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制度是领导者进行领导活动的基本手段和依据,对制度运用的成效是衡量领导者能力大小的主要标尺,所以要成为优秀的领导者,必须努力寻求对制度本身潜力的挖掘,使之高效运转,推动所在集团利益的最大化。领导力的发挥以“有效制度”为根本保证,在维护制度对权力规范的前提下进行。
[关键词]制度;领导力;领导行为;领导权力
[中图分类号]D25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1)03 — 0005 — 02
英国宪章运动时期工人曾提出“政治权力是我们的手段,社会幸福是我们的目标”的口号〔1〕,在长期的斗争中,无产阶级逐渐认识到运用政治权力这个手段,才能做到“自己帮助自己”,实现幸福的目的〔2〕。所以政权既是管理的手段,也是人之幸福的基础与依赖。政权是政治的核心,建立政权就是统治阶级按自己的利益需要和价值观念对社会管理制度的重组建构并使之有效运转。一个政权先进与否的重要标志是创造有序的公共生活并推动社会发展。所谓人的幸福依赖于政治,是指依赖于政权所确立的良好的社会制度,这个制度满足人的生产需求,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并予人以安全感。制度是社会构成和运行的基础,制度的完善是人类文明的标志,在政治和社会管理领域,制度的有效性、先进性决定政治和管理的进步性。制度的有效运转既依赖于制度本身的运行机制,也依赖于基于制度的领导者的才能发挥,所以领导行为不能脱离制度,领导能力其实就是领导在制度框架内对制度本身潜能的挖掘和对所在制度缺陷的完善程度,这个能力还包括面对多种制度选择时的准确决策以及根据需要构建并实施新制度的能力。
一、制度是领导行为的基本依据和手段
制度的产生是基于某一利益集团的需要,制度的性质反映着这一集团的利益需求与价值观念,所以制度具有阶级性。领导的产生,是制度的需要,领导的职能是推行和监督权力内制度的有效运行,满足所在集团的利益要求,推行集团的价值观念。如果没有相应的领导,作为监管意义上的制度将难以为继,同样制度之外没有领导。既然制度代表着其制定集团的利益要求,那么作为集团利益的代言者“领导”施行其领导行为时就不能够违背制度规定,违反集团利益和集团普遍信仰的价值观念,否则领导就会被集团所摒弃。又因为制度反映着集团的价值观,而这个价值观念是凝聚集团人员思想和行为的基础,所以,制度既是领导者施行领导行为的依据和范围,也是思想的纽带,其实领导行为说到底就是制度效应。凌驾于制度之上的领导者,势必会导致绝对的权力,挑战制度的有效性,继而冲撞集团的核心价值观念,因此领导者必须对制度有畏惧之心、依赖之情〔3〕。
领导者进行领导活动,不同的领导有不同的领导理念和领导方法,但是最终都要靠制度来管理所属组织和人员活动,所以,制度是领导者进行领导活动的最基本手段。只靠说教永远不会让一个组织有序长期运转,因此作为领导者首先要学会如何发挥制度的作用,让所属人员、组织在制度的框架内发生积极效应。评价一个领导者的能力大小,就是看他对制度的运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当然,对制度的运用不是纯粹的,制度是对人行为的规范,相对于人情而言,制度是死的、机械的,所以领导者怎样把制度运用到极致,就需要一些智慧,需要一些情感上的投入,这些智慧的运用并因此导致制度运行有效性的高低是衡量领导者能力大小的重要因素。要想成为优秀的领导者,必须努力寻求对制度本身潜力的挖掘,使制度高效运转,并不断推动制度的发展与完善,乃至创设新的制度,以充分调动人员的积极性,高效完成既定目标,推动所在集团的利益拓展。
二、有效体制是领导力发挥的根本保证
领导力是指领导在管辖范围内利用各种条件完成团体既定任务的办事效率,主要表现为领导理念和领导行为。任何领导都需要一套理念支配其行为,领导理念的先进性取决于对所在集团核心价值观念理解的深刻程度,领导理念越先进,领导行为的价值产量就会越高,领导力的发挥就会越大。但是领导理念总会带有领导者本人的性格特征,不同的领导对集团价值观念的理解千差万别,所以在实际中,领导理念往往并不完全等同于集团的价值观和利益观,甚至也会出现与之相背离的现象,此时这一理念指导下的制度,就不是有效体制,因为它违背了集团利益。所以制度在规范领导行为上,要具备并能够充分发挥纠正这种偏差的作用,制度的建构必须考虑这一点,否则制度就是不健全的。有效体制的根本目的是维护集团的整体利益,前提是制度的有效运行,这是领导力建设的目的和保证。当前制度建设越来越具有更广泛的人民性,所以有效体制下领导力的发挥不能凌驾于制度之上,否则就容易专断,就会从极端意志出发,进行极端化的决策,这种领导力的结果可能会导致所在集团乃至社会的灾难。从历史上看,“文革”等社会现象的产生,都是因为制度对权力约束的不健全或权力对制度本身的超越,因此,一旦制度制定并以法律的形式规范其运行机制后,任何人或组织都不能突破其限制。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不能对制度进行完善和发展,抱着原有制度墨守成规,是形而上学,这是不同的概念。前几年,我们提出“以法治国”,随后又提出“以德治国”理念,“法”是从外部对制度约束力的强制手段,“德”是从自我意识上树立敬畏制度之心,目的都是为了保证没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权力,为了保证领导力发挥的正确方向。
制度约束和领导力之间的关系。领导力是一种发展能力,是其所在系统运转的直接推动力,同时也是一种创新力,领导的创新水平是衡量其作为和能力的重要标志。创新要把握四点:一、把握时代和社会的总体意志;二、力求集团利益的最大化;三、是立足制度的创新,不断提高其运行效率;四、增强所属人员的幸福感。创新最容易产生偏差,所以需要制度规范。制度规范要有张有弛,既能制约领导权力,又能发展领导力。制约主要是指在具体行为上约束领导不要超越制度规定,亵渎制度或以权谋私,不能违反集团利益,违背集团共同的价值观念,预防专权和防止制度沦为领导个人的工具,同时也包括问责等对领导决策失误的处罚。发展领导力是指制度原则上的弹性空间。任何制度都不可能包管万物、保用万年,脱离现实的制度是腐朽的体制,所以制度必须在一定原则的指导下,根据形势需要不断发展,领导者掌握这一原则的能力,合理地推动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是衡量其领导力大小的重要方面。一个抱着原有制度畏手畏足、固守成规的领导者难有杰出的成就,肆意而为、不讲原则的领导者往往功不补患。所以制度对领导力的约束是在具体规定上的硬性要求,对领导力的灵活是在原则下的弹性运用,这个弹性运用可以突破原有制度的约束范畴,形成新的约束力。作为优秀的领导者,必须紧跟时代发展和实际情况,开拓思路,合理把握遵从与发展的关系,在挖掘现有制度潜力的同时不断完善机制,在推动制度发展的同时服从新制度的约束,在维护和发展集团利益的同时不断提升领导力。
民主化建设与有效体制。现代化的发展决定了制度建设的内在取向:民主化。当前,人民的民主意识普遍增强,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在这个背景下,任何制度都要顺应这一趋势,所以有效扩大决策范围,尊重人民的民主要求,是保证政治稳定和制度高效运转的必然选择。我们现在讲领导力,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调动人民完成既定任务的能力,制度的效能发挥越来越依赖于人民的支持程度,领导力也就变成调动人民群众的能力。加强制度的民主化建设,不仅是发扬民主、贯彻“以人为本”思想的体现,也是保证制度的有效性、提高领导能力的必然选择。“以人为本”是我们的政治优势,加强制度的民主化建设,一定要吸纳更多的人参与决策和权力监督,这样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更好地保证制度的有效性,同时也有利于纠正领导者决策和行为的偏差,避免领导权力过分集中或失衡[4]。
三、制度是规范领导权力的关键因素
规范领导权力是正确发挥领导力的内在要求,其主要内容是防止腐败问题。腐败的诱因很多,但主要是监管制度的缺失,因此,腐败表面上看是官员腐败,实质上是制度的不健全。解决腐败问题的核心是完善制度,从源头上切除产生腐败的根源。当前,领导权力过于集中,同时缺乏制度的监督,所以试图通过抓几个腐败典型是无法根除腐败之源的,试图通过教育引导的方式提升领导素质修养,以遏制腐败问题也必然是成效甚微。解决腐败问题,一定要建立完善反腐败体制,既有良好的监督机制,也有有力的惩罚措施。要不断拓宽民众监督的途径,增强社会力量对各级领导的监督力度。要保证领导行动不能超越制度约束,真正发挥集体领导的权力平衡和监督作用。在现有体制上,要不断探索完善,形成一套切实高效的体制机制,避免领导“大权在握”的现象,避免在干部考评、任命等敏感问题上,某一领导掌握“生杀大权”,而应发挥制度的关键影响力和作用,扩大基层民主权力和基层评议对领导任命的影响。要实现这一关键影响力和作用,就必须不断完善配套的制度设施。
同时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当前私营企业的领导层要比政府和一些国企的腐败现象少一些,一个观念上的原因就是私营企业领导者的着眼点是推动所在集团利益的最大化,这个最大化是决定其成就和仕途的主要因素,而我们一些政府中的少数领导者的领导理念是追求上级领导的满意,这就偏离了集体观念和利益,所以必然会导致其领导行为上的偏差,滋生不正之风。因此,制度在规范领导力上,一定要从思想源头纠正这种错误认识,保证制度对领导思想和行为上的双重约束作用,使领导者的领导行为和领导理念是推动所在集团利益的最大化,而不是上级领导者的满意程度或实现个人目的。所以,制度规范领导权力,就是要保证制度的权威性,避免制度框架内的权力集中化,保证制度在对领导的评价机制中发挥主要作用,使之能够有效校正领导的错误理念和行为,能够对领导的仕途发挥关键影响,能够保证领导力的性质和方向。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524.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569.
〔3〕 韩强.领导干部权力制约的任期制思考〔J〕.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