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 文
煤炭是一个很微妙的词汇。
记者无意问向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资产财务部部长周晓波问到:“据说我国的煤炭还能开采的时间还不到一个世纪,如果开采完了,会对财政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他笑,“我只能说,不可小觑。”
我国的煤炭资源储量约占世界总量的10%,我国的能源消费也以煤炭为主。2001年我国煤炭工业原煤产量为11亿吨,2005年原煤产量为22亿吨,2009年原煤产量为30亿吨。作为不可再生能源和我国的主要消费能源,煤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我国的整体经济状况。国家通过财政政策对宏观经济的调控、对煤炭行业的影响不可忽视。反向抑制的煤炭经济
如果作为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资产财务部部长的周晓波不说,还真的很少有人了解到底煤炭要收多少税。他说,对煤炭企业征收的,主要包括增值税、城乡建设维护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经常性税收。而我国增值税转型对煤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深远影响。
“2008年以前,煤炭行业实行生产型增值税,税率为13%,不予抵扣固定资产所含的增值税。”他说。而煤炭外购资产中原材料所占比重小,固定资产投资所占比重大,因而可抵扣的购进额仅占产品销售收入的20%左右,远远低于一般工业产品70%左右的比重,致使煤炭企业2008年以前增值税税负比较高;2008年以后,煤炭行业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税率提高到17%,允许抵扣固定资产所含的增值税。
但这些对煤炭行业来说未必就是利好消息。虽然固定资产所含的增值税允许抵扣,但是税率的提高使得煤炭企业增值税税负依然比较高。煤炭属于基础产业、弱势产业,现行增值税政策不但体现不出国家发展基础产业的政策导向,反而使煤炭企业的税负高于其他行业,起着逆向调节作用,抑制了国有大型煤矿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的积极性,难以在煤炭产业集团化、技术创新和安全生产上发挥鼓励和引导作用。
周晓波表示,我国的所得税税制完善与否直接影响煤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现行所得税政策中涉及煤炭工业技术创新和环境保护的扶持内容相对较少,对煤炭工业技术创新、延伸产业链、提高环境治理和保护水平的促进作用不足,对煤炭资源衰竭区转型缺乏政策支持和鼓励引导。虽然话比较粗糙,但都是事实。
另外,煤炭出口退税政策对煤炭行业的影响重大。早在上世纪90年代末期,中国开始对煤炭出口实行退税。到2003年底,国内煤炭行业进入紧缺期,由于国内煤炭需求旺盛,国家对煤炭进出口采取促“进”抑“出”政策,开始下调煤炭出口退税率,首次将出口退税率由13虾调至11%,并在2005年5月再次下调至8%。经过多次税率政策调整后,2006年9月15日起,中国政府取消了煤炭的出口退税政策。同年10月28日,财政部出台新的煤炭及相关产品出口税收调整政策。自2006年11月1日起,煤炭的进口税率由3%~6%降低为0~3%,同时对煤炭出口加征5%的出口关税。
和许多舆论意见相左的是,周晓波认为,国家多番出台财税政策导向的目的,并不是打压国内煤炭市场。而是要优化结构、促进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通过调整煤炭进出口关税,将有利于协调国内煤炭市场供需,进一步推动、优化经济结构,进一步缓解国内通胀压力,促进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经济较好较快发展。
滞后的煤炭税制
今年的资源税试点和改革主要针对于石油和天然气,之前本刊有过报道。但对于作为国家资源龙头的煤炭却—直迟迟不动。周晓波认为,国家对煤炭行业费用的征收比率高低对于煤炭企业的经济利益会产生不可避免的,一定的影响。
我国的资源税税制滞后的缺陷导致其对煤炭行业可持续发展有约束。比如煤炭资源税功能不健全。一是煤炭资源税征税幅度小、税额低,且执行中没有差别,不能有效调节收入和保护资源;二是缺乏补偿功能,不能体现煤炭开采社会成本内在化和建立补偿机制的要求;三是财政收入功能弱化,不利于煤炭资源优势转化为财政优势。
除此之外,税额调整缺乏灵活机制。由于税权高度集中且缺乏灵活机制,导致税额长期不变,不能适时调整。1994~2004年10年间山西煤炭平均价格上升了150元/吨左右,而税额却没有适时调整。
让这位煤炭行业的金融专家感到困惑的是,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自2007年1月1日起,在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品生产以及道路交通运输行业全面实行安全费用制度,这就是所谓的“安全生产费”。财政部规定煤炭行业对煤矿生产企业安全费用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和单位产量提取标准按月提取。这项费用“不仅科学性缺乏,而且对煤炭行业产生了—定的影响。”
最后他提到,我国对煤炭行业征收的探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资源补偿费的计税依据与开采量挂钩,与煤矿实际储备量间并不相关,加之。征收的资源税也根本没有考虑资源回采率的问题,这就非但不能促进煤炭企业集约地开采资源,反而在一定程度上还造成逆向调节,鼓励开采者只开采资源含量高、也容易开采的部分,这样无法达到节约型生产的目的。苦口婆心的财政
尽管现在财政和煤炭行业存在着些许不和谐的声音,但他表示,我国对于煤炭行业还是有许多专项性支持政策的。大致分为政策性融资、财政补贴、财政拨款三类。
比如政策性融资。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大量发放了煤代油委托贷款,这对当时的煤炭行业起到了相当大的推进作用,但从新千年开始,这种贷款就再也杳无音信。其中自然有煤炭行业自我运转良好让财政有了一个主观的判断,但近年来随着各种被动条件的不断下滑,煤炭的后继乏力逐渐凸显。
在煤炭业中的财政补贴,是对煤炭企业或煤炭业中的特定项目进行补贴,以保障煤炭业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保证煤炭的供给以及市场上煤炭的价格水平正常波动。例如,在煤炭需求量急剧增大,居民用电高峰期,国家为了稳定物价,保持市场经济有序发展,会对煤炭企业生产的计划煤进行财政补贴,以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能力。但现在的调控力量并不足以完全控制煤价,在手段的优化处理上,各地财政都有不同的措施,但收效并不明显。
至于煤炭业的财政拨款,也就是政府直接拨付款项对与煤炭业有关的项目进行财政支持。例如国家利用财政拨款的方式支持关于煤矿瓦斯防治与灾害治理等方面的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关于煤层气的开发和利用的研究、关于煤矿高效采掘和综合利用技术的研究、煤转化利用和清洁能源方面的研究等项目研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