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缘化”带来的警示

2010-12-29 00:00:00青连斌
人民论坛 2010年24期


  “边缘化”是如何产生的
  
  边缘化是个复杂的过程,它通常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等多维度共同由中心、主流变为外围、边缘的过程。有时候这几方面是同步发生的,有时候它们之中的某一个或两个方面会首先发生弱化,进而引起其他方面的弱化。现阶段我国部分社会群体或阶层的边缘化表现在各个方面,它们交互影响,加深了这些群体与阶层整体上的边缘化程度。
  第一,边缘化体现为经济收入水平的相对下降。30多年来,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虽然较改革开放之前有了相当大的提高,但是不同群体所获得的收益是大不相同的,收入增长的幅度差异明显。越是处于弱势地位的阶层与群体的相对剥夺感越强。
  第二,边缘化是政治上的去权过程。如果以农民在全国人大代表中所占的比例作为其政治地位和掌握政治权力的一个指标的话,会很遗憾地发现,这个比例是逐年下降的,尤其是一线农民代表人数偏少,虽然十一届全国人大工农代表有所增加,但与其他群体相比还是存在明显差别。
  第三,边缘化意味着话语权的弱化、甚至丧失。社会变革的过程也是新精英群体的产生过程,是不同精英群体之间利益结盟、渗透的过程。经济精英想要掌握的不仅仅是物质财富,知识精英掌握的不限于知识、文化,不少政治精英试图掌控的也绝不仅仅是公共权力。精英群体之间相互结盟的一个重要方式与表现就是掌控话语权。而与之相对的被边缘化了的群体与阶层由于所有资源的有限性,话语权旁落他人就是很自然的结果了。
  综合上述特征,我们有理由相信,诸如工人、农民等原先的主流社会阶层与群体正在被边缘化,这是不容置疑的客观事实。
  
  边缘化是客观存在的
  
  我们说边缘化是客观存在的,承认它是现阶段中国社会既已存在的一种社会现象,甚或是一定时期内的一种趋势,并不是说它的存在是正当的、无需改变的。边缘化是社会不公的一种表现,是与我们的社会发展目标相悖离的,是在社会转型期发生的一种特殊的、畸形的社会现象,是应当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加以改变的。
  首先,从本质上讲,边缘化是社会资源分配不公的表现。我们所说的社会资源,不仅仅是物质财富,也包括政治权利的真正实现、文化上的话语权、公共权力等多方面。公平,一般来说反映的是人们追求利益分配合理性的价值理念。分配公平是社会公正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社会公正的重要体现。但是,部分群体与阶层在社会资源分配过程中逐渐被边缘化,没有获得与其贡献相符的回报,没有真正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无论是物质财富的获得、政治权利的实现,还是话语权的掌握、社会地位的提高都不尽如人意。当一些群体与阶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获得越来越多社会资源的时候,这部分社会成员却因为获取资源的有限性而逐渐被抛到了主流社会发展的轨道之外,一如有人所说的将部分社会成员抛出社会结构的马拉松赛。
  其次,制度的不完善是造成边缘化的重要因素。边缘化的本质在于社会资源分配的不公,而造成资源分配不公的关键则在于现有制度的不完善,如户籍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等。
  再者,边缘化与社会价值观的变迁密切相关。边缘化是个相对的概念,没有绝对的中心与边缘的区分。判断何者为中心、主流,何者又为边缘,除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客观标准外,另一个重要的因素是人们的价值取向。当然,无论哪种价值取向都是社会存在的反映,社会价值观的变迁根源于社会变迁本身。
  边缘化作为社会激烈变迁过程产生的现象,必然会带来各种各样的负面影响。主要是:一方面,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也在日渐增多,解决难度日益加深。在社会矛盾与冲突日增的今天,“社会团结”或说社会融合问题这个社会学的传统话题显得更为重要了。而边缘化现象就像横在人们面前的一条鸿沟,将社会分为中心与外围、主流与边缘等不同的、甚至在某些方面截然对立的部分,直接加大了社会融合的难度。加上被边缘化的群体与阶层原本的优势地位的丧失容易滋生相对剥夺感和更为强烈的不公平感,导致社会怨恨的产生,进一步加大了和谐社会建设的难度。(作者为中共中央党校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