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阳光法案”难点在哪

2010-10-28 08:21汪宛夫
检察风云 2010年8期
关键词:申报财产官员

文/汪宛夫

观点亮相

推行“阳光法案”难点在哪

文/汪宛夫

我国推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已具备雄厚的民意基础,2008年5月,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之际,《中国青年报》社调中心和新浪网曾联合开展了一项有3837人参加的调查,结果显示,公众最希望政府公开的信息是“官员财产状况”,持此愿望者达77.5%。每年的:“两会”期间,推行财产申报的议论更是一浪高过一浪。

但是,我们在学习其他国家先进经验的同时,也应该看到,中国是个发展中国家,改革开放三十年来,许多问题特别是政治体制包括反腐倡廉等方面的问题,仍处在转型之中和酝酿阶段。许多问题之所以没有马上推行,主要是为了防止激进举措带来的负面后果。

当前,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甚至将其上升到立法阶段,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难点。

金融监督不力,配套措施不全

所谓的配套措施,主要包括:金融实名制、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等制度。

应该说,随着近年来金融业的发展和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上述有些措施也在不断地改进,并非没有去建立,而是还不够成熟。

如果要让财产申报制真正发挥实效,光让官员填个表是远远不够的。不说他填的表不真实,即便是真实的,那么,他平时花钱用钱如何监督?他把钱转移到其他账户包括假账户,如何监督?

从近年来的反腐实践看,我国的国情仍然是大量地使用现金进行腐败交易。也就是说,行贿者从银行里取出几十万、几百万的现金送给受贿者,但银行却并不以为然,没有将其列为防控对象。主要是因为我国货币使用的习惯方式以及现行金融体制还不够科学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腐败的发生和蔓延。

现在,银监会其实已经对少数领导干部通过银行所发生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进行报告,但作为仍然比较少;同时,对企业发生的行为,也就是行贿方可能发生的行为,监管得更少。

所以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财产申报制的推行可能会受阻,比如,许多领导干部会拒绝、拖延申报或虚假申报,相关的法律责任及追究责任难到位。

撕裂个人隐私,易发家庭矛盾

财产申报制度要真正推行起来,必须涉及个人隐私。这其中包括家庭问题、财产问题等,都将受到影响。而中国几千年以来的传统是财不外露,保持低调。那么,今后一旦做了领导干部,还能不能保持这些隐私的存在?最关键的是以下几个方面的隐私:

一是个人的灰色财富隐私。不能否认,领导干部的收入本来就处于社会的中上水平。特别是许多领导多年来就拥有一些灰色收入。这些收入摆不上桌面,但圈子里的人都默认的(现实中相当于特殊福利),即便是纪委和检察院来调查,也是可查可不查的。有的领导干部在岗位上干了十几年甚至几十年,财富积累到相当大的一笔数字。如果把这些收入都予以公布,那么这些不是很正当但也不算非法的收入,岂不都成了众矢之的?曝光这类财产隐私,还得看国情,不一定妥当。

二是个人的投资隐私。这些领导的收入及灰色收入在数十年之后,即便是在银行里存定期,也会发展到较大的数目。如果投资房产和股市,数目将更加庞大。这原本是个人隐私,可否向外界公布?公布之后的影响如何?也值得探讨。

三是配偶子女财富隐私。有的人认为自己身为领导干部,有义务申报财产。可是,中国人的财产不太具有独立性,大多有配偶混在一起,有的还和子女混在一起。那么,在公布的时候,是一起公布还是单独公布?如何把这些财产区分开来?公布之后,配偶和子女会有什么态度?他们将会受到什么影响?

四是家庭其他问题隐私。中国人子女多,有的重男轻女,有的还有亲生非亲生之分;对父母和岳父母有不同的态度;对妻子包括前妻,还有情妇,也有感情上的区分。领导干部到了一定年龄,在家庭里分配财产时也会有各种考虑,包括给谁多给谁少,谁给谁不给。甚至,有的人还移花接木,将个人财产在这些亲人面前转来转去,在家里人面前也搞出许多花样,非常复杂。这些本来都是隐私。但是,领导干部的财产一旦申报和公布,会不会引发家庭矛盾?这些隐私该不该公布?

带来政治风险,引发社会动荡

从小的方面说,财产申报必然会带来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问题。中国的社会治安并不好,在收入分配差距越拉越大之后,低收入群体的心理失衡,内心积聚了大量的怨气,进一步引发了治安问题。特别是在当前仇官仇富的心理较为严重的形势下,一些人原本就对领导干部不太有好感。一旦将他们大量的财产公之于众,将会激化矛盾,甚至使社会底层民众的病态心理加速蔓延。领导干部本人及其家人,很可能会成为一些不法分子的作案目标。

从大的方面说,财产申报甚至会给执政者带来政治风险,引发社会动荡。近年来社会经济形势迅速发展,个人财富包括领导干部的财富也在迅速扩大。但是,还没有哪个机构作出准确的统计,立法机构对官员家庭财产的基本底数、各级各类官员的财产与普通百姓的财产大概呈多大比例等并不清楚。因此,即使主张推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有关人士也担心,如果大量官员拥有巨额财产公之于众,在社会收入差距很大的情况下,有可能会引起社会震荡。即使是在干部队伍内部,因级别、地区、领域的不同而导致收入差别较大,也可能引发官员内部的心理失衡,从而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举例说,现在的机关公务员收入大多在五至十万之间,厅级和省部级以上领导的收入更多,但我们并不清楚,老百姓总认为相差不会很大。可是,如果这个厅级或省部级领导(特别是国企高管)在工作三四十年来,通过正当收入和灰色收入已经积聚了几百万甚至上千万资产,大家会怎么看?如果这几百万甚至上千万资产在投入房产和股市后,现在已经膨胀到了一两个亿的资产。那么请问,把他的个人财产向全社会进行公布,大家又会怎么想?可以说,目前家庭财产上亿的领导干部包括国企领导,应该不在少数。

这些问题,老百姓可以不考虑,但执政者不能不考虑。

触及深层利益,反对自我革命

财产申报看起来只是一个制度,其实很可能相当于一次革命。它是对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的一次革命,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的一次革命,是对领导干部腐败行为的一次革命。

很多领导干部将会因为财产申报制度或法律的推行而减少收入,成为众矢之的,因此翻身落马、身败名裂,甚至赔上一条命。

因此,领导干部虽然可能会支持这一制度的建立和推行,但真正在几十年来获得巨额利益的领导干部,绝不可能会甘心情愿地推行这项举措。如果他自己用力推,很可能会死在自己的刀口之下。这好比明朝酷吏来俊臣,他发明了“请君入瓮”的酷刑来对付别人,最后自己命丧瓮中。

究竟要不要造瓮?皇帝可以决定,来俊臣也可以决定。但来俊臣的后来者,决不会同意再次造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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