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人要有光荣的使命感

2011-01-01 00:00:00郑英丽
理论观察 2011年3期


  [中图分类号]G21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1)03 — 0171 — 01
  
  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传统的纸质新闻媒介传播方式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革,以往的新闻工作者也渐趋成为了媒体人。当今,媒体人有三大特征:互联网信息传播的广泛性,激烈市场竞争的职业性,提供精神食粮的社会性。媒体人更重要的是要有光荣的使命感。
  一、纷繁复杂中不忘使命
  互联网催生媒体人队伍迅猛发展。书刊报纸做为传媒的媒介有近千年的历史,广播由研发到市场应用用了38年的时间,电视用了20年,而互联网的普遍使用只用了5年的时间。随之而来的是媒体人队伍的迅猛发展壮大,微博和个人博客近乎以亿万人来计,这其中不乏有精品力作,但是鱼龙混杂,不负责任的言论随处可见,有些作品甚至于危害人们的身心健康,成为了糟粕。
  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使生活节奏加快,易使人产生浮躁心理,在文化信息传播方面也使许多精品力作淡出人们的视野,人们的阅读习惯 更趋向于快餐式。在互联网时代,人们受教育程度普遍提高,成为媒体人的门槛相对降低,媒体传播市场光怪陆离,纷繁复杂,形形色色的人,形形色色的作品都可以出现。要想成为一名真正的媒体人,必须在纷繁复杂中有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的本领导,抵御诱惑,不忘记使命。
  二、真情实感中焕发使命
  媒体传播的作品,首先要打动自己,方能感动受众。对所要发表的作品要有真情实感,甚至于有切肤之痛,如梗在喉,不吐不快,这样的作品才有生命力。这需要深入生活,深入广大的社会实践中。如果只满足于现成的材料,道听途说,主观臆断,这种方式是出不了好作品的。
  日本的新闻工作者准则中有这样一条,媒体人有权拒绝没有真情实感事件采访报到,并补充说明,即使皇室要求的采访也有权拒绝。而我们的一些媒体人是很难做到这一点的。无病呻吟,隔靴搔痒式采访报道是难以感动受众的,我们要真情实感中焕发出媒体人的使命感。
  三、客观公正中忠诚使命
  客观公正是对媒体人的最基本要求。然而在具体的采访报道实践中,由于受种种客观因素的限制,完全做到客观公正也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毛泽东说过,每一个人都在一定的阶级地位当中生活,各种思想无不打上阶级的烙印。在宣传报道中,媒体人客观上难免带有个人对事件本身的理解和认识,但是主观上不应有个人的偏见。在宣传报道准则中有这样一条,一但发现出现报道偏差,应及时进行更正。
  对于媒体人来讲,客观公正地宣传报道,不是不应有媒体人对事件本身的是非曲直的判断,但这种判断要出于公心。西方国家对媒体人有这样的要求,在宣传报道中不应带有党派的主张,不应成为特定人群的代言人。这就需要媒体人始终忠诚于自己的使命。
  四、惩恶扬善中担当使命
  媒体人曾被人誉为无冕之王。社会治理过程中,有人治,有法治。近年来也有人称之为“媒治”。媒体反映的是大众的声音,反映的是社会存在的真实情况。近期报道的“天价过路费”事件,如果不是通过媒体曝光,单纯地通法律诉讼程序,事情的结果完全两样。“天价酒”和“天价烟”,都是通过媒体曝光来挖出社会的毒瘤。这些通常的法律手段是难以得到解决的。
  媒体人在揭露社会丑恶面时,常常会受到黑恶势力的威胁,也常常是冒着个人人身安全危险进行采访报道。黑煤窑、黑砖窑等不法生产企业和黄赌毒经营场所,这些地方经常雇用黑势力充当保护伞,使采访环境十分险恶。媒体人如果没有使命的担当,是难以完成任务的。
  五、利益攸关中不辱使命
  市场经济是通过利益交换来实现的。现代媒体人也是通过媒体产品的交换来实现个人的利益诉求的。媒体产品属于意识形态,是喉舌阵地,是教育手段,是娱乐形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除了上面属性依然存在外,还有其产业属性的一面,价值规律起决定性作用。2002年,十六大提出文化体制改革,经过近10的市场化改革,媒体界基本形成三种体制模式,一种是自由媒体人,完全靠生产媒体产品来进行市场交换,也就是完全企业化运营,产品变成商品完全依赖于市场的认知程度,目前70%以上的媒体人都属于这种类型;第二种是由过去的国家事业单位转制而来的媒体人,如报社、电台、电视台和杂志社等,虽然这部分媒体人已经进入了市场,但是分配机制还带有很强的计划经济体制痕迹,单位还保证员工的最基本的工资,社会保障还由单位来承担,媒体产品是媒体人安身立命的根本,数量的多寡是个价值的重要载体;最后一种是社会公益的媒体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一类事业单位,完全由国家财政承担个人工资的媒体人,这部分媒体人只占整个媒体界很少的一部分,但是媒体产品也是重要的业绩考核指标。
  有偿新闻是媒体界相关规定所明令禁止的,媒体人将不具价值的信息,按照出资人宣传意图撰写的新闻。 它是采取不正当手段向被采访报道对象索取物质报酬的活动。 有偿新闻是任何社会制度的新闻从业人员都不耻的行为。媒体人将国家和社会赋予的新闻机构传播新闻的权利,作为个人和团体的私有商品非法出卖,权利和金钱进行了非法交易。
  这种做法一是破坏了的真实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原则。因为有偿新闻出于以提供信息服务来获取利益的不正当方式。不少有偿新闻为了达到某些个人或者集团的利益不惜夸大,歪曲事实,严重损害了公众利益。二是降低了新闻报道的质量。大众传媒判断信息的取舍在于新闻价值。有偿新闻选择标准是为了其服务对象需要的宣传效益,将无新闻价值不高的东西充塞版面和节目,从而影响了新闻宣传报道的质量。三是腐蚀了新闻工作队伍。有偿新闻使一些新闻工作者腐化堕落,使媒体的公信力遭到破坏。具体方式有:接受礼金,影响到公正采访和报道;以软广告的形式进行媒体宣传报道;以媒体曝光要挟对方提供钱物。
  有偿新闻有人将其视为医生拿红包的灰色收入。实际上,在正常的新闻报道工作中就会演变为一种特殊的“权钱交易”。作为一名有良知的媒体人,在利益攸关中要不辱使命。
  六、刀山火海中见证使命
  2011年4月20日,利比亚政府军和反政府武装在米苏拉塔交火,两名西方知名摄影记者遇难。西方媒体人的价值观于我们媒体人的价值观不尽相同。但是,他们的职业使命感也还是值得我们学习,他们的业绩令我们的媒体人敬仰。
  1999年5月,新华社记者邵云环在北约野蛮轰炸中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中不幸遇难。北约的炸弹夺去了邵云环的生命,但她对工作的极端负责,她的音容笑貌,永远留在我们的心中。她不顾疲劳,彻夜写稿,及时准确地报道北约轰炸现场情况,用事实揭露了北约轰炸造成的严重后果,字里行间洋溢着媒体人的浩然正气,以及对北约轰炸的谴责,体现对祖国的热爱,对事业的忠诚。
  上刀山,下火海,那里有危险,那里就有媒体人的身影。日本福岛核电站爆炸事故的现场、汶川大地震余震不断,我们的媒体人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发回真实的报道。在刀山火海中见证媒体人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