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世群 陈莎莉
(景德镇陶瓷学院 江西 景德镇 333403)
作坊型陶瓷产业:困境与出路
——基于景德镇市陶瓷产业个案的研究
王世群 陈莎莉
(景德镇陶瓷学院 江西 景德镇 333403)
陶瓷作坊是当前景德镇陶瓷产业的主力军,它在繁荣当地经济、继承优秀陶瓷文化传统的同时也面临着规模过小、创新能力不足、竞争力弱等问题。笔者基于农业产业化的视角与经验,提出增强景德镇作坊型陶瓷企业竞争力的若干政策建议。
作坊型陶瓷企业 小农户与大市场 农业产业化 建议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陶瓷的家族成员日益扩大。在丰富原有日用陶瓷、艺术陶瓷的基础上,新的陶瓷种类不断涌现,出现了诸如建筑陶瓷、卫生陶瓷、工业陶瓷以及特种陶瓷等。但这些新兴的陶瓷种类从生产方式来看已发生了很大的改变,瓷土、工匠的作用在下降,而资本与技术作用成为主导,高精尖、规模化成为这类陶瓷生产的显著特征。因此,新兴陶瓷产业往往会在经济较为发达,资本、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较为丰裕的地区率先发展起来。如改革开放后广东佛山凭借悠久的制陶历史,良好的创业环境,较丰富的资本与技术资源等逐步成长为我国主要的建筑陶瓷产区。
而身处内陆的景德镇由于在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发育以及开放程度等方面与广东佛山等地区相比还存在差距,新兴陶瓷产业没有发展起来。但景德镇传统陶瓷特别是艺术陶瓷相对于其他陶瓷产区来讲仍具有明显竞争力,其原因在于艺术陶瓷仍沿袭千百年来的生产模式,人的作用是第一位的,其市场价值主要取决于陶瓷创作人的自身素质。因此,即使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景德镇不具备资金、技术等方面的优势,但凭借千年的陶瓷文化积淀、世代承袭的陶瓷艺人,景德镇艺术陶瓷在市场上仍占据一席之地。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景德镇艺术陶瓷的优势源于艺术陶瓷只能进行有限的分工、较适合作坊式生产,规模化反而是有害的。“物以稀为贵”,成批量、大规模的生产往往会导致陶瓷作品的价格下降。因此,过去 30年里我国陶瓷产业在不同地区新的布局,景德镇陶瓷产业微观组织形态的巨变等,它们背后都反映了简单的经济学原理——比较优势。
“小农户与大市场”是当前中国农民经营处境的生动写照,即千千万万的农业生产者由于自身规模小、积累少、组织程度低等因素难以应对瞬息万变的大市场,在竞争中处于不利位置。从景德镇陶瓷产业经营实际来看,除少量作坊主如陶瓷世家、享有国家或者江西省“工艺美术大师”称号的陶瓷从业者之外,大多数陶瓷经营业主与中国农民处境相似。据估计景德镇现有个体作坊 2400家,注册的民营陶瓷企业 400余家。从行业结构来看,景德镇艺术陶瓷市场满足垄断竞争市场的有关特征:①行业内存在大量陶瓷厂商;②每个厂商的市场份额都比较小,市场影响力弱;③进出入该市场比较容易;④产品同类而不同质,不同产品之间存在替代关系。
从宏观上看,景德镇陶瓷产业垄断竞争的市场格局不利于该行业的长期发展。主要后果有以下几点:①单个厂商规模小、积累少、创新能力不足;②市场控制力差,易导致无序竞争;③陶瓷行业门槛低,资源利用率不足;④竞争力弱,其市场份额逐步被外部竞争者所蚕食。
企业是产业的细胞。企业的数量、规模以及组织形态的演变可以在微观上反映该产业的市场结构与竞争力的动态变化。通常的规律是:在竞争的促动下,单个企业规模将由小到大,该行业内厂商数目则由多变少。与此同时,厂商的组织形态不断向高级化发展,逐步由家庭作坊式经营、家族经营过渡为现代企业经营。对景德镇陶瓷产业而言,它也必然经历上述的过程,但限于地域、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它将是漫长的历史进程。短期而言,破解景德镇陶瓷产业“小农户与大市场”困局较为可行的方法是:将众多陶瓷作坊型企业主组织起来 ,尽量“用一种声音说话”。结合农业产业化的经验来看,有 3种模式可供参考。
龙头企业带动型模式指以龙头企业为主体,围绕一项或多项陶瓷产品,形成“公司 +作坊主”、“公司 +基地 +作坊主”、“公司 +批发市场 +作坊主”等陶瓷产品产、供、销一体化的经营组织形式。在具体操作中,可通过规范化的购销合同将龙头公司和陶瓷作坊主的利益联结起来。在这种模式下,龙头企业处于整个产业链条的核心与支配地位,它向陶瓷作坊主发出生产指令,负责除生产以外的一切经营活动;陶瓷作坊主处于次要与从属地位,它接受来自于龙头公司的订单,仅负责生产。形象地说,在这里陶瓷作坊企业演化为龙头企业的车间,而作坊主即成为龙头企业的车间主任。
应该说,这种模式本质上讲是资本与劳动的结合。龙头企业是资方的代表,拥有资本、技术、信息以及市场等方面的优势;作坊主是劳方代表,他具有从事陶瓷产品创作与生产等人力资本方面的优势。
图1 龙头企业带动型示意图
中介组织联动型模式是对龙头企业带动型模式的改进,它是以各种中介组织 (包括景德镇陶瓷商会等)为纽带,组织产前、产中、产后全方位服务,使众多分散的小规模陶瓷作坊经营者联合起来形成统一的较大规模的经营群体,实现规模效益。在这种模式下,中介组织相当于一个中间组织,它介于龙头公司与陶瓷作坊主之间。一方面龙头企业可以委托中介组织来规范陶瓷作坊主的行为,使其按照企业的意愿确定生产品种、生产规模和生产标准等;另一方面陶瓷作坊主也可以委托中介组织来与龙头企业谈判和协商,并尽可能多地争取和维护自身的利益。
合作社一体化模式是指由陶瓷作坊主在自愿的基础上联合起来进行合作生产、合作经营所建立的一种合作组织形式。合作社一体化模式具有以下特点:①高度的自愿性。合作社是在自愿的基础上形成的,内部成员利益一致。如果利益有冲突,社员可以选择“用脚投票”的方式退出合作社。②垂直一体化经营。合作社内部的科层管理结构替代了产品交易市场,市场交易成本也随之大部分转化为内部管理成本。合作社一体化模式实际上是企业与市场边界的重新划分。③产权明晰。在合作社一体化模式下各级主体之间的产权关系是明晰的。合作社成员在合作社中具有明晰的股份,并按照规定的方案分红,而合作社既是企业的股东也大多是公司的管理者。④劳动雇佣资本。在合作社一体化模式下,资本的集聚建立在陶瓷作坊主合作的基础之上,劳动者对资本具有支配权,表现为劳动雇佣资本。
经验证明:龙头企业带动型、中介组织联动型以及合作社一体化模式是提高我国农业产业化组织程度的有效模式。景德镇艺术陶瓷企业当然可以借鉴其做法,提高市场竞争力、加快发展。至于景德镇作坊型艺术陶瓷企业应当采取哪种模式,则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景德镇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景德镇陶瓷产业发展实际来看,景德镇包括整个江西都属于中部欠发达地区、小农意识明显、整体工商业发展水平都相对落后。陶瓷作坊型企业普遍面临的困难是销售不畅、销售半径过小、创新能力弱等问题。因而,单个陶瓷作坊主都有借助外力加快发展的需要。因此,对于这类陶瓷企业主可选择龙头企业带动型模式利用龙头企业在资本、技术以及信息等方面的优势拓展市场。而对于部分资金实力较强、市场驾驭能力较好的陶瓷作坊主则可以选择中介组织联动型以及合作社一体化模式加快发展。当然,对于享有盛名的陶瓷世家以及拥有“国家级或者江西省工艺美术大师”称号的陶瓷从业者,由于其本身就处于卖方市场,作品不愁销路。因而,这类陶瓷作坊主仍可延续其原有的经营方式。
然而从发展趋势与制度设计的角度来看,合作社一体化模式应当是最理想的,其原因在于:在龙头企业带动型模式中,陶瓷作坊主与龙头企业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在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时,陶瓷作坊主往往处于不利的地位,况且二者本身的关系是不稳定的,合同到期往往意味着二者合作合同的结束;中介组织联动型是龙头企业带动模式的改进版,它是个过渡性组织,有可能发展为更高级的组织形态即合作社一体化;而合作社一体化是现代企业的早期形态,它最终有可能发展为现代企业。
1)胡林荣.陶瓷名人名作销售模式刍议.中国陶瓷工业,2006(5):12~15
2)郭晓鸣,廖祖君,付娆.龙头企业带动型、中介组织联动型和合作社一体化三种农业产业化模式的比较——基于制度经济学视角的分析.中国农村经济,2007(4):20~22
3)王世群.市场经济背景下景德镇陶瓷产业相对衰落的原因探析.佛山陶瓷,2009(11):17~19
4)王世群,等.产业集群、比较优势与中国陶瓷产业竞争力.山东陶瓷 ,2005(3):13~15
5)王世群,等.我国陶瓷产品国际贸易的比较优势分析.山东陶瓷,2004(4):22~25
6)余炳才,等.浅析景德镇陶瓷创意文化产业的发展.江苏陶瓷 ,2009(4):2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