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品生
(楚雄师范学院,云南 楚雄 675000)
吴熊和先生大著《唐宋词通论》自出版以来,受到学界高度评价,影响甚广。笔者在所使用教材中发现了一些问题,如关于唐宋词中的节拍、拍(拍子)、均拍的有关论述。追寻源头,正出自吴先生的《唐宋词通论》。①如张明非主编中学教师进修高等师范本科(专科起点)的教材《唐诗宋词专题》中,基本采用的就是吴熊和先生《唐宋词通论》中的观点,认为“节拍又称均拍”,“《十拍子》(《破阵子》的别名)从调名可知,这只曲子是十拍。”又以拍定句的字数,也是采用了《唐宋词通论》的说法。凡此种种,不一而足。虽然该著作资料丰赡、论述深广,但白璧有瑕,也就不能不在此指出。
吴先生《唐宋词通论》中说:
诗句不论四言、五言、七言,大都整齐一律。词句则随乐段乐句而长短变化,参差错杂。中唐时刘禹锡作《忆江南》词,首先提到“依曲拍为句”。词调之句有长短,字有多寡,完全是依从曲调的节拍而来的。
唐宋乐曲都有各自的节拍,歌唱时则用拍板来按节拍,所以称拍板为“乐句”,或称“齐乐”。
据《词源·拍眼》,各类曲调的均拍,大致有个定数,一般令曲为四均拍,引、近则用六均拍,慢曲为八均之拍。“曲之大小,皆合均声。”曲调的长短,在于均拍的多少。但唐宋乐曲之拍,实有多种,有急拍,有慢拍;正拍之外,还有花拍,艳拍;还有打前拍,打后拍。而且,乐曲之拍,“每片不同”。因此,作词如何以曲拍为句,唐宋人谈到的,就多歧异。
有以拍为句的,以曲之一拍,当词之一句。如《十拍子》(《破阵子》的别名),调名“十拍”,词即十句。毛滂《剔银灯》自注:“侑歌者以七急拍七拜劝酒。”《剔银灯》此调前后片都是七句,犹一急拍一句。《碧鸡漫志》卷四说:“今越调《兰陵王》,凡三段,二十四拍。”周邦彦《兰陵王》正三段二十四句。
有以拍定字的,多少字一拍,则全视曲遍而异。《词源·拍眼》谓“前衮,中衮六字一拍”,“煞衮则三字一拍,盖其曲将终也”。前衮、中衮、煞衮都属大曲的入破部分,曲拍较急,所以都句短字少。《碧鸡漫志》卷三说《六么》一调,“拍无过六字者,故名《六么》。”白居易《听歌六绝句·乐世》:“管急弦繁拍渐稠,《绿腰》婉转曲终头。”《乐世》、《绿腰》,亦即《六么》。它也是曲终拍急,因而一拍无过六字。柳永《乐章集》,周邦彦《片玉集》都有《六么令》,仅上下片结句为七字,其余十六句,都不超过六字。元戚辅之《佩楚轩客谈》又记赵孟頫说:“歌曲八字一拍,当云乐节,非句也,今乐不用拍板,以鼓为节。”八字一句,可能是慢曲之拍,拍缓字多。[1](P61—63)
这几段引文,在书中大致是相连续的,照引于此(第一段中的重点符号为笔者所加),略长了一些,但目的是为了不误解、不曲解吴先生的文意。根据这些连续的引文,大致可以得出如下理解:
吴先生认为,第一,“依曲拍定句”的“曲拍”,就是“节拍”。这个“节拍”,歌唱时“拍板”以“按”,也就是用拍板打拍子。
第二,“均拍”也是节拍。而“唐宋乐曲之拍,实有多种,有急拍,有慢拍;正拍之外还有花拍,艳拍;还有打前拍,打后拍。”
第三,因为唐宋词都是“依曲拍定句”,所以《十拍子》(《破阵子》的别名)调名“十拍”,词即十句。也就是说《破阵子》这支歌曲,乐曲的一个拍子对应一句歌词。《兰陵王》“凡三段,二十四拍”,周邦彦《兰陵王》正三段二十四句。
第四,节拍的“急”、“慢”,决定了词句的长短、字数的多少。因为“前衮、中衮、煞衮”都曲拍较急,所以都“句短字少”。《六么》“也是曲终拍急,因而一拍无过六字”。相反,歌曲“八字一拍,可能是慢曲之拍,拍缓字多。”
在吴先生这些论述中,把节拍、拍、均拍这些不同的概念混为一谈,这是错误的。
先说节拍。中国古代和乐歌唱的诗词,与今日之歌曲一样,一般不能没有节拍(散板无节拍)。歌曲由曲调和歌词组成,歌词当然也是有节拍的。就四言诗而言,其节拍为上二下二,五言诗为上二下三,七言诗为上四下三。这些均为学界共识勿庸赘言。而词的歌词节拍,则稍微复杂一些。《词谱·凡例》中说:“词中句读,不可不辩。有四字句而上一下一,中两字相连者;有五字句而上一下四者;有六字句上三下三者;有七字句而上三下四者;有八字句而上一下七、或上五下三、上三下五者;有九字句而上四下五、或上六下三、上三下六者。此等句法,不可枚举。”[2](P65)歌词的节拍这里暂且不论,但它不同于曲调的节拍无可置疑。就古代歌曲中的音乐部分(即曲调或叫旋律)而言,这个节拍,在现代音乐中是用“拍号”来记录并提示演唱(奏)的,与古代音乐文献中的“拍子”大多并不是一回事。
据《外国音乐辞典》,在现代音乐中,“一首乐曲的拍子是指小节中划分节拍的形式。约1700年以来,乐谱中标有小节号和拍号。每小节的节拍可以有二、三、四、五拍等”,“每一拍是一个简单的符值,如全音符、二分音符或四分音符等。”[3](P779)例如在现今一首歌(乐)曲的简谱中,我们常见标题左稍偏下的地方(五线谱则在高音谱号后)标有2/4、3/4、4/4等拍号,2/4意指以四分音符为一拍,每小节二拍;3/4,意指以四分音符为一拍,每小节三拍。以此类推,不必遍举。那么标出节拍的意义何在呢?其实就是让演唱(奏)者注意演唱(奏)时的节奏。“节奏”的含义虽较为复杂一些,但以西方自从16世纪一直沿用至今的习惯来看,均指“韵律节奏,即轻重律节奏”。[3](P640)如2/4拍子,以四分音符为一拍,每小节二拍,其中第一拍为强拍音重,第二拍为弱拍音轻;3/4拍子,以四分音符为一拍,每小节三拍,第一拍为强拍,其余二拍为弱拍音轻,演奏时常以音响大的打击乐器突出强拍,歌唱时当然也要增加响度以突出强拍。在中国古代歌(乐)曲中,并无小节的概念,古代乐谱中无小节线,亦无拍号,但拍子是有的,它的专有名词是“板眼”,或曰“拍眼”等。“一板一眼均作为一拍。因于强拍处击板,故称强拍为‘板’;于弱拍或次强拍处以鼓签敲击板鼓,统称为‘眼’”。“在一板一眼节拍中,第一拍(强拍)为板,第二拍(弱拍)为眼”。[4](P16)譬如今天交谊舞中的圆舞曲,3/4拍子,演奏时第一拍为强拍重音,常以大鼓敲击以突出,第二、第三弱拍处则击“踩钹”,节奏鲜明。这种“强、弱、弱”的节奏,俗称“嘭喳喳”是也。中国古代音乐中似无3/4拍子(民歌中还保留有,下面要提及),但如以板眼表示,则应为一板二眼。简言之,现代音乐中的“拍子”,即节拍,在中国古代音乐中叫做“板眼”;而中国古代音乐中的“拍子”,并非现代音乐中的“拍子”,正可谓“这拍子不是那拍子”,不能混淆。
再说均拍并非节拍。按照吴先生的意思,“均拍”也还是节拍。这里先不论“均拍”是否就是“节拍”,就算吴先生所说的均拍就是节拍,而据吴先生所说“唐宋乐曲之拍,实有多种,有急拍,有慢拍;正拍之外,还有花拍,艳拍;还有打前拍,打后拍”,则又把“节拍”与“速度”混为一谈了。何谓“节拍”,前已论述;何谓速度呢?作为音乐术语的速度,是指“演奏时每一拍的快慢”[3](P771)所谓“急拍”、“慢拍”,指的是乐(歌)曲演奏(唱)时的速度,又叫急板或慢板。在拍节器(又叫节拍机)没有发明之前,只能大致以“急拍”(快板)指演奏(唱)速度快,“慢拍”(慢板)指演奏(唱)速度慢。此外还有“中板”和介乎急慢中板之间的速度。这些可说是古今略同,中外皆然,与“节拍”不是一个概念。当然自从拍节器发明之后,乐曲的速度已很精确。现在通行的拍节器,是“1816年梅尔采尔取得专利的模式;1817年贝多芬采用它来标明他的作品的速度”。[3](P490)自此,现代音乐中一般不再使用急慢板(拍)之类的术语,而大多是在乐(歌)曲的标题左下方以“♩=60”或“♩=120”之类的符号,来标明乐(歌)曲的速度。如“♩=60”,指四分音符为一拍,每分钟60拍;“♩=120”指四分音符为一拍,每分钟120拍。至于“正拍”,又叫“正板”,是指“赠板中的第一拍(头拍)。与第五拍之赠板相对而言,故称正板”;[4](P502)而所谓“赠板”,则“指以八拍子为节拍单位的第五拍”,[4](P494)说的都是位置不同的节拍。而“花拍”与“艳拍”,如果是与“正拍”对举的话,也当指不同位置的节拍。“打前拍”、“打后拍”之说,则明显是指在什么位置打拍子。然而,这几个概念,吴先生都弄混淆了。
第三,《十拍子》(《破阵子》)的“拍子”,并非节拍。吴先生把以上几个概念混淆,并说“曲之一拍,当词之一句。如《十拍子》(《破阵子》别称),调名‘十拍’,词即十句”,也就完全错了。前引《外国音乐辞典》说过,现代音乐的拍子,“每一拍是一个简单的符值,如全音符,二分音符或四分音符等”。如果把《十拍子》(《破阵子》)的“拍子”理解为在节奏上只有十拍,也就是只有十个符值,那根本无法与歌词十句共六十二字相配合,套用郭沫若的说法,在音乐中也没有这样迂缓悠长的拍子,简直不成其为一支歌曲,无法演唱。可见,《十拍子》(《破阵子》)的这个“拍子”,并不是节拍,但也不是郭沫若所说的乐段。①郭沫若在《为“拍”字进一解》中说:“《胡笳十八拍》的‘拍’字到底是什么意思?前人多把它当成节拍的拍字讲,那是讲不通的。……《胡笳十八拍》共长一千八百九十七字,分为十八首,各首中最长者八十九字(第一拍),最短者四十六字(第五拍)。四十六字乃至八十九字作为一个节拍,在音乐中没有这样迂缓悠长的句子。”又,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中国音乐词典》编辑部所编《中国音乐词典》“拍”条,从郭沫若对《胡笳十八拍》‘拍’的解释把“拍”定义为“古代乐曲的计段辞”,“《胡笳十八拍》,指《胡笳》一曲共有十八段”。
那么,《十拍子》(《破阵子》)的这个“拍子”是指什么呢?笔者认为,这是乐句,也就是前引吴先生文第一段中“词句则随乐段、乐句而长短变化、参差错落”中提到的乐句。而刘禹锡所说“依曲拍为句”的“曲拍”,周邦彦《兰陵王》“凡三段,二十四拍”的“拍”,指的都是乐句。
乐句这个术语,《中国音乐词典》并未收录,《辞海艺术分册》也未查到,但按《外国音乐辞典》,则是指“旋律单位,长短不一”,“四小节乐句最为多见”。[3](P586)这个术语,跟语言学中的句子相类。语言学中组字成词,组词成句,组句成段,组段成篇,音乐之理亦然。一首稍长些的乐曲,往往由几个乐段组成;一个乐段,又包括若干乐句;一个乐句,则由或多或少的音符组成。当然简短的乐(歌)曲,往往也就只有一段,几个乐句而已。一般歌曲中的乐句十分明显,通常一句歌词对应一个乐句,四句歌词对应四个乐句,每个乐句又由四个小节构成。当然,这只是一般歌曲,有的歌曲,也不尽然。至于乐曲,情况则更为复杂一些。由于古今中外的音乐原理基本是一致的,而中国古代乐谱又不能提供详细的信息,我们不妨用现在仍传唱的民歌来说明这个问题。这里先以云南民歌《安宁小调》(又名《安宁州》、《安宁民歌》)为例,其歌谱如下:这支歌曲,两段歌词,每段四句。从歌词中把滇池水及其流出的河水称为“海水”来看,此歌曲或于元代形成。①蒙语中称湖泊为海子。云南地处边鄙,与内地关系虽久,但从元代开始才有较大规模的交往,云南被叫做某某海子的地方有不少,当是元代留下的地名。这支歌曲把从滇池及滇池流出的水流称为海水,笔者因此以为或当形成于元代。明代开始,汉人大量迁入云南,就没有这种叫法了。其旋律商调,典型的民族调式,3/4拍子,共16小节。是最为多见的以四小节为一个乐句的曲调,共四个乐句,每一句歌词对应一个乐句。但有的歌曲,情况就不一样了,如大家耳熟能详的《康定情歌》:这支歌曲,表面看来歌词有四段,每段五个句子,与之对应的应当是五个乐句。但仔细分析,可以看出每段歌词实际只有两个句子。如第一段,歌词实际上只有“跑马山上一朵云,端端照在康定城”两句,但由于加上了“溜溜的”、“哟”之类的衬字,两个句子“变成”了四句:“跑马(溜溜的)山上,一朵(溜溜的)云(哟),端端(溜溜的)照在,康定(溜溜的)城哟”。最后一句“月亮弯弯,康定(溜溜的)城(哟)”,实际上是上一句最后三个字“康定城”的重复。“月亮弯弯”仍属衬字,只充当“歌词的音节”,并无实际意思,但也“变成”了一个“句子”,对应一个乐句。最后“一句”“康定城”,加上了衬字“溜溜的”,也“变成”了一个“句子”,也对应一个乐句。其他三段歌词同理。这样,乐曲就有了六个乐句。这种情况,由于有歌词的参照,乐句还是很容易看出来的,但如果把歌词去掉,让一个初学音乐而对这支曲子不熟悉的人来划分乐句,则不那么容易。
乐句的划分,并无权威统一的标准,学习音乐的人,可以有不同的理解。一种理解认为,乐句的划分完全是凭经验感觉,这就如同对文言文的句读划分,读的多了,就会有自然的停顿,当然也如文言文断句会有不同的划分;第二种理解认为,一个乐句的终止,主要以带有收束性的(如相对长的)音或休止为标志,这种理解的好处是乐谱上有相对明显的标志;第三种理解认为,“结束旋律的音”,[3](P264)通常是乐曲强调的音,当以此划分乐句。依照这种理解,《康定情歌》如去掉歌词,把其旋律作为一首纯乐曲来看,就只能划出三个乐句:1——8小节为一个乐句,9——11小节为第二个乐句,第12、13小节为第三个乐句,三个乐句的尾音都是“6”。但不管怎样理解乐句的划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乐句是要有“顿”、“住”的,也就是一个乐句结束是要稍有停顿的。笔者之所以要做这些看似繁琐的分析,除了证明了“十拍子”(《破阵子》)的“拍子”并非节拍而是乐句外,还要解决另一个问题,即什么是均拍。
前已论述了均拍并非节拍,但均拍又是什么呢?吴先生说:“唐宋曲调的结构,大都分为两段,即由两段音乐组成一曲。”“每段音乐,又分为若干小段,称为‘均’。一均就是乐曲中一个相对完整的音乐单位,乐曲于此为‘顿’、‘住’,词调则于此断句、押韵。”“一均又分为若干小节,称为拍。一拍就是音乐的一个小节,所以称为乐句,也称为乐节。”[1](P52—53)在这里,吴先生把“均”定义为“乐曲中一个相对完整的音乐单位”,应该说这个定义是可以的,因为“乐曲于此‘顿’、‘住’,词调则于此断句、押韵。”吴先生也提到了“乐句”这一概念,但认为乐句就是“音乐中的一个小节”,也称为“拍”,这又与前面所引中的节拍混淆了,实在令人遗憾。其实,所谓“均”或“均拍”,就是前述以“结束旋律的音”划分出来的乐句——一个稍为大一些的乐句。
吴先生在《唐宋词通论》中说:
《乐府指迷》中说:“词腔谓之均,均即韵也。”元戴表元《程宗旦古诗编序》说:“语之成文者有韵,犹乐之成音者有均,一也。”乐曲的一均,相当词中的一韵。《词源·拍眼》说“慢曲八均”。慢曲从音乐上说通常由八小段音乐即八均组成,因此通常为八韵。如柳永《八声甘州》:
对潇潇幕雨洒江天,一番洗清秋。渐霜风凄紧,关河冷落,残照当楼。是处红衰翠减,苒苒物华休。惟有长江水,无语东流。不忍登高临远,望故乡缈邈,归思难收。叹年来踪迹,何事苦淹留。想佳人妆楼颙望,误几回天际识归舟。争知我,依栏干处,正凭凝愁。
调名“八声”,即是“八均”,是典型的八均之拍的慢曲。此词上片押“秋”、“楼”、“休”、“流”四韵,下片押“收”、“留”、“舟”、“愁”四韵,正当曲调的“八声”或“八均”。[1](P58—59)
《八声甘州》词押八韵曲有八均确实,但全词歌词19句,对此,吴先生的解释是“一均又分为若干小段,称为拍,一拍就是音乐的一个小节,所以称为乐句,又称为乐节”(见前引)。前已述及中国古代音乐中并无所谓“小节”的概念,而“节”在中国古代音乐中原指竹制打击乐器,用来打拍子,其作用与“板眼”无异。如刘勰《文心雕龙·知音》中说:“慷慨者逆声而击节”,[5](P64)又如苏轼《与鲜于子骏》中说:“令东州壮士抵掌顿足而歌之,以吹笛击鼓以为节”,[2](P207)“击节”,是用“节”打拍子,“击鼓以为节”则是以击鼓作击节用。而现代音乐中一小节也并非只有一拍,还有二、三、四、五、八等拍子,因此,吴先生说《八声甘州》曲有八均,“一均又分为若干小段,称为拍,一拍就是音乐中的一个小节”。这种说法把“拍”作为“音乐中的一个小节”,不仅与前述吴先生把“拍”理解为“节拍”相矛盾,而且把“拍”理解为古代音乐中并不存在的“小节”,则更是大错了。其实均拍就是按乐曲“以主音为尾音”划分出来的一个稍大的乐句,因为“均拍”之“均”,就同“语之成文者有韵”一样,“均即韵也”,“乐曲的一均,相当词中的一韵”,而乐曲中的这个“韵”,就是每个“均拍”中完全相同的尾音。以《康定情歌》为例,它的“均拍”,就是以“6”这个尾音划分出的三个稍大的乐句,三个大的乐句又包含了共六个小的乐句,这应该是清楚的。这里特别提出,在实际演唱中,歌唱者并不完全是这样划分乐句的,他们常常因自身气息量的大小而在乐曲的某个位置“换气”,于此有个小小的“顿”、“住”,也就算一个乐句了。如《安宁小调》中,如以歌词一句对应一个乐句,则此曲为四个乐句,但有的歌唱者并不在每一句歌词唱完才换气,而是于每两小节后换气,则其曲十六小节又可分为八个小的乐句,这也是可以的(见曲谱中特别标出的换气符号)。因此,曹丕才会说:“譬诸音乐,曲度虽均,节奏同检,至于引气不齐,巧拙有素”。[6](P60)每个演唱者并不一定在同一位置换气,所以演唱也就“巧拙有素”。这种情况甚至影响器乐演奏的学习,初学者也就用换气符号标出乐句之间的分隔。这样看来,柳永的《八声甘州》的乐句划分也就一目了然,“八声“即是”八均“,就是有八个均拍——八个以相同尾音划分出的稍大的乐句,但这八个均拍又共包含了十九个小的乐句;因为此词的歌词部分押八个韵,并非句句押韵,而每句歌词又对应一个乐句,所以说它有八均(稍大的乐句)十九拍(相对小的乐句)当是无可置疑的。
第四,吴先生认为节拍的“急”、“缓”,决定了歌词的长短字数,这个看法也是很成问题的。前已论及,所谓节拍的急慢,实指演唱(奏)歌(乐)曲的速度,而且这个速度并非都为匀速,这与乐句的长短、歌词字数的多少并无多大关系,但在前面的引文中,吴先生却有自相矛盾之处。吴先生认为“前衮”、“中衮”六字一拍,“前衮、中衮、煞衮都属大曲的入破部分,曲拍较急,所以都句短字少”,是以六字句为句短字少的,但《六么》也是“拍无过六字者”,却是“《六么》宛转曲终头”,即是以宛转抒情的意味结束全曲,反而是曲终而拍渐缓,余韵无穷,并非吴先生所说“它也是曲终拍急”。如果以为节拍的急慢决定了曲调的长短、歌词的字数,那不少慢曲中歌词句短字少就无法自圆其说。譬如姜夔的《扬州慢》,此乃典型的慢曲,但其中二十二个词句,只有三个词句为六言,一句为七言,其余十八个词句,或三言、或四言、或五言,均“不超过六字”,并非“慢曲之拍,拍缓字多”。
总而言之,唐宋词中的拍(拍子)、均拍并非节拍,而是乐句;词牌《破阵子》(又名《十拍子》)的“拍子”也是乐句;唐宋词中的词句长短、字数多少与曲调速度无关。
在中国古代文学中,很多术语的使用较为混乱,往往不同的术语指的是同一概念,而很多相同的术语又有着不同的概念,不可不查。唐宋词的很多术语与今日之术语,很多并无不同,但概念大异。在古代合乐歌唱的诗词中,因文学与音乐的结合,情况则更为复杂一些。吴先生《唐宋词通论》中的这几个错误,不过是白璧微瑕,笔者在此指出,全是好心。但限于学力,也可能有错误之处,敬请吴先生及诸大方之家指正。
[1]吴熊和.唐宋词通论[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9.
[2]转引自:吴熊和.唐宋词通论[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9.
[3]上海音乐学院音乐研究所汪启璋,顾连理,吴佩华编译.外国音乐辞典[Z].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1988.
[4]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中国音乐词典》编辑部编.中国音乐词典[Z].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84.
[5]刘勰.文心雕龙·知音[M].北京:中华书局,1962.
[6]曹丕.典论·论文[A].郭绍虞主编.中国历代文论选[C].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