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文章对会计电算化中“逆向操作”功能的基本内涵进行了阐述,同时分析了“逆向功能”的可行性与存在的弊端,并提出了相关的改进完善措施。
关键词:会计电算化 反审核 反记账 反结账 逆向操作
中图分类号:F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1-176-02
会计电算化在我国的迅速普及和飞速发展使我国的会计工作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它的实施在会计工作效率的提高、工作质量的改善、工作职能的转变、会计人员素质的提高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当我们在谈到会计电算化发展的同时,必然要提及与之密切联系的财务软件的发展,会计电算化的发展实质上是依托于财务软件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为了迎合财会人员的实际工作需要,解决和纠正会计核算工作中出现的差错问题,财务软件产品中都提供有“反审核、反记账、反结账”的逆向操作功能。逆向操作功能的使用确实给财会工作带来了诸多方便,它在更正会计核算中的工作差错,减少系统中可能留存的大量的冗余会计信息,保证会计电算化核算的准确性,提高会计基础工作质量方面起到正面的积极作用,但同时也产生了一些负面的效应。
一、“逆向操作”功能的基本内涵
“反审核、反记账、反结账”的逆向操作功能能够实现对会计工作差错的“无痕迹”修改。所谓“无痕迹”修改,即对会计数据进行修改时不留下任何曾经修改过的线索和痕迹。
1.反审核。在会计电算化条件下,财会人员根据经济业务填制的记账凭证需要经过审核人员的审核后才能进行记账,在记账前,若发现“已审核但未记账的记账凭证”有误,可通过“反审核”操作予以更正。“反审核”,又称“取消审核”,它是审核的逆向操作,就是将已经审核的会计凭证取消审核标记,使之恢复到审核前的状态,以便对其进行修改或增删操作。
以下以用友财务软件为例,介绍在会计电算化环境下“逆向操作”功能的操作步骤及方法。
对于“已审核但未记账”的错误凭证,不能直接在记账凭证上进行修改,而应首先由审核操作员执行“总账系统”→“凭证”→“审核凭证”功能命令,进行“取消审核”(也称为“反审核”)操作后退出;然后由填制凭证操作员进入总账系统,在“填制凭证”功能中,调出该张错误凭证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保存退出;最后由审核操作员再次进入总账系统,执行“总账系统”→“凭证”→“审核凭证”命令,重新对该张已修改过的凭证进行“审核”操作,否则,系统不允许进行记账操作。
2.反记账。无论在手工会计还是在电算化会计中,都要根据已审核的记账凭证登记账簿,称之为“记账”,而“反记账”又称“倒记账”,则是将已经登记入账的会计数据予以取消,使之恢复到记账前的状态,它是记账的逆向操作。
对于“已记账但未结账”的错误凭证,可利用系统提供的“反记账、反审核”功能,即取消“记账”、“审核”后直接修改。具体而言,首先在“总账系统”窗口中,执行“期末”→“对账”命令,打开“对账”操作窗口,此时按下快捷键“Ctrl+H”键,即可激活“恢复记账前状态”功能,然后退出“对账”窗口;执行“凭证”→“恢复记账前状态”命令,系统弹出“恢复记账前状态”操作窗口,在“恢复方式”中选择恢复记账前状态的方式(系统提供两种恢复记账前状态方式:一种是将系统恢复到最后一次记账前状态;另一种是将系统恢复到本月月初记账前状态,不管本月记过几次账),输入主管口令,然后单击“确定”按钮,系统将恢复为记账前状态;最后,按照“反审核”的操作方法,调用错误凭证进行修改。凭证修改无误后再进行“审核凭证”和“记账”功能的操作。
3.反结账。“反结账”又称作“倒结账”或“环境恢复”,就是将已复核记账并已结转下月的会计账簿数据恢复到以前月份各会计账簿的发生额和余额的状态,即对已经完成结账操作的月份的账返回到结账前的状态,以便增加新的凭证或修改原有凭证。
对于“已结账”的错误凭证,可利用系统提供的“反结账、反记账、反审核”功能,执行“总账”→“期末”→结账”命令,进入“结账”窗口,选择要取消结账的月份,按“Ctrl+Shift+F6”键,系统弹出“确认口令”窗口,让拥有结账权限的操作员,在该窗口中输入口令,然后单击“确认”按钮,系统将快速地取消结账操作,使各种账簿记录恢复到未结账前的状态。最后,按照“反记账、反审核”的操作方法,调用错误凭证进行修改。凭证修改无误后再进行“审核凭证”、“记账”和“结账”功能的操作。
二、“逆向操作”功能的可行性
在会计电算化环境下,执行“反审核、反记账、反结账”的逆向操作功能,对解决和纠正会计核算工作中出现的差错具有一定的可行性。
1.避免系统内保存大量的冗余会计信息。在会计电算化条件下,记账凭证是由财会人员根据经济业务在系统内编制录入完成的,因而难免会出现会计科目使用错误,摘要、金额、辅助核算信息等录入不正确的情况,如果没有“反审核、反记账、反结账”的逆向操作功能,则不能在原错误凭证上进行修改更正,只能采用“红字冲销法”或“补充登记法”予以更正。“红字冲销法”是将原错误凭证以红字的方式从系统账簿中冲销掉,然后再编制一张蓝字的正确的凭证重新进行记账结账;“补充登记法”是针对凭证中的记载金额小于应记金额的错误凭证的更正方法。在执行“记账”操作后发现记账凭证中会计科目等信息无误,只是所记金额小于应记金额,这时可采用“补充登记法”,将其差额部分填制一张更正后的凭证,然后再执行“审核”和“记账”操作,将不足金额补充登记入账。如果当期出现的会计差错较多时,采用“红字冲销法”和“补充登记法”会导致系统内保存大量的冗余会计信息。
在电算化会计系统投入使用初期,尤其在试运行期间,大量的错误凭证被登记入账非常容易发生。如果没有“逆向操作”功能,则只能编制大量的更正凭证予以更正,从而导致账簿中保留有大量无用的冗余信息,影响对会计信息的使用。也不利于审计工作的进行,当审计人员查到一笔又一笔的错账时,它们也许在后续的凭证中进行了更正,这种情况大量出现时,会使审计人员产生麻痹思想,影响审计工作的效率和查错能力。如果有“逆向操作”功能就可以把错误凭证全部修正后再重新记账结账,账簿中的冗余信息就可以大大减少,账簿信息就会简洁明了,便于利用。
2.在一定程度上确保部分会计数据的安全性。在记账过程中,由于断电或非法操作等原因使登账发生中断,导致记账错误,此时可调用“反记账”功能,执行“恢复记账前状态”命令,将数据恢复到记账前的状态,待调整完成后再重新记账,这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部分会计数据的安全。同理,在系统结账后,如果出现由于非法操作或计算机病毒等原因造成数据被破坏的情况,也可使用“反结账”功能,取消结账,使数据恢复到结账前的状态,会计数据的安全性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
3.有利于培训与实践教学。在对在职会计人员的后续电算化岗位培训,以及职业院校在对职业生进行专业的电算化岗位实践教学过程中,财务软件中的“逆向操作”功能从实验练习的角度来看是必不可少的重要角色。学员在教学练习中不可避免会出现大量的错误操作,导致形成大量的错误数据信息,而在电算化信息系统中一旦进行了记账或者结账,所有的数据都会转为后台存储,前台只能浏览不可修改,这给教学辅导带来很大障碍。要想准确找到操作过程中的错误所在,让教师“对症下药”,进行指导和更正,就必须利用“逆向操作”功能再现学员的错误操作。同时,目前市面上绝大多数教学软件为企业财务软件的演示版,也就是说学员在课堂上学习和练习的软件还是具有相对的真实性的,这就要求教师要重视细节演示,提高考核标准,这样学员在学习完毕后才能做到以最短的时间符合岗位要求。那么,在课堂上需要重复演示或练习相关操作步骤。在总账系统模块中凭证的处理是教学和培训的重难点内容,学员在练习中经常出现大量的错误凭证,这就需要利用“逆向操作”功能予以更正。因此,“逆向操作”功能给教学带来很大便利,它们的施行让操作过程可以逆转,便于学员进行提高熟练程度的练习。所以,无论是从电算化实务工作的角度,还是从教学实验的角度来说,“逆向操作”功能都有一定的可取性。
三、“逆向操作”功能存在的弊端
1.与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的要求相违背。《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第十七条规定:“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提供对已经输入但未登账记账凭证的审核功能,审核通过后即不能再提供对机内凭证的修改……。”第十八条规定:“发现已经输入并审核通过或者登账的记账凭证有错误的,可以采用红字凭证冲销法或者补充凭证法进行更正;记账凭证输入时,红字可用“-”号或者其它标记表示。”这些详细而又具体的规定要求对会计工作出现差错时保留“有痕迹”的修改,正确反映更正会计事项来龙去脉的完整痕迹记录,以便对更改会计事项的目的和内容进行审核查验,明确责任,保证会计审计的有据可查,有案可稽,防止会计造假行为的发生。
所谓“有痕迹”的修改,即留下曾经修改的线索和痕迹,账务系统中往往是通过保留错误凭证和更正凭证的方式留下修改痕迹的。
从上面对“逆向操作”功能基本内涵的阐述来看,财务软件所提供的“反审核、反记账、反结账”的功能将错误的凭证和账簿记录完全从系统中“擦除掉”,实质上是对会计工作的差错实现了彻底的“无痕迹修改”,可见它违背了《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有关会计差错更正方法的规定,使得会计审计稽核工作无从下手,无据可查。
2.导致会计造假,给内控工作造成困难。“逆向操作”功能为做假账、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等经济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技术支持。由于“反审核、反记账、反结账”功能的使用,使得财会人员为同一单位做几套账、编制几套会计报表变得轻而易举。如果单位缺乏严密的内控监督机制,别有用心的财会人员可以在处理经济业务时蓄意留下伏笔,待过一段时间后,利用“逆向操作”功能篡改数据,且实现“无痕迹的修改”,使得会计造假更为隐蔽。
在传统的手工做账的环境下,如果发生会计造假,审计稽核人员可以通过墨迹或笔迹较容易地识别和鉴定。而目前的财务软件对执行“逆向操作”功能更改的会计事项没有提供完整的、真正意义上的有痕迹的修改记录。尽管系统在操作日志中有一些相应的上机日志记录,但这些上机日志又同时具备了清除的功能。这样就给会计、审计监督工作和防范违法犯罪行为增加了技术难度。
3.造成会计人员工作的随意性。由于“逆向操作”功能的存在,财会人员在会计核算工作中相对于手工环境下多少带有一定的随意性。在一定程度上,会计工作差错的多少是财会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高低的一种体现。在会计电算化环境下,当财会人员出现会计差错时,一味地依赖于“逆向操作”功能,尽管多次使用此功能都能实现“无痕迹修改”,体现不出财会人员能力素质的高低,这显然削弱了财会人员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
四、对“逆向操作”功能的完善措施
1.加强技术监控,规范和限制“逆向操作”功能的使用范围。尽管执行“逆向操作”功能存在一定的负面效应,但完全禁用逆向操作是不可取的。对于“已记账”不管是否“已结账”的错误凭证,原则上应按《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第十八条的规定,采用“红字凭证冲销法”或者“补充凭证法”进行更正。但当本月出现会计差错较多或会计数据混乱时,在系统管理员和会计主管授权的前提下,可执行逆向操作以修正和恢复会计数据。在执行逆向操作时,系统应自动出现提示信息,要求操作人员填写相应的上机操作日志记录,如:执行该操作的原因、目的、责任人员、修改数据的来龙去脉等信息,且将上机操作日志记录自动保存到系统数据库当中。若不填写操作日志记录,系统不允许执行逆向操作功能。这就需要财务软件在开发时增设一些特定的功能,加强对“逆向操作”的技术监控,规范和限制其功能的使用范围。
执行逆操作时,系统内要保留有自动的操作日志且不可更改及清除,数据库内要保留“有痕迹”的修改记录,且定期打印出来并以纸质或磁介质形式存档,相当于将修改的数据留下了有案可稽、有据可查的证据。
2.加强授权管理,避免滥用“逆向操作”功能。当出现会计差错时,执行“逆向操作”功能的操作员必须同时得到系统管理员及会计主管授权才能实施,或者在得到授权许可的前提下仍需由两名以上的操作员同时操作,且需要各自输入口令,通过利用牵制机制来避免会计数据被非法篡改。另外,还应规定进行数据处理的当月使用“逆向操作”功能的次数,若超过规定使用的次数,本月将禁用此项功能,这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财会人员工作态度的随意性。这些规定的实施需要财务软件开发相应的加强执行逆向操作授权管理方面的功能系统,以确保执行逆向操作的严肃性。
参考文献:
1.梁霞.关于电算化条件下“反记账、反结账”功能的辨论及取舍 [J].中国管理信息化,2008(9)
2.魏民.试论会计电算化的反记账功能[J].特区经济,2008(12)
3.曹冬梅.浅议会计电算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8(26)
(作者单位:广西银行学校会计教学部 广西南宁 53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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