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亚明
内容摘要:语言风格和文学风格是两个相互独立又有交叉的概念,二者之间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不能以语言风格分析替代文学风格定位。“汉味小说”的整体风格印象源于语符传递的信息,语言风格强化了该印象。
关键词:语言风格 文学风格 汉味小说
人类所有的文化现象都可以被理解为一个符号系统。文学作为文化研究的重要一环,自然也不例外。完整的文学研究应当兼顾符号的“能指”和“所指”两个面相。通常意义上的文学批评、文学鉴赏,多从文学价值或文学意蕴的角度着手,分析探讨作品的情节、内容、意象、情感等,这是文学符号系统“所指”的一面。至于文学符号的“能指”,则常涉及文本的语言特征、修辞方法等。由于文本是借助语言形式构成的,需对语言的本质和功能有深切的了解,语言学者正好担负起这一部分责任,参与到文学“能指”的研究中来。“语言风格”有关的分析范畴和理论体系的构建,正是可视为这方面工作的直接成果。然而就时下学界的一些论著来看,使用“语言风格”和“文学风格”两个术语缺乏同一性,彼此有所混用,这一点影响了学界的交流,妨碍对于问题实质的理解。本文试图以具有浓郁地方风味、表现武汉风土人情的“汉味”小说为佐证,简要阐述语言风格与文学风格之间的内在关联。
一.语言符号、语言风格与文学风格
语言符号本来只是一种听觉符号,它是用语音来表示意义的,音义之间的关联既具有任意性又具有约定性。从系统角度而言,语言符号非常复杂,其内部的语音、词汇、语法三要素构成三个子系统,各子系统内部又有各种大大小小的语言单位,各系统和各单位之间有着种种联系。每个语言符号的作用都是以整个语言系统作为存在前提,作为一种开放的系统,语言本身在发展和使用的过程中始终会受到外部因素的制约和内部因素的影响,必然会为了适应交际的需要而不断进行调整。那么,能否从字面上将“语言风格”简单地理解为语言符号的特征呢?答案是否定的。
语言符号有两种存在的形态:一种是处于“备用”状态,等待使用者采纳的;另一种是处于“使用”状态,正被用于交际活动中。“语言风格”是“适应特定的交际目的、对象、内容和场景的需要,通过特定的言语表达形式所形成的特定的言语气势和言语格调。”[1]之所以强调“语言风格”是言语的而不单纯是语言的,是因为“语言风格”是在语言运用中形成的,并不是以语言对比方法所获得静态的、规范提炼的结果。再者,“语言风格”的言语性也决定了它不能脱离特定的题旨情境,必然受到非语言的外部因素的制约进而影响到言语形式、言语行为和言语作品的形成。因此,对于具体文本“语言风格”的分析必然是动态的分析,言语形式即语言符号的显性特征只是其组成部分之一,并不能代表和反映“语言风格”的全貌。当然,需要说明的是,“语言风格”并非是一个空灵的概念,必须以语言手段作为基础。构成语言风格的话语体系是语言表达形式的各种特质的综合体,它调动了语言中包括文字、音韵、词汇以至句法篇章组织等各种积极要素,有时还要利用体态语、副语言以及图表符号等,但起关键作用的是句法和篇章组织,这是形成风格体系的支架和关节。每个人都有组织语言的一套习惯和方式,遣词造句、行文表达中总会有意或无意地表现出自己的个人风格。现代意义上语言风格学的兴趣正是基于此点,语言学者试图利用自身丰富的语言分析经验,以及精确、客观的分析手段,探索文学语言的组织结构规律,具体去评判某个作家某部作品的语言是怎样的,如何组织起来的,结构规律如何以及具有何种特点等等。至于作品价值的高低美丑,语言学者不置可否,纵使文学价值不高的作品,本身也可以进行语言分析,也具备“语言风格”。依从这一角度,语言风格学与通常意义上所说修辞学也存在区别,因为修辞学的目的是求“美”,讨论的是如何使文辞流利生动,富有文采,以利于文义的传达。
迄今为止,有关“风格”最有名的定义,是法国文学家布封的“风格即人”。大意是思想的表达属于个人,风格是个人加于自己思想的“顺序和波动”。这一定义简练但却显模糊,既可指某个人的个体语言风格,也可指某个人言语作品在内容思想上所呈现的风格。后者即是现在所说的“文学风格”。文学风格是文学作品的重要特性,是作家创作个性与具体话语情景造成的相对稳定的话语特色。能否形成独特成熟的文学风格,往往是评价作家或作品成就的主要标志。文学风格重视对作品整体印象的概括和综合性评价,涉及内容、思想、情感、艺术特色等,当然也包括由语言形式隐含的个人风貌。
二.“汉味小说”的风格层次
严格说来,“汉味小说”是20世纪80年代才产生的“新”概念。之前学界已有“京味小说”和“海派小说”的提法,如老舍的《骆驼祥子》讲述的是老北京的事,文中又选用地道的北京方言;又如张爱玲的《倾城之恋》和茅盾的《子夜》等,其故事情节均以上海为背景铺陈,其间也夹杂了部分上海话。如此,对“汉味小说”的理解也存在两种可能:一是因其大量使用“汉腔”即武汉方言而得名,二是因其描摹武汉人的世俗风情而得名。前者是语言风格学的分析路径,后者则参照的是整体性的“文学风格”。
纵观小说,方言词语主要出现在人物独白或对白中,即表现人物的言语活动及由其建构的话语中。如:
(1)柳:“去你妈的,邪贷萎子,一肚子坏水。”陆:“多少讲点精神文明嘛。再就是要注意选择器物。坏水装在萎子里,百分之百漏得精光。”(《黑洞》)
(2)猫子说:“个巴吗苕货, 你儿子是婊子养的,你是么事?”(《冷也好热也好活着就好》)
(3)他们假装威胁说:“瞎点菜了啊。”我就给他们两个字:“敞——的!”(《她的城》)
上述语句中的“邪贷萎子”、“个巴吗苕货”和“敞(音似‘岔)的”都是典型的武汉方言,其中蕴含着某一区域人群特有的心理和性格特征,而小说又是以刻画人物性格为中心任务的,因此,方言俚语的使用生动地描摹了武汉人泼辣粗鄙的世俗个性,具备文化经验的读者对此会有更深的感知。使用方言创作,能保持所描述生活的本真性,减少语言符号由方言向共同语转过过程中所损耗的原生态生活因子。但方言词语的使用并非就是造就某种文学风格的主要因素。以池莉的小说《冷也好热也好活着就好》为例,全篇不过九千字,其中武汉方言特有的词语数量极少,但由于作品以人物对话为主轴,方言词语的出现使得人物性格跃然纸上。但这种“汉味”的文学语言,既有原汁原味的“汉腔”,又能具有文学的品格,使非本地的读者也能明晓。换言之,文学语言虽经作者的刻意经营,是对自然语言的变形、扩张和扭曲,但不是无限度的,语言传播与接受的基本规律仍需遵循。
拉康认为,符号的能指和能指之间彼此串联,构成一个能指的网络。
语言的意义(也包括文本的意义)正是产自网络化的能指的共同作用。同时,能指与能指彼此之间也不存在简单的一一对应的关系,二者层层相套、互相呼应,构成“能指连环”。语言意义的表述也因此而复杂化,对语言意义的理解也成为一个追踪寻迹捕捉意义的过程。因此,简单地从语言的某种特点出发,找一些方言语词、方言音韵将其看成是地域文化风格的标志,只是简单的贴标签的做法,并没有真正把握问题的实质。作家运用特定地域的方言进行创作,其主观意识里只是想让让小说的描写更生动,更贴近现实生活,却在无意识中传达了许多原本未曾预见但在符号“能指”背后存在的东西,包括题材的聚焦、形象的塑造和意境的构建等等,这正是文学风格显现的主要介质。因此,我们可以借助语言分析的方法(如“隐喻”和“转喻”)循着能指网络追寻其后隐藏的“无意识”信息并从中感知文学风格的存在,但语言风格与文学风格之间不存在严格的一一对应关系。通常意义上所说的“汉味”是语言符号背后所潜藏的“无意识”,它以语言形式存在,但意蕴悠长。
三.结语
综上所述,语言符号是语言风格和文学风格显现所必须依赖的媒介,脱离语言符号,两者都将不复存在;而语言风格和文学风格又是两个互相独立、彼此部分重叠的概念,追求的目的以及适用的分析方法存在差异。语言风格是作品文学艺术风格最鲜明的标志,但不是唯一的标志。
参考文献:
[1]袁晖.试论汉语的民族风格[C].语言风格论集[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4:193-203.
[2]拉康.拉康选集[M].上海:三联书店,2001:625.
(作者单位: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