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强:2008全面小康实现程度为67.9%
2008年,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经济发展指标的实现程度为67.9%。
这一年,我国经受住了历史罕见的重大挑战和考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进程又向前迈进了一步。从六大方面看,经济发展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社会和谐程度明显提高,居民生活质量逐步改善,民主法制逐步健全,文化教育事业稳步发展,资源环境受到重视。
2008年地区经济发展差异系数,耕地面积指数,高中阶段毕业生性别差异指数,平均预期寿命,恩格尔系数等指标实现程度处于90%以上,另有公民自身民主权利满意度,平均受教育年限和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等实现程度为80—90%区间。从城镇人口比重和环境质量指数的实现程度看为70—80%区间。基尼系数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居民文教娱乐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为60—70%之间。
有些指标的实现程度相对难度较大,比如第三产业增长值占GDP比重虽然一直维持在较高水平,但其增速相对缓慢。反映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自2000年以来持续扩大。
第一,2008年全面小康实现程度,东、中、西和东北地区四大区域均有上升但差距依然较大:在经济发展方面,2008年东部地区实现程度已达到83.1%,东北地区是75.2%,相当于东部地区2006年发展水平。中部和西部地区分别为57.3%和55.5%。在社会和谐方面,2008年东部和东北地区的实现程度都达到了80%以上,分别为85.6%和82.5%,中部地区也达到了78.3%,差距比较小,但是相比之下西部地区实现程度仅为65.4%。在生活质量方面,东部地区实现程度已达到90.3%,基本实现全面小康的目标值。西部地区的实现程度仅为69.4%,相当于东部地区的2000年,中部和东部地区2004年的发展水平。
第二,从四大区域内部看,省际之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也存在差距。东部地区北京和上海实现程度达到90%以上。山东、海南、河北等为70—80%之间。东北地区辽宁实现程度达80.8%,吉林和黑龙江分别为77.3和74%。中部地区,湖南、湖北、河南、安徽、江西等五个省市区的实现程度为70—80%区间,只有山西实现程度略低于70%。西部地区,内蒙古、四川、重庆等实现为70—80%之间,陕西、云南等为60—70%之间,新疆、贵州等四省市区实现程度低于60%。
全面小康社会进程中仍存在一些重点和难点问题:
第一,经济仍然是基础,中国现在还是发展中国家,2008年经济发展的实现程度仅为67.9%。
第二,2008年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人均住房使用面积明显扩大,平均寿命得到延长。未来应该不遗余力地继续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
第三,2008年反映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和城乡差别的城乡居民收入比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存在很大的差距,我国的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以及各省市区之间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所占的位置参差不齐,因此如何缩小各省各区域之间的贫富差距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
第四,在目前我国的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快速推进的情况下,如何保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仍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必须面对的艰巨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