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实
(黄石市委宣传部,湖北黄石 435003)
一个流传百年的弥天大谎
——汉阳铁厂质量问题考辨
张 实
(黄石市委宣传部,湖北黄石 435003)
本文针对百年来大冶铁矿含磷较多、不适合贝炉炼钢,以致产品质量不合格、销售困难的非议,依据原始资料,考证了大冶铁矿的成分、运销情况以及汉阳铁厂钢轨中磷的来源,揭示钢轨销售困难的根本原因;追溯了这一说法产生形成的过程,证实其为不实之词;揭露了盛宣怀、李维格长期将低磷矿石输出日本,迫使汉阳铁厂使用高磷矿石的真相。
汉阳铁厂;张之洞;大冶铁矿成分;萍乡焦炭;李维格;矿石输出
对于张之洞创办的汉阳铁厂的钢铁质量,具有代表性的说法是:
大冶铁矿含磷较多,而从英国订购的 2座贝色麻钢炉,系照英国所用酸法配置的大炉,不能去磷,以致炼出的钢含磷过多,容易脆裂,“各处铁路洋员化验,谓汉厂钢轨万不能用”。[1]
其中引用的话,出自叶景葵的《述汉冶萍产生之历史 》。
这几乎成了张之洞办铁厂的盖棺定论,近一百年来,难以数计的论文、著作重复了叶景葵的这一说法。因为只要涉及到汉阳铁厂,就不可能回避这一问题。
根据历史事实,上述汉阳铁厂的钢铁质量问题有三点需要证实或澄清:一是大冶铁矿的矿石是不是“含磷较多”?或者换一个更明确的说法:大冶铁矿是不是不出产含磷低的矿石?二是钢轨含磷过多,矿石是不是唯一的因素?除了矿石,是不是还有别的因素?三是铁路洋员不用汉阳铁厂的钢轨,是不是仅仅考虑质量问题?还有没有对他们更重要的因素?
在此基础上,我们需要进一步澄清的便是:大冶铁矿含磷高、不适合贝炉炼钢的说法从何而来?何以会出现这种说法?
一般的论者只说大冶铁矿含磷较高,并没有提出根据。全汉升在《清末汉阳铁厂》中说:
大冶铁砂含磷 0.1%左右,制成生铁含磷 0.25%左右,可是用来制造铁路路轨的钢,其所含磷须在0.08%以下,才不至于脆裂。
虽然言之凿凿,实际上是以偏概全,不足为据的。
此事需要从大冶铁矿及其当时生产的情况说起。根据笔者搜集到的资料,将史实简要概述如下。
1.同一矿山,不同矿体或矿区,矿石成分有所不同。内部发行的《大冶铁矿志》在“矿区地质”一节中说,大冶铁矿“形成北西西向的铁门坎、龙洞、尖林山、象鼻山、狮子山和尖山等六个矿体”,“除尖林山为潜伏矿体外,其他五个矿体均露出地表。”[2]
《汉冶萍公司志》汉阳铁厂“工艺流程”炼铁部分,附有《初期使用铁矿石的平均值分析表》,分列了各个矿区、各种成分含量的百分比。首先我们注意到,此表的名目为“平均值”,也就是按照技术规范在一定的范围内,取一定数量的样本,逐一分别化验后得出的平均数。这一专业概念及其技术规范,显然是建立在自然形态的矿石成分存在着差异这一客观事实基础上的。表中各矿区在“磷”项下或高或低,有较大的差异:铁山为 0.123%;纱帽翅一为 0.079%,一为 0.051%;狮子山 (Ⅰ)为 0.065%,狮子山 (Ⅱ)为 0.084%;管山为 0.334%;下陆区山脉为0.025%。表后注明资料来自吕柏的《中国的采矿业和钢铁工业 》[3]20。
从上述记载中我们可以知道:大冶铁矿是一个大的矿区,其中包含六个矿体,各个矿体或采区的矿石品位既有共性又有个性,各种矿石成分是互有差异的;即使是同一个矿体、同一采区,在它的不同部位,矿石成分也可能有所不同。
2.大冶铁矿作为工业产品的铁矿砂,不同于原生态的矿石,经过加工筛选后,按照不同的成分分为不同的型号。《汉冶萍公司志》说:
汉阳铁厂炼铁的原料、燃料,均根据各自的化学成分,按比例配置。矿石来自大冶,依据所含铁、硅、硫、磷、锰、铜等区分。初期使用的矿石分为 7号,以后又按成分分为 5号[3]46。
《大冶铁矿志》在记述初期的生产经营时也说:
光绪十九年 (1893年)大冶铁矿投产后,以生产铁矿石为主,……铁矿石产品按其化学成分分一号矿石、二号矿石,第一号矿石含矽 5.42%、铁 62.93%、硫 0.029%、磷 0.049%、紫铜 0.238%;第二号矿石含矽 9.16%、铁 59.45%、硫 0.319%、磷 0.109%、紫铜 0.292%[2]209。
《大冶铁矿志》与《汉冶萍公司志》记载的型号多少有所不同,可能是不同时期情况有不同的变化。重要的是,二者同样说明了作为产品销售或作为工业原料的铁矿砂,与原生态的矿石已经有了根本的不同,按照成分分为不同的型号。上述大冶铁矿两种型号矿石的含磷量,一为 0.049%,一为 0.109%,相差一倍多。之所以如此,显然是为了适应生产销售的需要,经过了加工、筛选的结果。更重要的是:它证实了大冶铁矿可以出产、销售低磷的铁矿石,并为汉阳铁厂提供了低磷的铁矿石。
在某一个短暂的时期,可能出现矿石成分不稳定的现象,其中含磷忽高忽低。之所以如此,既与采掘的部位有关,也与采掘、加工的操作、管理有关。
大家都知道日本从大冶铁矿攫取了大量的矿石。日本人攫取的是什么样的矿石?如果像全汉升所言,“含磷 0.1%左右,制成生铁含磷 0.25%左右 ”,精明的日本人对大冶铁矿还会如此“情有独钟”、处心积虑吗?还值得他们年复一年地行程万里、远渡重洋把它运回日本吗?还值得 1905年 3月 21日日本内阁农商务大臣、外务大臣、大藏大臣三大巨头联名向总理大臣提出“请议案”,要求帝国政府对大冶铁矿“确定将来之方针”吗?
对于日本通过贷款控制大冶铁矿,许多专家作了精到的研究。有文章说大冶铁矿“从宣统元年到民国九年,产品除供汉厂自用外,并远销日本”。其实不然。据湖北省档案馆编《汉冶萍公司档案史料选编》(上)“官督商办时期 ”“煤铁互售与举借外债 ”部分刊载的一组文件显示,实际上日本方面在大冶铁矿阴谋得逞,早从 1899年 4月 7日与盛宣怀订立《互售煤焦矿石合同》就开始了。(这些文件亦见于《旧中国汉冶萍公司与日本关系史料选辑》的第一部分;并见于陈旭麓等编: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四《汉冶萍公司》二)合同附有一份《购买大冶铁矿矿石定准成色清单》,对于矿石成色的要求作了严苛的规定:
[铁 ]矿石每一百分之内,须有铁六十五分,方为准色。……[磷 ]一、铁一万分之内有磷五分,方为准色。如少于准色,则每少一万分之一,每吨添加一角。二、如有磷多于前定准色,则每多一万分之一,每吨减价一角。三、铁一万分之内如有磷过八分以上者,一概不买[4]217。
1900年 8月 29日,日本制铁所与盛宣怀签订的《煤铁互售合同第二次续订条款》对成色的要求更加苛刻,其中对头等矿石成色限定:
磷量矿石每一万分之内,有四分及四分以下者定买二万吨;其有五分及五分以下者,定买三万吨[4]219。
《互售煤焦矿石合同》限定以十五年为期,“每年五万吨之矿石,决无缺少,如日本要加买,亦必照办。”1901年 1月制定的《矿石运输及装载章程》规定,光绪二十七年 (1901年)内,购定上等矿石 8.4万余吨,下等矿石 2万余吨。光绪二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1904年 1月 15日),盛宣怀又与日本订立了《大冶购运矿石预借矿价正合同》,向日本第一次借款。这次贷款 300万日元,年息 6厘,每年出售矿石以偿还本息。日方强调以 30年为期,不得提前;合同原订每年收买头等矿石 7万吨,至多不过 10万吨,后盛宣怀又在附件中增加到 12万吨。合同未另订成色条款,仍然是沿用过去的指标[4]216,224-225。
自 1900年起,大冶铁矿开始按合同对日输出矿石。据《大冶铁矿志》“汉冶萍公司冶矿历年铁矿石产销表”记载,当年矿石产量为 57 201吨,售给日本15 476吨;1901年大冶矿石产量上升至 109 215吨,售给日本却猛增到70 189吨,约占当年产量的64.27%。此后售日量 1902年为48 169吨,1903年为51 268吨,1904年为 59 990吨 ,1905年为 72 000吨 ,1906年为105 800吨,1907年为 100 000吨,1908年为 127 000吨[2]209-210。
至于矿石成色质量,日方控制极严,大冶铁矿必须严格执行合同。据光绪三十四年六月十一日李维格致盛宣怀电,当年几批矿石磷的含量尚不到万分之五:
……第十二次只有磷四分六,十三次四分二,十四次四分八。博德云,通扯尚可不逾五分[5]1049。
历史事实是,从 1901年起,大冶铁矿每年至少卖给日本 5万至 7万吨低磷的头等铁矿石,占它当时矿石产量的一半以上。我们还能相信它“含磷适多”吗?难道它不适合炼贝色麻钢吗?难道能够因此而责难张之洞错购了贝色麻炉吗?难道能够进而把汉阳铁厂的失败归咎于张之洞错购了贝炉吗?
从一般原理来说,化验钢轨,只能确定含磷多少,而不能确定磷的来源;要确定磷的来源,必须化验它所用的原料。炼铁的原料有铁矿石、锰矿、石灰石、焦炭,如果它们含磷,都会影响生铁中磷的含量,特别是占比例较大的铁矿石和焦炭。贝色麻钢以生铁和镜铁为原料,贝炉不能除磷,生铁含磷多少直接影响钢的含磷量。所以贝钢、生铁含磷,除了铁矿石之外,还要从焦炭中找原因。
事实又如何呢?现存盛宣怀档案中,光绪二十三年二月二十日 (1897年 3月 22日)盛致函郑观应,并附上汉阳铁厂洋工程师吕柏的来信。其中,负责炼铁的吕柏向盛报告:
刻下出铁之数,约比从前双倍……尚日后均用好焦炭,接连不断,矿质合式,尚可多出生铁。……生铁自十一月十四日起,化铁炉所出多系百色麻之料,即有数炉,只供熟铁之料,为焦炭不合式之故。
明确地认为当时炼铁的关键在于焦炭。
吕柏对用过的开平、萍乡、郴州、马鞍山、英国等地的焦炭和开平煤在马鞍山炼的焦炭等六种焦炭一一作了分析,最为关注萍乡焦炭,认为它“炭质亦称上等,且炭块甚大”,而问题在于:
磷质十一毫,如 0.11%。……但嫌所含磷质过多,要成上等生铁百色麻所用者,则此炭不甚合宜。为百色麻之钢磷质愈少愈佳。
为此,吕柏对于使用萍焦提出了两个限制性的前提:一是限量,不可多用;二是用低磷的矿石来中和平衡:“倘铁矿磷少,则萍乡之炭可多用。”并从经济效益来考虑,“其价较开平又廉 ”,“由此考究,当选择铁矿不多含磷者取之,局中受益不少”。
这里所说的受益,不仅是多出铁,少耗焦炭,更重要的是降低焦炭的成本,为铁厂扭亏展现了一线生机。当时所用开平焦炭每吨加运费、损耗等约需银15两,而萍焦每吨约合 10两,前者高出 50%。盛宣怀对此极为重视,特地将原信抄录转寄给郑观应,叮嘱切实照此实施:
其所论萍炭有磷,须切嘱赖伦专取少磷之铁石即可多用,萍炭价目较廉。记得纱帽翅所开之铁,含磷甚少,请阁下迅速函致赖伦,弟亦嘱一琴函致[6]442-446。(信中所说的一琴,便是日后出国考察并任铁厂总办的李维格)
由此可知,这一时期生产的绝大多数生铁是适合炼贝钢的;只要焦炭适合,就可以炼出合格的贝钢。汉阳铁厂所产钢铁中含的磷,并非单一来自大冶的铁矿石,吕柏已明确指出当时的萍焦磷高,不适合炼贝钢;为了降低成本,盛宣怀曾下令大量使用萍乡焦炭,并相应要求大冶铁矿提供含磷低的矿石,这就潜伏了钢铁含磷高的可能性。
关于萍乡焦炭含磷的记载,屡屡见于《汉冶萍公司档案史料选编》、《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四:汉冶萍公司》。如早在光绪二十二年二月,洋矿师马克斯在《萍矿采运情况并筹改用西法办理节略》中报告:
……磷质约六厘四毫至八厘四毫,灰约八分及一成六。其三寸及六寸厚煤脉之内,藏有磷质,均经汉阳厂试验[4]185。
光绪二十三年二月二十五日,徐庆沅在致盛宣怀函中也明确指出:
惜萍乡焦炭磷重,不能炼钢,否则可再减银一两五六钱[6]458。
同年五月,盛宣怀于十二、二十日两次由岳州、长沙转电报给铁厂驻萍煤务局的莫吟舫、卢鸿昌,指责他们经办的“官焦磷重”:
官焦磷重,须洗净烧透,灰轻则磷自轻,……鄙见萍煤极好,须听民挖而官止收其生煤,自己炼焦,洗净烧透,乃成佳炭,望速改图[6]873,875。
后来又改变方案,决定自行用机器开采。光绪二十四年三月初六盛宣怀致电张赞宸:
卜聂面禀,萍煤有灰轻无磷者,种类不一,请饬学生分别化验,究竟何井无磷灰少,或起运时分开清楚,须试准,方可择定用机器开挖。[7]689
由此可知,萍焦含磷是当时困扰铁厂生产而急待解决的一个焦点。
叶景葵所指“各处铁路洋员化验,谓汉厂钢轨万不能用”,实为信口夸大其词。当时国内尚无化验钢轨的条件。据沈敦和提供的情况是:沪宁铁路公司将汉轨送到英国化验后,认为“因含杂质,故难任重”。
沪宁铁路是 1895年张之洞署理两江总督时提议修建的,由吴淞经上海至南京。1903年 7月 9日与英国订立《沪宁铁路借款合同》,贷款限额为 325万英磅。合同规定设立沪宁铁路总管理处,由英方总工程师等三人、中方两人组成,其中总工程师权限最大,实权为英方所控制。合同规定购买国外器材由英方代理,按购货金额提取 5%的佣金,这就为英方人员牟取私利大开方便之门。后来所用钢轨、钢梁多选其价高时购进,枕木不用一般的洋松木,而进口昂贵的澳大利亚硬木,导致每公里造价高达银元 72 000多元,超过后来商建的沪杭铁路一倍多。
沈敦和是沪宁铁路的中方负责人之一,又是汉冶萍公司的大股东。宣统元年三月二十七日 (1909年 5月 16日),他在汉冶萍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上发表演说:
敦和数年前,承乏沪宁铁路。该路系借款兴筑,经济之权操之西人,一以购办洋料为宗旨,每值敦和拟购汉阳铁轨,往往相持不下,至谓汉阳铁轨难任压力[5]84。
由此可见,沪宁路拒用汉轨,首要问题在于借款方要推销本国产品和进口西方产品。
1914年 2月,日本正金银行上海分行的经理,就汉冶萍公司官商合办访问李维格。李认为:
历来政府有关之铁路,其使用之铁轨,由于外国技师可以取得购入手续费,故常选购外国制品,对公司产品则种种刁难[8]518。
他在这里指出阻力来自经办的外国技师的私人经济利益。
我们再看看郑观应的说法。《铁厂次第筹办张本六十条》中有一条专门说到:
……欲向鄂厂购办,而经手属员必多方挑剔,吹毛求疵,借词便他购而图利私。余经办开平矿局,深知官场不愿用局煤之弊,因此可类推也[4]154。
他进一步指出了这种现象的普遍性。购煤都要选择洋货,何况钢轨?西方列强攫取贷款筑路权,是当时对华资本输出的主要形式。正如列宁所说,是要从一头牛的身上剥下两层皮来:一层皮是以贷款取得高额利息;一层皮是输出铁路器材取得高额利润,并刺激本国制造业的发展。在实际操作中,掌握有特权和资金优势的西方资本,掌握了技术优势的外国技术人员,与晚清官场中无处不在的掌握了行政实权的贪官污吏,三者结成了利益共同体,内外、上下勾结,对国产钢轨进行阻截围剿。即使国产钢轨物美价廉也难以逾越这样强大的市场阻力,何况一个引进的新产业,从试生产到完善管理、提高质量必然要有一个过程。一旦初期产品中出现瑕疵,被人抓住把柄,便大肆攻击,置之于死地,这便是汉阳铁厂,也是中国早期钢铁工业面临的真实处境。
有的书上说:“(汉阳铁厂)炼钢方面,亦因炼出的钢含磷过多,容易脆裂,没有销路,生产难以维持。几经周折,最后由盛宣怀出面招商承办。”汉阳铁厂建成之日,正逢甲午战争、慈禧六十大寿,在建的关东铁路、台湾铁路都停了工,谁还要钢轨呢?发现钢轨含磷过多,如上所述是盛宣怀接办多年以后的事,而不是让其接办的原因。历史本身是一个时间的流程,每一个历史事实,都有它自己的时间定位,模糊了历史事实的时间定位,就可能把历史的因果关系搞乱了。
证据确凿的历史事实是:大冶铁矿长期生产、出售了大量低磷的优质矿石;盛宣怀接办后困扰铁厂生产的主要是焦炭来源、价格及萍焦含磷高的问题;沪宁铁路拒用汉轨,虽有质量问题,但主要是被洋轨排挤。那么,我们需要进一步澄清的问题便是:大冶铁矿含磷高、不适合贝炉炼钢的说法从何而来?何以会出现这种说法?
查阅 20世纪 50年代后期以来出版的有关研究洋务运动、张之洞、近代经济史、中国现代化等专著或重要论文,涉及这个问题时大都是以叶景葵的《述汉冶萍产生之历史》为依据。实际上叶景葵宣统元年才与汉冶萍公司接触,他的观点来自曾任汉阳铁厂总办的李维格。传播并长期造成广泛影响的是叶景葵,始作俑者却是李维格。
光绪三十四年二月初 (1908年 3月),盛宣怀与张之洞商议后,上奏朝廷,拟将汉冶萍煤铁合成一大公司,新旧股份招足银元2 000万元,一面拨还华洋债款,一面扩充炼铁。随后大力招股。十月初一,李维格在汉口商会发表招股演说,其中回顾铁厂历史时,着重谈到光绪三十年他的出国考察:
出洋时携带大冶铁石、萍乡煤焦及汉厂所炼之钢铁,进退行止,全视此原料之化验为断。伦敦有钢铁会……遂以所携原料交与化验。据其报告,大冶铁石及萍乡焦炭,并皆佳妙;铁石品相伯仲 ……故大冶之铁实世界之巨擘也。据验汉厂造轨之钢,炼不合法,而零星钢件则为精品。
盖炼钢有酸法、碱法之别,酸法不能去铁之磷,独碱法能之。钢中最忌有磷,大冶之铁石含磷适多,而旧时炼钢系用贝色麻酸法,背道而驰,宜其凿枘,沪宁铁路公司化验贝轨,亦谓其磷多炭少,不肯购用。而马丁碱法所制之鱼尾板等零件,称为上品,盖厂中本有一马丁碱法小炉也。乃决从史戴德之议,废弃贝色麻酸法,遂改马丁碱法之炉,以去磷质。此十余年未解之难题,一朝焕然冰释者也[4]243。
李维格这次演说的上述内容,后来被东方杂志摘录刊载,题为《汉冶萍煤铁厂矿记略》;后又收入 1910年 7月汪敬虞编的《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二辑上册 475~476页,题为《李维格记汉冶萍》。本篇开头所引《中国近代经济史》及叶景葵的有关论述即由此而来。
1914年 6月,北京政府派曾述启、王治昌来汉冶萍公司调查。事关公司前途,是继续商办,还是收归国有或改为官商合办。盛宣怀要求李维格以个人的名义写份材料,利用他的经验和见解,对北京施加影响:
此种议论发自台端,必亲切有味,使人信而有征,即请迅草数千言,由尊处径交曾、王二君带京,庶足使调查者有所循准,极峰见之,亦可决断[5]843。
所谓“极峰”,正是与盛宣怀、张之洞不洽的大总统袁世凯。于是李维格在《汉冶萍公司创办概略》(又称《汉冶萍公司历史说略》)中进一步明确地归咎于张之洞错购了炼钢炉:
惟冶炼钢铁,须视原料之质性何如,以配合炉座,当向英厂订购机炉时,驻英薛叔耘公使一再言之,须将原料寄英化验,而未从其请,以致机炉与原料两相凿枘,所制钢轨不合准绳,……钢轨质地不良,沪宁等路洋工程司不肯购用,乃于三十年派员出洋研究炼钢之法,三十一年起改建新炉[5]844-845。
此时张之洞早已去世,李维格以公司总经理的身份选择了这样的时机和方式来彰显张之洞的过失,便代表了汉冶萍公司官方的观点。此后,1924年纂写《汉冶萍公司事业纪要》时又辑入了李氏的这段叙述,于是便形成了汉冶萍公司官方的传统定论[4]17;再加上叶景葵的鼓吹及其所产生的影响,庶几成为张之洞办钢铁的盖棺定论了。
如前所述,既然事实是大冶铁矿长期大量出产低磷优质的矿石,所谓“机炉与原料两相凿枘”,即大冶铁矿石不适合贝色麻炉,便是不实之词;至于大肆宣扬的出国考察后“十余年未解之难题,一朝焕然冰释”更是弥天大谎。按照这一说法,李维格 1904年出国考察之前,十余年来,包括盛宣怀和李维格自己在内,所有铁厂的外国技术人员、中国的技术、管理人员,都不知道炼钢有酸法和碱法的区别,都不知道酸法即贝色麻炉不能去磷,也不知道钢轨或生铁含磷高的原因,因而钢轨的质量长期没有解决。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1.已知最早提出磷与炉型问题的是洪钧。光绪十五年九月十八日,张之洞收到洪从柏林来电:
炼钢二法,曰别色麻,曰讬麦旅,视铁质内磷之多寡,炉亦异制,祈迅饬取晋铁试验。
张当日即明确回答:
炉需兼能炼有磷者,请确询定价早复。……晋铁取送太迟,千万勿候。
此两电载《张文襄公全集》电牍十二;亦见于《汉冶萍公司档案史料选编》第 63、64页;河北版《张之洞全集》第七册 5380页更标明洪电系“子刻到”,张复电系“亥刻发”。
2.郑观应早已发现产品中磷高,提出需要低磷的铁矿,并及时报告盛宣怀。接办初期,光绪二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1896年 9月 4日)他制定了治理整顿汉厂的《铁厂次第张本六十条》,其中明确指出:
贝色麻用于铁路者为大宗,用于船料者次之,二者兼行,方能立脚。查本厂现成之铁尚属磷多,如铸钢板恐嫌过硬,硬则必脆,不得不求磷少之数。昨据马克斯云,惟金山店之矿,磷质最少,可炼钢板,故拟即购开炼也[4]152。
3.当时大冶铁矿尚未建立化验室,采矿全靠洋矿师赖伦现场指挥,而赖伦有时需外出探矿。负责大冶铁矿开采的张世祁曾于光绪二十三年正月十六日致电盛宣怀,专题反映这一问题:
赖伦常离铁山,卑职诚恐万一有磷,有误大局。……
盛宣怀批示道:
可令赖伦预选无磷之铁石,吩咐代办之人挖取选讫[6]393。
可见大冶铁矿当时便以选取无磷矿石为首要任务,极为重视。
4.前述光绪二十三年二月吕柏致盛宣怀的信中说过:“生铁自十一月十四日起,化铁炉所出多系百色麻之料,即有数炉,只供熟铁之料,为焦炭不合式之故。”又曾明确指出:
铁矿近来运到,矿质按磷质而论,铁矿似未见佳。为每百分磷质,由二毫增至一厘一毫,如0.02%,0.11%。此系铁山取矿,未能纯纯合法。
化铁炉要得百色麻生铁,又要用萍乡焦炭,则磷质删除必须就铁矿中考究。铁山取矿当在磷质少取之。……生铁磷质七毫至一厘二毫,如0.07%、0.12%。磷质如此之多,系矿质含磷太多所致。”[6]445
在这同一个月里,密楷致盛宣怀的信中,也谈到这一问题:
查大冶从前所出矿苗含磷零一五,将此化铁,其铁含磷零二,此等铁用之炼钢,嫌其太硬。中间有来甚好矿苗,含磷只零零三,化出之铁含磷零零五,此铁合炼贝色麻钢。近日所来矿苗,磷质又有零一五之多 ,以之炼钢 ,又不合用[6]450。
由此可知:①当时汉阳铁厂生产中已重视化验矿石、焦炭等原料的成分,发现某一时期矿石磷高便及时反映,采取措施;②炼钢、炼铁每一炉的化学成分、质量都可能有所不同,当时已经对每一炉生铁分别进行化验,根据其成分确定用途,有的用作“百色麻料”,有的用作“熟铁料 ”;③这两位负责炼铁的中外人员不仅懂得贝色麻炉炼钢需要低磷的生铁,而且已经在实践中通过控制矿石、焦炭含磷的比例,生产出了适合贝色麻炉炼钢的生铁。
根据上述张世祁、吕柏、密楷的信,联系到负责炼钢的徐庆沅提出过萍焦磷高不适合炼贝钢,这就说明矿山、炼铁、炼钢三大生产部门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在接办初期的光绪二十三年二月前后,都已经认识到这一基本规律:必须控制矿石、焦炭含磷的比例,以保证贝钢的质量。
5.盛宣怀接办汉阳铁厂并任铁路总公司督办后,至李维格出国考察前,清政府自建的铁路有芦汉路芦沟桥至保定段、淞沪路、株萍路、西陵路等。1897年 4月,芦汉铁路芦沟桥至保定段兴工,长 132.7公里,其中钢轨有 64%为汉阳铁厂所产。光绪二十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1897年 10月 19日)盛春颐致盛宣怀函:
封河前,五千吨数定可赶出,连同二千吨应用之鱼板螺丝,均不致误事。……即如出轨,日来愈出愈多,亦愈精美,每日总在二百五六十条暨三百条左右。礼拜六则炼钢至二十五炉,出轨至三百零九条之多,实为从来所未有[6]690。
看来这一时期钢轨生产情况是比较顺利、良好的。
紧接着,修筑芦保路的余款由盛宣怀主持的铁路总公司用来修建淞沪铁路和株萍铁路,前者 1899年1月兴工,全长 16.1公里;后者为运萍煤而建,1899年 9月兴工,包括萍乡至安源的支线共长 97.7公里,应当也是用的汉轨。1902年 11月动工兴建西陵铁路,长 44.3公里,是皇家谒陵的专线,由詹天佑任总工程师,用的是中国的钱,更应用国产轨。这些铁路的施工都在 1905年汉阳铁厂扩建、拆除贝色麻炉之前,钢轨应当用的是贝色麻炉炼出的钢,而马丁炉钢则制造鱼板、螺丝。
6.光绪三十年盛宣怀派李维格出国考察,主要是筹备铁厂如何扩建。二月二十二日,在李维格临行前夕,盛宣怀郑重其事地按长官的作派给李维格下达了一道札文,作为出洋考察的指令,其实是一篇调查提纲。第一项“考察矿质”的第二点是:
乙、大冶铁矿含质如何?用萍煤能否相配?其磷轻者可制贝色麻钢,其磷重者能否制马丁钢?又能制何等翻砂生铁?[7]416
解读这段话,我们不难发现:“其磷轻者可制贝色麻钢”已经肯定了大冶铁矿有磷轻矿石,可以炼制贝钢;而需要考察的问题则是冶铁与萍煤是否相配,磷重的矿石怎么办。在后面的调查内容中,还有“贝色炉如何添办”,“汉厂贝色麻炉应添置风机,使其多出贝钢”等内容。直到此时,在盛宣怀的思想观念中,根本不存在所谓“大冶铁矿不宜合贝炉”这样一个长期未解决、需要出国去考察的难题。不是考虑将贝炉废弃,而是考虑如何发展。
张之洞曾经多次说过:“询据各矿师,均称造轨只须贝色麻法即合用。”钢轨宜用贝钢,这是当时国际冶金行业的共识。上述列举的事实说明,贝钢需要低磷的生铁、焦炭作原料,不仅洋工程师吕柏、马克斯、赖伦等人懂得,从盛宣怀、郑观应到张世祁、密楷、徐庆沅等人也都清楚得很。在此期间,汉阳铁厂已经生产了大量的钢轨,为中国铁路建设作出了重大的、显著的贡献。解决贝钢或生铁含磷高,在技术上绝非不能解决的难题,关键在于严把原料关,用低磷的矿石和焦炭。薛福成在光绪十八年八月二十四日的日记中说:
钢内提磷之法,各国尚未通行。最稳之法,莫于仍用不含磷硫之矿制炼成钢,比之用下等铁矿制炼而后去其磷硫者,更为足恃。……且其法烦费,需本过昂。是提磷之法无甚益也[9]631。”
这一记载,当是反映了当时英国及西欧具有代表性的意见。原料中没有磷,产品是不可能有磷的。原理就是如此简单,汉阳铁厂在生产中也是按这个原则实践的。至于能不能保证低磷矿石、焦炭供应,或生产中出了废次品又当另作别论。
以上情况,李维格无论是作为接办初期专与外国技术人员打交道的总翻译,还是后来作为负责全厂生产的总办,前后十年,不可能都不知情。我们不会忘记,盛宣怀令赖伦“专取少磷之铁石”的外文信,就是安排李维格执笔的。李维格在接办初期曾一度要求专职翻译外国有关钢铁冶炼的著作,应该对此有所涉猎,不会完全无知。如此不顾事实而散布什么“机炉与原料两相凿枘”,大发所谓“十余年未解之难题,一朝焕然冰释”的感慨,难道不是弥天大谎吗?
或许有人要问:李维格为什么不提萍焦的问题?我们要看时机和场合。李维格是为汉冶萍公司招股而把铁厂亏损归咎于官办时期的遗留问题。当时把盈利的煤矿和亏损的铁厂捆在一起,就是指望盈利的吸引投资者,他能涉及萍焦存在的问题吗?再说,当作替罪羊的贝炉早已撤换了,萍焦却是无法撤换的唯一依靠啊!
现在我们要弄清的最后一个问题是:李维格为什么要撒此弥天大谎?换一个角度来说,他和盛宣怀为什么要废弃贝色麻炉?话题还得回到对日出售矿石上来。
《大冶铁矿志》载有一份《汉冶萍公司冶矿历年铁矿石产销表》[2]209-210,现将其中 1900年至 1910年的内容摘录。为便于与产量比较,特增加原文没有的“运销总额”一栏 ,如表 1所示。
表 1 汉冶萍公司冶矿铁矿石产销表(1900~1910)
由表 1我们可以看到:
①从 1900年开始执行合同后至 1909年扩大生产前,除个别年份外,每年所产矿石大部分销往日本,运往汉厂的只是少数,总的态势是日本已经反客为主。
②运往日本的矿石 ,自 1901年起,前 5年只有 3年在 5万吨左右,两年达 7万多吨;后 5年增至每年10万吨左右,最高达 12万吨。
③大冶铁矿产量虽不断增长,但已出现严重供不应求的紧张态势,特别是 1903年起,销量便直逼当年的产量,而 1904年开始销大于产。到了 1908年销量已经超过产量 5.5万吨之多,动用了历年积存的老底。1909年大幅度提高产量后,1910的销量又逼近当年产量。
④1907年后,运往汉厂的矿石又大幅度增加。这是因为新建的炼钢炉相继开炉。据预计,第三号炼铁炉投产后,与旧炉并开,月需铁矿石 3万吨,即常年需36万吨。以 1910年全年 34万余吨矿石的产量,尚不足以满足汉厂三号炉投产后的需要。四号炼铁炉建成后所需矿石量更大,新建的设备将面临无米之炊的危机[7]630。
更为严重的矛盾在于矿石的质量。按照上述合同,运往日本的主要是含磷 0.05%及其以下的头等矿石,还有少量含磷 0.05%~0.08%的二等矿石,而没有含磷 0.08%以上的矿石。那么,运往汉厂的便与此相反:所有含磷 0.08%以上的矿石,大部分含磷0.05%至 0.08%的矿石,至于含磷 0.05%以下的头等矿石,那就要看运往日本后剩余下来的还有多少。每逢供不应求时,动用积存的老矿石则必然是含磷高的矿石。总之,精米白面都喂了日本,留给汉阳铁厂的只能是稗子粗糠。
为了保证输日矿石的质量,日方派了西泽公雄驻大冶监督,在质量检验上极为苛刻。每船矿石提取矿样,锤成粉末,一式三份,中日各自分别化验,如有重大分歧,乃取第三份请第三方化验后仲裁。其中磷的含量是检验的重点,日方常常提出交涉,大做文章。光绪三十年 (1904年)第十四批次矿石,日方借口磷重,未加说明,将矿价扣下二成未付。经汉阳铁厂化验,该批矿石含磷不到万分之五,并未超标,盛宣怀只得令大冶铁矿将化验单寄去,由他“细与磋议”。光绪三十四年五月 (1908年 6日)西泽又以含磷超标为借口,不仅要减价而且提出了“添开象别山、金山店、银山头”的无理要求。对此,李维格致电盛宣怀说明情况并提出建议:
日矿前由学生化不准,近十四次均由本厂化学博士亲化,十四次通扯有铁六十二分九二,含磷五分九七,总须通扯不能执一为言,第十二次只有磷四分六,十三次四分二,十四次四分八。博德云,通扯尚可不逾五分。请电星北,嘱博德挑选磷轻与日,我不怕磷……;
盛宣怀则回复西泽道:
……饬冶局选运磷轻好矿,留磷重自用,藉表交谊 ……[5]1042,1049-1050。
盛宣怀如此表态,意味着大冶铁矿的生产方针已经完成了根本性的转变:由原来保证汉厂炼钢,完全转变为保证日本的需要了。
我们认为,在 1900年向日本出售矿石以前,根本不存在矿石磷高不适合贝色麻炉的根本矛盾;有时出现生铁或钢轨含磷高,如吕柏所说,是选择矿石或焦炭不当,未严格根据各种原料的化学成分按比例配置造成的,属于原料供应或管理、操作问题,绝不是什么无法破解的奥秘。而在 1900年向日本出售矿石以后,事实上便出现了日本与汉厂贝色麻炉争夺低磷矿石的矛盾;也可以说是被日本剔除的重磷矿石不适合于用贝炉炼钢。1903年与日本订立合同,每年增加为出售头等矿石 7万吨以上后,这种矛盾更加尖锐。汉阳铁厂在矿石供应紧张、严重缺乏低磷矿石的情况下,如果不停工待料,便有可能使用高磷矿石而造成质量问题。沪宁路钢轨质量问题正是在矿石供应紧张的态势下发生,李维格也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出国考察。盛宣怀所谓“磷轻好矿运日,磷重自用”的方针,实质上自 1900年签订售矿合同之时起,便已确定了。1904年李维格出洋考察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正是为执行这一方针给“磷重自用”找出路。李维格在《出洋采办机器禀》中对盛宣怀说:
且改用马丁碱法后,现所剔除之磷重矿石,均可取用,亦一大有裨益处也。[4]168
此言不就是暗藏着这个玄机吗?唯其如此,在1908年李维格才能够说“我不怕磷”,因为汉厂已经为贯彻这一方针废弃了贝炉,全部改用了马丁炉。
长期将头等好矿石卖给了日本,而使汉阳铁厂不得不使用磷重矿石以致陷入了困境,此种隐情自然是万万不可公之于众的。于是,大冶铁矿和张之洞便成了盛宣怀和李维格的替罪羊。李维格招商演说的不实之词,究竟招来了多少投资很难说;叶景葵作传声筒蒙蔽了不少学者倒是实情。一百年来这个弥天大谎一再被人误信并重复,使大冶铁矿承受着“磷高不适合贝炉”的罪名,张之洞承受着错购贝色麻炉的罪名。时至今日,难道还不应该让真相大白于天下吗?
[1] 严中平.中国近代经济史 1840~1894(下)[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1395.
[2] 武钢大冶铁矿矿志办公室.大冶铁矿志:第 1卷 (上册)[M].1986.
[3] 湖北省冶金志编委会.汉冶萍公司志 [M].武汉: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1990.
[4] 湖北省档案馆.汉冶萍公司档案史料选编[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
[5] 陈旭麓,等.汉冶萍公司 (三)[M]//盛宣杯档案资料选辑之四.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
[6] 陈旭麓,等.汉冶萍公司 (一)[M]//盛宣杯档案资料选辑之四.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
[7] 陈旭麓,等.汉冶萍公司 (二)[M]//盛宣杯档案资料选辑之四.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
[8] 武汉大学经济系.旧中国汉冶萍公司与日本关系史料选辑[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
[9] 薛福成.出使英法义比四国日记 [M].长沙:岳麓书社,1985.
A widespread Great Lie for a Hundred of Years——Clarification on Iron Quality of Hanyang Iron Factory
ZHANG Shi
(Publicity Department,HuangshiMunicipal Party Committee,Huangshi Hubei 435003)
It has been said that ironmine inDaye areawas not suitable forBellow steel furnace for the sake of abundant phosphorus component,which resulted in poor quality and unfavorable marketing.Based on original documents,he paper studies the componentofDaye ironmine,transportation andmarketing aswell as the source of phosphorus in steel rail,explores the root of unfavorable marketing of steel rail.The paper also confirms the falsity of the statement through disclosing how it came into being.Eventually,the paper points out that the truth is that Sheng Shihuai and Li Weige had been exporting the low-phosphorus ore to Japan in the long ter m while Hanyang iron factory had to use high-phosphorus ore.
Hanyang Iron Factory;Zhang Zhidong;component ofDaye IronMine;Pingxiang coke;LiWeige;ore export
G127;K207
A
1671-7422(2010)03-0001-08
10.3969/j.ISSN.1671-7422.2010.03.001
2010-03-27
张实 (1937—),男,湖北鄂州人,编审,本科。
(责任编辑王定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