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湖北武汉430072)
我国农村留守劳动力结构劣化状况及其对策思考
——基于湖北、湖南、河南三省调查数据的分析
郭熙保 赵光南
(武汉大学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湖北武汉430072)
我国农村留守农民呈现老龄化、女性化和低素质化状况。长期持续不断的劳动力转移、大多数有文化的青年人外出打工经商,是造成这种状况的重要原因。留守劳动力结构劣化所产生的后果十分严重,它导致农业生产粗放经营甚至土地撂荒,农业生产后继乏人。解决留守劳动力结构劣化问题,应当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大力推行土地流转,实施规模经营,对从事农业生产人员进行技术教育和培训,鼓励和支持城市各类人员到农村成为职业农民。
农村劳动力转移;留守农民;政策思考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加速,农村人口源源不断地向城市流动,农业劳动力也持续从土地上转移出来,我国务农人口越来越少。据国家统计局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最新数据,截至2009年底,我国大约有2.3亿剩余劳动力从土地上转移出来,其中1.5亿是异地转移,转移出来的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45%。劳动力从农村流向城市,从农业转移到非农业,这是一个低收入国家从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转变的必然趋势。按照发展经济学理论,一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工业部门,不仅推进了工业化和城市化,而且也促进了农业现代化。但是,二元经济模型假定转移劳动力与留守劳动力在素质上是相同的,即是说留在农村务农劳动力的素质不因劳动力的转移而下降,因此劳动生产率不会下降。就我国的现实情况而言,农村流向非农业部门和城市的劳动力大多是高素质劳动力,而留在农村的劳动力大多是低素质劳动力。这种事实与上述假定相去甚远。规模巨大的高素质劳动力的流出必然对农业生产造成不利影响。本文利用湖北、湖南、河南三省七县、市、区933户的调查数据①对农村现有劳动力结构劣化状况进行多角度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思考,希望引起各界重视,以利于该问题的有效解决。
1.总体数据分析
表1提供了三省七县、市、区的总体数据②。从表1中可以看出:第一,除滑县外,其他六个县、市、区在外务工人数都超过了在家务农人数。外出务工人员大约占农村总劳动力人数的50%以上,在家务农人员只占40%多。第二,留守农民比例与人均耕地多少有较明显的正向关系(长阳县除外)。滑县人均耕地较多,土地肥沃,土地生产率高,因此出去打工者比在家务农者较少。林州市、新洲区和平江县人均耕地较少,外出打工和经商者所占比例较高,在家务农者只占总劳动力人数的40%左右。需要说明的是,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均耕地较多,外出打工者比例也较高,留守农民比例较低,其原因在于该县位于大山区,坡地多,平地少,土地大多贫瘠,由此形成外出打工者较多而在家务农者较少的情况。
表1 七县、市、区农民外出打工与在家务农基本情况
2.家户数据分析
从农户调查数据来看,我们调查的七个县、市、区933户农民家庭,总共有3514人,每户3.77人。其中除了在校读书的青少年599人以及包括老人和未上学儿童在内的非劳动力人口274人之外,外出打工和经商的有1464人,在家实际务农的有1192人,在家务农劳动力占家庭总劳动力(一般定义16—60岁人口为劳动人口)的比例为44.88%(见表 2)。③
通过对表2中留守农民的年龄结构、性别结构和文化结构基本状况的分析,可以看出:第一,年轻人大多外出打工,在农村务农劳动力年龄结构偏大。表2显示,留守农民中40岁以上的占75.08%。固始县和新洲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40岁以上的占80%以上,望城县、平江县和林州市留守农民中40岁以上的占60%—70%。第二,男性劳动力基本上都外出打工和经商,女性劳动力在务农劳动力中所占比例很高。表2显示,女性劳动力在务农劳动力中所占比例平均达到64.09%。除了平江县之外,其他县、市、区参加农业生产的女性劳动力居多。林州市在家务农劳动力中妇女占到85%,基本上是妇女在从事农业生产。妇女不仅是农业生产的半边天,而且是主力军。第三,文化程度较高的大部分劳动力外出打工和经商,在家务农劳动力文化程度普遍偏低。表2显示,在务农劳动力中,具有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农民占全部务农劳动力的比例高达87.24%。固始县、新洲区的留守农民文化程度最低,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劳动力占95%左右。
表2 分县农户调查数据汇总表
务农人员与打工人员素质对比表进一步说明了我国农村留守劳动力结构的现实状况(见表3)。第一,从年龄结构来看,16岁以下的有5人外出打工,无人务农。17—24岁这个年龄段,外出打工的占90%以上,只有不到10%的人在家务农,而这些务农者没有外出也是出于许多原因,诸如一时找不到工作、不愿出去找工作、身体残疾或照顾有病父母等。可以说,年轻人基本上不务农。25—40岁这个年龄段大多数也是外出打工,比例高达70.3%,在家务农者不到30%。41—50岁的劳动力大部分在家务农,比例接近60%,只有40%的人外出打工或经商。51—60岁这个年龄段在家务农者比例更高,达到77.8%。60岁以上的人几乎完全在家务农。可见,年龄与外出打工成反比,与在家务农成正比。越是年轻,越是在外打工多,在家务农少;越是年纪大,越是在外打工少,在家务农多。第二,从性别结构来看,表 3显示,男性劳动力中打工人员占65.0%,务农人员只占35.0%。女性劳动力中,打工人员只占39.5%,在家务农者占60.5%。显然,外出打工的以男性为主,在家务农的以女性为主。当然,在家务农妇女一般都是有孩子的已婚妇女,年纪偏大,或照顾小孩读书,或照顾老人,而那些未婚年轻妇女多数也出去打工。第三,从文化程度上看,表3显示,文盲基本上在家务农,占96%以上。小学毕业的在家务农比例高达71.2%。而受过初中和高中教育的劳动力有60%左右在外打工,外出打工者比例要比在家务农者高出很多。大专以上的劳动力外出打工的比例占到94.4%。
表3 务农人员与打工人员素质对比表
按照务农性质分类,我们还发现在家专业务农者大大高于兼业务农者。在我们调查的933户家庭中,专业务农者达到923人,占77.4%;兼业务农者只有269人,占22.6%。兼业务农基本上是在本地打工的农民,农忙时在家务农,农闲时在附近打工。表3显示,专业务农比例大而兼业务农比例小。这是因为在家务农者大多是妇女,他们基本上是边干农活,边照顾家庭;或者是年纪偏大的农民,他们没有体力和精力常年干活,只是农忙时在田里干活,大部分时间赋闲在家。当然,这也表明农村的非农业工作机会较少,他们只能从事农业生产。
以上从不同侧面对农村务农劳动力结构状况进行了分析。其结论是:目前留守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年龄偏大、女性偏多、文化偏低,呈现农村留守劳动力结构劣化的“三化”状况,即老龄化、女性化和低素质化。
1.农村留守劳动力结构劣化产生的原因
农村留守劳动力“三化”状况产生的原因是显而易见的。我国人多地少,农业生产效益低下,农业劳动者收入远远低于工商业劳动者的收入。20多年来,随着限制农民从事工商业、禁止农民进城等政策的逐渐放松,农村劳动者纷纷外出打工和经商,从农村流入城市,从农业转移到非农业,以寻求获得更高的报酬和享受更好的生活。由于外出打工和经商需要一定的能力,只有那些年轻的、有文化的农民才能胜任,因此,年轻的、有文化的农村劳动力离开土地、流入城市、转移到非农业部门,年纪偏大、文化程度偏低、妇女偏多的农村劳动力则留在了农村。可以看出,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不是一个同质劳动力的转移过程,而是一个具有高度筛选性的转移过程。这必然导致农村留守劳动力结构劣化。
2.农村留守劳动力结构劣化产生的后果
第一,对农业生产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伴随着农业科技的发展,机械化和科学种田对农业的要求越来越高,从事农业生产不仅需要劳动者具有一定的体力和耐力,同时还需要劳动者具备一定的文化水平,能够理解和接受新的技术知识。而我国目前农村留守劳动力所呈现的老龄化、女性化、低素质化现状,显然难以适应农业生产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那些年龄偏大、妇女偏多、文化程度较低的农村劳动力往往有心无力,精力和体力不支,不能精耕细作,不懂科学种田,对土地只能采取粗放经营,从而造成产量低下。甚至有些农户还因强壮劳动力外出打工、家里父母年迈多病而无力耕种土地,出现土地撂荒的情况。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近几年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近年来农业生产、粮食产量和农民收入持续增加。以河南省为例:从2000年到2008年,河南粮食单位面积产量从3.47吨/公顷增加到4.19吨/公顷,增加了20.7%;农民纯收入从1767元增加到3577元,增加了102.4%。这一现实与农村留守劳动力结构劣化互为伴随,似乎存在某种矛盾:一方面,农村留守劳动力结构劣化给农业生产和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呈现不断增加趋势。对这一看似矛盾的现象应从农业生产条件的变化方面进行解释和分析。我国农业和粮食产量的持续增加主要应归因于我国农业机械化、良种化、化学化步伐的加快。2007年,我国四大粮食综合优质率达到61.3%,棉花良种覆盖率达到85%以上。2007年,每单位面积化肥施用量比1985年增加了1.3倍,每公顷耕地农业机械总动力比1985年增加1.9倍,每个劳动力拥有的农机动力比1985年增加了2.32倍。农业生产条件的不断改善与科学种田程度的显著提高减少了农业劳动强度,增加了单位面积产量,促进了我国农业和粮食生产的持续增加以及农民收入的增加,从而抵消了农业劳动者素质下降等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第二,农业生产后继乏人。随着时间的推移,农村留守劳动力结构劣化越来越严重,未来谁来种地的问题也会变得越来越突出。能够接替种地的农村劳动力只有两类人:一类是现在仍在城市打工的年轻人,他们年纪大了之后回乡务农;另一类是那些目前还在学校读书的青少年,他们毕业后接替他们的父辈种田。就第二类人来说,据我们家户调查的情况来看,那些在校读书的学生绝大多数不愿意从事农业,他们从来就没有打算将来去接替他们的父辈种田,没有把农民作为他们未来的职业选择。依靠这部分人接班显然是不可行的。就第一类人来说,调查发现,那些目前在外打工和经商的大部分人不愿回到农村从事农业生产。即使随着年龄增大,他们在大城市没有太多的生存空间,他们也会选择在小城镇安家落户而不是回到农村务农。这些在城市打工的有相当一部分人是从学校毕业后直接到城里打工,他们从未干过农活,农业对于他们相当陌生。因此,很难对这部分人寄予希望。当然目前我国农村已出现一些外出创业成功者返回农村搞农业规模经营项目的情况,但这种情况尚不普遍。
第三,农村劳动力转移变得越来越困难。在学术界,人们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把农村劳动力转移看做是一个同质的过程,转移出去的劳动力与留守在农村的劳动力在年龄、性别、文化程度上是没有差别的。由此,人们在看到还有40%多的人口在农村未转移出来时,就往往想当然地认为农村的剩余劳动力还很多,只有把这些人转移出来,中国才能实现工业化和城市化。实际上,虽然留在农村的农民的绝对数额和相对比例都比较大,但他们中大部分人是难以转移出去的,因为他们个人的素质和能力无法适应非农业就业岗位的要求。河南省固始县的调查也印证了这一观点。近年来,固始县劳动力转移的人数逐年减少,呈下降趋势。因此,要把余下的农村人口大部分变为非农村人口,把余下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业部门,是非常困难的。按照发达国家的经验,只有把农业人口降到20%以下时,该国才可以说实现了工业化。目前,如何把我国目前素质低下的农村人口降到20%以下,已经成为一个棘手的难题。
1.切实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是解决农村留守劳动力结构劣化的思想基础
农村留守劳动力结构劣化不是个别地方发生的问题,不是局部现象,而是一个全国性的问题。越是那些劳动力转移规模较大的地方,这个问题就越是突出。目前,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十分关心农民工、粮食安全、农民增收等问题,出台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推动农村农业的发展,使农民获益。近年来,我国农业生产连年获得大丰收,农民收入有了较明显的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面貌也出现了较大幅度的改善,这些都是政策措施实施的良好效果和重要表现。但是,让人困惑的是,农村留守劳动力结构劣化问题并没有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中央和地方政府也没有出台相应的政策性文件。自2004年以来中央连续七年发布一号文件都未提到如何解决留守农民老龄化、女性化和低素质化问题。而从我们调查的县、市、区来看,地方政府基本上也没有把此当成一个大问题。例如,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对劳务经济非常重视,近几年在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劳动力转移较多,20万农村劳动力中有12万从土地上转移出来。该县在其劳务经济发展战略规划中,计划在未来几年内使外出打工人员增加到15万,甚至规划在2015年,把外出打工人员增加到20万。那些还在学校读书的8万多学生作为潜在的劳动力,也成为当地将来劳动力转移的一部分。而留在农村的劳动力老龄化、女性化和低素质化越来越严重的问题,长阳县并没有把它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由此,中央和地方对农村留守农民结构劣化问题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
地方政府对农业劳动力结构劣化问题不太重视的一个深层原因就是,农业部门效益低,靠农业是不能让农民脱贫致富的。凡是农业发达的地方,经济就比较落后,农民就比较穷。从滑县的调查来看,滑县农业相当发达,但人均收入水平却比土地贫瘠的邻居林州市要低一半。因此,地方官员考虑的是如何让农民增加收入,尽快脱贫致富。于是,各地政府就积极鼓励和支持农民外出打工和千方百计招商引资,而对留守劳动力结构劣化问题以及将来谁来种田问题不太重视。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不稳将使国民经济不稳,甚至导致整个社会也不稳。因此,国家和地方政府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农业问题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农村留守劳动力结构劣化对我国农业发展和农业现代化产生的重大不利影响,转变观念,把解决留守农民结构劣化问题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出台有关解决务农农民低素质化问题的政策措施。只有这样,才能对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产生推动作用。
2.加速土地流转、实施规模经营是解决农业生产后继乏人的关键
留守农民的老龄化、女性化和低素质化将会导致农业生产后继乏人。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加速推行土地流转,把那些因外出打工而缺乏劳动力的、因年龄和身体原因不能干农活的家庭的承包地转让出来,集中到种田能手、农业企业和农业合作社的手中,实施规模经营。通过土地流转实行规模经营是一种多赢的发展模式。第一,它可以解决留守农民老龄化、女性化、低素质化而带来的农业生产粗放经营甚至土地撂荒的问题,能够保证土地的有效利用和国家的粮食安全,对国家有利。第二,它能够增加农民收入,对农民有利。一是农民可以获得土地转让或出租的收入。土地转让或出租的收入因地而异,旱涝保收。农民不劳动就能获得一份固定收入,保证农民的基本生活稳定。二是那些把土地转让出来的农户通过外出打工或者在承包他们土地的农场里打工,可以获得一份劳务收入。第三,它对租种农民承包地的经营大户、农业企业或农业生产合作社有利。因为土地的规模经营可以使土地利用率大大提高,生产成本大大降低,从而提高经营效益。据我们对规模经营户的调查,规模经营至少可以使每亩地的生产成本节约100—200元,而产量则要高出200—300斤。此外,经营大户还可以实行多种经营,延长产业链,如用秸秆搞畜牧养殖业,用池塘搞水产养殖业,从而获得丰厚的利润。
土地流转并不是新事物,但迄今为止,由于制度和政策的不配套,土地流转还不是很普遍。2008年下半年,中央出台了各种鼓励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土地流转开始在全国广泛展开。就我们调查的情况看,各地开展土地流转很不平衡。河南省固始县和安阳县推行土地流转的力度很大,形式多样。而河南省滑县、林州市和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土地流转规模很小。这主要是因为有的地方如林州市和新洲区地处山地丘陵,土地不能成片开发,难以转移;有的地方如滑县劳动力转移不多,留守农民较多,农民还不大愿意把土地流转出去。可以说,土地流转政策和配套措施的不到位,影响了土地流转的顺利开展。就农民来说,作为土地出租人,他们担心租金得不到保证,担心土地转移出去之后难以收回,因此签订的流转合同大多时间不是太长。就种田大户来说,作为土地承租人,也遇到很多问题。在资金方面,金融机构一般不愿意向种田大户放款;在农业保险方面,保险公司因为风险太大而一般不愿意给农作物保险。如果遇到灾荒年份,农业收成不好甚至颗粒无收,种田大户就可能遭到破产,产生连锁后果,如不能支付租金、无法履行合同、农民要求提前收回承包地等等。在土地流转合同方面,现在很多流转合同存在极不规范的现象,权利和义务规定不明确,有的种田大户和农民之间甚至没有书面的土地流转合同,仅靠口头约定,很容易导致一些纠纷的出现。
因此,土地流转作为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种政策的相互配套,单兵突进的方式是不可能取得成功的。第一,要创造条件(如提供社会保障和住房)让在城里打工经商的农民工在城里安家落户,成为真正的城市人,让他们永远脱离农村,脱离土地。第二,要在各地成立土地流转管理机构,指导和协调土地流转工作,帮助解决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如制定规范的合同文本,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处理流转过程中出现的纠纷。第三,对承租方给予金融保险、农业科技、市场信息以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多方面的政策支持。
3.加强对务农人员的教育培训是解决留守农民低素质化的根本出路
推进农业现代化是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目前农村留守农民基本上只适应传统农业,按照传统的生产方式进行农业生产,难以适应农业现代化的需要,甚至农村留守农民的老龄化、女性化和低素质化,已成为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主要障碍。因此,推进农业现代化,除了制度创新和科技进步之外,重要的是要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知识、懂技术、善管理、有眼光、敢于承担风险和具有企业家创新精神的现代化新型农民队伍。没有现代化的新型农民队伍,就不可能推行农业经营规模化、专业化、农场化,也不可能推行科学种田,从而不可能实现农业现代化。
新型农民队伍应是农业企业家、农业科技人员和农业技术工人以及农业服务人员等各个类别的集合。就目前而言,我国对涉农人员尤其是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留守农民的教育培训,还没有给予足够重视,也没有出台相关的政策性文件。农村中小学教育基本上也是为升学服务的,与农业完全脱节。在校学习的学生虽然身在农村,但从事农业劳动的机会和时间非常少,对农业技术也知之甚少。这对于培养和造就新型农民队伍极为不利。
面对这种现状,中央应制定全国农民教育培训的长期规划,把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纳入国家总体方案,统一部署,统一实施。加大对农民教育培训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强对农业学校教师特别是基层培训教师的业务能力的培训,对于留守农民每年提供免费的农业科学知识更新培训。扩大农业科技入户补贴,通过基层农技推广专家和技术员,对农业科技示范户进行手把手、面对面的指导和培训。同时积极探索农民技术等级的考核办法。
4.吸引各方面人才从事农业经营活动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第一,解决农业劳动力结构劣化问题,除了土地流转和集中以及对现有农民进行技术教育和培训之外,还必须采取各种有吸引力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工回乡创业,从事农业规模经营。在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有不少人积累了一定规模的资金和管理经验,由于中央和各级政府对农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大大提高了务农的经济效益,他们中有一些人愿意返乡经营农业。各级政府应采取得力措施,积极引导他们成为职业农民。中央和地方财政应建立专项资金,加大对回乡创业农民从事农业经营的资金投入,使其有能力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生产率。同时鼓励和引导农业科技、产品开发等机构为返乡农民提供定向技术服务。
第二,制定和完善大中专院校尤其是农业院校毕业生到农村务农的政策措施,鼓励和吸引他们投身于农业现代化建设,使他们成为现代化职业农民的新生力量。对到农村务农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除享受各项优惠政策之外,还可以采取保留城市户籍、社会保障等方面待遇的措施,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第三,政府应积极探索各种优惠政策吸引城市有知识、有志向的青年到农村务农,成为现代化的新型农民。目前,我们主要是鼓励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但同时也应考虑城市青年向农村流动、由城市人变为农村人的可能性。如果从事农业有利可图而城市就业比较困难,鼓励和支持城市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当农民完全是可能的。当然我们所说的上山下乡与文革时期的上山下乡的情形不可同日而语。吸引城市青年到农村务农应成为中央和地方政府培养和造就新型农民队伍的一项新的举措。
注释
①本文所使用的数据是武汉大学经济发展研究中心调研组最近两年收集的对湖北、湖南、河南三省七县的第一手资料。调研组成员除了作者之外还有吴金铎、胡巍、杨彪、王洵湉、苏甫,他们在收集和整理数据方面以及在文稿讨论中都作出了贡献。②表1数据来自三省七县、市、区2007或2008年的统计年鉴,劳动力转移数据由各地劳动部门提供,大都是2009年的最新数据。③这些数据来自于七个县、市、区的933户农民家庭。从七个县、市、区来看,有的是大城市郊区(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县、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有的是大山区(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河南省林州市),有的是平原地区(河南省滑县、固始县),有的是国家级贫困县(湖南省平江县、湖北省长阳县、河南省固始县及滑县)。从调查对象来看,这次调查以自然村为单位整村调查为主,整个自然村全体农户作为调查对象,也有部分数据通过随机抽样得到。另外,在调查的农民家庭中,有比较富裕的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上,也有很贫困的家庭,温饱问题还没有解决。因此,这次家户调查的数据应该可以反映我国大部分地区农民家庭的基本情况。
责任编辑:海 玉
C912.82
A
1003—0751(2010)05—0112—06
2010—04—09
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乡—城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农村留守劳动力结构状况研究》([2010]084)。
郭熙保,男,武汉大学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赵光南,男,武汉大学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