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兴普房产有限公司 倪雅波
浅谈如何规范宁波市土地整治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宁波兴普房产有限公司 倪雅波
土地整治是加快新农村建设、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抓手和新的平台,是解决建设用地指标的有效途径,是一项“政府得民心、投入得利润、农民得实惠”的民生工程。土地整治专项资金主要包括: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含土地指标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和土地复垦费等。
为充分发挥土地整治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笔者通过对宁波市上述专项资金的征收管理、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了调查研究,并对如何规范宁波市土地整治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提出了对策建议。
宁波市土地整治专项资金的征收管理及使用情况总体是好的,相关政策制度健全,征收使用执行“收支两条线”和财政专户管理,个别县(市、区)还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但在以下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1、土地指标费用征收标准高、名目多,征收依据不足。宁波市地属沿海地区,土地资源少,要达到耕地占补平衡,主要依靠围海造地和异地指标调剂,因而投入成本高,难以执行省定的标准,只能根据投入成本来征收委托耕地开垦费或土地指标费,超出省定标准的部分难免依据不足。2006年财综49号文件明确规定“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财政性资金中列支,严禁将该费用转嫁由用地单位缴纳”,事实上个别地方财力有限,重点项目多,而划拨用地又无土地出让收入,存在以其他名目向用地单位收取,或在出让土地收入中重复计提补充耕地费用的现象。国土部门在彻底的“收支两条线”管理模式下因财政资金缺乏而承担额外的责任。
2、土地整治前期垫付资金多,资金缺口大,国土部门资金平衡难。近几年,宁波市建设项目用地规模一直居高不下,耕地后备资源又严重匮乏,且造地条件差、难度大,为耕地补充带来很大压力。目前,我市一方面是通过实施滩涂围垦、低丘缓坡开发、宅基地整理和建设用地复垦、土地整理等方式,大力开展开发造地活动;另一方面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易地补充耕地的相关规定,想方设法从省内其他地区购入土地指标,以缓解我市垦造耕地与用地指标不足的矛盾。无论是造地活动还是异地指标调剂,都需要前期投入大量资金,直至农转用报批土地被批准后,在实际供地环节,才能向用地单位收取相关费用。按目前“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模式,收入全部进入财政专户,而财政部门核拨的主要是耕地开垦费及土地指标费用两项资金,土地整治资金缺口大,资金难以平衡。
3、土地整治资金不足,重项目申报、轻施工管理,部分新增耕地质量不能保证,项目后续管理跟不上。由于资金不足,现有土地开发补助标准偏低,项目所在地乡镇对项目的申报是积极的,但项目批复下达后,所在各乡镇就对施工的进度,工程质量过问不多,这给不法施工单位留下可趁之机。以灌渠建设为例,土地治理项目中的灌渠担负着一片田地的灌溉任务,要达到这个目标,对渠道的宽度、高度、坡度就有一个严格的标准,这个标准不能随意改变,而有的施工单位,为了图简单、省钱、减少成本,私自改变设计,使用以往用过的不合要求的模具,建筑材料重复使用,从而导致渠道担负的灌溉任务无法完成。部分地块尤其是建设用地复垦位置偏僻且地块土质未达标的情况下,进行整理复垦,造成该地块不宜耕作,复垦后出现抛荒等现象。有些乡镇项目实施单位为获取建设用地指标和资金,项目经验收合格后,后续管理和利用未能及时跟上,造成沟、坎、渠、路倒塌等现象。
实施土地整治,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改变农村面貌、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通过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实现新增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可以为城市建设提供更多的用地指标,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而要做好土地整治工作,管好用好项目资金是重点。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笔者建议:
1、进一步重视土地整治专项资金的征收使用管理工作,完善“收支两条线”和专户管理,采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现资金的足额筹措和统筹管理。如占用耕地的,国土部门负责按规定与占用建设用地的单位和个人签订协议,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统筹安排,按协议规定的时间、金额直接拨到项目实施单位,从而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有效发挥财政部门的资金调度职能,明确国土部门与财政部门在土地整治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中的职责。
2、进一步统筹土地整治资金,减少资金缺口。为了整合资金,浙江省人民政府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建立造地改田资金,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50%部分等全部纳入造地改田资金进行统一管理,专项用于垦造耕地、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改造等支出。各地要积极与财政协调,按省政府的文件执行,争取足额使用造地改田资金,减少土地整治资金缺口。
3、进一步完善政策激励机制,灵活融资方式,拓宽资金渠道。建议以自筹资金为主,政府补贴为辅,“谁投资、谁受益、谁开发、谁使用”,对整治新增耕地推行“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使用权”的激励机制。因地制宜地采取多种融资方式,不断拓宽资金渠道。如:股份制融资,即村集体内部人员每人按均等份额出资,土地收益按股份进行分配;引进投资资金,即吸引外地投资者进行投资,整治后由投资者发展种、养殖等产业;引入信托资金参与土地整治项目等,使之成为解决土地整治资金缺口的重要手段。
4、进一步加强各职能部门间的分工合作,明确国土部门与财政、水利、农业等相关部门在土地整治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中的职责,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协调。土地整治工作做好项目验收是保障。应实行综合验收制,由各县(市)、区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设计单位、监理、施工、村镇有关人员依据项目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标准,对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工程验收。对于重大配套工程,可组织单项工程验收。另外,对已验收合格的项目要进一步加强后续管理,坚决防止复垦后出现抛荒等现象。