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银行与农信社的多元化方向

2011-01-01 00:00:00姜远驰
银行家 2011年4期


  在农村金融体系中,农村信用社作为支农主力军,一直是农村金融供给的主要力量。经过2003年的农信社改革之后,部分农信社改制为农村合作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部分经营状况较好的农村合作银行随后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作为两支新生的农村正规金融力量,进入农村金融市场,积极探索适宜的发展模式,比较有代表性的是有区域发展模式和社区银行模式。其中,区域发展是实践中多数机构选择的模式,农信社通过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的蜕变,将向城市进军,和全国性的商业银行争抢市场和客户,成为跨区域经营的商业银行。而社区银行模式则成为国家主导的农信社改革的方向和终极目标,央行行长周小川在2006年12月26日表示:我国将把农村信用社办成面向乡村、面向农民的社区性金融机构。目前看来,这两种发展模式究竟哪一种会成为更适宜农信社发展的方向还不明确,尚处于探索阶段。本文在对农信社历史沿革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对政策导向的社区银行模式是否是适宜农信社发展的唯一方向这一问题展开讨论,并提出农信社的发展方向应该多元化,社区银行不是唯一路径,农信社应该根据自身发展状况进行切合实际的选择。
  历史沿革
  我国的农村信用社自新中国成立初期组建,其发展历经60多年,按照每个发展阶段的产权主体和组织形式发生的变化,将农信社的的历史划分为七个阶段(见表1)。
  农信社的产权特征经历了“合作金融——合作制色彩淡化——合作制”转变的过程,其组织形式随着时代背景的改变而不断变化,曾经是附属于供销社、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的机构,逐步向独立机构发展;曾经在中国人民银行和农业银行的控制之下,逐渐被地方政府所控制。2003年新一轮农信社改革之后,农信社演变为三种制度(股份制、合作制、股份合作制)和四种组织形式(县乡二级法人、县一级法人、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并存的局面。
  从历史沿革来看,似乎农信社向合作制的回归将成为发展的一大趋势,无疑,作为合作金融组织形式之一的社区银行模式为农信社改革提供了一种可能的选择,但现实是,已经有部分经营较好的农信社成为股份制的农村商业银行,这部分是要回头,还是继续让其沿着区域性商业银行的模式继续发展;社区银行是否会成为农信社发展的唯一方向,值得进一步的探讨(见图1)。
  农信社向社区银行发展的理论可行性和主要障碍
  社区银行是介于政策性与商业性之间的合作金融体系,其本质特征是能在根本上实现金融资源取之于某一群体并运用于同一群体的根本目标。
  农信社向社区银行转变具有良好的理论可行性,一是农信社具有社区银行需要的土生土长的地域优势,拥有人缘地缘。二是两者的市场定位十分相似,当前的农信社、农村合作银行甚至农村商业银行的定位多为服务“三农”,以农户、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为目标客户,是定位于老百姓身边的银行。而社区银行则具有定位于零售业务,服务社区的中小企业和个人,为中低端客户提供个性化、多样化金融服务的特点。三是农信社作为地方性机构,组织的资金用于支持当地经济的发展,符合社区银行本地资金用于本地,服务社区经济的理念。四是针对农信社始终无法解决的持续经营和政策支农两个目标之间的矛盾,社区银行可以实现商业可持续发展与满足底层金融需求双重目标。
  与此同时,农信社向社区银行发展仍存在如下障碍:
  首先,享有贷款权的受益群体覆盖面需要扩大:从农信社成立之初的设计理念来看,仅有社员(股权持有者)享有贷款优先权和利率优惠权,而社区银行受益对象更广,不仅包括所有人,也包括对金融资源有贡献的存款人。
  其次,区位是影响农信社是否具有发展条件的因素之一:是否有足够多的中小企业集群为社区银行提供发展空间。在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迅速,在地方经济中占据主导地位的地区适宜发展社区银行,如东南沿海地区;而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民营经济相对不发达的区域在发展社区银行过程中必然会遭遇更多生存障碍。
  此外,提供的产品仍然存在差异:我国目前大多数农信社、农村合作银行,甚至农村商业银行普遍存在产品和服务相对单一,中间业务发展滞后的问题,而社区银行的产品具有极强的针对性,是在特定社区内针对特定客户的个性化金融产品;单从产品的供应角度,农信社向社区银行的转化还有较长距离。
  实践与理论的偏离
  以2003年为开端的新一轮农信社改革中,呈现出“农信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异地扩张”这样一条发展轨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发展趋向与国有商业银行相同,追求大城市、大企业、大项目。事实上,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方向已经与理论界的设想渐渐出现偏离,表现在:
  平均资产总额已超过社区银行的范畴
  根据美国对社区银行的定义,社区银行的平均资产规模一般不超过10亿美元,不考虑汇率因素,我国目前大多数农村商业银行的平均资产规模已经远远大于社区银行的标准(见表2)。
  贷款的投向:偏重当地大企业,而不是农村中小企业与农户
  农户与农村的中小企业在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得到的金融供给服务看似逐年上升,但与整个涉农贷款增速相比实际为下降。以2008年数据为例,2008年末农村金融合作机构(包括农信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农业银行三类主要农村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4.6万亿元,平均增速20.8%,而作为支农主力的农村金融合作机构的涉农贷款余额为2.5万亿元,同比增长17.7%,低于同期同行业涉农贷款平均增速3.1个百分点。城市企业及各类组织涉农贷款余额虽然较农村贷款占涉农贷款余额比重小,但是增速较快,2008年达到32.3%,主要是向企业发放的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贷款。
  多余存款资金以各种形式流出本地的状况并未缓解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存贷差仍然巨大,从2007~2009年三年数据来看,农信社将未利用的资金通过购买国债和转存方式转出的幅度不降反升。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购买国债和转存的比例虽下降,但采用了其他更多样的资金转出方式,如设立异地支行、入股城商行、投资异地金融机构等。这种“抽水机”角色的愈演愈烈与社区银行本地资金用于本地发展的理念显然存在矛盾(见表3~表5)。
  从实践中观察,东南沿海大多发展较好的农村商业银行正野心勃勃,准备向大城市进军。2008年,江苏、浙江等省农商行与农合行投资异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成功入股秦皇岛城市商业银行,常熟、张家港、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设立异地支行。由信用社改制较早的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近年来陆续在上海、南京等一线城市开设分行,意图与当地的农村商业银行甚至股份制商业银行争抢市场,成为跨地区甚至全国性的商业银行,这种发展模式无疑与社区银行本地资金服务本地社区的模式截然相反。这不得不引发农信社是否会真的走向社区银行的思考。
  多元化模式
  从当前农信社改革和发展现状来看,并不会出现所有农信社都发展成为社区银行这一种情况,每个区域的农信社应根据当地情况和自身实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发展模式,这种模式应该是多元化的。
  首先,经过三轮农信社改革之后,目前全国各地的农信社(包括农合行、农商行)发展状况已千差万别。东南沿海地区改制较早,经营状况较好的农村商业银行已经在当地牢牢控制了农村及城郊的金融市场,甚至已经将触角深入城市中的农贸市场、建材市场等个体工商户比较集中的地区,其盈利状况达到当地商业银行平均水平的数倍,而贷款的不良率却保持在很低的水平。同时,还有部分改制为农村合作银行的农信社由于区域经济、内部管理、人员素质等多方面原因仅能维持一般的经营水平,虽然通过增资扩股甩掉了过去农信社的包袱,但是在此基础上再进一步却很困难。情况更加糟糕的是,在落后的经济不发达地区,还有3000多家维持原状的农信社。这一地区发展不均衡的现状决定了不可能所有农信社都走向社区银行,对于后两者,社区银行模式更加适合,而对于已经发展壮大的第一种农商行,由于资本的逐利性和企业追求增长的原始动力必然会使它选择扩张的道路,而不是局限在某一个区域。
  其次,农商行的扩张与社区银行的理念并不矛盾。社区银行通常包含三个特征:一是现代商业银行,二是生于社区、服务于社区,三是资产规模较小。以泰隆商业银行为例,其经营成功之处在于一套成熟的向社区居民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模式、操作流程和风险控制系统。如果在其他城市设立分支机构,通过聘用熟悉当地市场的员工来保持社区银行的地缘人缘优势,同时复制这套成熟的运营模式,继续保持较小的资产规模,仍然将从本地吸收的存款用于本地,那么将会产生一家非本地却又了解本地情况的社区银行。但难题在于,这种伪社区银行将很难具有真正社区银行内部的信息沟通便利,由于贷款的审批权限不可能完全交给分行,因此仍然存在一般商业银行服务农村金融中遇到的服务效率低下的问题。
  再次,本地社区银行与跨区域经营的社区银行并存可以形成“鲶鱼效应”。产业组织理论认为,市场集中度越高,越容易形成垄断,从而使市场效率下降。为了防止大银行过度兼并,保持相当数量的中小银行对维持银行业市场的竞争性结构是必要的。允许异地的农村金融机构跨区域经营,可以有效刺激本地的农村金融机构,形成良好的市场竞争和退出机制,经营好的进入市场,经营不好的退出市场。这种方式利用市场经济“无形的手”,可以更好地促进社区银行对本地社区的服务,既能使社区银行在竞争下保持旺盛的斗志和生命力,又为本地农村金融市场引入了新的供给者,更好地实现支农目标。但跨区经营不可避免地又会涉及服务半径、网点规模等问题,这些都需要在一个与本地社区协同的框架下考虑。
  最后,选择采用何种发展战略需要依赖对当地市场条件的把握,是否有足够的中小企业可以为社区银行提供良好的生存空间。一般而言,东南部沿海和中南部是中小企业的集中区,具有发展社区银行的区域优势。在民营经济不活跃,中小企业集中度不高的地区,本地金融机构的生存需要扩大经营的范围,以实现资金的充分运用和可持续获利。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