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士卿:践行合规管

2011-01-01 00:00:00
银行家 2011年4期


  全国“两会”刚结束,湖北银监局就及时启动全省银行业“合规文化与执行力建设年”活动。这是积极应对我国经济金融形势变化、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和案件隐患的重大举措,也充分体现了湖北银监局领导对国有商业银行合规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近年来,我行始终以先进的合规文化为指导,努力完善治理结构和决策流程,尤其在落实高管人员合规管理责任和有效性上进行了积极实践和大胆探求,取得良好成效。
  增强主动合规意识是实现合规管理的前提
  所谓合规是指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活动与法律、规则和准则相一致。合规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因没有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银行作为经营货币的高风险企业,加强风险防控和合规管理,事关企业生命,其作用至关重要,只有坚持安全稳定的价值取向和健康持久的发展思维,坚持守法合规的运行准则和求真务实的经营风格,时刻绷紧合规管理这跟弦,才能将合规管理工作贯穿各项业务经营管理的始终。合规管理从高层做起,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重要的是落实在决策体系和决策流程上,关键是从管理层行动抓起,从领导带头做起,坚持制度至上,健全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决策体系和决策流程,强化执行力,而且是高级管理层义不容辞的责任。
  完善决策流程是实现合规管理的关键
  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作为中国工商银行在湖北省内的决策指挥中心、经营管理中心和资金调度中心,在总行授权范围内统一组织和领导全行的经营管理活动。省分行各项决策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长负责制和民主集中制。省分行对辖属各行、各部门实行经营发展目标的综合管理,做到“四加强”:
  加强授权转授权管理,有效杜绝越权行为。省分行行长在总行行长授权范围内领导全行全面工作并组织全行开展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总行规定,省分行行长可以向副行长、副行级干部、行长助理及营业部总经理、各二级分行行长、各直管支行行长转授相应的权限。省分行行级干部实行A、B角制,A角行级干部因故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由B角代为处理分管工作。通过建立严格的授权和转授权制度,将各级行业务经营范围和主要业务审批权限全部纳入授权管理。通过授权管理,明确了各级机构可以从事哪些经营活动,各级管理人员具有哪些经营管理权限,有效杜绝了越权行为。同时,各级内控合规部门和各业务部门在日常管理活动和监督检查中,都把授权管理作为重要内容,保障了监管部门和上级行的管理意图得到有效落实。
  建立专门委员会制度,加强业务决策流程。省分行根据总行要求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内控委员会、信贷审批委员会、财务审查委员会、集中采购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并制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行长担任风险管理委员会、内控委员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并按相关工作规则领导相关委员会工作;行长不担任信贷审批委员会、财务审查委员会成员,但对信贷审批委员会、财务审查委员会通过的决定拥有否决权。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根据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定期召开,或根据工作需要由主任委员(或委托副主任委员)主持不定期召开。
  强化会议制度,加强行政决策程序。省分行实行行务会议、行长碰头会议、行长办公会议和行务专题会议制度,重大事项一律经过行长办公会或行务会讨论决定。系统实行工作会议、分(支)行行长会议和专业工作会议制度。近年来,我行通过周会、月会、季会、年会等会议形式,及时传达贯彻上级会议、文件或指示精神,通报情况、分析形势,总结部署工作,讨论决定重大事项。通过建立健全相关会议制度和议事流程,确保了对业务经营、内控管理等各个方面重大事项的充分讨论、科学决策和有力监督。
  加强经营目标管理,层层分解落实责任。为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省分行对各部室、各直属机构以及省分行营业部、各二级分行实行目标责任管理,明确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措施。通过会议、文件和加大通报、考核、奖惩和督办力度,提高决策执行力,确保各项经营目标、经营决策执行和政令畅通。
  健全机构体系是保障合规管理的前提
  健全权责分明的内控合规管理体系。我行从规范内控合规机构和程序入手,明确各级行“一把手”必须亲自分管内控合规工作,全面履行对内部合规管理工作的直接领导职责。同时,省分行和各二级分行均成立了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作为各级行内控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领导全行内控管理工作、确定内控管理目标、研究内控管理措施、组织制订内控管理制度、组织检查内控管理效果;在各一级支行层面,也相应成立内控管理领导小组。为强化对全行经营管理环节的制衡,我行还设立了全面风险管理委员会等六个专业决策审议机构,健全了权责分明、相互制衡的内部控制体系,实现了对全行各项业务流程的有效控制。
  明确内控合规职责,加强合规审查监督。省分行和各二级分行均设置了内控合规(风险内控)部,直接对本级行行长负责,并接受上级行内控合规部的业务指导。同时,按照一岗双责的管理要求,各业务部门全面负责本专业的内控合规管理工作,并设置了合规管理相关岗位。目前,我行全面明确了各级行行长、各级经营管理部门负责人、基层营业网点负责人、业务监督检查人员、业务操作人员的内控管理职责,建立健全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内控管理责任体系。
  加强民主决策和监督是落实合规管理的保证
  积极推进以职代会制度,加强行务公开和决策监督。我行把积极推进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行务公开制度的有效落实作为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民主管理和决策监督。通过制定《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行务公开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深入推进行务公开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办法和实施意见,不断规范决策监督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凡是全行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经营管理的重要事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及职工关心的热点、疑点等事项,都交职代会讨论、审议和通过,并通过行务公开栏、内部网络等形式,实施有效公开。
  落实岗位制衡规定,强化岗位职责制约。我行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和合规管理要求,在建立健全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平衡制约、报告关系清晰的部门职能、岗位职责和业务流程的基础上,结合经营管理及业务特点,制定了适当的岗位职责分离制度。划分了相关机构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的职责,明确规定资金营运业务前台交易、中台控制与后台结算,信贷调查、审查、审批、发放、贷后管理与信贷业务会计核算,固定资产及内部财产的购置、登记、保管、领发与会计核算等23类岗位职责必须严格分离。通过职责分离、横向与纵向相互监督制约机制,实现了对各项经营活动的全过程控制。
  加强监督检查,增强合规管理有效性。近年来,我行针对业务重要环节和关键岗位,先后组织开展了依法合规大检查、案件专项治理重点检查、重要经营管理事项全面检查等综合性大检查以及针对财务、信贷、运行管理、个人金融、银行卡、电子银行等各项业务的专业检查和内控检查,基本实现了对交接、授权等重点环节检查到位,对基层机构负责人、营业经理、客户经理等关键人员监督到位,对反交易、大额现金等或有可疑业务排查到位,对违规行为、违规人员追究责任处理到位等“四个到位”。
  总之,作为中国工商银行在湖北省的一级分行,自2005年完成股份制改造以来,我行紧紧围绕总行“建设最盈利、最优秀、最受尊重的国际一流现代金融企业”的愿景,从总行战略发展目标和自身实际出发,在决策上,我行积极贯彻国家经济金融方针政策、金融监管要求和总行各项工作部署;在业务经营方面,正确处理好速度、规模、质量和结构的关系,强化科学发展、持续发展理念,在努力做大规模的同时,不断优化经营结构,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在经营规模快速拓展的同时,经营结构不断优化,经营效益不断提高,经营基础不断夯实,合规管理水平不断加强,为各项业务步入又好又快发展的快车道奠定了良好基础。
  (作者系中国工商银行湖北分行副行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