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所得税给企业带来的思考

2010-10-09 07:05宁德市建设局程美淋
财经界(学术版) 2010年10期
关键词:所得税法优惠高新技术

宁德市建设局 程美淋

新企业所得税给企业带来的思考

宁德市建设局 程美淋

新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l 6日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从而结束了中国多年的内资、外资企业税负彼此不同的“分制”时代,对各类企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抓住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的契机,推动企业的经济增长,是每一个企业都必须关注和思考的远大课题。本文深入分析了新企业所得税制对企业的影响,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新企业所得税 企业 思考

一、前言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将外资企业所得税和内资企业所得税“两税合并”,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随着企业所得税法改革靴子落地,将进一步增强我国税法的透明度和稳定性,而且更加符合国际惯例,这对吸引外资将产生正面影响。本文就新企业所得税给企业带来的思考进行探讨。

二、新企业所得税制对企业的影响

新企业所得税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于内资企业而言将明显降低其税收负担,绝大多数内资企业将从中受益,但也为内资企业提出了新的挑战。据国家统计局调查,企业对新税法反应良好,认为新税法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统一为25%,将使内资企业获得与外资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机会,有利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近期来看,可能对外资企业的优惠政策减少了,但长远来看有利于转变引进外资的结构、提高引进外资的质量和水平;有利于农林牧渔业发展、发展高新技术等产业;对本地多数的小企业发展创造了更加有利的外部环境,能有效增强其竞争能力。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电力、有色金属、医药生物、汽车、家电、机械设备、电子元器件等行业,由于实际所得税税负低于25%,因此行业整体并不能享受到两税合并的好处,只有实际所得税率高于25%的部分上市公司才能受益,如汽车行业中的商用车龙头公司等。

三、建筑行业企业所得税案例分析

【案例】某建筑甲企业承建A工程,A工程已按工程进度款支付给甲企业,甲企业已按期缴纳税款及作了相应的收入,现在,因种种原因,A工程没有按时办理决算,且时间已达几年,问:A工程没有最终决算金额也没有预算金额,甲企业不能及时结转收入,甲企业的所得税及营业税等怎么处理。

【分析】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取得索取款项凭证的当天。《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是指纳税人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项。取得索取款项凭证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书面合同为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弄刑事责任。

因此工程完工后虽然没有办理决算,施工企业也要根据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和金额或者已经提供的劳务金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待工程决算后再按差额进行营业税的退补。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应按照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根据完工百分百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四、如何进一步完善新企业所得税制度

(1)统一税收优惠

合并后的企业所得税何去何从?税收优惠如何制定?是否需要统一?都是我们亟待思考的问题。我认为,合并后的企业所得税仍然应该适当保留税收优惠政策,形成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税收优惠政策新格局。优惠政策“产业优先”侧重对某些行业和产业的倾斜政策,增加对于农业、基础设施、高科技企业和企业研发方面的减免政策,而对于环保投入和边远地区的企业也考虑相应的减免优惠。对高新技术企业,不论在什么地方,都实行15%的税率。西部地区继续实行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应把资金引导到能够提高工业化水平的大型、高科技投资项目,以及农业、能源、交通、环保、重要原材料等投资项目上来,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应将过去的全面优惠变为特定优惠。同时,坚持税收优惠多元化。进一步优化税收优惠的调控方式。税收优惠的政策手段包括直接优惠与间接优惠两大类。直接优惠的具体方式主要是免税、减税、退税,其特点是简单明了、具有确定性。间接优惠的具体方式主要是税收扣除、加速折旧等,其特点是具有弹性。一般情况下,直接优惠对纳税义务人争取税收优惠的激励作用大,间接优惠对纳税义务人调整生产经营活动的激励作用大,如税收抵免、亏损结转、加速折旧、再投资退税等,这些措施不受国际税收因素的制约,能真正达到使投资者直接受益的优惠目的。

(2)修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扩大高新技术产业范围

积极关注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的制定,扩大高新技术产业的范围,调整高新技术产品目录,重点增加非实物性产品目录,以便涵盖更大范围的研发型企业、服务型企业;适当降低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门槛,扩大享受高新技术产业优惠的企业总体数量规模。同时,研究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争取有更多企业能够享受税收优惠。以深圳市为例,该市在册企业24.42万家。据市工商局初步估算,小型企业约占在册企业的80%,而民营企业中的小型全业更是高达90%以上。如果能争取到其中大多数企业能享受20%的所得税优惠,并分五年逐步过渡,新税法施行的负面影响将可能大幅降低。

五、企业如何应对企业所得税的变化

(1)加强对企业领导的培训,加大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的力度

大力推进新企业所得税建设,首要解决企业领导的观念问题,让他们尽快提高认识,这就需要政府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企业经营者有企业所得税方面的培训,并做好宣传,推广一些成功的典型经验,为推动企业所得税营造舆论氛围。企业的关键在管理,管理的核心在财务,财务的重点在资金。关键是加强制度和管理创新,最大限度地消除制度执行中的人为因素。

(2)完善内控长效机制的建设

新企业所得税的出台,要求企业更加规范的运作,而企业规范运作,离不开建立内控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严密、合理的内控制度,健全经营和管理行为规范体系,确保内控制度的全面性、适用性、协调性、发展性、严肃性。具体而言,一是全面性,各项制度要全面覆盖业务发展和内部管理各个环节,确保业务操作有据可依,进而实现业务操作统一性;二是适用性,制度的制定必须确保可操作性,不宜繁多,尽量通俗简单、容易掌握,避免产生制度混杂,员工只知道有制度约束,但不能明确掌握;三是协调性,即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不同部门间内控制度的协调统一,充分认识各业务操作的关联性,避免各职能部门各自为政,独立制定内控制度,致使制度重复、混杂,使员工无法掌握,难以有效操作;四是严肃性,制度的制定必须定位准确,是非界定严格明确,制度执行坚定坚决,杜绝各种随意性的存在。

(3)企业负责人应当对会计人员的素质引起重视

要特别发挥企业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作用。会计机构是企业的综合部门,能够综合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状况,因此,企业领导就应当注意发挥会计人员生产经营中的管理调控和决策作用,还应把着眼点放在会计人员素质的提高上,而领导重视是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的重要前提和保证。企业领导要集中必要的会计人才,承担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决策服务的职责,使会计人员更好地为提高本企业的经济效益服务。

[1]梁丽明.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对策[J].会计师,2010,(01):42-43

[2]程志国.新企业所得税法对企业海外投资的税收影响[J].国际商务财会,2010,(01):81-83

[3]范锋春.浅谈新企业所得税法对会计工作的影响[J].现代物业(中旬刊),2010,(01):66,68

[4]李婧丹.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税务筹划浅析[J].财会通讯,2010, (02):145-146

[5]李德勇.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下开展税收筹划的探讨[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0,(05):45-46

[6]张文晋,张彦通.行业特色型大学发展的政策环境分析与思考[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10,(02):43-46

(责任编辑:何秀秀)

猜你喜欢
所得税法优惠高新技术
新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新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有优惠!有靓货!房企铆足劲的“金九银十”来袭!
发展前景广阔的淮安高新技术开发区
优惠订阅
读者优惠购
浅谈我国所得税与会计的关系
浅析新企业所得税法对上市公司利润的影响
非经常业务会计准则和所得税法差异的协调分析
把“优惠”做成“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