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察冀边区的毒品缉私

2010-10-25 07:39尹红健
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10年3期
关键词:晋察冀边区鸦片边区

尹红健

(河北大学 历史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2)

晋察冀边区,作为党领导下的第一块革命根据地,对于研究根据地的发展与治理,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近年来,随着研究者对晋察冀边区财政经济状况的关注,对该区域的缉私问题的研究亦不断深入,已取得一定的成果[1-6],但对于具体的毒品缉私,还没有专门性的论述。本文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探索。

一、缉私组织的机构建设

晋察冀边区的毒品缉私机构经历了一个由多部门共同负责到专一部门集中负责的变化。这主要是由于解放区的不断扩大,烟毒问题在边区各项工作中日益艰巨的结果。

在抗日战争时期,晋察冀抗日根据地没有专门负责禁烟禁毒的组织机构。那么,该任务在当时是由哪些机构来完成的呢?根据1942年9月6日晋察冀边区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贸管局卡及检查站稽查与处理违禁物品的决定》,“凡贸易管理局、卡岗、公安局检查站等随时随地均有稽查之权”,所获违禁物案件之涉及鸦片、毒品等特种刑事者,一律送交当地公安局进行侦查依法处理[7]。由此可见,贸易管理局、卡岗、公安局都具有毒品缉私的权利。除管辖烟毒等特种刑事案机关直接拘捕外,其他机关、团体或个人,依法令逮捕烟毒犯后,应于二十四小时内连同被告口供、证物及所带物品一并解送或转送县公安局侦查[8]。

边区贸易管理局于1940年8月20日成立,陈大凡任局长。1939年 2月,边区《经济建设原则方案》规定,商业贸易的重心主要放到县里,各县开始建立贸易局。贸易局一般以商业面目出现,吸收私人资本,鼓励投资。县管理公营商店,对各县贸易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由于贸易的扩大,各县对商店的管理难于应付,边区政府设立了边区贸易管理局,下设专区贸易局、县贸易局,既实现了对边区内部贸易的管理,也加强了对外贸易的统一管理。然而,当时贸易管理局与税务局分设,不利于出入口的管理,遂于1941年1月1日将税局结束,其工作转移于贸易管理局,并建立各级贸易管理局。在当时,其管理工作始终限于征税缉私[1,p146-147]。

关卡,分为两种,即边区边境关卡和边区内关卡,均具有毒品检查缉私的权利。1942年,为杜绝走私,区政府在交通要道设置贸易稽征所或派驻贸易管理员,处理稽征事宜。边区政府在较稳固的地区划一道外线,在外线内距离数里或十数里,再划一道内线,内外线之间构成缉私带。再于缉私带上交通要道及村镇设“人造口”,并于该处设置贸易稽征所或派驻贸易管理员,处理稽征事宜。一切货物出入边境时,必须由该处通过。1943年,在组织基础相对薄弱的地区,如游击区、半游击区,建立缉私小组,广设密报网[1,p269]。

在抗日战争时期,公安局是处理毒品犯罪的主要部门。1939年6月25日,晋察冀边区公安局正式成立。据1940年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颁布的《公安局暂行条例》规定,“公安局是边区抗日民主政权维持社会治安的主管机关”,具有“制止非法行为,维持边区抗日民主的社会秩序”的责任与权利[9]。因此,对于败坏边区风气,影响边区经济建设,威胁边区安定的烟毒犯罪,公安局具有坚决打击的义务。在1943年的《关于逮捕搜索侦查处理刑事特种刑事犯之决定》中,将烟毒犯罪分子已列为特种刑事犯来对待[10]。公安局依据法定手续,对于确有证据的烟毒等特种刑事犯有逮捕权,但无处理犯人之权,应于检查完毕送交军法机关处理。公安局认为军法机关对烟毒特种刑事犯的判决不合时,可上诉于上级政府[9]。

抗日战争胜利后,察哈尔、绥远等罂粟种植区划入边区,鸦片烟毒问题日益严重。贸易管理局、关卡与公安部门,依然具有检查缉捕烟贩的权利,尤其各级公安局与铁路各检查站配备相应的缉私人员,加强关卡的缉私管理。

需要指出的是,关于禁烟督察局的建立。为加强管理,肃清烟毒,1945年10月13日,晋察冀边区设置禁烟督察局,“以妥善管理鸦片收买、缉私、烟民登记及教育、戒除事宜”,直接接受晋察冀边区委员会领导[11,p1626]。该局之下,“张家口市设张家口市禁烟督察局,直受边局领导;各种烟区(冀晋五专区、冀察十二专区、十三专区、十三专区、十九专区)设禁烟督察分局;各局下种烟各县,设县禁烟督察局”[11,p1627];在烟毒走私必经之地,怀来、延庆、涿鹿设直属县局[12,p1634]。各级局直接受上级局之领导,同时在政策上工作上受同级政府之领导[11,p1627],直属局直受边区禁烟局领导[11,p1633]。各级局设局长一人,负责本局一切事务。对于毒品缉私事宜,主要由各级禁烟局下设的行政科负责。边区禁烟局行政科,下设缉私股,办理组织缉私事项[11,p1627-1628];专区分局行政股内有2人专管缉私工作[11,p1633];三县直属局各设缉私稽查员5至10人[11,p1634]。为加大毒品缉私力度,边区政府依靠基层组织,发动群众,由区公所、抗联会、武委会、治安员、合作社各抽一人,组成区委会;由村长、中队长、抗联会主任、治安员、民政委员共同组织村委会,加强基层毒品缉私组织建设[11,p1633]。另外,各级公安局与铁路各检查站配备相应的缉私人员,村设缉私组[11,p1634-1635],发展情报员、单线联络员,收集毒品走私信息。

在察哈尔、热河省,设置禁烟督察局,由省政府、边区局之双重领导,指导分局县局之禁烟事宜[11,p1632]。省局设局长一人,之下各级编制参照晋察冀边区各级设置,稽查科设科长一人,缉私员5人[11,p1634]。

边区的毒品缉私斗争,随着边区政治区域的不断扩大,缉私机构走向专业化。这种变化,一方面反映了烟毒问题在新解放区的严重,尤其是察哈尔、绥远地区,曾积极推行日本帝国主义的毒化政策,大量种植罂粟,烟毒泛滥。另一方面,也反映了边区政府对烟毒问题的更加重视。

二、建立健全毒品缉私法规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完善的缉私法规,使复杂的毒品缉私任务能够有序地进行。为此,晋察冀边区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有关毒品缉私的条例与法规,主要有:《晋察冀边区禁烟督察总局查获烟毒奖励办法》(1936年7月15日)[11,p1604],《关于贸管局卡及检查站稽查与处理违禁物品的决定》(1942年9月6日)[7],《晋察冀边区鸦片缉私暂行办法》(1945年11月21日)[11,p1628],《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执行缉私办法注意事项的通知》(1945年11月21日)[11,p1629],《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严加管理烟毒的布告》(1945年 10月17日)[11,p1626],《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制发鸦片缉私检查证的决定》(1946年1月18日)[11,p1634],《察哈尔省查禁鸦片毒品暂行办法》(1947年7月)[13],《华北禁烟总局关于毒品缉私提奖等问题暂行办法》(1948年11月25日)[14],《华北区禁烟禁毒暂行办法》(1949年7月16日)[11,p1652],等等。这些政策法规,对毒品缉私办法、缉私奖励方式、缉私组织构建,都有了明确的法制规范。

其主要内容分四方面:(1)明确制造、贩卖、吸食毒品,都是违法的。“凡鸦片一律禁止私买、私卖、私自贩运或制造,违者依禁烟法(1929年9月25日国民政府公布,1933年3月16日修正公布施行)第六条罚办。”[11,p1628]1949年7月16日,《华北区禁烟禁毒暂行办法》规定:“严禁烟毒之制造、买卖、及贩运,违者烟毒及制造烟毒之机械用具没收,并严行惩办之。”(2)对制造与贩卖毒品者,根据情况处以不同的刑罚。1942年,作为特种刑事犯,贩卖毒品者送交当地公安机关查明案情,依法处置[10]。“禁烟督察局对于鸦片毒贩证据确实,情节重大须治罪者,送司法机关依法判处,其情节较轻,仅止没收或罚款者,得自行处理之。”[11,p1628]“应拘留待讯者,交同级公安局代为拘留。”[11,p1634]随着新中国的解放,对于烟贩的处理更加严厉。1949年10月绥远省保安司令部、省政府绥西行署发布禁止毒品蔓延的布告,规定凡查获制造贩卖或运输料面者,一律依法判处死刑[11,p1654]。(3)规范对已查获毒品的管理,防治贪污腐败。根据《晋察冀鸦片缉私暂行办法》规定,“没收鸦片及罚款,应开给罚没收据,以防弊端”;卫生机关、医院药用鸦片,向禁烟督察局购买,在封包上载明够用机关、鸦片数量、盖用印章,持有公用鸦片携带证,方可运送;部队、机关、团体以及群众性缉私小组查得的鸦片,“须送禁烟督察局或区以上政府处理”。为避免冒充缉私人员进行敲诈勒索等事件发生,特制发鸦片缉私检查证,以资识别[11,p1634]。(4)具体的奖励政策。为动员毒品缉私力量,“不论部队、地方武装、政权工作者、群众团体、民众,均可查缉贩吸烟土者,查获送案后,享受同一的奖金”[11,p1604]。根据《晋察冀边区鸦片缉私暂行办法》规定,“查获鸦片烟贩或报告鸦片烟贩因而查获者,不论群众、干部、机关、团体、部队等工作人员,按查获鸦片所值提奖30~50%”;禁烟机关人员缉私得力,成绩卓著者,给以奖状、通令嘉奖等名誉奖,并给以奖金。各级查获的毒品,根据上交部门,实行不同的奖励比例,“区村所查获之毒品一律交县,按百分之三十提奖,县每一月汇总交专区者,提奖百分之三十五,专区每月汇总交行署者提奖百分之四十,行署每月汇总交华北(禁烟总局)者,提奖百分之四十五。如越级直接送交者,可按各级规定应提奖之比例发给,其所多得之提奖补偿交通、脱秤、包装、经手等费用”[13]。

具体明细的毒品缉私法规,有效指导了晋察冀边区的毒品缉私,使缉私斗争初步做到了有法可依。

三、选拔、培养缉私员

高效、精良的缉私队伍,是顺利而有效的进行毒品缉私的人员保证。晋察冀边区选拨品质优良的人充实毒品缉私队伍,并对缉私员开展品质与技术教育,总结经验,提高缉私水平。

晋察冀边区禁烟督察局印发的《关于进行毒品稽查工作》的小册子中,提出了作为一名合格的毒品稽查人员应具有的五个条件:(1)善于接近群众,团结群众;(2)廉洁奉公,大公无私,吃苦耐劳的品质;(3)积极负责的工作态度,谦逊和蔼的待人态度;(4)灵活的脑筋,敏捷的行动,丰富的常识,实事求是的精神;(5)遵守政府的一切法令。这五条标准,成为选择缉私干部的依据[15,p5]。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边区政府将缉私员品质的优劣作为首要标准。作为一名缉私员,应该品质第一,技术第二。有两个人要参加缉私队伍时,一个忠实可靠,一个精明能干但性情狡猾,边区缉私组织会首先选择忠实可靠者。这主要是考虑到,缉私员的权限很大,极易造成贪污,因此,为了杜绝贪赃枉法,徇私舞弊,非常重视对缉私员品质的考察。同时,为提高缉私员的品质,开展对缉私员的教育工作,制定了缉私人员的光荣信条:“一,廉洁奉公,私弊不沾;二,大公无私,废除情面;三,工作严肃,态度和蔼;四,吃苦耐劳,戒除嗜好;五,虚心学习,毫不自满;六,为国为民,光荣无边。”[12]对于犯错误的缉私人员,给予坚决的打击。1946年5月23日,禁烟局行政干部许宝崑唆使会计魏立功偷拿已收缴的烟土五十两、料子十三两,意图私自贩卖,后经查明,将主犯许宝崑撤职法办[16]。

边区缉私组织为提高缉私效率,积极总结经验,提高缉私人员的缉私水品,每成功破获一次毒品走私案件,缉私员都要做出详细的记录(如表1)[17]。

表1 缉私小组查获案件报告书

成分:填写时要详细,比如商是何种商,在商中是经理还是伙计?工是哪个工厂的?还是家庭工业等?以此类推。

走私性质:职业走私者还是半职业走私者?若系通过关系由住宅等处搜出,详细地点(若藏匿烟处)可填于“由何处来,到何处去”一栏中。

此表每破一案,即填一份,月终送交总局稽查科。

此表不仅限缉私小组查获案件使用,其他机关团体查获烟毒案件,亦可使用。

从表1我们可以看到,从贩毒者的个人情况到毒品的匿藏方式,从走私路径到群众基础都是该报告所需要填写的内容,对整个贩毒案件进行细致的调查与记录,尤其对毒品的来源、贩毒者的成分、职业、籍贯等进行仔细记录,一方面,规范了整个缉私过程,另一方面,为进行经验的总结提供了详实的案例。如某案例:一位旅客在怀来下车,带着一个大木箱,盛有多半箱麻花,自说是贩卖。经分析,麻花凉了、碎了,根本不好卖,再加上花去的车票钱,买卖是不能赚钱的。经搜查,木箱有双层底,内藏鸦片[15]。通过这个案件总结到,烟贩买卖行为存在矛盾之处,而其木箱可能存在双层底,这就成为今后缉私的经验。大量的经验及时总结归纳,印发成教育性的小册子,如《怎样进行毒品稽查》,《检查工作经验介绍》等,传达给缉私员,有效地提高了缉私员的缉私水平。

通过有针对性的选拔与积极的宣传教育,总结与学习经验,缉私组织拥有了一支高品质高技能的缉私队伍,为缉私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人员保证。

四、缉私成果

在查阅资料的过程中,发现对边区整体缉私成果的记录相对较少。对于该问题的研究,由于资料的局限,只能从一些局部性的数据中去分析。

各地区严查烟毒走私,破获毒品走私案件多起。灵丘县,是边区北方门户,由敌区往来的人较多,仅1940年后半年,灵丘就查获烟毒案24件[18];1947年4月至11月,破获烟毒走私案件10起,收缴烟毒175.99两[19]。同样是1947年4月至11月,繁峙破获烟毒走私案件13起,收缴烟毒399两;浑源破获烟毒走私案件16起,收缴烟毒1173.4两;应县破获烟毒走私案件 12起,收缴烟毒 621.66两[19]。1948年 9月,冀东三地委的公安通报中指出,在已破获的39起案件中,贩卖金银毒品犯7件,如西南庇后街张兆林经丁字街沙文琴(女)出卖烟土20两于8月2号晚被查获[20]。在宁城县,发现烟客带大烟约五两到平泉城内大同店贩卖;该店不断来烟客,曾发现烟客带三四十两住该店内,现又发现其卖大烟,并招妓女,因此停止该店营业(该店主都是逃亡地主并为国民党干过事),店主受到惩办[21]。通过这些具体的数据与案件,我们可以看到,在晋察冀边区,各地普遍性地将烟毒走私作为缉私斗争的重要内容,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一点,通过1947年平绥铁路沿线各局局长联席会议上,在关于肃毒工作的讨论总结中,可以得到印证。在该报告中指出,仅在1946年上半年,晋察冀边区收缴毒品约计四万两[22]。

当然,由于战争环境、缉私工作的受重视程度、缉私人员的素质等等均影响缉私,因此,边区的烟毒走私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根除,烟毒走私问题长期存在。作为人民的政府,晋察冀边区始终坚持打击烟毒走私,进行不懈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是值得肯定的。

综上可见,在晋察冀边区的毒品缉私斗争中,缉私机构不断地专业化,对烟毒问题的管理更加完善;缉私法规具体可行,有奖有罚;选拔、培养合格缉私员,将品质教育放到第一位。通过不断的毒品缉私斗争,边区政府总结了丰富的经验,为建国后迅速根绝毒害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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