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施京京
近日,美国环保署和能源部公布了全面修订“能源之星”计划的认证规定,以确保只有符合计划要求的产品才附有“能源之星”标签。
“能源之星”是个自愿性质的标签计划,旨在识别及提倡节能产品,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目前“能源之星”标签适用于40多种产品,例如家用电子产品、洗衣机、抽湿机、洗碗碟机、冰箱、冷气机、电脑及其他办公室设备、灯具等等。符合资格附上“能源之星”标签的产品,须先向环保署提交产品资格资料,包括化验报告,待该署审批后生产商才能加上标签。这项政策已对某些产品类别实施,现在则扩展至所有产品类别,及适用于任何尚未审批及纳入符合资格产品清单的产品型号。
根据新的规定,环保署不再依赖自动化审批程序来处理“能源之星”申请表,而是逐份审批。生产商可以继续使用环保署的网上产品提交系统,但必须提供每个型号的化验报告,供该署审核。此外,申请成为计划伙伴的公司,在环保署批准公司提交的产品为“能源之星”合格产品之前,将无法获得“能源之星”认证标志。
生产商如欲申请“能源之星”标签,须于今年年底前提交由受认可的化验所提供的测试报告。现时只有某些产品类别须于认可化验所测试,包括门窗、天窗及紧凑型荧光灯,新的规定中,“能源之星”计划下的产品类别将会扩大到60多个。
据悉,美国政府责任署于2010年3月发表报告,指出原来的“能源之星”认证程序易被滥用,促使环保署和能源部大举修订能源之星计划的认证程序。责任署发现,之前“能源之星”的认证管制效用不大,原因是并未核实厂商提交的节能资料。责任署为20种产品申请认证,“能源之星”只要求其中4种产品须由独立第三方核实。目前,为了保证符合“能源之星”的规格,许多执行和测试程序已到位。美国能源部对一些现有产品展开检测,在一些常见的家用电器中,98%的产品都符合“能源之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