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拼接』引发肖像权之争
1999年,为配合江苏省江阴市文化名城的宣传,文化研究机构策划出版了《冰心与江阴》一书。该书由江阴市文化局周云龙担任主编。2008年初的一天,江阴市作家孟大川偶然看到了《冰心与江阴》这本书,发现该书插图第三页下方标注为周云龙与冰心的“合影”照片是将自己与冰心的合影进行拼接处理后而成的。2008年4月18日,孟大川将周云龙告到江阴法院,要求周云龙赔偿精神损害费5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肖像权是公民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利益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除权利人外,任何他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本案中,周云龙在主编《冰心与江阴》一书时,利用电脑技术合成自己与冰心的合影照片,虽然只使用了孟大川与冰心合影照片中孟大川的身体影像,但是肖像权的保护范围不宜只局限于五官,人的躯体也应在肖像权的保护范围之列。周云龙使用孟大川的身体影像行为侵犯了孟大川的肖像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008年11月21日,法院一审判决,周云龙停止使用其利用孟大川与冰心合影照片通过电脑技术合成的其与冰心的合影照片,并在《江阴日报》上刊登致歉声明,向孟大川赔礼道歉,同时赔偿孟大川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文/江中帆 据《检察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