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绍兴年间学术与皇权、相权之争

2010-11-27 10:16丁小芹
文教资料 2010年3期
关键词:新学宋高宗秦桧

丁小芹

(银川第十四中学,宁夏 银川 750021)

虽有学者认为宋代皇权和相权都有所加强,①然而不同阶段政治形势的变化及皇帝权力欲的大小,仍造成皇权与相权的强弱不均。靖康之变,旧有制度一度被打破,南渡之后,宋高宗不得已任用崇尚洛学的赵鼎等人,以应对时势的变化。但不久他即利用洛学与新学的矛盾,斥退为相的赵鼎及洛学一党,任用秦桧为相。

南宋绍兴年间②,依据士人学术源流判断政治立场的风气,由学术领域进一步向政治领域延伸,并成为宋高宗限制相权、巩固其皇权的工具。

(一)无论是洛学还是新学人士,都以学术渊源作为划定党派立场的主要依据。

《宋史》曰:“如圭师于安国(指胡安国),居正师于杨时,敦复师于程颐,表臣交于陈瓘,其师友渊源有自来矣。故其议论谠直,刚严鲠峭,不惑异说,不畏强御,大略相似。”③范如圭与胡安国、王居正与杨时、晏敦复与程颐、吴表臣与陈瓘之间,存在密切的师友关系。在仕宦生涯中,无论是范如圭还是胡安国等人,都表现出“议论谠直、刚严鲠峭、不惑异说、不畏强御”的一面,这使时人将其政治立场和道德品格的相似,归因于他们之间的师友渊源。

不仅如此,此期士人还普遍存在二元对立的思维判断,即非此即彼,我为正统彼为“专门”、“曲学”的判断模式。《宋史·范如圭传》曰:“秦桧立建和议,……如圭独以书责桧以曲学倍师、忘仇辱国之罪,且曰:‘公不丧心病狂,奈何为此,必遗臭万世矣!’”④秦桧品格不用多论,值得注意的是,范如圭从学术源流出发,指斥其师承新学、“曲学倍师”,进而发展到对其政治立场、道德品格的评判,最终推导出秦桧“忘仇辱国”的政治表现。

当然,依据师友渊源划分政治党派的风气,也不局限于范如圭等洛学人士之间,同样存在于标举新学的秦桧一党中。例如绍兴十四年(公元1144年)八月二十四日、十月十七日,殿中侍御史汪勃、右正言何若分别上疏,请罢伊川之学。其中,何若曰:“伏望圣慈申戒内外师儒之官,专以正道训饬诸生,为乖僻之说、虚空幻寂之论者,考选之际,悉皆黜落。如是,则专门曲学不攻而自破。学术既正,则文体自醇。既不陷溺其良心,又不沦胥于异习,则人才之盛、风俗之厚,亦必由此而致矣。”⑤不但称洛学为“专门曲学”,视若仇敌,而且将斥退洛学的意义上升到提升士人道德良心、醇化风俗的高度。

(二)绍兴初期,洛学成为宋高宗彰显皇权、博取声望的工具。宋高宗力图通过褒奖程颐和重用赵鼎等洛学人士,抬升皇权,重建赵宋皇帝在士民中的声望。

新学和洛学作为两大学派,其斗争从北宋后期一直绵延到南宋绍兴年间,并因为皇权、相权之争而越加激烈。北宋中期以后,王安石新学成为显学,居于主流地位,张载关学、二程洛学、苏氏兄弟蜀学都被排拒于主流之外。崇宁之后,自任新党的蔡京掌权后以学术名义打击异己,洛学就曾遭到禁毁。李心传称:“自崇宁后,伊川之学为世大禁者二十有五年。”⑥

靖康之变和北宋的覆亡,特别是徽宗、钦宗被金人掳去,使皇族声望大为低落,而高高在上的皇权也一度有所动摇。南渡之后,宋高宗为重树皇权的威严,一面为宋徽宗辩护:“道君皇帝圣性高明,乃为蔡京等所误。当时蔡京外引小人,内结阉宦,作奇技淫巧,以惑上心,所谓逢君之恶。”⑦一面又为北宋覆亡另寻根源,并将罪责全部归于王安石变法和新学推行。绍兴四年(公元1134),范冲对宋高宗说:“王安石自任已见,非毁前人,尽变祖宗法度,上误神宗皇帝。天下之乱,实兆于安石,此皆非神祖之意。”宋高宗大为赞同,曰:“极是,朕最爱元祐。”⑧

出于这种目的,宋高宗在贬黜新学的同时,又抬升洛学的地位,“自渡江后,朝廷次第褒赠元祐诸贤。”⑨他通过追赠程颐等人,褒扬洛学,收拢士心、彰显皇权。一时之间,形成了“绍兴初崇尚元祐学术”⑩的风气,特别是在绍兴四年九月宋高宗任用赵鼎为相之后,朝堂上下“尊伊川之学,士大夫翕然乡之”。当时包括赵鼎在内的程门后学人数众多,最著者赵鼎、王居正、杨时三人有“伊川三魂”之称。

(三)洛学人士积极主战,声势日盛,妨碍了宋高宗任意行使皇权和《绍兴和议》的签订,因而遭到打压。

绍兴四年至绍兴八年(公元1138),赵鼎任宰相期间,在朝堂内外享有很高声望,相权有渐强之势,绍兴五年(公元1135)正月赵鼎自言:“宰相事无不统,不必专以边事为得体。”明显有主张相权之意。对于绍兴八年宋金和议,晏敦复等一大批有洛学背景的大臣都表现出了强烈的抵触情绪:“伏见今日屈己之事,陛下以为可,士大夫不以为可,民庶不以为可,军士不以为可。如是而求成,臣等窃惑之。”此年,为避免赵鼎声望进一步高涨,同时也为压制洛学人士的主战呼声,宋高宗罢免赵鼎,用秦桧为相,主导与金谋和的进程。赵鼎等人所推崇的洛学,也理所当然地被宋高宗所抛弃。

其实,弃用赵鼎、禁毁洛学的迹象早在绍兴六年就已经显现。绍兴六年(公元1136)十二月壬寅,赵鼎第一次罢相,后十七日即本月己未,左司谏陈公辅上疏请禁伊川之学,高宗“览臣僚所奏,深用怃然”,于是程门洛学在开禁十年后再次被禁,但赵鼎于次年九月复相,表明此次禁毁洛学的举动并未得到彻底推行。洛学真正遭到沉重打击是绍兴八年赵鼎再次罢相之后。李心传《道命录序》称:“绍兴道学之兴废,系乎赵忠简之用舍。 ”李氏于嘉熙三年(公元1239)回顾绍兴年间学术发展的走向,认为洛学兴废与赵鼎任相、被贬有直接的关系,其评论切中关键。

宋高宗绍兴年间限制相权的举措,是秉承赵宋立国之初所确立的家法。但在具体的运作上,以绍兴八年为界,前后时期却有所不同。关于这一点,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说明。

(一)强化皇权、抑制相权是北宋立国之初奠定的家法国策。

宋太祖通过“陈桥兵变”夺取天下,因此从立国之初,就非常注意朝政决策权的掌控,避免臣子事权高度集中。内患甚于外忧,是宋代各帝立朝治政的核心认识,宋太宗曾对其侍臣说:“国若无内患,必有外忧,若无外忧,必有内患。外忧不过边事,皆可预为之防。惟奸邪无状,若为内患,深为可惧焉。帝王当合用心于此。”如何最大限度地维护皇权的巩固,避免臣下权力过分集中,从而消除威胁皇权的隐患,是其后历任帝王“用心”之处。

对于作为文官首脑的宰相,从宋太祖开始更是注意分割其权力,避免宰相因在职时间过长而权力膨胀。赵普是北宋太祖、太宗两朝几任宰相中权力较重、在职时间较长的一位,他三任宰相,其资历、声誉都高人一头。《宋史·赵普传》记载:“故事,宰相、枢密使每候对长春殿,同止庐中;上闻普子承宗娶枢密使李崇矩女,即令分异之。”此事亦见于《宋史·李崇矩传》:“时赵普为相,崇矩以女妻普子承宗,相厚善,帝闻之不悦。”宋太祖不悦很好理解,北宋前期“中书、门下并列于外,又别置中书于禁中,是谓政事堂,与枢密院对掌大政。天下财赋、内廷诸司、中外管库,悉隶三司”。中书、枢密院和三司分别独立执掌民政、军政和财政大权,而作为文官领袖的赵普,与枢密院最高首脑李崇矩结为儿女亲家并“相厚善”,就意味着原本独立的民政权和军政权存在合流的可能性,这必然使一直致力于分权的宋太祖深加戒惧。所以,他不但通过使宰相和枢密使“分异”于两地办公,来预防民政权和军政权的集中,而且“始诏参知政事与普更知印、押班、奏事,以分其权”,通过另设 “参知政事”即副宰相一职,分割宰相赵普的权力。

(二)赵宋立国后确立的维护皇权、分化相权的一系列权谋和手段,被宋高宗全盘继承。

对于宋太祖以来历任皇帝限制相权的种种举措,宋高宗了然于心,通过宰相的更替,“作斗以散朋党”。绍兴年间赵鼎和秦桧两位宰相的更迭,则是其策略的继承与发挥。绍兴四年九月乙丑,“更部员外郎魏良臣、阁门宣赞舍人王绘辞往金国军前通问,帝曰:‘卿等此行,不须与人计较言语,卑词厚礼,朕且不惮,如岁币岁贡之类,不须较。’……良臣等出,遇神武右军都统制张俊来白事,俊为二人言:‘有探报,金人大举,今过南京。’”在卑辞厚礼求和而不得的情况下,宋高宗不得不重用积极主战的赵鼎等人,以应对金人、刘豫合攻给赵宋带来的危机。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对赵鼎和洛学真正认可与信服。

其后因赵鼎在抗金斗争中赢得巨大声望,宋高宗断然采取了扶持秦桧,抑制洛学人士的策略。他又利用新学来抑制洛学的主战情绪,利用秦桧来抑制赵鼎的相权,使权力“不下一门,大臣不拥”,以达到朝堂党派势力的制衡。赵鼎去职之后,他也不希望秦桧权力过大,危及皇权巩固:“绍兴十四年三月,尹和静既去,秦桧进呈讲筵阙官,因言士人读书固多,但少适用,或托以为奸,则不若不读之为愈。上曰:‘王安石程颐治学各有所长,学者当取其所长,不执于一偏,乃为善学。’”秦桧绍兴二十五年(公元1155年)死后,他又更明白地说:“赵鼎尚程颐,秦桧尚安石,诚为偏曲。”可见,实际上他对洛学和新学都不全然信任,也都无明显恶感。他既利用秦桧斥退赵鼎等人,在一定范围内纵容秦桧势力的扩大,又警惕秦桧利用新学、过度扩张其相权,其出发点是基于平衡朝堂各派势力、抑制相权、维护皇权的需要。

(三)绍兴元年(公元1131年)至绍兴二十五年(公元1155年)间,宋高宗在宰相的任用上虽然总原则未变,但在具体的实施上却有所不同。

宋高宗在宰相任用上的原则是相权必须居于皇权之下,为皇权所用:“上谕辅臣曰:‘人主待臣下,当以至诚。若知其不可用,不若罢去。 疑而留之,无益也。 ’”但伴随时局的变化,以绍兴八年为界,在具体方针上明显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绍兴八年以前,采取多位宰相并立或分权执政的方针。

南渡之后,民意希望迎回徽宗、钦宗二帝,而此时以康王身份登基的宋高宗帝位并不稳固。因此,即位之后,他急需赢得朝野上下舆论的支持和认可,以稳固其皇权。而金人咄咄逼人的攻势和代宋而立的刘豫伪齐政权的存在,都对其政权的巩固构成威胁。此时宋高宗的处境,如张九成所说:“虽贵为天子,富有四海,徒以金人之故,使陛下冬不得其温,夏不得其清,昏无所于定,晨无所于省。”加之宋高宗原非皇储,没有经过君主继承人的系统培养,手下也没有值得信赖的亲信可用。所以,在绍兴初期,他也只能选择任用有一定治政经验的范宗尹、吕颐浩、赵鼎、张浚等人为相。

但在宰相的任用上,宋高宗却始终不忘祖宗家法,强调权力制衡,采取不使宰相长期在职、多位宰相并立或交替执政的策略。绍兴二年(公元1132年)四月:“己卯,执政奏事,上谕二相曰:‘颐浩专治军旅,桧专理庶务,当如范蠡、大夫种分职。’”可见,南渡之初本属宰相职权范围的内政权与军权,此时在宋高宗的有意操纵下,分属吕颐浩、秦桧二相。而绍兴五年二月,赵鼎、张浚分任左右宰相:“既以边事付浚,而政事及进退人才,皆付于鼎矣。 ”其分权之举就更为明显。

通过上表,可以看到绍兴元年至绍兴八年间,赵鼎虽任职时间最长,但其任职却有一次中断,中断时间几近一年,这明显是宋高宗为避免赵鼎任相时间过长,形成势力集团而采取的举措。

第二阶段,绍兴八年以后,专任赞同和议的秦桧为相。

绍兴八年后,随着金人攻势减弱和刘豫伪齐政权的覆亡,宋高宗的处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在位十二年的宋高宗皇权渐稳,朝野上下对其皇帝之位再无异议。例如绍兴九年四月癸亥,御史中丞廖刚奏疏曰:“方兄(指钦宗)为君,则君事之;及己为君,则兄之而已。”表明朝臣对宋高宗作为君主的强烈认同。此时为了实现与金人媾和、南北分治的意图,同时也是为了进一步使政由己出,宋高宗弃用赵鼎等人,专任秦桧为相,从而造成了绍兴八年至绍兴二十五年间秦桧独相十八年的局面。《道命录》载:“(绍兴)八年,赵公免,秦桧独相,以赵公之门多善士,已深忌之。及决屈己和戎之议,而一时任贤争之尤力。桧大怒,遂尽斥之。”关于秦桧长期任职所造成的专权,此处不再展开论述。

综上,南宋绍兴年间的学术发展,因为与皇权、相权之争纠缠在一起,失去了独立的地位。但随着绍兴二十五年秦桧的去世,一度非常激烈的相权、皇权之争暂以皇权胜出而告一段落,宋高宗最终将权力进一步收揽于手中,“绍兴二十六年,高宗躬亲政事,收揽权柄”。洛学也因为秦桧的去世,以及皇权、相权之争的缓和渐渐呈现解禁的趋势:“桧死,士大夫之攻程学者自是少息矣。 ”

注释:

①关于宋代皇权与相权孰强孰说,学界观点不尽一致,但近年来宋代相权总体加强的观点渐为学界公认。具体可参见张邦炜.《论宋代的皇权和相权》,载《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1994,(2);诸葛亿兵.《宋代相权强化原因探析》,载《江海学刊》,1999,(3),等等。

②绍兴是宋高宗在位期间的年号,宋高宗在位一共三十六年,其间使用了两个年号,一为建炎(公元1127-1130年),为期四年;一为绍兴(公元1131-1162年),为期三十二年(宋孝宗于绍兴三十二年六月即位)。其中,绍兴元年至绍兴二十五年是皇权、相权相争最为激烈并深刻影响到学术兴废的时期。

③《宋史》卷三八一.北京:中华书局,1977:11753.

④《宋史》卷三八一.范如圭传:11729-11730.

⑤李心传.《道命录》卷三.《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济南:齐鲁书社,1996:304(上).

⑥《道命录》卷三:299(下).

⑦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七九.绍兴四年八月戊寅.北京:中华书局,1956:1289.

⑧《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七九.绍兴四年八月戊寅:1289.

⑨《道命录》卷三:298(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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