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发达地区农村信用合作组织的调查分析

2011-01-01 00:00:00谢欣
银行家 2011年4期


  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组织,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协调推进城乡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有效解决当前“三农”问题的新平台和抓手。这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赋予了新的历史责任。
  近几年,甘肃省各类农村信用合作组织开始快速成长,对于缓解农村资金缺口起到了重要作用。本文试图通过问卷调查方式,对农村信用合作组织的贷款获得情况以及来源、期限、规模、成本、使用结构,经营绩效等进行分析,以便对未来的相关政策建议提供参考。本次问卷调查就选取了甘肃省12市(州)的47个存在农村信用合作组织的县,对三类情况的组织采取抽样调查方式,选取经济条件好、中、差三个县中各6个村进行抽样。
  基本情况
  甘肃省共有45个县(区)存在农村信用合作组织,各县(区)农村信用合作组织主要对社员贷款,社员范围主要集中在行政村区域内。其中,大部分组织有章程和财务制度等管理办法,也接受过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培训与指导。近十年,甘肃省的县域经济发展势头良好,人均GDP从2000年的2642元增加到2009年的9715元;农民的纯收入由2000年的1392元增加到2009年的2771元,增长一倍;2009年,农民的人均储蓄额较2000年增长了250%。农村金融服务的水平也有了较大的提高,贷款农户数占总农户数的比例提高了5.53个百分点。由于国有金融机构的网点撤并,网点的覆盖率变化不大(见表1)。
  截至2009年末,甘肃省共有191家农村信用合作组织,其中:银监会审批设立、拥有金融许可证的共两家,分别为岷县洮珠村岷鑫农村资金互助社和景泰县龙湾村石林农村资金互助社;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27家,全部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中80%的注册总股本金在10万~15万元,每股股金50~20000元不等;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116家,主要为村级资金互助组织,其注册总股本金最低为1万元,最高为26.1万元,每股股金100~1000元不等;仅在扶贫办登记注册的农民资金合作社或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组织46家且大部分是贫困村互助资金组织,其中90%的注册总股本金在10万~15万元,主要作用是大力扶持试点村农户发展良种畜、引进养殖、瓜菜种植、林果栽植、劳务输转等增收产业;在其他部门登记注册的,对农民自发组建或由外部资金推动的第三类农村信用合作组织的抽样调查的结果为:所在样本村均无此类性质的信用合作组织。这三类组织中,村级发展资金互助社的占比较大,社员户数最多,主要为财政部的扶贫试点。(见表2)
  借款需求的满足
  通过表3可以看出,甘肃省农村信用合作组织成立的这三年以来,贷款户数不断增加,资金互助社的贷款户数2009年为337户,比2007年翻了一番,户均贷款额为1.5万元左右,贷款覆盖率每年增长率为10%,这说明大部分农户已经开始有了较大的贷款需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贷款户数由2007年的95户增加到了2009年的426户,增长340%,户均贷款数额较大,在6万元左右,这主要与农业专业合作社的贷款从事农业生产性投资有关,贷款覆盖率2009年增长较快。村级发展资金互助社主要帮助农民解决小额的贷款需求,贷款的额度一般在3000~5000元左右,由于2009年成立的发展资金互助社较多,因此,2009年的累计发放笔数较大。
  贷款的来源、期限和规模结构
  可贷资金的来源
  农村信用合作组织的可贷资金主要分为内部资金和外部资金两部分。内部资金主要来源于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资金互助社可贷资金主要为农户和农村小企业的入股资金,按照合作社的章程进行入股,其中农村资金互助社农户占股2007~200Gaj5Q4oedSGKoZBrBJN9LGOqGjGMZ5kMMUeYHtZqB28=9年分别为85.17%、100%和99%。此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入股中农村小企业的占比不断提高,2009年达到55%。贫困村资金互助组织属于由国务院扶贫办倡导发起,在贫困村建立起的“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程,省市财政拨付资金,其筹资方式按照“政府投资为主、村民自筹为辅”的原则,积极壮大互助社资金规模。一是扶贫部门投入互助社资金,赠股与配股比例原则控制在3∶7~5∶5。二是实行村民自愿入股的原则,大部分互助社实行统一的股份标准,每股金额1元,起点400股,配股按“扶贫资金∶农户出资=1∶1”的比例,起点为扶贫资金、农户出资各200股。以甘肃庆阳市为例,先后在7个扶贫开发工作县、33个村开展了村级互助发展资金试点工作,累计安排财政扶贫资金235万元(见表4)。
  外部资金主要靠财政资金、扶贫资金、捐赠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资金互助社的外部资金主要依靠金融机构贷款,农民专业合作社外部资金主要依靠金融机构贷款,2009年金融机构贷款占其资金来源的36.48%。村级发展资金互助社的资金来源主要靠财政和扶贫资金,还有少量的捐款。截至2009年末,在民政部门登记的财政扶贫资金1401.24万元,占村级发展资金互助社的资金来源的49.77%。在扶贫办登记的财政扶贫资金571.45万元,占资金来源的74.11%。
  贷款期限
  从借款的期限上看,资金互助社的贷款期限主要为六个月至一年的占83%,农民专业合作社71%。以上的借款都在一年左右,这主要与生产经营的周期有关。由民政部试点的村级互助资金贷款期限主要为六个月至一年的,占比79.52%。由扶贫办登记的村级资金互助资金贷款期限主要为六个月至一年的,占61.91%。贷款利率在5.198%~8.434%不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利率较高(见表5)。
  贷款规模结构
  从借款的规模上看,专业合作社和村级互助资金组织的贷款规模较大,资金互助社的贷款模式主要以联保贷款为主,占71.92%。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贷款主要以信用贷款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