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德林
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博大工贸分公司,辽宁抚顺 113000
瓦斯供气中损失量的分析与计算
胡德林
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博大工贸分公司,辽宁抚顺 113000
本文从多角度论述了管道供应瓦斯中损失量的分析计算。
瓦斯供气;损失量分析;计算
博大公司负责抚顺矿区中的虎万地区、华丰东山小区、平山南北楼、十一厂住宅楼、南阳安居小区及嘉苑小区的瓦斯供应工作,管网总长度为217 713m,为新老交接的低压综合性枝状管网,供气户数20 307户,民用计量表采用B级J2.5型煤气表,其气源为老虎台矿煤层气。老虎台矿煤层气已开发利用59年,煤层气的甲烷含量在30%以上,热值为3 000大卡/m3,供气压力为低压湿式大罐供气。到目前瓦斯抽放利用规模已走向萎缩,2011年地区居民瓦斯利用量为1 506万m3。存在供需矛盾,尤其是冬季最为突出,为解决供需矛盾,已将供气方式调整为早、中、晚分时供气。
管网损失量是指通过管网输送过程中从大罐计量表出口至用户煤气表出口区间的全部气源损失量,包括气温、湿度、压力变化等因素导致气体体积的变化、管接口(26 506个)及局部锈蚀点出现微量性泄露等导致气源量的损失,因燃气管网损失受敷设年限、土质环境、地形变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没有准确的计算依据,没有查到国家有关部门以及同行业确定的技术数据,我们只能参照2010年瓦斯泄露隐患处理情况计算管网泄露量。2010年共处理室外管网泄露瓦斯隐患344次(其中Dg50mm管120次,Dg100mm管95次,Dg200mm管85次,Dg300mm管30次,Dg400mm管9次,Dg500mm管5次),泄露时间累计137小时,经查证技术资料:供气压力500mm的低压供气管网泄露面每平方毫米泄露瓦斯量为0.26m3/h,计算全年瓦斯泄露量为371.8万m3。
目前在用日常抽水水包398个,根据长年测试统计数据确认平均每个水包抽5min的水,根据实际测定抽子的上水量为0.07m3/min,平均每个水包的抽水量为0.35m3,即水包抽水平均损失的瓦斯量为0.35m3。
年损失量为:0.35×398××365/10 000=5.09万m3
因虎万地区、平山、南阳地区实施分时供气,因此形成的气源损失。根据管网的总长度(217 713m,其中室外106 025m,室内111 688m)计算出管网、煤气表(20 307块)的总容积为4 725.7m3,按管网内压力差(500mm水柱)计算出常压下气源量为4 954.3m3(根据气体方程P1V1=P2V2,地下管网内的温度视为恒温不变),即:
在4 954.3m3的混合气体中瓦斯浓度为30%时纯瓦斯量为1 486.29m3,日停供三次气,每日将损失4 458.87m3。
年损失量为:4 458.87×365/10 000=162.75 万m3
此项工作不是常规性作业,主要是常规检查发现地下管网瓦斯泄露后为确定泄露点准确位置并处理瓦斯泄露而发生的特殊时段供气导致的气源损失,依据过去多年工作累计经验按0.85%计算。
年损失量为1 300×1%=11.05万m3。
民用表损失量是指气源通过时,燃气表自身的计量偏差和最小流量以下的瓦斯量损失。根据JJG577-2005《膜式燃气表检定规程》的规定,燃气表的使用寿命为6~10年,燃气表的使动流量为0.025m3/h。在20307户中,绝大部分煤气表为2001年更换的,只有2 000块维修更换表没有超期,其余的18 307块燃气表使用寿命已经达到10年,根据检定规程第15页A.6.2.6.4的规定,B级表的偏差为-3.0%,为此燃气表的计量误差至少为-3%,经查证技术资料,超过10年以上的燃气表计量误差为-4%。2011年计划用量为1 300万m3,扣除前四项管网部分损失566.96万m3,即民用表前的气源量为733.04m3,为此民用表年气源损失量为:
733.04 ×(2 000×3%+18 307×4%)/20 307=28.60万m3
燃气表的最小流量为0.025m3/h,在20307户中有20%左右的用户规避计量行为,将瓦斯用量控制在最小流量范围内,为此这部分年气源量损失为:
燃气表年损失量为65.66万m3。
综上5种因素,年损失量为616.35万m3,全年气源量按1 300万m3计算,损失率为47.41%,利用率为52.59%。
增加安全投入,逐步更换超期服役使用年久的管线、设施、煤气表,采用新设备、新工艺;保证注嗅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增添先进的检测设备,实现本质安全供气,降低气源损失量。
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对危旧楼房的拆迁改造,缩小供气规模,优化供气系统,保证供气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降低能耗和气源消耗。
定期对流量计进行校验标定,强化民用户煤气表的管理,使用质量符合标准首次检定合格的燃气表,保证标准的灶前压力(100mm水柱),认真查处各种规避计量行为,减少气源的流失。
规范供气秩序,规范员工行为,充分利用法律武器强化瓦斯供气管理,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的监督和政府监管职能,严厉打击各种偷窃气行为和利用职务犯罪行为,减少气源损失量。
[1]国务院第583号令《城市燃气管理条例》.
[2]建设部、劳动部、公安部第10号令《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
[3]城镇燃气技术规范 GB50494-2009.
[4]JJG 577-2005《膜式燃气表检定规程》.
[5]王卫,刘宝荣.燃气供销差成因分析及对策[J].煤气与热力,2004,24(6):32-35.
TM92
A
1674-6708(2011)50-014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