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炼成,贺黎黎
(1.陕西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西安710062;2.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西安710069)
基于区域差距视角的二元经济结构转换实证分析
——以陕西省为例
何炼成1,2,贺黎黎1
(1.陕西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西安710062;2.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西安710069)
基于区域差距的视角,以经典的二元经济理论为基础,采用二元对比系数、二元反差指数等指标,对转型期以来陕西省经济发展的特征进行分析,发现陕西省经济结构转换具有波动性,总体呈现出“重-轻-重-轻-重”的波动特征;二元经济结构强度较高并有进一步增强的趋势。进行制度改革与创新、提高居民的受教育水平以及加快第三产业的发展,是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非农化转移、弱化二元经济结构的有效措施。
陕西省;二元经济;区域差距;实证分析
二元经济结构是我国经济最为突出的特征,是未来我国经济发展所需解决的关键问题,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出发点。由于长达半个多世纪的政策倾斜,使得我国的二元经济结构不断固化、加深。近年来,为了改变二元经济结构,国家相继出台了一些重大的政策,如新农村建设、逐步取消农业税、新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义务教育等,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但迄今我国经济仍然在城乡二元格局下运行并有加剧的趋势。本文选取位于西部地区的陕西省,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比较,考察二元经济结构转换状况,以期寻找症结及对策。
二元经济思想的萌芽可以追溯到亚当·斯密1776年出版的《国富论》中,他指出“农业上劳动力的增进,总跟不上制造业上劳动力增进的主要原因,也许就是农业不能采用完全的分工制度”。[1]结构主义经济学家刘易斯则较早地揭示了发展中国家以农业为主的传统部门和以城市工业为主的现代化部门并存的现状,并构造出了二元经济转换的二阶段模型。[2]此后,费景汉和拉尼斯修正了刘易斯模型中的假设,在考虑工农业两部门平衡增长的基础上,完善了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思想。[3]由此,刘-费-拉模型成为在古典主义框架下分析二元经济的经典模型。本实证分析基于二元经济理论,采用二元经济结构转换的测度指标进行。
对于二元经济的研究指标,概括起来有不同部门的劳动生产率、产业平均利润率、城乡间物资流和信息流状况(反映社会经济联系和市场发育程度)、三次产业构成比重、城市化水平、城乡恩格尔系数差异度(反映生活质量)、城乡居民收入差异(反映生活水平)等。本文主要采用如下指标:
1.比较劳动生产率。即某一部门的产值比重与劳动力比重的比率。通常农业的比较劳动生产率低于1,非农产业的比较劳动生产率高于1。农业和非农产业比较劳动生产率的差距越大,经济的二元性越显著。在二元经济加剧阶段,农业的比较劳动生产率逐渐降低,非农业的比较劳动生产率逐渐升高,在两部门比较劳动生产率差别达到最高点时,农业的比较劳动生产率转而从小于1的方向向1靠近,非农业的比较劳动生产率则从高于1的方向趋近于1。[4]
2.二元对比系数。即农业比较劳动生产率与非农产业比较劳动生产率的比率。二元对比系数越小,经济的二元性越强。发展中国家的二元对比系数通常为31—45,发达国家一般为52—86。[5]
3.二元反差指数。即两部门产值比重与劳动力比重之差的绝对数的平均值。二元反差指数反映的是经济中产值或收入转换与劳动力转换的速度差异。[6]从理论上说,二元反差指数的最小值为0,此时意味着二元经济转换为一元经济。
1.动态纵向衡量
选取陕西省1978年到2008年之间比较有代表性年份的农业部门与非农业部门的产值数据与劳动力数据,整理并计算上述三个指标的变化情况如下表:
表1 陕西省1978—2008年二元经济结构的转换程度
表1数据表明转型期以来陕西省二元经济结构转换具有如下特征:(1)陕西省二元经济结构转换比较符合经济发展规律。从1978年到2008年,农业的产值比重不断下降,1978年农业的产值比重为30.5%,2008年下降至11.0%,农业的劳动力比重则由1978年的71.1%降至2008年的46.8%;与此相对应,非农产业的产值比重由1978年的69.5%上升至2008年的89.0%,非农产业的劳动力比重由1978年的28.9%增加至2008年的53.2%。陕西省农业与非农产业的这种此消彼长的关系,验证了配第——克拉克定理:随着经济发展第一产业的产值比重和就业比重相对下降,第二、三产业的产值比重和就业比重则相对上升。[7](2)二元经济结构转换具有波动性,总体呈现出“重-轻-重-轻-重”的波动特征。1980年,二元对比系数为16.8,二元反差指数达到了41.8,随后经济的二元性有所减弱;1985年二元对比系数和二元反差指数分别为22.9和35.1,此后二元结构又趋于严重;1999年二元对比系数和二元反差指数分别为15.8和40.1。(3)二元经济结构强度较高并有进一步增强的趋势。纵观转型期以来陕西省二元结构的变化,不难发现,二元对比系数处在14—23之间,与发展中国家的31—45、发达国家52—86的平均水平相去甚远;二元反差指数处在34—42这个较窄的活动空间,远高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这就表明,陕西省的二元经济结构没有得到根本转换,反差依然严重。
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一是1978—1985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业的比较劳动生产率迅速提高,城乡二元性减弱;1985年后,城市和工业的改革,又使城乡二元性增强。二是我国农业基础薄弱、农业发展滞后、农民增收困难的局面至今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2.静态横向比较
(1)与全国的比较。
图1 陕西省与全国二元对比系数的比较
图1显示的是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陕西省与全国平均水平二元对比系数的变化情况。90年代中期到2005年,陕西省的二元对比系数与全国整体水平趋于一致,但是经济二元性始终强于全国整体水平;自2005年以来,陕西省的二元对比系数呈现出不断下降的趋势,而全国整体水平则不断上升,陕西二元经济日益显现出严峻性。
(2)与东部发达省份的比较。目前我国东、西、中部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非常大。现选取2008年东部省份人均生产总值前四位的浙江、江苏、广东、山东四个省份作为参照,把陕西省的二元经济结构转换状况与这些省份进行横向比较:
图2 五省份二元对比系数的比较
图2表明,2005年以前,陕西经济的二元对比系数与广东、山东相比较没有明显劣势,甚至在90年代后期还好于这两个省份。然而2005年以后,这一指数却呈现出不断下滑的趋势,说明陕西城乡经济的差距不断拉大,经济发展的结构和质量不断下降。城市化水平反映了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结构和质量状况,2008年,陕西的城市化率为42.1%,而东部四省份分别为:浙江57.6%、江苏54.3%、广东63.4%、山东46.75%,表明陕西的城市化率远远低于东部发达地区。因此我们得出结论:陕西经济的二元结构强度过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结构与东部地区差别很大。
建国初期,中央政府迫于外界压力,选择了重工业优先发展的赶超战略,由此内生出人为扭曲产品和要素价格的宏观政策环境、高度集中的资源计划配置制度以及缺乏自主权的微观经营机制,[8]全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形成。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的发布,彻底界清了居民的农户和非农户身份,城乡之间严格的户籍制度安排,使这种二元结构具有高强度和超稳态的特征。转型期以来,虽然各地区已经逐渐放弃了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但是城乡之间严格的户籍制度安排仍然没有改变,劳动力的非农化转移受到了限制,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困难,隐形失业增加。
土地制度问题历来是经济学家们争论的焦点。我国现行土地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基本制度没有落到实处,及由此产生的一系列问题,诸如产权界定不清、村干部“寻租”、土地征用困难等。[9]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我国的土地制度改革、土地流转合法化作出了相关安排,但此改革步伐仍然太小。
研究发现,经济发达省份经济发展的很大比例都是靠第三产业拉动的。2008年,浙江省第三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41%,江苏省为38.1%,广东省为42.9%,山东省为33.4%,而陕西省仅为32.9%。陕西省第三产业的比重和农业大省山东省相差不大,却与广东省、浙江省相差了近10个百分点。陕西省第三产业发展滞后,其带动经济发展的作用还没有体现出来。
文化是一个地区发展的源动力,开放、包容的文化带动了沿海的迅速发展。陕西地处中国西北,陕西人思想观念守旧,固步自封,不愿意走出去谋发展。据调查了解,陕西省的农民工出外打工仅仅为了挣钱养家糊口,很少有出外安家的想法;陕西省本地的大学生毕业后一般都选择在本省内谋求一份稳定的工作,不愿意外出发展。保守、不求发展的思想观念从根本上限制了陕西省的经济发展。在这里,姑且称这种文化为“城墙文化”。
如今的户籍制度很大程度上包含了福利的含义,因此,户籍制度改革首先要剥离户口的福利含义,将其还原为资源的重新配置过程。[10]同时,建立可携带的社会保障制度,把社会保障的可携带性纳入制度改革的要求之中,提高社会保障的城乡统筹水平和社会化程度。此外,要消除公共服务的城乡差别,建立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教育体制,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教育条件。
关于土地制度改革,经济学家们意见分歧的关键,在于是否存在私有化和要不要实行私有化。陈锡文认为中国的土地所有制制度是中国宪法所规定的,不存在私有制问题;张五常、杨小凯等主张对于土地应该彻底实行私有化;温铁军等认为土地是农民的保障,不宜实行私有化;何炼成等认为农村土地同城市土地一样,全部归国家所有,但农村土地的产权应交给农民及其家庭,使其自行经营和支配,不规定年限,农民可以将土地产权出租、转让、抵押、赠送、遗传等。[11]目前中国的市场经济发育还不够成熟,在土地所有权问题的处理上,何炼成等经济学家的观点和建议,不仅体现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性质,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农民及其家庭的经济及社会地位。
教育关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发展和民族的兴衰。陕西省的教育发展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①继续推行九年义务教育,创造条件使高中教育义务化,使农村儿童可以享受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提高他们的受教育水平。②积极发展农村各种职业教育,建立农村中专、职业高中和技术学校相结合的农村职业教育体系,提高农民的知识素养和劳动技能。③鼓励大学生下乡,把开放的思想观念和现代化的信息工具带入农村,更好地服务“三农”。
陕西省产业构成很不合理,第三产业发展严重不足,仅占总GDP的32.9%,第二产业则占据了半壁江山。第二产业的发展主要依靠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对剩余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很有限,因此难以推动经济的持久健康发展。而第三产业即服务业具有高就业弹性的特点,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极强,随着发展第三产业将会不断增强其对整体经济的带动作用。因此,陕西省应该通过优化第三产业发展环境、优化第三产业发展布局等措施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应努力推进以资本密集、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为主要特征的新兴服务业的发展。同时,在产业主导方面应向第三产业倾斜,使陕西省的产业发展符合产业结构演进规律,最终实现二元经济结构向现代经济结构的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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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27.4
A
1002-7408(2010)12-0079-03
何炼成(1928-),男,湖南浏阳人,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和陕西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名誉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政治经济学、中国发展经济学;贺黎黎(1986-),女,陕西渭南人,陕西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中国发展经济学。
[责任编辑:孙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