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庆和 谢永红 龚金咸 颜双喜
警犬物证搜索应用能力探析
刘庆和 谢永红 龚金咸 颜双喜
警犬物证搜索应用能力是警犬追踪、鉴别和搜索三合一的一种能力综合体。这种综合能力不是警犬完善并且独立的追踪、鉴别和搜索能力的简单叠加,而是涵盖更为完善并且高于这三种各自独立的一种能力体系。换言之即使警犬具备完善并且独立的追踪、鉴别和搜索能力,也不表明警犬就具有了完善的物证搜索应用能力。这种能力体系主要由犬低头嗅认气味的积极性与嗅认方式、搜索气味的积极性与搜索方式、分辨气味的敏感性与追寻气味的自主性、依据条件气味进行气味物品的联系能力与示警表达方式、对嗅源气味的记忆力等五项核心能力构成。这种能力体系的构成前提是警犬与主人的亲和力和主动的服从性。如果警犬与主人的亲和关系以及对主人的服从性有所欠缺的话,警犬物证搜索应用能力的训练培养就会受到极大影响,同时波及到这种能力的实战应用过程。因此,在警犬物证搜索应用能力的培养过程中,以及在实战使用中,都要始终注意把握和调整犬的亲和力和服从性。当警犬的物证搜索应用能力培养围绕这一能力体系展开,并能达到一定的高度后,就一定能在协助侦破刑事案件的实战中有所作为,有所突破。
在警犬物证搜索应用能力构成体系中,各项组成能力的训练都有其自身的规律和特点,其训练精要就是先分别进行针对性训练,到一定程度时再进行有机组合。
警犬在进行物证搜索时,必须要有好的低头嗅认气味的积极性和嗅认方式。由于物证搜索的环境条件多为复杂的办公、商业、住宅及其它公共区域场所,地面地质条件多为复杂的硬质地面,因而要求犬能够积极地低头嗅认,并且能随环境的自然状态采用相应的嗅认方式进行作业。也就是说对于地面及地上物品气味,犬应当尽可能低头贴近嗅认;对于高于犬身体的物品及相关区域气味,犬应当抬头进行搜索性嗅认。在这一过程中,犬表现的是一种完全出于自身本能而且是积极自主的、目的明确的探究行为,没有半点心理压力。这就要求在训练中必须以此环境与地面地质条件为主要场景,展开专门的针对性训练,积极调动、挖掘、肯定和鼓励犬的本能反应,并使之固定下来成为一种稳定的能力联系。同时,要根据犬的反应状态与训练要求,对犬的不正确行为或其它不良行为进行及时纠正和调整,从而保证犬的行为反应朝着既定的训练方向发展,最终达到所需目标能力。
警犬在进行物证搜索时,其搜索气味的积极性与搜索方式也是至关重要的一项能力体现。如前所述,其搜索气味的积极性与搜索方式应当表现为一种完全出于自身本能而且是积极自主的、目的明确的探究行为。为了让犬尽快形成和巩固这种能力,在训练中一定要坚持用搜索目的物充分逗引犬的获取欲望,而且每次都应当在犬到达或接近最高兴奋点时,再将目的物送至相应区域位置,然后令犬进行自由搜索,尽量不要对犬进行人为控制。久而久之,犬在搜索的时候就不会有心理压力,其搜索的积极性就能表现出来并且十分牢固。为了培养犬的有序搜索,在送物初期一定要在犬能够准确到达单一指定位置搜索时,才能逐步引导犬进行两个以上指定位置的搜索,而且一定是按顺时针方向进行。当然培养犬搜索气味的积极性,一定要根据犬种和个体差异的不同而有所区别,要掌握不同的逗引幅度。对于相当兴奋的犬种和个体,其训练的侧重点应当是犬作业的灵活性和有序性。对于不太兴奋的犬种和个体,则必须先解决其作业的兴奋性,然后再解决灵活性和有序性。
警犬在搜索物证的过程中,其能力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又体现在分辨气味的敏感性与追寻气味的自主性上。这种敏感性与自主性,既是犬气味鉴别与气味追踪能力体系的核心内容,也是犬物证搜索能力体系的核心内容。物证搜索的过程,就是犬分辨气味与追寻气味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分辨气味的敏感性与追寻气味的自主性缺一不可,但前提是对嗅源气味的记忆能力。当犬感受并记忆嗅源之后,先期应当有意识地将分辨气味的敏感性与追寻气味的自主性分别进行训练。这种训练大体与鉴别、追踪相类似,但仍有许多不同。即在训练犬的分辨气味的敏感性时,要选择复杂的场所,同时注意纠正犬随地捡食、衔物和无故攻击人、畜等不良行为习性。在训练犬的追寻气味的自主性时,要以硬质地面为主(尽量不要在草地上训练),注意循序渐进,从简单到复杂。这其中包括有迹线(连续迹线、中断迹线和断续迹线)和无迹线的气味追寻。无论是分辨气味的敏感性,还是追寻气味的自主性的培养,又都同时包含了犬物证搜索的耐力培养这一内容。因此,在训练时一定要注意及时肯定并奖励犬的正确作业行为,注意观察犬作业时的注意力是否转移,实时掌握其心理变化状态,实时提示和引导犬进行有效作业。
在现场使用中,由于物证搜索的目标物类别具有丰富的多样性特点,因而在训练中必须不断地更换不同的气味物品,并且采用不同的放置方式,使犬学会用与之相对应的灵活的物品进行示警能力的联系与表达,这也是培养犬物证搜索能力的关键。否则当犬搜索发现相关物证时,如果不能正确地对其进行气味联系与表达,而对物证有所损毁,则事与愿违。物证搜索的示警方式多以卧下、吠叫为主。气味物品联系对号主要包括人体气味物品对号、特定气味物品对号两类,这两类都以嗅源为依托,因而相对简单且容易训练。在现场使用时,往往存在要求犬在无嗅源条件下进行物证搜索作业的情况。这主要是利用犬对气味物品的本能探究反应,此时训犬员要认真注意犬在搜索过程中的行为反应,并同时根据案件性质特点,对犬有明显探究的气味物品进行相应的推理判断,以期获取相关物证,这是使用警犬进行物证搜索难度最大的地方,也是最能体现人犬合一最高能力的境界所在。犬在搜索过程中对某些气味物品的这种本能探究反应并不是偶然行为,而是含有气味联系训练的内在必然结果,因而具有很高的可信度。
犬在物证搜索过程中对嗅源的记忆力是其搜索能力体系的重要支柱。犬的记忆有瞬时记忆、短时记忆和长期记忆之分,本文主要针对长期记忆而言。在以往的训练中,多数人虽然对此都有一定程度的认识,但就如何才能将其训练到相应的层次,却仍然有相当的困惑。一般认为通过相应的对号联系训练就能达到目的,而没有进行相应的针对性训练,这显然是不够的。犬对嗅源气味的记忆力由两部分组成:即对气味的记忆和对气味物品的联系示警反应。记忆部分又包括感受气味和记忆气味两个过程,而联系示警反应部分则包括获取物品的欲望和示警反应方式两个方面。在训练中,除对犬进行等量气味的感受与记忆能力的培养之外,应着重培养犬的不等量气味(即以小气味小物品对号大气味大物品)的感受与记忆能力。无论是等量气味还是不等量气味的记忆力培养,都要在犬充分感受气味之后,先对犬进行气味物品的获取欲望调节,随后再通过采取实时和延时搜索的方法,逐步增强犬对嗅源气味的记忆力。
(作者单位:刘庆和、颜双喜,公安部南昌警犬基地,330100;谢永红,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410000;龚金咸,广东省公安厅警犬基地,510000)
(本文图片由王林提供)
(编辑:颜 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