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与民主
——金融风暴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坚持与完善

2010-12-26 03:12中华全国总工会民主管理部部长
中国工人 2010年1期
关键词:代表大会管理制度民主

中华全国总工会民主管理部部长 郭 军

管理与民主
——金融风暴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坚持与完善

中华全国总工会民主管理部部长 郭 军

应对当前的经济困难,企业应当实行民主管理,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弘扬劳模精神,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群策群力共渡难关。

■企业管理的核心

企业管理是由企业管理人员或管理机构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过程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以提高经济效益,实现盈利这一目的的职能活动的总称。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组织生产力与协调生产关系两重功能,决定着企业管理具有两重性。一方面是自然属性,即为有效实现目标,要对人、财、物等资源合理配置,对产供销及其他职能活动进行协调,以实现生产力的科学组织。因此,即使一些资本主义企业所采用的现代化管理方法与技术,在社会主义企业管理中,只要适用也是完全可以采用的。另一方面是社会属性,即为维护生产资料所有者利益,需要调整人们之间的利益分配,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种调整生产关系的管理功能,反映的是生产关系与社会制度的性质,故称管理的社会属性。在这点上资本主义企业管理与社会主义企业管理存在显著的区别。

资本主义企业管理主要是为了维护资本的利润最大化,即使是金融风暴使企业面临破产的困境时,在要不要政府救助因而接受管控的问题上,企业依然是谨言慎行,存在分歧。资本主义企业管理并不排斥公平的问题,尤其是现代企业,但那是微观层面的迫不得已的改良,以资本为中心的核心理念是不变的。早期资本主义国家企业管理将其极端化,即把劳动者仅仅作为购买来的商品、机器的附属品来看待,企业管理成为资本家榨取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的一种手段,这就必然带来工人阶级的强烈抗争,因此引发了西方企业、学者和政府对企业管理的深层反思,各种企业管理方式和理论也应运而生,职工参与企业管理成为重点内容。然而,西方国家的职工参与管理并没有所谓的国际惯例,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等国家的企业各有千秋,只是以资为本、以利润为中心成为鲜明特色并高度一致。西方国家企业吸纳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出发点主要是缓和劳资矛盾,维护资本的长期利益。社会主义企业管理则主要是基于公平公正、合作共赢的理念,倡导追求公平、公正的科学发展,以实现社会和谐为目标。社会主义企业管理并不排斥效率和效益的追求,但是,核心是以人为本。因此,经济形势再困难,不裁员、不减薪,少裁员、少减薪一直是政府所倡导的,并要求国有企业以身作则带头做表率,应该说这本身就是中国特色。这样的差异是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制度的不同,发展、管理的理念不同造成的。我国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是从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的大背景出发,强调社会责任、国家利益,首先是从职工作为工人阶级领导阶级成员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角度,着眼于增强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意识,激励职工立足本职、奋发有为,大力弘扬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新风,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这是我国企业民主管理的特色。

中国特色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虽然还处于探索和发展的过程之中,但是一些基本要素和新的认识已经初露端倪。企事业民主管理作为一种制度,不是简单地增加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的事情,企业民主管理的主体是包括经营管理者在内的企事业全体职工,涵盖了企事业单位中所有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经营管理者虽然更多地是义务性主体,应当有民主的意识和素养,应当尊重、支持和保证职工民主权利行使及落实,但是也同时拥有相应的权利;职工尽管更多地表现为权利主体,但是也同样应当有民主的素养和正确的态度,积极有序地行使权利,参与企业民主管理。

■企业管理与企业民主管理

企业民主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民主管理并不是要替代企业管理,企业管理自然属性部分依然是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权利,有民主意识听取职工的意见当然更好,但是不做强制要求,相反职工应当尊重管理者的权威,服从企业的管理,企业民主管理主要是在企业管理的对人的社会属性部分,特别是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问题,必须民主管理。

企业的民主管理是企业管理发展到高级阶段的产物。企业特别是现代企业实行民主管理形成潮流,是企业科学管理的内在需要,是企业文化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社会化大生产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要求企业尊重劳动者的贡献、尊严,需要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使专业管理更加科学高效、公平合理。由于科技革命加速推进和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劳动的智力因素不断增加,对分工协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企业生产经营依赖企业领导人个人的直觉、经验和知识来进行决策,其缺陷和弊端是显而易见的。通过职工参与企业管理,既可以缓解劳动关系矛盾,又可以增强职工的责任心,调动其积极性,这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必然选择。正因为如此,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要求:“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支持职工参与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并作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加以推进。这首先表明,企业不是要不要民主管理,而是必须坚持和完善民主管理,是所有的企业不分所有制的都要实行民主管理,都要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如前所述,非公有制企业同样也是由资本与劳动两大要素组成的经济组织,是企业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的利益共同体,只有投资没有劳动者加盟的企业就无法运营更不可能有效益。因此,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事项也不应当单方决定,企业要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形成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企业经营管理机制,就必须实行民主管理。这是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企业管理制度的需要,是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需要。推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充分证明了其广泛的适用性。目前非公有制企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数量已经超过了公有制企业,无论企业规模大小、传统企业或者现代企业、单一企业还是集团企业都可以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并将其有机地融入企业管理制度之中的。其次,在理论上任何一个企业只要招用了职工,开始了生产经营,就可以建立和召开职工大会,人数多的企业可以推举代表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制度上和理论上的障碍。这与所有制性质和企业治理结构无关。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等制度,只能存在于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特定公司制企业。

■职代会与民主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企业单位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企业管理制度的鲜明标志。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源于中国共产党的主张,产生于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大背景下、企业管理制度发展过程之中,是广大职工和各级工会长期探索的伟大创造。在我国许多重要时期特别是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呈现出更加旺盛的生命力。以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历史的必然选择。

首先,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宪法》第十六条、《劳动法》第八条、《工会法》第六条第三款、《公司法》第十八条第二款、《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都明确规定:企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管理。其次,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包含了企业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和其他方面的职工。高层管理人员所占比例不高于代表总数的20%。职工代表是企业职工按照生产单位划分选区,经过一定民主程序选举产生,从而保证其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第三,具有完善的组织和工作制度。职工代表大会有着严格的代表产生、组织架构、会议召开、职权范围、表决程序等制度。各地结合实际还建立了职代会预告预审制度、职代会质量评估制度、职工代表述职制度等新的制度。第四,具有确定的法律权威性。职工代表大会做出的决定和通过的决议具有权威性和法律效力。一方面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的决议,企业和职工都必须执行;另一方面,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事项而没有经过职工代表大会的无效。

职工代表大会作为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具有充分的民主特性,是其他民主管理形式难以替代的。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内开放的、公共的民主管理平台,职工代表是由企业包括经营管理者在内全体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代表在这一平台上可以平等地充分发表意见,进行民主讨论,这里不存在集体协商制度那样截然分明的劳动两条阵线,也不存在相互保密的谈判底线,男职工与女职工、老职工与新职工可能会有分歧意见,而总经理也许与一线职工意见完全一致,而讨论的议题除涉及保密事项外,原则上都要求完全公开、透明;另外,无论意见分歧多么严重,最终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原则举手表决就能够做出符合大多数人意见的决定,而不会出现协商不成僵持不下的局面。

职工代表大会职权广泛包容的特点。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一般来说是五项,其内容一直是在与时俱进,不断发展的。如听取企业经营发展情况报告的知情权,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劳动规章制度的审议建议权,对集体合同草案的审议决定权,对职工代表、职工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和对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等情况的深层次的监督权,都是在1986年颁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之后有关法律法规新增加的内容。在所有不同性质和类型的企业中,职工代表大会都可以拥有和行使这些职权,并没有什么原则区别。只是目前法律没有对此做出统一的具体规范。不同性质的企业这五项职权的具体内容是有可能有所不同的,主要表现为对国有企业有着更多、更高的要求,如进一步扩大职工的知情权、审议通过权、监督权,调整选举权。这反映了我们党和政府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方面获得的新认知,取得的新创造。职工代表大会职权的问题,不会也不应该成为建立中国特色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的瓶颈和障碍,而应当不断与时俱进,不断充实发展,从而使职代会制度真正反映现代企业制度的特点和本质,发挥切实有效的作用。

■工会与企业民主管理

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顺应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趋势,我们要不断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工会作为职工群众的自治组织,最大的特色是民主,最大的优势也是民主。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工会组织应当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解放思想、坚持改革、促进和谐,提高履职能力、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保持同职工群众的紧密联系,积极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落实,以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加强基层民主和党内民主为契机,积极推动所有的企业、事业单位建立健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实行厂务公开。

各级工会组织要重视发挥民主管理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化企事业改革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把企事业单位发展不同阶段的状况,特别是遇到困难和问题的原因讲清楚,把应对办法阐释明白,让职工知情。一方面,要使职工对企事业单位的决策,包括应对危机的特殊举措能够以理性的心态来面对;另一方面,要使职工明确目标,坚定信心,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群策群力共渡难关、共创未来。

针对目前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中出现的问题,改制后的企业也还存在二次改制、遗留问题以及关闭破产的可能,越是这样的时候越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越要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坚持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这是由我们党和国家的性质以及工人阶级的地位、作用所决定的,也是充分发挥我们政治优势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明确规定。在国企改制的过程中,许多侵犯职工权益,甚至引发事端,影响企业和社会稳定的问题,往往是由于职代会的职权没有落实、职工民主权利被忽视所导致的。必须在经济上充分关心职工的物质利益,在政治上切实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把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作为推进国企改革的着力点。因此,要进一步严格规范企业改制的民主程序,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企业改制中落到实处。要坚持企业的改制方案必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职工的安置方案必须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在国有企业还应当结合薪酬分配,特别是高管限薪开展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活动,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

要以理论创新推动工会工作创新,认真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和企业管理制度的变化,探索建立新的协调、规范劳动关系制度的理论,企业民主管理的理论。要继续在丰富内容、创新形式、规范程序、推动立法、注重实效上狠下功夫,努力为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创造新业绩、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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