进而产生观看的欲望和兴趣。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将目标受众尽可能准确的分析,并结合卫视定位,选定不同的目标受众,将他们的生活习性和工作习惯做细致的区分。在对目标受众的选择中,必须遵循的一条原则就是“得失权衡,定位清晰”。面面俱到,更多的时候会面面不到,面对中国如此大的市场,选择一个点,抓住1%的观众就是一个令人咋舌的结果了。

“为目标受众(观众)精心服务”是营销的制胜点。为观众服务,是卫视利益追求的平台,只有建立了庞大的受众群,一切利润才有实现的可能。这个过程是一个权衡得失的过程,但更是一个“精耕细作”的过程。

2.大娱乐时代的客户推介

对于电视媒体来说,有两个上帝,一个是观众,一个是客户。二者具有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天然关联性。“观众”是电视媒体的存在之根,“客户”是电视媒体生存之本,“客户”以“观众”来选择电视媒体,电视媒体依靠“客户”来为“观众”创造精品节目,“观众”、“客户”与电视媒体形成了典型的三角关系。那么与客户的沟通、对客户的推介就显得直观重要了。尤其是在“娱乐至上”这样的“读图时代”里,与客户的沟通和交流也已变得更加感性化。

对于电视媒体来说,组建专业的客户推介部门、建立细化的客户需求信息库、组织大客户联谊会、对大客户进行回访等,已经成为固定化的操作过程。而其中的执行过程、执行效果却往往被简单的成交率量化,或者被轻易地忽视,这就势必增加诸多工作难度和强度。要知道,在具体到每一个客户的时候,其实,电视媒体面对的就是一个典型的个人,一个同样处于大娱乐时代的单个个人。他除了站立在客户的角度以外,更多具有的依然是娱乐时代共同的特性,“读图”成了习惯和懒惰的思维方式。

“读图时代”的客户,将更多的精力放在系统而简洁的结果展示上,复杂、全面的信息相反往往会让他们头大,他们需要的是一种形象、直接的效果诠释,唠叨、赘述、冗长的推介信息只会更快的让他们进入梦乡。而形象、生动的沟通,标榜的就是声光电的全面体验,也只有在娱乐时代,这种声光电才能让人热血沸腾,信息的记忆度自然会像烙印一样被铭记。这才是成功执行客户推介的关键步骤。

图2 观众、客户和电视媒体的“三角关系”

3.大娱乐时代的媒体推广

媒体同样需要媒体。电视媒体作为一个提供观赏节目的服务性行业,其商品就是电视节目,只不过多数情况下是以免费的形式向受众传播,但这并不妨碍它的商业价值。所以,既然是一种“服务”,就不免需要进行媒体推广。媒介推广的目的就是要形成一种品牌效应,在向客户传达信息和信心的时候,同时向观众传播卫视的频道定位,以求抓住客户和观众的注意力。

目前,媒体推广往往采取整合推广之路。这种整合不是简单地将各种媒体、形式简单地进行取舍,再整齐划一的轮番向受众传播信息。对于媒体推广的整合,要建立在对客户和受众的细致分析上,再结合本频道的定位,有选择、有重点的进行媒体推广。比如,针对高端客户和观众,借助航空杂志、视频播放就不失为准确之选,同样,借助高档别墅房产的推广进行推介也可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样的媒体推广,需要“碎片化”的进行执行。

娱乐时代的信息以“娱乐性”和“爆炸性”为两大主要特征。没有娱乐性的信息,不会被人们所关注;所以,娱乐性的信息就呈现一种“爆炸”态势,信息已经严重的过度传播。所以,在媒体推广的过程中,同样需要注意对信息娱乐化的传播,并且要制造真正的“爆炸点”,产生辐射效应。

五、限播令下的节目内容和广告形式创新

广电总局限播令的出台将进一步促使电视媒体由过去的量化竞争逐渐转移到质化竞争的发展路线上,开展一轮新的价值竞争,通过优质的节目建设和品牌建设提升对广告客户服务的附加值,从而有效提升广告时段的含金量。

1.三大类节目的创新

作为电视媒体的三大类节目:新闻资讯类、电视剧和综艺类节目,其发展势头并不是齐头并进的,尤其是新闻资讯类节目在“大娱乐时代”表现得并不十分尽人意。靠“新闻”来“立台”在实际的操作中,变得总是事与愿违。黄升民曾说过,“电视台的80%的力量集中做新闻和专栏节目,但是创收只占20%”,而“整个电视广告70%的收入是靠电视剧,这很重要,对电视剧出台任何政策,就会波及到广电系统的收入,这是很要命的”,⑦可见“新闻”与“电视剧”在电视媒体中的地位和影响力是不公允的。新闻立台是电视媒体的根本原则,这个原则是不能变的,但新闻资讯类节目是不是可以更加活泼些呢?“娱乐时代”也应该赋予“新闻”充足的娱乐性质,才能为新闻博得更多的立台之资。

(1)新闻资讯类节目的“娱乐化”进程

新闻资讯类节目长时间以来都是以一种严肃的面目来面对大众的,而且大众在心里似乎也产生了这种定式思维,把新闻资讯就等同于“严肃”。而恰如上文所分析的,在娱乐时代里,大众的心理已经完全娱乐化,对新闻节目的定式思维,也使得观众从心理上开始排斥这种“严肃”而“不合时宜”的新闻类电视节目。新闻资讯如果被大众排斥,又何谈“对新近事实的报道”呢?所以,我们需要将新闻资讯类节目推上“娱乐化”的进程。

在新闻资讯类节目的娱乐化进程中,其实有很多电视台和网络视频都做过非常丰富的尝试。例如,央视推出的“马斌读报”,以及浙江教育科技频道的《小强热线》、福建新闻频道的《现场》、河南电视台的《民生大参考》、《DV观察》等关注民生的节目;网络上流传的“不得不说的新闻”等Flash视频,都在这条路上开辟着新的方向。新闻资讯类长期以来一直是各卫视的短板,希望能够在这个时代创造出骄人的收视率。

(2)电视剧的独播剧时代

“制播分离”也可以算得上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事物。所谓的“制播分离”即指把电视台承担的制作任务分离,由社会上的电视节目制作公司承制,电视台只管节目的购买和播出。它的正式提出,可以追溯到1999年底,中央出台了与广电系统经营改革关系密切的“82号文件”。⑧而这种制度已经一定程度的影响到了娱乐时代的电视剧制作进程,随着电视剧行业进入“独播剧时代”,真正的“独播”却被打了很多折扣。

独播剧,是来自西方电视的一种流行模式,即播映权、发行权甚至是制作权等相关权限都被买断,买方拥有独家资源,只在特定播出平台上推出剧作。⑨如在美国,FOX独立拍摄了《越狱》、《X档案》、《反恐24小时》等经典电视剧;ABC则以《实习医生格蕾》、《成长的烦恼》等剧加以对抗;CBS的一部《犯罪现场调查》,从2000年开始拍摄,精彩程度一直炙手可热;NBC则投拍了被奉为经典的《老友记》。纵观电视产业比较成熟的国家和地区,几乎都是各个电视公司依靠独立投拍独播大剧相互竞争的。而目前中国还没有真正的“独播剧”成型。

电视剧独播时代的到来是迟早的事情,这样的手笔,必然存在着一定的风险,但娱乐时代的电视媒体已经处在岌岌可危的境况,随着三网融合的加快,观众对电视的控制力在不断地加强,如果,再没有一种可以“操纵”观众视线的诱惑力,电视媒体的未来就需要谨慎思考了。

(3)综艺类节目的娱乐创新

综艺类节目已经不再是卫视困惑的品类了,目前,在所有的升级卫视里,几乎都增加了自制或购买的种种综艺性节目,尤其以湖南卫视在2004年开始举办的“超级女声”为起始点,中国的综艺类节目进入了一个翻天覆地的震撼性阶段。而且,在限播令的促使下,有很多卫视已经出现了弃“剧”从“艺”的现象,综艺节目扎堆兴起。⑩而目前的综艺类节目一直又是容易被效仿的品类。选秀、智力大冲关、相亲等节目被不同的卫视,换了个名称就开始制作、播放,不免会有缺失创新、容易淘汰的现象。

节目的创新不是生硬的模仿和拙劣的取巧。面对电子时代的到来,尤其是以网络媒体为代表的新型媒体的不断壮大,“娱乐至上”的时代让所有人都在潜移默化中“堕落”,消费主义在无数充满诱惑的广告声色中,被大多数人奉为“金科玉律”。作为仍然可以独霸江湖的电视媒体,能否借助对娱乐时代的有力把控,迎合受众的趣味,创新出一条特色鲜明的风格,成了这个时代中,关系存亡的命题。

2.广告形式的创新

“整个电视广告70%的收入是靠电视剧,这很重要,对电视剧出台任何政策,就会波及广电系统的收入,这是很要命的”,黄升民的这句话直指这次广电总局的“限播令”。此次对电视剧和广告的限播令直接关系到了电视媒体的盈利空间,虽然从长远来看应该是一种促进作用,但短期内的收入锐减却是实打实的困扰,必然会引起电视媒体在广告行为的一些“创新”做法。

首先,“植入式广告”必然会大行其道。植入式广告是一个一直被关注但不被重视的形式,随着此次限播令的出台,这种广告形式重出江湖、独霸一方的形势已经明了。从早期的电影《手机》的道具广告植入,到《乡村爱情故事》的场景广告植入,再到《丑女无敌》的剧情广告植入,以及最近被称为“史上最牛广告植入剧照”的《佳期如梦》,可谓把限播令下的广告植入演绎得淋漓尽致。既然经济利益的驱动使得这种方式已成大势所趋、难以抵挡,也是一种应对之策。

只是广告植入这种方式是一种需要花费大量心思的技术活,过量植入、粗制滥造、强行插入,或者与剧情毫无关联的穿插,就会取得事倍功半的效果;相反,如果植得巧妙适当,又不影响观众接受剧情,那就是植入式广告的上乘之作了。所以,在未来的植入式广告的运作中,一定要在利益和影响二者之间做出一个恰当的取舍,方能既成就广告客户,又成就电视媒体。

其次,广告集中连续传播。打破碎片化的广告内容,给观众更大的选择空间的同时,也是给自己寻找更多的留住观众的机会。这种打破常规的广告播放手段,不但是应对限播令下的广告的投放,也是对“三网融合”下的一种广告行为把控。未来三网融合的趋势是不可逆转的,尤其是在政府部门的协调,以及未来三网融合技术的实现上,都已经达到了一定的成熟阶段,而且在未来的1到5年内,就有可能全面普及这种技术,到那个时候,用户对电视媒体的控制力度将会更加强大,与其搞突然袭击式的广告传达,不如将一些硬性广告情节化、统一化,进行连续剧式的播放,给观众更多的选择。

再次,充分利用公益广告的空间。在61号令里有这样一段明确的规定,“播出机构每套节目每日公益广告播出时长不得少于商业广告时长的3%”,“其中,电视台在19:00至21:00之间,公益广告播出数量不得少于4条(次)”。也就是说,每100分钟的广告中,至少有3分钟是公益广告,而在19:00至21:00之间的黄金时间,更是要有4条之多的数量,这已经占据了相当大的数量空间了,而且更是不可忽视的广告空间。

这种公益广告本身也需要一定的制作精力的投入,如果将这种投入转化成广告客户对其的一种赞助,或者广告制作公司的一种竞赛性质的参与,再结合植入式广告的形式,将广告客户或者相关高制作公司的企业基本信息植入进去,必然能够起到美化企业形象的功能,同样也能为电视媒体增加一定的正当收入。

3.“三网融合”下的媒体延伸

三网融合的步伐已经开始逐渐的进入人们的生活。电视媒体的作用在不断地拓展,是一种媒体衍生,也是一种领域的“侵犯”。更强大、更完美的信息化生活已经越来越强烈的进入人们的生活。电视媒体的未来发展,势必要面临更多的决策。

首先,依托于传统电视媒体的“手机电视媒体”已经在3G的技术支持下,开始进入人们的移动生活中,这使得电视对人们的影响力空前的增强,电视的威慑力也将进一步扩展到人们的其他空闲时间。那么,卫视在大娱乐时代面临的“限播令”的约束,将会呈现出更加多样的影响力。这不只是一种盈利空间的压缩,相反,将会一定程度上激发电视传媒在更加宽阔的领域出现突破。“手机电视”必将在“移动电视”的基础上,博得更多的市场机会和优势。

其次,是网络电视技术的广泛运用。这同样要得益于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互联网络的铺设,从物理意义上来说,这种资源的共享需要,也就注定了三网融合的到来。娱乐时代的人们,将更多的时间给予了媒体,网络在快速发展之后,分割了大量的电视媒体的受众群体。而这部分受众群体对于电视的需求,并没有因为互联网的强大而减弱。相反,人们会更多的选择在浏览网页的时候,观看电视。这样的需求冲动,为电视媒体的网络发展注入一股强大的动力。面对电脑屏对于电视屏的注意力争夺,传统电视媒体也开发出一种内容的多种表现形式,从时间到空间上,将传播的价值发挥到极致。今年国家提出“三网融合”政策,各地都掀起对内容整合的新趋势,例如:深圳广电集团开通“中国时刻”网络电视、广播、手机、互联网门户,并与知名国际手机厂商签订合作协议。广电网络与陕西移动签订了合作协议,湖北楚天数字电视与联通合作拉开三网融合农村试点。手机屏、电视屏和电脑屏之间的博弈合作,必将演绎出一场对各方均有益处的良好结局。

六、结 语

“限播令”不仅对电视媒体有着深远的影响,同样对企业主、制作公司、广告公司以及观众,都有着一定的影响力。这种影响,有约束的一面,这一点已经为多数卫视所体会和感受到了;同时,也有促进和加速的一面。尤其是在各种媒体建构的“大娱乐时代”,依托宏观环境的政策支持和促进,微观环境的技术和人才支撑,卫视在应对这场由国家广电总局主导的一场限播令中,必然能够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也唯有如此,才能为观众提供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精神食粮。

注释:

①限播令让电视剧竞争升级 或让15%影视公司倒闭[EB/OL].中新网(来源:成都日报)http://www.chinanews.com.cn/cul/news/2010/03-16/2172076.shtml.

②限播令或“净化”掉100亿 电视广告改道[EB/OL].新浪网之新浪财经,http://finance.sina.com.cn/g/20091023/01596873221.shtml.

③卫视广告价格集体暴涨 增幅最高达45%[EB/OL].网易财经(来源:中国经营报 北京)http://money.163.com/09/1107/10/5NGQRI3500253B0H.html.

④国家广电总局2008年发布的《全国广播电视收入情况[EB/OL].http://www.sarft.gov.cn/articles/2008/04/30/20080430173143280676.html.

⑤湖南卫视明年预期广告收入18亿[EB/OL].新浪财经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081124/00235541827.shtml.

⑥谁为卫视广告价格暴涨买单[EB/OL].新浪财经(来源:中国经营报)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091107/10486936550.shtml.

⑦杨君访谈媒体知名人物黄升民[EB/OL].新浪科技时代,http://tech.sina.com.cn/me/2003-03-18/1122172286.shtml.

⑨“限播令”能“治本”吗[EB/OL].凤凰网http://ent.ifeng.com/tv/pinglun/detail_2009_09/01/120108_0.shtml.

⑩“限播令”引发卫视弃“剧” 综艺节目扎堆兴起[EB/OL].中国广播网(来源:北京日报)http://www.cnr.cn/gundong/201004/t20100430_5063627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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