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影响分析

2010-12-29 00:00:00
中国经贸导刊 2010年24期


  从2008年底开始,为应对金融危机的冲击,中央政府出台了大规模的刺激经济政策,有关信贷和地方融资的政策也相应放宽,这也成了各级地方政府扩大融资、投资的重要机遇期,无论是地方债务的规模、超常规的增长速度都史无前例。2010年6月23日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作报告时坦言,部分地方政府存在一定的债务风险。
  一、地方政府债务的特点
  (一)规模庞大,结构分散
  目前地方政府所负各种债务的总体规模已经相当庞大,在某些地方,地方财政已经超负荷运转。与此同时,地方政府的举债行为又十分分散,不仅不同程度地负有各种债务,而且均有不同形式的举债欠账行为。并且,地方政府的层级越低所负债欠账的相对规模越大,债务负担相对越重,越容易直接引发各种社会问题。
  (二)隐蔽性强,透明度差
  由于目前地方政府举债属于非法或违规行为,直接违反《预算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因此在举债问题上大都巧借名目,遮遮掩掩,再加上缺乏必要的信息披露机制,谁也说不清楚规模究竟有多大。
  (三)违约率高,负作用大
  由于地方政府在任何债务关系中都属于强势一方,因而地方政府的债务违约率通常是最高的,这不仅带头破坏了金融市场的信用秩序,而且也严重危及地方政府的信誉和权威,从而对社会稳定构成不容忽视的潜在威胁。
  二、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及其成因分析
  (一)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地方政府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