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宝安
警犬最佳“竞技”状态的养成
李宝安
一位著名的田径教练在谈到对优秀运动员的培养时,讲到这样一个观点:教练除了带好运动员的日常训练外,还有一个重要任务,那就是在比赛前把运动员调整到最佳竞技状态。笔者以为,这一观点同样适应于警犬训练。一个优秀的训犬员也应该想方设法在使用前把警犬调教到最佳状态,以保证其任务的圆满完成。本文通过警犬的一些行为表现形式,分析了影响警犬最佳“竞技”状态出现的因素,对警犬最佳“竞技”状态的养成进行了一点探讨。
一是警犬个体方面的因素。比如,犬的身体是否健康。有无疾病的发生,生病的时间有多久,对行为是否有影响;比如,犬的体能是否正常,是否有过大量消耗,是否会影响正常作业;再比如,犬的行为状态是否正常,母犬是否在发情,是在发情的前期,还是后期,公犬是否受到母犬发情的干扰,使用前是否饥饿和过饱等。
二是训犬员自身的因素。比如,训犬员的自身综合素质,是否属于情绪性,是否喜欢依自己的情绪对警犬进行训练,并因而出现超强刺激,体罚、变相体罚、谩骂等不适做法;比如,训犬员对自己所带犬是否了解,是否能读懂、读好犬的体语表达,日常管理是否有序,训犬员能否亲自饲喂,犬对训犬员的依恋性和服从性是否很好;再比如,训犬员对犬的“言传身教”是否有针对性、有细雨润物的效果,是否有利于平衡、培养犬的兴奋性,而不是让犬产生怀疑、恐惧等。
养成警犬进入最佳“竞技”状态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有针对性地对警犬兴奋性的培养和平衡。笔者以为,其主要措施可以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对警犬的日常管理。这项工作尽管繁琐,但是很重要。其内容有:训犬员要坚持每天每次亲自喂粮喂水,以掌握犬的生活习性和对其不良部分予以及时纠正; 散放和运动时注意观察犬对各种不同天气、各个时间阶段、不同地形、地物、地点光线明暗、接触音量大小变化后犬的兴奋性变化,做好相关资料积累。
二是逐渐养成犬的兴奋性。这是养成训练的核心内容,因为训练的最终目的就是让犬达到最佳“经济”状态。这项工作主要是使用奖励手段在应用隐蔽式衔取或鉴别式衔取过程中培养,目的是提高犬的兴奋性。在这个过程中,训犬员可以用犬喜欢的物品逗引犬,把它们放置在犬扒、衔不到的地方,然后积极地引导,而不是强迫、刺激犬,训犬员表情要随便、自然,呼唤语要平和而含有一种鼓励,要实现给犬以信心而不是泄气和压力的目的。当犬达到训犬员的训练目的后,要给一定的奖励,并逐渐变化衔取形式,加大养成难度。当犬的选择不正确时,训犬员要允许犬犯错误,唤犬前来,轻轻对其抚拍以示谅解安慰,不要给犬以不悦脸色看,否则,犬在以后的养成训练中就会养成看脸色行事的不良习惯。此时,可以改变形式或少许降低训练条件,如果犬的训练结论正确,也应运用各种奖励手段充分奖励犬,然后再考虑下一步如何提高的问题。
三是巩固对犬的养成训练成果。这项工作主要就是防止犬不能自控的行为发生,使犬能够控制自己的行为。经过一个时间阶段训练,一般地说,犬对训犬员有目的的养成训练已经形成了一定的条件反射和动力定型。明显的标识是,如果一次训练后,犬会主动坐下,等待训犬员的指令和给出嗅源,这就是警犬养成培养的最好结果。为了保持和巩固这样的成果,就要求训犬员每次训练程序要规范,指示动作和面部肢体表情要始终一致,切忌不能给犬脸色!那么犬便会把这种最佳作业状态积累下来,实现训犬员的养成训练目的。
(一)犬的最佳“竞技”状态养成是一项艰苦的系统工程,只有制定科学的训练计划,正确、不间断地进行基础训练,才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不能忽冷忽热。
(二)不要片面追求训练进度,要靠犬对训练课目的接受程度来安排训练。当犬获得信心,则兴奋性高,训练进度自然也会加快。
(三)训练中最忌强行将犬拽回,即使犬反应错误,也不要打消犬的积极性,要给其创造实现正确的机会。在训练科目上注意不要进行同一条件的反复训练,一周内同一形式的训练不得超过3次。
(四)训练科目的难度要有高有低,应选用多种形式,灵活运用,要有创新,不要墨守成规。
(五)奖励要恰到好处,尤其要避免过早奖励,还要做到见好就收。
犬的最佳“竞技”状态养成,重在训犬员的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因犬制宜,一点一滴,循序渐进,耐心细致,直至训犬员的主观意志能够顺畅地反应在犬的身上。
(作者单位:公安部警犬技术学校,110034)
(本文图片由危义春提供)
(编辑:颜 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