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制造类企业的税收筹划
——以MB公司为例

2010-10-09 07:05江苏技术师范学院沈卫国
财经界(学术版) 2010年12期
关键词:坏账税法所得税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沈卫国

浅谈制造类企业的税收筹划
——以MB公司为例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沈卫国

制造类企业的会计账务处理较之一般企业来说要稍微复杂些。因此,如果能在一些细节处多斟酌筹划,可以合理合法地为企业降低很多税务负担。本文以MB公司为例,较详细深入地分析了如何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为公司减轻税负、增加流动资金。

制造类企业 税负 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组织设计、投资、筹资、经营、交易等事项的事先安排和策划,尽可能少交税或延缓缴税,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经济行为。税收筹划在发达国家十分普遍,已经成为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制定经营和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税收筹划开展较晚,发展较为缓慢,只是近几年才逐渐为人们所认识、了解和实践。本文在介绍税收筹划意义的基础上,结合MB公司的实际案例,对企业如何开展税收筹划行为做一简要分析。

一、税收筹划的意义

1、有助于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税收筹划可以减轻企业税负,节约成本支出。企业通过税收方案的比较,选择纳税较轻的方案,减少纳税人的现金流出或者减少本期现金的流出,增加可支配的资金,有利于企业经营和发展。

2、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会计管理水平。资金、成本、利润是企业经营管理和会计管理的三大要素,税收筹划就是用于实现资金有效运用、成本最低而税后利润最大的目标,进而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离不开会计,会计人员既要熟知《会计法》、《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也要熟知现行《税法》。企业设账、记账要考虑《税法》的要求,当会计处理方法与税法的要求不一致或允许进行会计政策、会计方法的选择时,则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可以分离,通过依法进行纳税调整,正确计税、正确编报财务报告,并进行纳税申报,从而也有利于提高企业的会计管理水平,发挥会计的多重功能。

3、有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和资源的合理配置。企业利用税法中税基与税率的差别,依据税收的各项优惠、鼓励政策,进行投资、筹资、企业制度改造、产品结构调整等决策,尽管在主观上是为了减轻自己的税收负担,但在客观上却是在国家税收经济杠杆的作用下,逐步走向了优化产业结构和生产合理布局的道路,体现了国家的产业政策,有利于促进资本的流动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二、MB公司简介及现行税收存在的问题

1、MB公司简介

MB公司位于长三角地区,是一家专业从事新型子午胎模具生产的股份制企业。该公司从1986年起,依托上海交大的技术支持,并与美国ITW公司进行技术合作,目前已颇具规模。公司拥有六轴联动万能铣、五轴联动万能铣、数控立车、卧车、多功能加工中心等一大批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设备与厂房。目前,公司固定资产3200万元,员工216人,近几年的年销售额一直保持在5000万元左右。企业所得税率25%,增值税率17%。

2、公司现行税收存在的若干问题

通过对该公司的深入调查和了解,在该公司的涉税业务方面,笔者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公司模具的销售价格中包含所有寿命期内的后期技术服务费,造成产品销售收入与劳务收入混杂在一起,按税法规定被界定为混合销售。这部分劳务收入平均占模具总销售价格的10%—20%,因此在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多计增值税销项税款,这样,对公司来讲就多负担了增值税。

(2)由于公司在不断扩大业务范围,聘用了许多技术工人和合同工人,而这部分人员的报酬绝大部分采用了劳务费的形式,这不利于增加税前扣除项目,减少企业所得税额,这部分劳务费支出应进一步合理处理,通过规范的财务核算予以解决。

(3)企业近几年发展很快,不断的进行技术改造,购入的两台国产设备共180万元,但由于没有经过立项审批,缺少相关证明材料,未能享受优惠政策。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的个人收入较高。如技术部张工程师的月薪8000元,按月兑现,不再报销各种费用,公司涉税如下:

张工程师个人所得税=[(8000-2000)*20%-375]*12=9900元

调整企业所得税=(8000-2000)*25%*12=18000元

(5)公司 2006年销售的 3套子午线轮胎活络模总计468000元,由于至2008年也未收到,经批准确认为坏账,财务部用的是直接冲销法。结果如下:

2006年发生应收账款时:

借:应收账款 468000

贷:营业收入 468000

2008年核准为无法收回的坏账时:

借:管理费用 468000

贷:应收账款 468000

(6)企业2008年每月利润均衡实现850000元,每月都有超过税法规定超计税工资、招待费等因素300000元。财务部每月都按实际数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按法定税率25%计算,每月要申报纳税287500=[(850000+300000)*25%]元。

三、对这些问题的分析及其筹划建议

针对发现的上述问题,通过合理筹划,笔者认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公司税负、增加公司的流动资金。

1、使维修劳务收入与销售收入分离。要想减轻高额税负,就必须消除混合销售行为,方法之一:用两个公司来做这项业务:一个公司卖产品,交纳增值税;一个公司搞服务,交纳营业税。也就是把传统的“一对一”的经营模式改为“二对一”。方法之二:分别统计增值税销售额和修理服务性劳务额,分别计算增值税额和营业税额。一方面使账目清晰,另一方面推迟维修劳务收入的确认时间,就能推迟其纳税时间,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同时,这也符合税收政策和会计核算的要求。

2、对技术工及合同工的劳务费用,可以合理通过工资项目核算。税法规定:工资项目可以在确定应纳所得税额时扣除。这样,就可以加大扣除力度。

3、税法规定:企业技术改造购买国产设备固定资产设备投资款的40%可以从企业技改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而且递减有效期限五年。由于进行了技术改造立项,企业在未来五年里,新增利润可以少缴所得税,对企业发展有利。购入的这两台国产设备应报市主管部门立项审批,具体操作如下:

(1)对在建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进行整理,按规定程序立项,编写可行性报告,报市主管部门立项审批,并报税务部门备案。

(2)按照经审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所列的设备清单,购置设备,单独核算管理。

(3)年度终了,将技术改造设备使用情况以及抵免企业所得税额,按申报标准和审批程序报税务局审批,实现当年新增企业所得税的抵免。

4、如果对张工程师的薪酬发放进行筹划,月薪为4700,但可以根据实际限额报销以下费用:车辆使用费用1000元,通讯费用1000元,服装费用300元,医疗养老保险费800元,书籍报刊费200元。张工程师的月总收入仍为8000元,但税收情况明显不同,计算结果如下:

个人所得税=[(4700-2000)*15%-125]*12=3360元

调整企业所得税=(4700-2000)*25%*12=8100元

通过这样的薪金发放筹划,不仅节约个人所得税6540(9900-3360)元,而且还可以节约企业所得税9900(18000-8100)元。

5、税法规定:纳税人按财政部的规定提取的坏账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建立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后,按当期实际发生数扣除。坏账损失的财务处理方法主要有直接冲销法和备抵法。哪种对企业减轻税负更为有利呢?

若采用备抵法处理,公司采用应收账款余额比例法,提取坏账比例为0.5%,结果如下:

2006年发生应收账款提取坏账准备金时:

借:管理费用——坏账损失 2340

贷:坏账准备2340

2008年核准为无法收回的坏账时:

借:管理费用465660

贷:坏账准备465660

借:坏账准备468000

贷:应收账款468000

由此可见,采用备抵法可以增加当期扣除项目,降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虽然两种方法计算的应纳所得税数额是一致的,但备抵法将应纳税款延期缴纳,等于享受到国家一笔无息贷款,增加了企业的流动资金。计算如下:

2340*33%=772.2(元)(2006年企业所得税率为33%)

可以看出,这一笔业务,如果企业采用备抵法的话,就能无偿使用国家税款772.2元两年。

6、企业所得税是采取“按年计算,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办法征收的。企业所得税,按照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规定,或者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不预缴是要受到处罚的。问题的关键在于企业如何做到合法地在预缴期间尽可能少预缴,特别是不在年终形成多预缴需退税的结果。办法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最佳的预缴方法。例如,如果企业预计今年的效益比上一年度要好,则可选择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一定比例预缴,反之,则应按实际数预缴。另外,税法规定:“对企业所得税的检查,在纳税人报送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之后进行。这种检查(包括汇算清缴期间的检查和汇算清缴后的检查)查补的税款,其滞纳金应从汇算清缴结束后的次日起计算加收罚款及其他法律责任,应按《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可见,少预缴的税款,在汇算清缴结束前不会被加收滞纳金。如果经税务机关批准,该企业每月都按实现利润金额作为预缴标准,即按850000元申报, 则每月只需申报缴纳税款 212500(850000*25%)元,比原先少缴纳287500-212500=75000元。另外,根据我国税款规定,企业所得税在年度终了后一次汇算清缴,在四十五日内申报,而且可以只申报不缴纳,等到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的最后一天缴纳,税务机关也不加收滞纳金。这样在企业一年的大部分经营期间里,就可拥有更多的流动资金。

[1]庄粉荣.纳税筹划实战经典百例[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5

[2]苏春林.纳税筹划实务[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3]彭新,门玉峰.税金计算与纳税筹划[M].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 2003

[4]葛长银.混合销售分拆的节税思路和技巧[J].财务与会计导刊(实务版),2009;6

(责任编辑:袁晓军)

book=428,ebook=441

猜你喜欢
坏账税法所得税
税法中的实质解释规则
“递延所得税”对企业所得税影响分析
对我国《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优惠政策的思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答记者问
各项税收收入(1994~2016年)
邓海波:涉猎广泛的税法巨匠
浅谈所得税会计
扒一扒 P2P坏账率五大猫腻
巧用公式法计提坏账准备
解读支持企业重组的所得税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