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志峰
摘要:国家起源历来是学者们争论不休的一个话题。自古希腊以来,各位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对之进行了研究,并提炼出不同的有关国家起源的学说。总体而言,学界的有关观点可以分为“合作论”和“冲突论”两种,但两者都存有不可避免的内在缺陷,为解决这些缺陷,国家起源的博弈说就应运而生。
关键词:国家;国家起源;国家定义;博弈国家说
中图分类号:D03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111(2008)08-085-04
一、问题的提出
国家作为人类社会最普遍的政治现象已有数千年的历史。但古今中外国家概念的表述却大相径庭。在古代中国,“国,和“家”具有不同的含义,人们称诸侯的封地为国,称卿大夫的地盘为家,而把天子统治的疆域称为“天下”。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后实行中央集权制度,国家遂与天下通用。在西方,国家最初是指古希腊的城邦,在罗马时代,人们把国家称为共和国,中世纪称国家为王国。1513年马基雅维里用(status)表示国家,即含有政权的意思。各个历史时期的思想家处于本阶级利益的需要来解释国家的概念,并对国家的起源主要形成如下五种观点,即自然生成说,神创国家说,社会契约说,暴力征服说和国家要素说。
上述观点尽管从不同的角度解释了国家的起源,但都不可避免地存有许多缺点。为更好地探求国家的起源,笔者将从国家的定义入手,进而考察各种国家的起源学说,最后,在综合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博弈的国家说。
二、国家的定义
古往今来,关于国家的定义纷纭繁杂,从各位学者对国家的不同定义就可见一般。1931年,戴维·伊斯顿就曾宣称搜集到145种关于国家的不同定义。P102列宁也曾经说过:“国家问题是一个最复杂最难弄清楚的问题,也可说是一个被资产阶级的学者、作家和哲学家弄的最混乱的问题。”(P59)因此,为更好地规范国家的定义,就有必要拓宽研究视野,对古今中外的有关国家的定义作一个有代表性的述评。
尽管在古希腊就有学者在对150多个城邦进行比较研究后对城邦下了定义,认为“城市本来是一种社会组织,若干公民集合在一个政治团体内,就成为一个城邦。”(P116)
但首次在“一切政体的总体名词”这个意义上使用国家概念的是意大利政治学家马基雅维里,他认为“从古至今,统治人类的一切国家、一切政权,不是共和国就是君主国。”因其集中反映了中世纪之后人们根据理性与经验研究政治学的主要成果而被视为近代政治学的诞生的标志。(P3)
列宁从国家的本质入手,指出“国家是阶级统治的机关,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关。”(P59)此定义揭示了国家的阶级本质,但考虑到社会主义国家同时承担着大量的社会经济职能的事实,这个定义对于社会的发展来说稍嫌狭碍。
而在当代西方政治学界,马克斯·韦伯的国家定义较为通行,他认为“国家是在某一特定的领土范围内能够宣称合法地垄断强制力的人类集团。”P78但其缺陷依然是强调了国家作为强制性的机构的一面。
斯考克波尔在研究国家与社会革命的关系时指出“我们只有严肃地把国家视为一种宏观结构,才能正确理解社会的革命性转变的意义……强制与管理机构不过是全部政治体系的一部分。这些体系中也可能还包括社会利益得以在国家制定中得以表达的机构和制度,以及动员非国家行为者参与政策实施的机构和制度。当然,强制与管理机构依然是国家权力的基础”(P29)其基本倾向是主张扩展国家的内涵,即认为国家除了强制性以外,还有社会管理与社会服务的职能。
在考虑社会服务职能的基础上,有学者把国家重新定义为,“民政或军事官僚机构或国家机构、政府或者那些能够正式控制国家机构的组织,以及那些构成机构与政府的形式与行为的框架的正式和非正式的行为规则所组成的总体。”(P13)
根据现代国家的实际行为和各种学者的观点,唐士其对国家的定义具有时代的特征。他认为“国家是在特定的领土范围之内,根据某些确定的原则,通过合法垄断强制力而对该领土范围内的全体居民进行协调、组织与管理的各种机构及其运行规则的总和。(P32)从上述对国家的定义作历时态分析,我们就可以发现国家定义的发展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变迁的。从更深的层次来说,其定义的改变是由于对国家起源的探求发生转变所致,而国家的起源正是本文予以考察的重点所在。
三、国家的起源
人们是通过探索国家的社会起源来考察它的本质。关于国家起源的理论大致有自然生成说,神创国家说,社会契约说,暴力征服说和国家要素说等多种。但实际上,按照其构建国家的行为可以粗略地划分为两种,即合作与冲突。由此,其有关国家的起源可分为合作说和冲突说。
(一)合作说
持社会合作说的国家起源论的学者认为,国家是人类通过合作而满足其共同需要的产物。
1、自然主义说
持自然主义说的学者主要以古希腊的两位学者为代表,他们认为政府是起源于人类倾向于过社会生活的本性和维护秩序、控制社会的需要,国家的形成和发展是与社会的形成和发展同步的,它是由家族的父权扩大而成。
最早提出该种观点的是柏拉图,认为国家是社会分工的产物。他把国家起源的历史描述与国家基础的逻辑推演相结合,认为“人类之所以要建立一个城邦,是因为我们没一个人不能单靠自己达到满足,我们需要许多东西来满足自己行为的需要”,以此来说明社会分工是国家的基础。(P58)而其学生亚里斯多德采取溯源的办法,即通过对城邦起源的探讨来了解城邦的本质。他在考察了158个城邦以后也提出了“城邦出于自然的深化,而人类是趋向于城邦生活的动物。人类在本性上,也正是一个政治的动物”的观点。他描述了人类的社会组织由低级向高级的演进,这同时是人的本质不断趋于完善的历程。人类天生是合群的动物,必须过共同生活,所以,城邦完全是自然进化的产物,将自然主义说的观点更为推进了一步。(P7)
近代以摩尔根为先导的人类学研究认为,政府起源于社会分工,在社会分工后人们为了生活和生产的需要而进行合作。国家是公共事务管理从一般社会活动中分离出来并逐步制度化的结果,国家的出现表示人类政治分工的开始。(P75)
同时,美国社会学家布劳(Peter M.Blau)“愿意按照另一个人的要求行事,这是一种普遍的社会报酬。因为,给他的权力是一种广义的手段,类似于金钱,可以用来达到各种各样的目的。”(P24)
国家起源的合作理论看到了国家协调与管理人类社会生活的一面,但按照这种理论却无法区分国家与非国家的社会管理机构与职能,所以也就不能确定国家产生的具体标准,这是这一理论的最大缺陷。
2、社会契约说
契约论是资产阶级关于国家起源的最有影响的学说。16-18世纪,许多著名的资产阶级哲学家、法学家和政治学家在国家的起源上都主张契约说。这种学说的基本观点
是把国家的产生说成是人们订立契约的结果。
用契约论来说明国家起源的人,都主张国家起源以前,人类有一种原始的自然状态。p46格老秀斯在研究国际法中讨论国家和主权问题p129他认为,在自然状态中,没有财产之分,人人平等自由,人们只受自然法的约束。人类的发展造成人们财产上的分割,人们觉得孤立的家庭不足以抵抗强暴的侵逼,于是由他们自己的同意组成政治社会。人们订立契约的目的是为了运用公众的力量,并征的公众的同意,保证每个人使用自己的财产,即“国家是一群自由人为着享受公共的权利和利益而结合起来的完善的团体”(P98)霍布斯认为,在自然状态下,每个人都有自然权利,都干自己愿意干的事情,但人性都是自私的,而体力又差不多,这就必然产生为了满足自身要求而相互竞争,导致“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为避免这一状态的唯一途径就是人们订立契约,建立一个有绝对权威的统治者统治的国家。因此,他主张君主专制。斯宾诺沙在国家学说上深受同时代英国哲学家霍布斯的影响,认为人们在自然状态下,为了追求安全的生活,避免同类之间的损伤,人们才要求一个占据一块领土,集中所有的力量于一体,有固定法律的社会。但他和霍布斯不同的是,主张国家必须保证个人的政治和思想自由。如果个人权利受到最高权力的侵犯,人民可以重新缔结契约,主张民主制。
洛克也认为国家产生以前,人都有自然权利。但他认为自然权利不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而是对别人的正当要求。拥有自然权利者之间,不是竞争、战争,而是彼此关联的义务和责任。但自然状态也并非尽善尽美,也有矛盾。因此,就需要一个裁判来仲裁纷争和惩罚对自然状态的破坏行为。从而,人们订立契约建立国家,其职能是保护人们的自然权利,主张君主立宪制。卢梭也认为国家以前有自然状态,但他否认在自然状态下,人有自然权利。他认为在自然状态下,一切权利都是社会的,体现社会权利意志的是“共同意志”,共同的意志是最高的道德,个人服从“共同意志”是真正的自由,由此,产生了主权在民的思想,而国家是人们共同订立契约的结果。
美国的学者潘恩是最早将社会与政府(国家)加以区别的思想家之一,认为社会起源于人们追求幸福的需要,政府(国家)产生于人们的邪恶。另一位美国学者杰斐逊将潘恩的思想更为向前推进,认为政府的权力来源于人民,国家应该建立在“每一个贡献财力或人力以支持国家的成年人的民治”(P16)的基础上,主张人民主权原则。罗尔斯是现代一位具有代表性的社会合作论的支持者,认为“某些主要利益的不可分性、公共性以及所产生的外差因素和吸引力,使得有必要由国家来组织和推行集体协议。认为政治统治仅仅是人们的自私倾向和非正义倾向而设立的看法是一种肤浅的观点。”(P259)
契约论是没有事实根据的非科学的理论,但在资产阶级反对封建制度斗争中,却起过积极的进步作用。但到了资产阶级取得政权后,契约论就变成了维护资产阶级统治的工具。
(二)冲突说
冲突说根据冲突的发生内涵可以划分为两种,即内部冲突说和外部冲突说。
1、内部冲突说。
内部冲突论的主要观点是:随着人类共同体如部落与部族内部阶级的产生,占有阶级在与不占有或较少占有财产的阶级的暴力冲突中,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建立了国家。除了马克思主义者外,还有不少学者如亚当·斯密(Adam Smith)和埃德蒙·伯克(Edmund Burk)等也是内部冲突论的支持者。当代内部冲突论的支持者有D。韦伯斯特(David Webster)等,他们一致认为,“等级社会军事首领为了控制他们所掌握的社会资源往往弄够用国家水平的强制来统治民众,从而导致了国家的产生”。(P133)
恩格斯在详细分析了氏族制度解体过程的基础上,对国家的产生作了精辟的论证,他说:“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承认: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控制在秩序的范围之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P140)恩格斯的国家起源论是一种阶级说的观点,认为国家产生的根源是阶级斗争,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外部条件只是加速和延缓的作用。
2、外部冲突说。
外部冲突论认为国家起源于人类共同体之间的军事征服与战争。即“不是阶级对立,而是共同体之间的冲突导致了国家的建立。仲”(P29)德国学者库诺(Heinrich Kunnow)也根据考古学与人类学资料认为“民族内部阶级分化的形成并不会自动导致国家的出现,因为在美加西亚和玻利尼西亚群岛中的某些地方,早在欧洲人到达之前已经产生了阶级分化,但那里并没有出现类似国家的机构”。(P16)外部冲突说主要有三种理论形式。一是神权说。这种理论认为国家源于神,是根据婶的意志建立的,国家的权力来源于神(上帝和天)。在我国古代,神权思想是很发达的。所谓“天道”,就是把统治阶级的权力说成为来自天命。在西方,神权说最早发生于古代犹太的神权政治君主国。集中世纪反动思想之大成的天主教教士托马斯。阿奎那曾经大肆宣扬“除上帝外,别无权力”的观点年,认为一切国家的权力来源于上帝的授权。神权说纯粹是从宗教的观点出发,把剥削阶级国家说成是神的意志的体现,用来迷惑人民群众对于国家本质的认识,反对被压迫人民起来革命。因而,他从来就是反科学的观点。
二是暴力说。暴力说者认为,国家起源于掠夺和征服,是人对人使用暴力的结果。德国的杜林认为暴力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法国的社会学家巩普洛维赤认为国家是一个部落对一个部落的征服。他在《国家概论》中说:“国家经常是一个部落对另一个部落施以暴力的结果而出现的,他表现为较强的部落对较弱的土著居民的征服与奴役。”(P116)考茨基也是暴力论的拥护者,认为阶级与国家的饿形成是许多部落因征服而互相联合的结果,其中强者战胜弱者就是阶级形成和国家产生的原因。他在《唯物史观》一书中说“战胜的部落使战败的部落从属于自己,没收他们的全部土地,其后强迫战败的部落为战胜的部落做工。每当发生这种情况时,便产生阶级分化,但是这并不是将一个团体划分成几个小团体,而是相反地把两个团体接为一个,其中一个就作了统治阶级与剥削阶级;而另一个则成为被压迫与被剥削的阶级;战胜者为了统治被政府者而建立的强制性机关就成为国家了。”(P39)暴力论的非科学性主要在于抹煞了国家成因也有社会内部发展的结果,同时否定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也就否定了国家是一个阶级剥削另一个阶级的工具的本质。
由此可知,国家起源冲突说深刻地揭示了国家产生的阶级成因和社会的动态发展。但如社会合作说犯了同样的
错误,只注意到国家形成的一个方面的因素,而忽略了另一个方面的因素。要知道,只有冲突而没有合作的社会势必陷入那种狼与狼对立的状态,不可能导致国家的长久存在。因此,冲突说也不可能全面、科学地解释国家的起源。
那么,应当如何看待上述不同的关于国家起源或者说国家的社会基础的理论呢?首先应该指出的是,他们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考古学的理论,因为至今谁也不能断定最早的国家是如何起源的。实际上,上述理论都是从不同的政治哲学出发对国家起源问题的答复,是对于国家本质的不同认识的反映。
从不同的角度来解释国家的起源在某些时候是有益的,但同时也暴露出其理论的不足。为更好地探求科学的国家起源说,博弈论国家学说的提出适应了时代发展的要求。
四、国家起源的博弈说
国家起源问题上的冲突理论与合作理论完全对应于国家职能和本质问题上的两大相互冲突的学派。首先,“对于其中的一方,政治从本质上来说是一场斗争、一场战争,权力使得那些掌握了它的人或者群体得以确保他们对社会的统治并从中获利。对于另一方,政治则是一种致力于秩序与正义的努力,政权是为了保障全体的利益和共同的福利,对抗某些特别要求的压力。对于前者,政治为保持少数人对于多数人的特权服务。对于后者,它只是·种手段,目的是把所有的个人整合成为一个共同体,并且创造一个像亚里士多德所向往的那样的城邦。”(P20)
其次,国家之所以作为一种异化于社会具有强制性的机构而产生和继承,这一事实已经足以表明仅仅依靠社会自身的合作不能自动解决在不同层次上发生了分化的人类群体的整合的问题。所以说国家即使体现了或维护了社会的合作,那也是社会冲突或者对社会冲突的压制(仍然以对抗的形式)的结果。就此而言,合作理论虽然看到了国家满足社会共同需求的一面,但把社会合作看作国家的起源或国家职能的基础,其解释能力是十分有限的。
再次,就任何一个实际存在的国家来看,它的产生或者再生的社会基础和它所承担的社会职能都包括了冲突与合作两大方面。它必须能够抵御外地入侵,也必须能够提供最基本的社会管理与社会事务,单纯立足于社会冲突之上的国家是不存在的。
最后,在不同的历史时代和不同的环境条件下,社会对国家的需求也并非一成不变,因而上述三方面的国家职能发挥作用的范围与程度也处于一种不断地调整过程中。现代国家的社会服务职能比起自由资本主义时期来说就有了明显的扩展。
为此,当代西方的自由主义和现实主义,都把“国家看作社会内部的一种力量和更大的外部世界互动的一个社会成员的观点”。(P267)但此种观点对于综合上述学说还是欠妥的,必须以博弈论来对之加以剖析。
而上文提及的合作说和冲突说无一不是包含在博弈的过程之中。而且,国家起源博弈说的提出解决学学术界的以下三个难题:一是国家起源博弈说在成功破解了合作说和冲突说的内生的本质的缺陷的同时,科学地解释了国家的起源;二是国家起源博弈说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既兼顾了国家阶级统治的功能又迎合了社会发展要求加强社会管理的需要。三是国家起源博弈说揭示了国家是人们基于“经济人”特性思考基础之上的政治行为的反应,深刻地刻划了经济利益是国家形成的本质特征这一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命题。
为此,国家起源博弈说的命题是成立的,也是一个科学的命题,同时,这也是人类几千年来众多专家学者长期观察从而得出的一个经典结论。
五、结语
要而言之,国家是社会上各种势力博弈的结果。国家是为解决社会矛盾冲突而产生的,是处于社会上各阶级、集团之间的平衡器,维系着社会的秩序,促进社会的发展。尽管在历史上,国家都以人民的对立面而出现,但那是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生活水平、文化传统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并不表明国家就是作为人民的对立面而出现的。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科学技术水平的兴起,人类文明素质的提升,国家将越来越发挥调和器的作用,有力地促进社会的发展和人类文明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