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 时
据6月28日新华网报道,贵州省施秉县恒盛有限公司195名工人不久前被确诊为矽肺病,这一数字不仅创下了企业一次性检出矽肺病人数全省之最;而且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该企业竟是当地“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好典型”。 此事件引起了各主要媒体的高度关注,纷纷就此发表言论。
■网友问责——
谁是这起重大矽肺病群体性爆发事件的真凶?
▲6月28日新华网刊出新华社记者刘文国的《污染企业成“好典型”——施秉县重大矽肺病事故追踪》一文,报道了最早由网友爆出的恒盛公司重大职业病事件黑幕的始末。施秉县恒盛公司是建于1999年的一家以生产工业硅为主的民营企业,公司投产之后,由于工人们长期在粉尘环境中作业,一些工人自2006年开始,出现头晕、气闷、乏力等症状,有的工人不能继续上班,只好辞职回家,但公司并未给予应有的重视。2008—2009年,该公司给部分职工开具了31份职业危害接触史证明,经贵州省疾控中心进一步诊断,这些工人中姜仁生、刘克喜等5名工人被确诊为矽肺病,另有部分职工被要求进行半年或1年医学观察。诊断结果出来后公司仍未予以重视,劳动条件十分恶劣,却多年被贵州省授予“先进企业”称号,还被省国税局、省工商局评为“诚信纳税企业”“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等。2009年10月,在施秉县“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这个企业还成了当地“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好典型。2010年3月,一些网友将恒盛公司上千工人可能患职业病这一情况在百度贴吧、天涯社区等网站上发布,引起了中央领导重视,国家有关部门和贵州省有关部门分别组成督查组和调查组进驻公司,恒盛公司大量工人患矽肺病的黑幕才最终被揭开,企业首次被责令停产。今年4月,在有关部门的督促下,恒盛公司对目前在岗在册和部分已离厂的工人总共1337人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最终确认其中195人为矽肺病人,矽肺病检出率竟高达14.58%。这些工人中,还有261人的X胸片有不能确定的尘肺影像学改变,需半年后进行复查。
施秉县恒盛有限公司195名工人确诊矽肺病的消息一传出,便引起众多网友的高度关注,纷纷跟帖问责,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为何容忍这样的企业“带病”运行10年之久?
▲6月30日网友张毅强在新华网“发展论坛”《 谁是制造矽肺病患者的真凶?》一文中质疑:这家企业在当地是立下了“汗马功劳”的——实现利税1.4亿元、每年为当地政府缴纳税收三四千万元。而且这家企业是当地政府花大力气招商来的。有了钱,就能在施秉县畅通无阻,什么除尘、职业病防治皆可丢在一边。这家公司在“天经地义”地制造出当地利税大户的同时,也毫不费劲地制造出了众多的矽肺病患者。从表面看,这众多的矽肺病患者是这家公司制造出来的,但仔细一想,似乎有点不对头:工厂要开张,首先得由当地有关部门的批准;有污染,也得由当地有关部门的审核;有职业病嫌疑,也得由当地有关部门的监督;这一切必要的手续和监管、法律所规定的动作,就因为是政府招商来的而堂而皇之地被废弃了。于是我们就痛心地看到了一个事实,那家公司在手持一张特殊“通行证”—— “钱”的情况下,就可以买到公司的荣誉,买到政府的政绩,唯独失去的却是老百姓的健康。谁是制造矽肺病患者的真凶呢?就不言自明了!
▲7月1日网友gfdsgrdaf在新华网“发展论坛”的《又一起环保典范的吉尼斯纪录在中国展现》一文中追问,贵州省施秉县恒盛有限公司195名工人被确诊为矽肺病的数字,创下了企业一次性检出矽肺病人数全省之最,创造了又一项吉尼斯纪录。出现这么严重的问题,责任怎么追究?不能只是简单的赔款了事儿吧!这家公司能耗高,污染严重也是贵州一大特色。公司只要正常生产,厂区里就是灰尘弥漫,冶炼炉台上的积灰,一星期就能没翻脚背;与公司仅一墙之隔的施秉县南门村小河二组的村民们,基本看不清天上有没有太阳,厂里飘来的粉尘,有时简直像下雪一样。难道这些事情就只有当地百姓知道,有关的职能部门不知道?对这起重大事故,企业、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如何追究?由谁来追究?
▲7月3日网友eczdddfe在新华网“发展论坛”《 科学发展的“好典型”变身矽肺病大户》一文中批评道,恒盛公司实际是个不仅以牺牲职工生命健康,也以牺牲当地资源、环境为代价畸形发展的高耗能、高污染企业——每生产1t工业硅,平均耗电1.3万kW·h,电费成本占公司生产成本的一半以上;灰尘弥漫的厂区,有5套粉尘回收设备,但是在通过了环保部门验收后就不大使用了,基本上成了摆设,工人的防护措施就是每个月两个纱布口罩。这样一来,195名工人被一次性确诊为矽肺病也就不奇怪了。这个创纪录的数字背后,企业自身当然需要承担责任,屡次保护它的地方政府也受到了审查,难道这就可以结束了?
■媒体批评——
“职业病大户”变脸的黑色幽默
许多媒体在发表的言论中,纷纷批评当地政府部门领导急功近利,以牺牲人民群众健康为代价的短期行为;批评某
些领导上有政策,下面就有对策,弄虚作假的坏作风。
▲丁永勋在6月29日《新华每日电讯》“每日一评”的《“经典”反面典型为何成了“好典型”》一文中指出,“抓典型”“树典型”是我们工作的一大特色。典型就是榜样,我们常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好的典型确实能起到巨大的示范作用。但是,树立典型,首先不能丢掉真实性的原则,不能违背规律,不能只顾一点不及其余,更不能为了邀功凑数而不顾事实,颠倒黑白。虚假的典型,不仅无法实现打动人心的效果,还会影响某些重要决策和部署,造成恶劣的影响。恒盛公司不仅漠视职工生命健康,还是典型的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简直就是反“科学发展观”的“典型”。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贵州施秉这样的旅游县,风光秀丽而生态脆弱,应该因地制宜发展旅游等绿色产业,像这样的“两高”企业,早就该关闭,甚至一开始就应该将其拒之门外。可见,在一些地方,科学发展观并未被真正落实和实践,而是被歪曲走样了。
▲作者黄名金在6月30日新华报业网的《污染企业成“好典型”的黑色幽默》一文中指出,污染企业成“好典型”之所以能成为黑色幽默,依我看,恐怕源自于地方保护主义盛行。当地领导企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问责显得如此的疲软。其实,不是企业消灭污染,就是污染消灭企业。高污染企业成“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典型,这种黑色幽默是权力滥用的一出戏罢了,相信唱不了多久。实践证明,以牺牲环境、健康为代价的企业,是不会走远的,迟早被民意所绊倒。一些污染企业之所以弄出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之类的名堂,实则是一块遮丑布,掩人耳目而已。相信有了媒体的介入、问责的跟进以及民意的回击,污染企业成“好典型”的黑色幽默,离画上句号为时不远矣。
■本刊点评——
放弃劳动保护责任的行为是要付出代价的
▲按照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法规与规章的有关规定,恒盛公司这样的粉尘高污染企业,从建厂之初就该采取综合性的防尘措施,采用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技术、工艺、设备,使作业场所粉尘浓度不得超标;公司在可行性论证阶段,要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建设。与此同时,公司职业病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然而,对于这些规定,恒盛公司应负的企业责任都没有履行;对于这些规定,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负的职业卫生安全监管责任,被有关领导丢到了一边。这起恒盛公司职工大规模暴发职业病的事件,引起中央领导的高度关注,温家宝总理、李克强副总理相继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立即开展调查。这一事件向各地职能部门、各类有关企业的领导发出警示,任何弄虚作假的行为只能欺骗自己,任何放弃职业卫生监管、放弃企业劳动保护责任的行为,最终都将要付出代价。相信在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贵州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施秉县重大矽肺病事故企业成“好典型”这一反面典型事件,终将会得到严肃处理。编辑 边 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